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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避諱學應注意之事項》史諱舉例 陳垣作品集

第四十三避嫌名例

《曲禮》:“禮不諱嫌名。”鄭注:“嫌名,謂音聲相近,若禹與雨,丘與區也。”陸氏《釋文》十一謂:“漢和帝名肇,不改京兆郡;魏武帝名操,陳思王詩云‘脩阪造云日’,是不諱嫌名。”

嫌名之諱,起于漢以后。《三國吳志》二:“赤烏五年,立子和為太子,改禾興為嘉興。”此諱嫌名之始也。然《吳志》三:“永安五年,立子為太子。”裴注引《吳錄》載休詔:“為四男作名字,音灣,音觥,壾音莽,音褒。”則吳時仍不諱嫌名。果諱嫌名,則壾之字雖易避,而灣觥莽褒之音仍難避也。今既制新字,以為易避,則其不諱嫌名可知。

然諱嫌名之俗,實起于三國。《晉書羊祜傳》:“祜卒,荊州人為祜諱名,屋室皆以門為稱,改戶曹為辭曹。”嫌名之諱,遂浸成風俗。其后晉簡文帝名昱,改育陽縣為云陽。桓溫父名彝,改平夷郡曰平蠻,夫夷縣曰扶縣,夷道縣曰西道。后魏道武帝名珪,改上邽縣曰上封。皆避嫌名實例也。

至北齊《顏氏家訓風操篇》有曰:“凡文與正諱相犯,當自可避,其有同音異字,不可悉然。呂尚之兒,如不為上,趙壹之子,倘不作一,便是下筆即妨,是書皆觸。”

據此則當時嫌名之諱,漸趨繁數,故隋文帝父名忠,兼避中,唐高祖父名昞。兼避丙。韓愈《諱辨》,專辨嫌名,而謂:“今上章及詔,不聞諱滸勢秉饑。”不知《南史沈約傳》,稱約先世滸為仲高,即諱虎之嫌名滸。貞觀廿三年,改興勢縣為興道,即諱世之嫌名勢。《南史》十三《劉秉傳》,稱彥節而不名,即諱昞之嫌名秉。德宗《九日賜曲江宴》詩“時此萬樞暇”,即諱基之嫌名機也。

然因愈之言,足證唐時嫌名之諱,尚未垂為定制。至宋始頒布所謂 “文書令”,應避嫌名,有一帝至五十字者,其繁極矣。此等“文書令”,見當時《禮部韻略》卷首。

或謂秦始皇名政,兼避正字,故《史記秦楚之際月表》,稱正月為端月,此避嫌名之始也。不知政與正本通,始皇以正月生,故名政。《集解》引徐廣曰: “一作正。”宋忠云:“以正月旦生,故名正。”避正非避嫌名也。

《史記天官書》:“氣來卑而循車通。”《集解》曰:“車通,車轍也。避漢武帝諱,故曰通。”亦非也。漢不避嫌名,車通,《漢書天文志》作車道,《集解》不得其解,故以諱解之耳。

《史記荀卿傳》,《索隱》曰:“后亦謂之孫卿子者,避漢宣帝諱也。”《漢

書藝文志》孫卿子注、《后漢書荀淑傳》注皆謂“荀卿避宣帝諱,故曰孫”,亦非也,此唐人說耳。《荀子議兵篇》,自稱孫卿子。《后漢書周燮傳序》有:“太原閔仲叔同郡荀恁,字君大,資財千萬。”《劉平傳》作郇恁。西漢末人,何嘗避荀!荀之稱孫,猶荊卿之稱慶卿,音同語易耳。

《后漢書陳紀傳》:“不復辦嚴。”或以此為避莊嫌名,故稱辦裝曰辦嚴。

不知裝妝古通作莊,故《續漢祭祀志》稱妝具曰嚴具;《魏志田疇傳》稱治裝曰治嚴,非避嫌名也。嫌名之諱,實起于漢以后。

第四十四二名偏諱例

《曲禮》:“二名不偏諱。”鄭注:“偏,謂二名不一一諱也。孔子之母名徵在,言在不稱徵,言徵不稱在。”

《日知錄》廿三謂:“宋武公名司空,改司空為司城。”是二名不偏諱之證。

自王莽禁二字為名后,單名成俗者二三百年。其時帝王既無二名,自無所謂偏諱。宋齊而后,二名漸眾。南齊太祖名蕭道成,《南齊書薛淵傳》云:“本名道淵,避太祖偏諱改。”是二名偏諱,南齊已然。

《舊唐書太宗紀》:“武德九年六月令曰:依禮,二名不偏諱。近代以來,兩字兼避,廢闕已多,率意而行,有違經典。其官號人名及公私文籍,有世民兩字不連續者,并不須諱。”據此,則唐以前兩字兼避,已成風俗,至太宗時始禁之。然禁者自禁,唐時二名仍偏諱。《日知錄》廿三謂:“高宗永徽初,已改民部為戶部,李世劫勣已去世字單稱勣。閻若璩謂太原晉祠有《唐太宗御制碑》,碑陰載當時從行諸臣姓名,內有李勣,已去世字。是唐太宗時已如此,不待永徽初也。”

《冊府元龜帝王部名諱門》載后唐明宗初名嗣源。天成元年六月,亦曾敕:“文書內二字不連稱,不得回避。”然此制并不通行,宋金以來,二名無不偏諱者。

第四十五已祧不諱例

祧者,遠祖之廟,遷主之所藏也。王制:天子七廟,氣昭三穆,與太祖廟而七。除太祖為不祧之祖外,大抵七世以內則諱之,七世以上則親盡,遷其主于祧,而致新主于廟,其已祧者則不諱也。

《冊府元龜掌禮部奏議門》:“唐憲宗元和元年,禮儀使奏,謹按《禮記》云:舍故而諱新。此謂已遷之廟,則不諱也。今順宗神主升祔禮畢,高宗、中宗神主上遷,依禮不諱。制可。”

韓愈辨諱,本為嫌名立論,而其中治天下之治,卻犯正諱。蓋其時高宗已祧,故其潮州上表曰“朝廷治平”,曰“為治日久”,曰“政治少怠”,曰“治未太平”,曰“巍巍之治功”。《舉張惟素》曰:“文學治行,眾所推與。”《平淮西碑》曰:“遂開明堂,坐以治之。”《韓弘神道碑銘》曰:“無有外事,朝廷之治。”

所謂已祧不諱也。

《冊府元龜帝王部名諱門》:“唐敬宗寶歷元年正月,太常寺禮院上言:玄宗廟諱,準故事祧遷后不當更諱。制可之。”

《十七史商榷》八四,《舊書》避唐諱條:“劉昫以唐為本朝,故避其諱。而亦有不諱者,此乃后人所改。如《林士弘傳》持書侍御史,持本治也,而《封倫傳》仍有治書侍御史。《唐臨劉文靜傳》右驍衛大將軍劉弘基,原本無基字,而《長孫順德傳》劉弘基,原本仍有基字,弘基本傳及《長孫無忌傳》同。至《馬燧、渾瑊傳》贊云‘再隆基構,克殄昬氛’,連用隆基二字,不可解。”蓋未注意元和寶歷故事,高宗玄宗,主已祧遷,則不諱也。

《宋史》一○八《禮志》:“紹興三十二年正月,禮部太常寺言:欽宗袝廟,翼祖當遷,以后翼祖皇帝諱,依禮不諱。詔恭依。”翼祖諱敬,南宋孝宗以后,敬字可不諱。然其實不盡然者,則習慣已成,不易改革也。

第四十六已廢不諱例

凡太子外戚之諱,皆不久即復。其不復者,特沿而不改,非久為之諱也。

《顏真卿書東方畫贊碑》,民字缺末筆,弘字不缺,《金石萃編》以為異。考《新唐書》四七《百官志》:“弘文館,神龍初避太子追謚孝敬皇帝諱,改昭文,二年改修文,開元七年,復為弘文。”是孝敬之諱,避于神龍,廢于開元。此碑以天寶十三載立,孝敬之諱,不避固已久矣,所謂已廢不諱也。

司馬貞《史記索隱》前后序,不著年月,《新、舊唐書》亦無傳。竹汀先生據《索隱序》題銜“國子博士、弘文館學士”,謂貞除學士,當在開元七年修文館復稱弘文館以后。則利用已廢之諱,而知其年代者也。

《宋史》九十《地理志》:“靜江府義寧,本義寧鎮,馬氏奏置,開寶五年廢,六年復置。”馮集梧曰:“宋避太宗名,當時地名有義字者,多所更革。而此縣仍為義寧,當亦如婺州義烏武義之縣,鎮戎軍張義之堡,避之容有未盡爾。”竹汀先生曰:“張義堡熙寧五年所置,其時固不避義字,婺州在吳越管內,當太平興國元年,吳越猶未納土,故不在改避之數也。”【乃和案:此條見錢著《諸史拾遺》四。】《大金集禮》二三引《宋國史》:“太宗本名光義。太平興國二年春二月詔曰:制名之訓,典經攸載,矧乃膺期纂極,長世御邦,思稽古以酌中,貴難知而易避。朕改名靈,除已改州縣職官人名外,舊名二字不須回避。”凡此皆一朝之諱,短時即廢。

宋天圣元年,王瀆題名,在虎丘劍池石壁,文云:“大宋天圣元年癸亥,九月十□日,太常丞同判福州王瀆。”同判者,通判也。天圣初,章獻劉太后臨朝,避其父諱,凡官名地名通字皆易之,后崩即復舊。

第四十七翌代仍諱例

一朝之諱,有翌代仍諱者,不能據此定其年代。《日知錄》廿三前代諱條: “孟蜀所刻石經,于唐高祖太宗諱皆缺書。《石晉相里金神道碑》,民珉二字皆缺末筆。南漢劉巖尊其父謙為代祖圣武皇帝,猶以代字易世。至宋益遠矣,而乾德三年《卜諲伏羲女蝸廟碑》,民珉二字,咸平六年《孫沖序絳守居園池記碑》,民珉二字,皆缺末筆。其于舊君之禮,何其厚與!”

《日知錄》廿三又云:“楊阜,魏明帝時人也,其疏引書協和萬國,猶避漢高祖諱。韋昭,吳后主時人也,其解《國語》,凡莊字皆作嚴,猶避漢明帝諱。唐長孫無忌等撰《隋書》,易《忠節傳》以誠節,稱符堅為符永固,亦避隋文帝及其考諱。自古相傳,忠厚之道如此。”

今考蜀石經《毛詩》殘本,《行露》序注,世作,后凡世仿此。《摽有梅》

箋“所以蕃育人民也”,民作,后凡民仿此。《江有沱》箋“岷山導江”,岷作。“維絲伊緡”,緡作緍。“其心塞淵”,淵作。“土國城漕”箋“或修治漕城”,不避治字。“不我活兮”箋“軍事棄其伍約”,棄作棄,后凡棄仿此。“泄泄其羽”,作洩洩。“匏有苦葉”,葉作,后凡葉仿此。以上皆仍開成石經元文,未及改正,不足為忠厚之證。善乎魏王肅之言曰:“漢元后父名禁,改禁中為省中,至今遂以省中為稱,非能為元后諱,徒以名遂行故也。”語見《通典》一○四《禮篇》。今俗書玄弘寧貯等字,猶多缺筆,豈為清諱,因仍習慣,視為固然,忘其起于避諱矣。

五代丘光庭撰《兼明書》,書中世字皆作代,沿襲舊制,與《孟蜀石經》同。

第四十八數朝同諱例

有一字而數朝同諱者。漢文帝名恒,唐穆宗、宋真宗亦名恒。漢靈帝名宏,后魏孝文帝亦名宏。漢殤帝名隆,唐玄宗名隆基。后魏獻文帝名弘,唐高宗太子亦名弘,宋太祖之父名弘殷,清高宗名弘歷。晉諱炎,唐武宗后名炎。石趙諱虎,唐亦諱虎。北齊諱泰,北周亦諱泰。隋諱禎,宋亦諱禎。隋諱忠,唐永徽初太子亦名忠。石晉諱敬,宋亦諱敬。宋諱玄,清亦諱玄。因是之故,古書

傳寫,或改或闕,極不易讀。一弘字也,常與宏混;一玄字也,常與元混,不知誰當為弘,誰當為宏,誰為宋諱,誰為清諱矣。又如弘農恒農,恒山常山,時廢時置,備極**。今試以此為例,根據史實,為簡表如下:

一恒山漢高帝置。

二常山避漢文帝諱改。

三恒山后周置恒州,隋大業初復置恒山郡。

四恒州隋義寧初又置恒州。

五常山唐天寶元年改為常山郡。

六恒州唐乾元元年復為恒州。

七鎮州唐元和十五年避穆宗諱,改為鎮州。

八真定宋慶歷八年置真定府,此節非關避諱。

九正定清雍正初兼避真字,改為正定。

一弘農漢武帝元鼎四年置。

二恒農后魏獻文時避諱改。

三弘農隋末復置。

四恒農唐神龍初避太子弘諱改。

五弘農唐開元十六年復。

六恒農宋建隆初避太祖父諱弘殷改。

七虢略宋至道三年避真宗諱改。

自此恒農弘農之名皆廢,宋人稱古弘農恒農曰常農。

第四十九舊諱新諱例

《日知錄》廿三云:“唐文宗開成中刻石經,凡高祖太宗及肅代德順憲穆敬七宗諱,并缺點畫。高中睿玄四宗,已祧則不缺。文宗見為天子,依古卒哭乃諱,故御名亦不缺。”竹汀先生曰:“唐人避上諱,如章懷太子注《后漢書》,改治為理,正在高宗御極之日,初無卒哭乃諱之例也。文宗本名涵,即位后改名昂,故《石經》不避涵字。亭林失記文宗改名一節,乃有卒哭而諱之說,貽誤后學,不可不正。”【乃和案:此條錢說見《日知錄》黃氏箋釋引。】

《避諱錄》三云:“文宗名昂,《開成石經左傳》‘文公宣公卷’內昂字不

缺筆,以生則不諱也。”生不諱說,本《日知錄》;《左傳》“文公宣公卷”內昂字不諱說,本《金石萃編》,皆誤。竹汀先生曰:“九經無昂字,設有之,亦必缺筆。亭林偶未檢唐史本紀,以意揣度,遂有此失。”【此條錢說見《潛研堂文集》三十跋《金石文字記》。】

《十七史商榷》八七云:“裴炎請還政豫王旦,為御史崔察誣奏死。《新、舊書》同,其事甚明。孫樵可之文集第五卷云:‘崔察賊殺中書令裴者【商榷者誤老】何,詭諛梯亂,肇殺機也。’裴字下注云:‘名犯武宗廟諱。’案武宗諱瀍,孫氏云云未詳,其書法之妄不必論。”今考《新、舊唐書武宗紀》,開卷即云 “帝諱炎”,西莊偶未檢兩書本紀,徒記武宗舊諱,忘其曾改名炎,遂反譏孫氏。

《冊府元龜帝王部名諱門》:“武宗諱炎,初名瀍。會昌六年三月制曰:‘王者炤臨萬寓,名豈尚于難知;敬順五行,理宜避于勝伏。昔炎漢之興,雒傍去水,所都名號,猶乃避之,況我國家祚昌土德,所以憲宗繼明之初,貴以舍水。【憲宗初名淳,改名純。】朕遠追大漢之事,近稟圣祖之謀,爰擇嘉名,式遵令典,宜改名為炎。其舊名中外奏章,不得更有回避。’”孫氏云云,蓋謂炎,非謂瀍也。

《十駕齋養新錄》十九云:“予向見宋槧本,有避亶字,注‘從從旦’于下,未審其故。頃見岳倦翁《愧郯錄》,有一條云:‘紹興文書令,廟諱舊諱正字皆避之。故哲宗孝宗之舊諱,單字者三,【哲宗初名傭。孝宗舊名瑗,又名瑋。】皆著令改避。唯欽宗舊諱二字,一則從亠從回從旦,一則從火從亙,今皆用之不疑。’乃知亶字回避,由于欽宗舊諱。但倦翁著此書在嘉定甲寅,其時尚未避亶烜二字也。”此事并見《宋史》一○八《禮志》。唐人不避舊諱,宋人則有避有不避,不能執此以為斷定時代之據。

第五十前史避諱之文后史沿襲未改例

《通典州郡志》,避唐諱,改豫州為荊河州。馬氏《輿地考》承杜典舊文,而改荊河為豫,得其當矣。乃于《古揚州篇》云“分置南充州、南荊河州”;又于壽州下云“荊河州刺史祖約”,云“齊因之,兼置荊河州”,云“梁置南荊河州”,云“尋改為南荊河州”。此數處猶沿杜氏本文,時失于檢照故耳。

又《通典》廿四《職官篇》:“御史中丞,舊持書侍御史也。初漢宣帝元鳳中,感路溫舒尚德緩刑之言,季秋后請讞,時帝幸宣室,齋居而決事,令侍御史二人持書。持書御史,起于此也。”“魏置持書執法,掌奏劾,而持書侍御史掌律令。”“晉太始四年,又置黃沙獄持書侍御史一人,后并江南,遂省黃沙持書侍御史。及太康中,又省持書侍御史二員。宋齊以來,此官不重。自郎官轉持書者,謂之南奔。隋又為持書侍御史。大唐永徽初,高宗即位,以國諱故,改持書侍御史為御史中丞。”《通考》五三《職官考》全襲其詞,不知持應作治。

《續漢百官志》、《宋書百官志》、《晉書職官志》,皆作治書。漢宣齋居決事云云,三書所引皆同,然并無元鳳字。因元鳳系漢昭年號,非漢宣年號,杜氏誤添,馬氏亦沿襲不改。《金石萃編》四七《馬周碑跋》,又沿《通考》之誤,且謂:“魏晉以下,皆作持書,別無治書之名。即高宗避諱,亦避嫌名,改持書為中丞,非改治為持。”誠可異也。

《晉書成恭杜皇后傳》:“后母裴氏,王夷甫外孫。”本避晉成帝諱衍,于王夷甫字而不名。此史家舊文,唐史臣乃因而不改。

《南齊書王融傳》:“字元長。”而《梁書》柳惲、徐勉二傳,于王融皆字而不名。蓋當時避齊和帝寶融諱,唐史臣未及更易也。

《通鑒》晉義熙四年:“禿發傉檀以世子武臺為太子。”注:“武臺本名虎臺,唐人修《晉書》,避諱改虎為武,《通鑒》因之。”今考《通鑒》第百十六卷,稱虎臺者十二;第百十九卷,稱虎臺者五,俱不作武字。蓋雜采他書,未能一一改正也。

又梁天監元年:“左戶侍郎劉鬷。”左戶當作左民,亦唐人避諱追改,《通鑒》未及厘正。

又梁天監九年:“法曹參軍蕭軌,兼左右戶都。”戶亦當作民。天監十八年: “魏左民郎中張始均。”此則當時本稱也。

第五十一避諱不盡或后人回改例

六朝以前,避諱之例尚疏,故馬班之于漢諱,陳壽之于晉諱,有避有不避。然其間亦有后人回改者。《史記周本紀》“邦內甸服,邦外侯服”,《封禪書》 “五岳皆在天子之邦”,犯高帝諱。《殷本紀》“盈巨橋之粟”,《樂書》“盈而不持則傾”,犯惠帝諱。《封禪書》“北岳恒山也”,《田齊世家》“以為非恒人”,犯文帝諱。《夏本紀》及《殷本紀》、《孝文本紀》、《燕世家》等,皆有啟字,犯景帝諱。此非避諱未盡,即后人以意改易者也。

《漢書高后紀》恒山王三見,《外戚傳》恒山王二見,《周勃傳》恒山王一見,《郊祀志》恒山字四見,《五行志》恒雨、恒旸、恒奧、恒寒、恒風等字屢見,犯文帝諱。《韋賢傳》“實絕我邦”,犯高帝諱。《刑法志》“殺人盈城”,犯惠帝諱。《文帝紀》“夏啟以光”,《武帝紀》“見夏后啟母石”,《古今人表》有漆雕啟,犯景帝諱。《景帝紀》“省徹侯之國”,《賈誼傳》“列為徹侯而居”,《百官公卿表》徹侯字兩見,犯武帝諱。《楚元王傳》“歆以建平元年改名秀”,犯光武諱。《高帝紀》有莊賈、項莊,《地理志》“莊公破西戎”,《藝文志》有莊子、莊夫子、莊助、莊安、莊匆奇,《鄭當時傳》莊字只見,《南粵傳》莊字一見,《西南夷傳》莊字三見,《敘傳》莊字一見,犯明帝諱。非后人改易,即元文避諱有未盡。

《三國魏志明帝紀》:“帝曰:‘司馬懿臨危制變。’”陳壽書稱司馬懿,多云宣王,惟此稱名,蓋述帝語不得云宣王也。《蜀后主傳》“魏司馬懿、張郃救祁山”,《李嚴傳》“平說司馬懿等”,《吳**傳》“聞司馬懿南向”,皆后人追改。又《后妃傳》“不本淑懿”,《高堂隆傳》“留其淑懿”,《吳主王夫人傳》“追尊大懿皇后”,《步夫人傳》“有淑懿之德”,以至太師、軍師、昭烈、昭獻、昭文、昭德、昭告、段昭、董昭、胡昭、公孫昭、張昭、周昭之類,不勝枚舉。《蜀后主傳》:“景耀六年,改元炎興。”炎字亦未回避,惟諸臣傳但稱景耀六年,不書炎興之號。《魏三少帝紀》,書中撫軍司馬炎者二,書中壘將軍司馬炎、撫軍大將軍新昌鄉侯炎、晉太子炎者各一。可見晉時避諱之例尚疏,其孰為后人所改,不可辨矣。

《南齊書武帝紀》,永明十一年:“孝子順孫。”梁武帝父名順之,故子顯修史,多易順為從,如《天文志》“五星從伏”,“太自從行”,“熒惑從行”,“歲星太白俱從行”,“辰星從行”之類。宋順帝亦作從帝,今汲古閣本,惟《祥瑞志》、《豫章王嶷傳》、《王琨傳》各兩見,《劉休傳》一見,余篇多作順帝,蓋后人所改。監本于此數處,亦改為順字矣。《百官志》漢順帝,宋本亦作從。《州郡志》從陽郡、從陽縣,汲古閣本改為順陽,唯監本尚是從字。而《張敬兒傳》、《陳顯達傳》中,仍為順陽,《陳顯達傳》:“南鄉縣故順陽郡治也。”宋本作從陽。今《武帝紀》及《明帝紀》俱有順孫字,元本必作從孫,后來校書者以意改易耳。

《舊唐書昭宗紀》:“景福二年三月,王镕感匡威援助之惠,乃筑第于恒州,迎匡威處之。”按穆宗以后,恒州已改名鎮州。此卷前后俱稱鎮州,獨是年再見恒州字,可為避諱未盡之證。

第五十二避諱經后人回改未盡例

《后漢書光武紀》:“民無所措手足。”《章帝紀》及《梁統傳》仍作“人無所措手足”。《張純傳》、《荀爽傳》“安土治民”,《郎傳》仍作“安上理人”。《逸民傳》章懷改為逸人,今雖回改,而《法雄傳》仍作逸人。皆回改未盡者也。《明帝紀》注引孔子曰:“仲叔圉治賓客,祝佗主宗廟,王孫賈主軍旅。”《論語》三治字,章懷皆改為主。今上治字,蓋后人回改,下兩主字,則回改未盡者。

《晉書陸機傳》《辨亡論》,三稱張昭,皆作張公,蓋機避晉諱。今《文選》其二改為張昭,其一仍作張公,亦后人回改未盡者。

《隋書高祖紀》:“漢太尉震八代孫”,“風骨不似代間人”,“代稱純孝”, “不代之業”,“精采不代”,“弘道于代”,“祖考之代”,【以上卷一。】“代俗之徒”,“德為代范”,“與代推移”,“干戈之代”,“行歌避代”,【以上卷二。】皆避世作代。而卷中“風流映世”,“貌異世人”,“世子世孫”,“世祿無窮”,以及韋

世康、王世積、虞世基等,皆仍作世。

又:“生人之命將殆”,“人黎慕義”,“托于兆人之上”,“事上帝而理兆人”,【以上卷一。】“毒被生人”,“啟人可汗”,“利益兆人”,“安上治人”,“撫臨生人”,“不得勞人”,“人間疾苦”,“人庶殷繁”,【以上卷二。】皆避民作人。而卷中“民間情偽”之民字,則回改為民,“民部尚書”之民字亦屢見。

又卷一之虎牢作武牢,虎賁作武賁,卷二之虎符作獸符,而卷中韓擒虎之名屢見。

《北史穆傳》:“從太武田崞山,有虎突出,搏而獲之。帝嘆曰: ‘詩云有力如武,凱乃過之。’”《魏書》二七《穆傳》作“有力如虎”。《北史》避唐諱,兩虎字皆改為武。后人校者,乃將前武字回改為虎,而后武字仍之,以致一行之中,虎武并見。

《南史宋少帝紀》:“景平元年閏四月,魏軍克虎牢。”《宋文帝紀》:“元嘉七年十一月,魏克武牢。”

《梁敬帝紀》:“太平元年十一月,起云龍神武門。”《陳宣帝紀》:“太建七年六月,改作云龍神虎門。”《傅亮傳》:“見客神獸門。”

《齊高帝紀》:“索白虎幡。”《王曇首傳》作白獸幡。

《沈攸之傳》:“建安王休仁屯虎檻。”《鄧琬傳》作武檻。

《劉懷珍傳》:“虎賁中郎將。”《阮佃夫傳》作武賁中郎將。

凡此皆經后人回改而未盡者。

又《王瑩傳》:“時有猛獸入郭,上意不悅,以問群臣,瑩曰:‘陛下膺箓御圖,虎象來格。’帝大悅。”一行之中,虎獸并見。

第五十三南北朝父子不嫌同名例

晉王羲之子知名者五人:曰玄之,凝之,徽之,操之,獻之。徽之子楨之,獻之嗣子靜之。祖孫父子,皆以之為名,不以為嫌也。

宋王弘子僧達,孫僧亮、僧衍,從子僧謙、僧綽、僧虔,從孫僧祐。叔侄皆以僧為名,不以為嫌也。試表二家行輩如下:

此南北朝風也,或者不察,則以為異矣。《避諱錄》二曰:“《魏書》稱前秦苻宏為永道。宏為堅長子,堅字永固,其子不應又字永道,疑《魏書》永字誤。”不知此當時風尚也。前燕慕容皝字元真,其子恪又字元恭;南齊蕭道成字紹伯,其父承之字嗣伯,父子字同一字,不以為嫌也。且蕭道成父名承之,而其第六子暠又封安成王,父子祖孫不避嫌名也。不知此例,則易起**矣。校《南史》者以僧達僧衍同排,遂妄改達為衍弟。武英殿本《王弘傳》考證,又誤以僧亮與僧達同為弘子。《史姓韻編》于王操之獻之,亦誤以為楨之弟。石印小字本《韻編》,更誤以操之為楨之子,愈理愈棼矣。

《廿二史考異》廿八,謂魏宗室多同名,列舉同名者凡五十九人。有同父而同名者,景穆子,陽平、濟陰二王,俱名新成,至稱濟陰為小新成以別之。《魏書安同傳》:“同父名屈,同長子亦名屈。”此北俗也。然后魏獻文帝名弘,其子孝文帝名宏;宋明帝名彧,其子廢帝名昱,父子不避嫌名,而同在西紀四六五年至四七六年之間,固無分南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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