勸戒為史家之大作用,古所貴乎史,即取其能勸戒也。勸戒起于經歷,經歷不必盡由讀書,然讀書則可以古人之經歷為經歷,一展卷而千百年之得失燦然矣。故《胡注》于史事之可以垂戒者,每不憚重言以揭之曰:“可不戒哉!可不戒哉!”孔子云:“書之重,辭之複,其中必有美者焉。”此之謂也。
漢景帝後元年,亞夫子為父買工官尚方甲楯五百被,可以葬者,取庸苦之不與錢。
注曰:師古曰:“庸謂賃也。苦謂極苦使也。”余謂亞夫之子無識,苦使其人,而不與賃錢,致其懷怨而禍及其父。亞夫之死,雖由景帝之少恩,其子亦深可罪也。(卷一六)
刻薄傭人,為居家所大戒,當新舊勢力遞嬗之際尤甚。身之蓋有感于當時所謂“奴告主”之事也,詳《解釋篇》。
漢順帝永和三年,周舉劾左雄所選武猛非其人,雄謝曰:“是吾之過也。”天下益以此賢之。
注曰:聞過而服,天下以此益賢左雄,諱過者為何如邪!(卷五二)
此蓋為賈似道言之。
漢桓帝永興二年,太學生劉陶上疏陳事曰:“陛下目不視鳴條之事,耳不聞檀車之聲。”
注曰:賢曰:“鳴條,地名,在安邑之西。湯與桀戰于鳴條之野。檀車,兵車也,《詩》曰:‘檀車啴啴。’”余按《大雅·大明》之詩曰:“牧野洋洋,檀車煌煌。維師尚父,時維鷹揚,涼彼武王,肆伐大商。”陶蓋用此檀車事,言桀紂貴為天子,得罪于天,流毒于民,而湯武伐之。亡國之事,不接于帝之耳目,帝不知以為戒也。(卷五三)
“檀車啴啴”,乃《小雅·杕杜》之詩,與劉陶之言不切。惟《大明》歌頌武王伐紂之事,故陶以之為警。
漢獻帝建安十年,操斬郭圖等及其妻子。
注曰:郭圖、審配,各有黨附,交鬥譚、尚,使尋干戈,以貽曹氏之驅除。譚、尚既敗,二人亦誅。禍福之報,為不爽矣。(卷**)
讒間人骨肉,以遂己私,而禍人家國者,其勢必不能自免。此歷史彰著之例證,不獨郭、審煽搆袁氏兄弟之事為然也。
魏高貴鄉公甘露四年,先是頓丘、冠軍、陽夏井中,屢有龍見,群臣以為吉祥。帝曰:“龍者君德也,上不在天,下不在田,而數屈于井,非嘉兆也。”作《潛龍詩》以自諷,司馬昭見而惡之。
注曰:帝有誅昭之志,不務養晦,而憤鬱之氣,見于辭而不能自揜,蓋亦淺矣。此其所以死于權臣之手乎!(卷七七)
身之蓋有感于皇子竑被廢之事也。宋寧宗無子,養宗室子貴和,立為皇子,賜名竑。史彌遠為丞相,專國政,駭不能平。初,竑好琴,彌遠買美人善琴者納之,而私厚美人家,令伺皇子動靜。一日竑指輿地圖示美人曰:“此瓊崖州也,他日必置史彌遠于此。”美人以告彌遠,竑又書字于幾曰:“彌遠當決配八千里。”竑左右皆彌遠腹心,走白彌遠,彌遠大懼,日夕思以處竑,而竑不知也。卒被廢立,以至于被縊而死。事詳《宋史》寧宗楊后及竑本傳。與高貴鄉公事,如出一轍,可為浮躁淺露者戒。
魏元帝景元四年,吳人聞蜀已亡,乃罷丁奉等兵。吳中書丞華覈詣宮門上表曰:“伏聞成都不守,臣主播越,社稷傾覆。臣以草芥,竊懷不寧,陛下聞此,必垂哀悼,謹拜表以聞。”
注曰:《左傳》楚人滅江,秦伯為之降服出次,不舉過數,大夫諫,公曰:“同盟滅,敢不矜乎,吾自懼也。”蜀,吳之與國,蜀亡,岌岌乎為吳矣。吳之君臣不知懼,故華覈拜表以儆之。(卷七八)
《左傳》語見文四年。降服者素服,出次者避正寢,不舉者止侑樂,過數者過常禮日數。鄰國滅而知戒懼,此秦穆之所以能霸西戎也。宋端平元年,孟琪以元兵入蔡城,滅金,時相侈大其事,監察御史洪咨夔疏曰:“殘金雖滅,與大敵為鄰,事變叵測。益嚴守備,尤恐不逮,顧可侈因人之獲,動色相賀,渙然解體,以重方來之憂乎!”語見《宋史·理宗紀》及《咨夔傳》,意與華覈同,有國者深可以為戒也。
晉懷帝永嘉六年,眾推始平太守麴允領雍州刺史。閻鼎與京兆太守梁綜爭權,鼎遂殺綜。麴允與撫夷護軍索、馮翊太守梁肅,合兵攻鼎。鼎出犇雍,為氐竇首所殺。
注曰:胡羯方強,賈、閻、麴、索,降心相從,協力以輔晉室,猶懼不能全,況自相屠乎!長安之敗征,見于此矣!(卷八八)
賈者賈疋,先麴允為雍州刺史。洛陽既陷,懷帝被執,賈、閻、麴、索,奉皇太子業即位于長安,是為愍帝。然以忌功爭權故,互相屠殺,遂為聰、曜所乘,悲夫!
晉明帝太寧元年,涼參軍馬岌,謂氾袆為糟粕書生。
注曰:《莊子》曰:“桓公讀書于堂上,輪扁輪于堂下,問桓公曰:‘敢問公所讀者何言也?’公曰:‘圣人之書也。’曰:‘圣人在乎?’曰:‘已死矣。’曰:‘然則君之所讀者,古人之槽粕已矣,古之人與其不可傳者死矣。’”(卷九二)
《莊子》語見《天道篇》,與《淮南子·道應訓》略同。《胡注》于七十五卷曾引之,此復有云者,為讀書徒考古而不能驗諸今者戒也。
晉穆帝永和八年,魏主閔焚襄國宮室,遷其民于鄴。趙汝陰王琨以其妻妾來奔,斬于建康市,石氏遂絕。
注曰:自古無不亡之國,宗族誅夷,固亦有之,未有至于絕姓者。石氏窮兇極暴,而子孫無遺種,足以見天道之不爽矣。(卷九九)
古之所謂亡國,大抵一姓之興亡,等于政權之更迭而已,唯滅種乃真無噍類矣!
晉安帝隆安三年,南燕尚書潘聰,勸取青州。
注曰:“兼弱攻昧,取亂侮亡”,自三代之時,仲虺已有是言,夫子定書,弗之刪也。後人泥古,專言王者之師,以仁義行之,若宋襄公可以為鑒矣。(一一一)
我不“兼弱攻昧”可也,安能禁人之“取亂侮亡”乎!故仲虺之言,有國者大可以為戒也。若自安于弱昧亂亡,而盼人為仁義之師,則天下尚何亡國敗家之有!靖康、德祐之末,宋人兩次請求為人屬國而不可得者此也。《通鑒注商》乃以胡氏此言為悖,何耶?
晉安帝義熙元年,尚書殷仲文以朝廷音樂未備,言于劉裕請治之。裕曰:“今日不暇給,且性所不解。”仲文曰:“好之自解。”裕曰:“正以解則好之,故不習耳。”
注曰:英雄之言,政自度越常流,世之嗜音者可以自省矣。(一一四)
以劉裕為英雄,以其有滅慕容超、姚泓之功也。以嗜音為戒,懲南宋歌舞湖山之習也。
義熙九年,是歲以敦煌索邈為梁州刺史。初,邈寓居漢川,與別駕姜顯有隙。凡十五年而邈鎮漢川,顯乃肉袒迎候,邈無慍色,待之彌厚,退而謂人曰:“我昔寓此,失志多年,若讎姜顯,懼者不少。但服之自佳,何必逞志。”于是闔境聞之皆悅。
注曰:鞠羨之安東萊,亦若是而已。世人修怨以致禍者,由不知此道也。(一一六)
鞠羨當作鞠彭,注偶誤。彭,羨之子也。鞠彭之安東萊,事見一百卷。初,彭與王彌、曹嶷有隙,彭子殷繼為東萊太守,彭戒殷勿尋舊怨,以長亂源。殷求得彌、嶷子孫于山中,深結意分,彭復遣使遺以車服,郡人由是大和。此美俗也,語曰“冤家宜解不宜結”,鞠彭、索邈有焉。
宋孝武帝大明二年,路太后兄子嘗詣王僧達,趨升其榻,僧達令舁棄之。
注曰:路太后兄慶之嘗為王氏門下騶,故僧達麾其子。舁音余,對舉也。孔光屈身于董賢,以保其祿位,人以為諂;王僧達抗意于路瓊之,以殺其身,人以為褊躁。遠小人不惡而嚴,君子蓋必有道也。(一二八)
由此可見身之平日之修養,不激不隨,處亂世之要訣也。
梁武帝太清二年,侯景募人奴降者,悉免為良。得朱異奴,以為儀同三司,異家貲產悉與之。奴乘良馬,衣錦袍,于城下仰詬異曰:“汝五十年仕宦,方得中領軍;我始事侯王,已為儀同矣。”于是三日之中,群奴出就景者以千數,景皆厚撫以配軍,人人感恩,為之致死。
注曰:凡為奴者皆群不逞也,一旦免之為良,固已踴躍,況又資之以金帛,安得不為賊致死乎!士大夫承平之時,虐用奴婢,豈特誤其身,誤其家,亦以誤國事,可不戒哉!(一六一)
奴婢,專制時代產物也。侯景之所為,特利用階級之爭,以遂其欲耳。鄙諺有之,曰“有勢不可恃盡”,亦忠厚留有馀地步之意也。元初,故公相家子弟免于困辱者鮮矣,身之蓋有所見而云然也。
陳臨海王光大元年,齊七兵尚書畢義雲,為治酷忍,于家尤甚。夜為盜所殺,遺其刀,驗之,其子善昭所佩刀也,有司執善昭誅之。
注曰:史書此以垂戒。然以情觀之,善昭果弒其父,必不遺刀以待驗,蓋盜為此計以殺其子。(一七〇)
此亦居家刻薄之戒,殺其父不啻并殺其子也。
陳宣帝太建七年,齊主緯一戲之費,動逾巨萬。既而府藏空竭,乃賜二三郡或六七縣,使之賣官取直。由是為守令者率皆富商大賈,競為貪縱,民不聊生。
注曰:史極言齊氏政亂,以啟敵國兼并之心,又一年而齊亡,有天下者可不以為鑒乎!書名《通鑒》,豈茍然哉!(一七二)
政治不修明,不能禁人之不窺伺。“上下交征利而國危矣”,孟子所言之定律,後世莫能推翻也。故敵人兼并之心誠可恨,然實己之亂政有以招之,則盍反其本矣。
隋文帝開皇十九年,上幸仁壽宮。
注曰:仁壽宮成于開皇十五年。方其成也,文帝怒,欲罪楊素,獨孤后喜而賞之,繼此屢幸仁壽官,至仁壽之末,卒死于仁壽宮。仁者壽,帝窮民力以作離宮,可謂仁乎?其不得死于是宮,宜矣。帝怒楊素而不加之罪,其后喜則亦從而喜之,豈非奢侈之能移人,觸境而動,至于流連而不知反,卒詒萬世笑,是知君德以節儉為貴也。(一七八)
此蓋為南宋宮庭之華侈言之。
隋恭帝義寧元年,薛舉自稱秦帝,立其子仁果為太子。仁果性貪而好殺,嘗獲庾信子立,怒其不降,磔于火上。
注曰:庾信自梁入關,有文名。史言薛仁果在兵間不能收禮文藝名義之士,卒以敗亡。(一八四)
庾信而有不降之子,所謂犁牛之子也。仁果鄙夫,固無大志,亦其平日蓄憤于士類有以致之。
武后久視元年,初,狄仁傑為魏州刺史,有惠政,百姓為之立生祠。後其子景暉為魏州司功參軍,貪暴為人患,人遂毀其像。
注曰:史言狄仁傑盡忠,所以勸天下之為人臣;言其以景暉貪暴而毀祠,所以戒天下之為人子。(二〇七)
口碑為上,祠像不足恃也。政潮起伏無定,則祠像之興廢亦無定。巍巍豐碑,數年之間,旋起旋仆者有矣,一時之虛榮,烏足羨乎!
唐德宗興元元年,李晟流涕誓眾,決志平賊。
注曰:李懷光自河北千里赴難,不可謂不勇于勤王。以其兵力固可以指期收復,君臣猜嫌,反忠為逆,張名振所謂“自取族滅,富貴他人”,有味乎其言也!後之觀史者,觀懷光之勤王始末,與張名振所以諫懷光之言,與夫史家歸功李晟之言,則凡居功名之際者,可不戒哉!(二三〇)
李懷光之叛,盧杞迫之也;李晟之罷,張延賞間之也。故善謀國者必使上無妨功害能之臣,而後下有竭忠盡節之士。李晟之善終,李晟之忠誼過人也。《新唐書》贊之曰:“功蓋天下者,惟退,禍可以免。”信哉斯言!
唐憲宗元和十四年,自廣德以來,垂六十年,藩鎮跋扈,河南北三十馀州,自除官吏,不供貢賦,至是盡遵朝廷約束。
注曰:嗚呼!“兼并易也,堅凝之難”。讀史至此,盍亦知其所以得,鑒其所以失,則知《資治通鑒》一書不茍作矣!(二四一)
“兼并易能也,惟堅凝之難”,乃《荀子·議兵篇》語。元和之治,幾至中興,此杜黃裳、裴垍、李絳、裴度之力也。淮西既平,帝浸驕侈,皇甫镈、程異以數進羨馀并拜相,裴度、崔群爭之不得,河朔功烈未終,憲宗卒以多慾隕于弒逆,惜哉!《易》曰:“開國承家,小人勿用。”此之謂也。
唐武宗會昌三年,仇士良致仕,其黨送歸私第,士良教以固權寵之術曰:“天子不可令閑,常宜以奢靡娛其耳目,使無暇更及他事,然后吾輩可以得志。慎勿使之讀書,親近儒生,彼見前代興亡,心知憂懼,則吾輩踈斥矣。”其黨拜謝而去。
注曰:觀仇士良之教其黨,則閹寺豈可親近哉!(二四七)
閹寺亦人耳,未必其性獨惡也。因為人主之左右近習,故易于為不善,人主所當戒避之。王深寧曰:“姦臣惟恐其君之好學近儒,非獨仇士良也。吳張布之排韋昭、鄭沖,李宗閔之排鄭覃、殷侑,亦士良之術。”語見《困學紀聞》十四。然則左右近習之欲蒙蔽其主,自昔而然,非獨閹寺。故凡有國有家及為人上者,皆不可不察也。
唐僖宗中和二年,加淮南節度使高駢兼侍中,罷其鹽鐵轉運使。駢既失兵柄,又解利權,攘袂大詬,遣其幕僚顧雲,草表自訴,言辭不遜。上命鄭畋草詔切責之,其略曰:“朕雖沖人,安得輕侮!”
注曰:“惡聲至,必反之”,較計是非,明己之直,此委巷小人相詬者之為耳。古者文告之辭,漢魏以下,數責其罪,何至如此!《通鑒》書之,以為后世戒。(二五五)
唐末紀綱隳壞,君不君,臣不臣,至于反唇相稽,**威嚴,掃地以盡,何所恃而不亡乎!
唐昭宗天復三年,楊行密夫人,朱延壽之姊也。行密狎侮延壽,延壽怨怒,陰與田通謀。
注曰:《書·旅獒》曰:“德盛不狎侮。狎侮君子,罔以盡其心;狎侮小人,罔以盡其力。”楊行密狎侮朱延壽,幾至于亡國喪家,蓋危而後濟耳,可不戒哉!(二**)
此亦君不君,臣不臣,相習成風,陵夷以至五季,而天下大亂矣。
後梁太祖開平二年,晉王置酒會諸將于府舍,伏甲執克寧、存顥于座。晉王流涕數之曰:“兒曏以軍府讓叔父,叔父不取。今事已定,奈何復為此謀,忍以吾母子遺仇讎乎!”克寧曰:“此皆讒人交搆,夫復何言!”是日殺克寧及存顥。
注曰:李克寧之奉存勖,初焉非不忠順。其後外搖于讒口,內溺于悍妻,以至變節而殺其身。地親而屬尊者,居主少國疑之時,可不戒哉!(二六六)
此亦惟急流勇退,推賢讓能,可以免禍。
後梁均王貞明四年,蜀主不親政事,內外遷除,皆出于王宗弼。宗弼納賄多私,上下咨怨。宋光嗣通敏善希合,蜀主寵任之,蜀由是遂衰。
注曰:有政事則國強,無政事則國衰。衰者亡之漸也,可不戒哉!(二七〇)
廣土眾民,政治不良,猶足以亡國,況小國乎!彼徒以地大物博自夸者,可以惕然矣!
後梁均王龍德元年,徙靜勝節度使溫昭圖為匡國節度使,鎮許昌。昭圖素事趙巖,故得名藩。
注曰:溫昭圖求徙鎮,見上年。靜勝,梁之邊鎮,且兩縣耳。匡國,唐之忠武軍,領許、陳、汝三州,自來為名藩。趙巖以名藩授昭圖,及緩急投之以讬身,而斬巖者昭圖也。勢利之交,可不戒哉!(二七一)
趙巖者趙犨次子,朱溫壻,《新、舊史》皆附《犨傳》,而目無名。溫昭圖即溫韜。當巖用事時,韜曲事巖。唐莊宗滅梁,巖謂從者曰:“吾常待韜厚,必不負我。”遂奔許州。韜迎謁歸第,斬首以獻,盡沒其所赍之貨。事見下卷唐同光元年。以利始者以利終,此之謂也。
龍德二年,蜀軍使王承綱女將嫁,蜀主取之入宮。承綱請之,蜀主怒,流于茂州。女聞父得罪,自殺。
注曰:蜀主取何康之女,其夫以之而死;取王承綱之女,則承綱以之得罪,女以之殺身。《通鑒》屢書之以示戒。(二七一)
漢成帝時,趙飛燕女弟趙昭儀入官,姿質粹,見者嗟賞,獨披香博士淖方成唾之曰:“此禍水也,滅火必矣。”此語《班、荀二書》皆不載,《通鑒》獨采《趙后外傳》載之三十一卷鴻嘉三年中。誠以女色之為禍烈,而此語之警人深也,要在乎有以節制之云爾。
後唐明宗天成元年,四月帝殂,李彥卿等慟哭而去,左右皆散。善友斂廡下樂器,覆帝尸而焚之。
注曰:自此以上至是年正月,書“帝”者皆指言莊宗。莊宗好優而斃于郭門高,好樂而焚以樂器,故歐陽公引“君以此始,必以此終”之言以論其事,示戒深矣。(二七五)
上冠明宗年號,而下所書“帝”乃指莊宗,故注特揭之。歐公語見《五代史·伶官傳》,示戒不為不深。然南宋君相歌舞湖山之樂,曾未少輟,《武林舊事》十卷,記歌舞者殆居其半也。噫!
後唐潞王清泰元年,蜀主下詔暴李仁罕罪,并其子繼宏及宋從會等數人,皆伏誅。是日李肇釋杖而拜。
注曰:李肇事孟知祥,于董璋之難,陰拱而觀其孰勝。董璋既死,肇宜不免于死矣,孟知祥念其劍州之功,不以為罪。及事少主,釋位入朝,倨傲不拜,其誰能容之!一見李仁罕之誅,遽釋杖而拜,前倨后恭,欲以求免,不亦難乎!《通鑒》書之,以為武夫恃功驕悖者之戒。(二七九)
五代十國之際,藩鎮割據,名為君臣,實同敵國。其力足以相抗則倨,不足以相抗則恭,固不知有君臣之分也。
後晉高祖天福五年,李承裕貪剽掠,與晉兵戰而敗,失亡四千人。唐主惋恨累日,自以戒敕之不熟也。
注曰:唐主生于兵間,老于兵間,軍之利鈍,熟知之矣。其惋恨者,誠有罪己之心,惜不能如秦穆公耳。至馮延巳輩,乃訕笑先朝,至于蹙國殄民而后已。《書》曰:“否則侮厥父母,曰昔之人無聞知。”延巳之謂矣。後之守國者尚鑒茲哉!(二八二)
馮延巳見陸游《南唐書》十一,相元宗李景,大言輕躁,至譏笑烈祖李昪戢兵,以為齷齪無大略。嘗曰:“安陸之役,喪兵數千,輟食咨嗟者旬日,此田舍**能成大事!”不知兵者兇器,豈可易言!李昪之戰戰兢兢,蓋其慎也。茍輕舉妄動,冀僥倖于一時,小足喪師,大足亡國。身之蓋有鑒于開禧之役,輕啟釁端,馴至覆亡,而不可收拾也。
後晉齊王天福八年,蜀主以宣徽使兼宮苑使田敬全領永平節度使。敬全,宦者也,引前蜀王承休為比而命之。
注曰:前蜀主王衍,使宦者王承休帥秦州,事見二百七十三卷唐莊宗同光二年。《詩》云:“殷鑒不遠,在夏後之世。”孟昶不能以前蜀之亡國為鑒,乃引王承休為比,以崇秩宦官,其國至宋而亡,晚矣!(二八三)
人有所惑溺,則未來之禍患,每不能敵目前之喜悅,古今所以多覆轍相尋之事乎!
後漢高祖乾祐元年,磔重威尸于市,市人爭啖其肉。
注曰:怨杜重威賣國,引虜入汴,而都人被其毒也。(二八七)
爭啖其肉,非果有其事也,史言人之恨之,不比于人類,而以為禽獸耳。千夫所指,不疾而死,引敵人殘害宗國者,可為寒心矣。
又,李嶼僕夫葛延遇,為嶼販鬻,多所欺匿,嶼扶之,督其負甚急。延遇與蘇逢吉之僕李澄謀上變,告嶼謀反。
注曰:孔子有言,“治家者不敢失于臣妾”,而況居昏暴之朝乎!(二八八)
臨安既亡之后,所謂士大夫家為奴仆上變,告其受宋二王文帖者甚眾,略見《元史·賈居貞傳》。故欲保持門戶者,相率求附于新朝,如袁洪、張伯淳之倫是也。
後周太祖廣順二年,唐司徒致仕李建勛卒。且死,戒其家人曰:“時事如此,吾得良死幸矣。勿封土立碑,聽人耕種于其上,免為他日開發之標。”及江南之亡也,諸貴人高大之冢,無不發者,惟建勛冢莫知其處。
注曰:李建勛知國事之日非,而骸骨得保其藏,可不謂智乎!(二九〇)
《南唐書》九論之曰:“李建勛非不智也,知湖南之師必敗,知其國且亡,皆如蓍龜。然其智獨施之一己,故生則保富貴,死猶能全其骸于地下。至立于群枉間,一切無所可否,唯諾而已,視覆軍亡國,君父憂辱,若己無與者。”嗚呼!放翁之論若此,建勛之智,果足尚乎?身之何為而稱道之?《癸辛雜識》續集上曰:“自楊髡發陵後,江南掘墳大起,天下無不發之墓矣。”身之蓋有感于此而稱道之也。夫枯骨無保存之必要,然就社會秩序及風俗習慣言之,豈不以得保藏為“智”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