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gress id="pltbd"></progress><cite id="pltbd"><span id="pltbd"><ins id="pltbd"></ins></span></cite><strike id="pltbd"><dl id="pltbd"></dl></strike><strike id="pltbd"><i id="pltbd"><del id="pltbd"></del></i></strike>
<strike id="pltbd"></strike>
<strike id="pltbd"><dl id="pltbd"><del id="pltbd"></del></dl></strike>
<strike id="pltbd"><dl id="pltbd"><del id="pltbd"></del></dl></strike>
<strike id="pltbd"><i id="pltbd"><del id="pltbd"></del></i></strike>
<strike id="pltbd"></strike>
<strike id="pltbd"></strike><strike id="pltbd"></strike>
<strike id="pltbd"><dl id="pltbd"><del id="pltbd"></del></dl></strike><strike id="pltbd"></strike>
<span id="pltbd"></span>
<span id="pltbd"><video id="pltbd"></video></span>
<strike id="pltbd"></strike>
<strike id="pltbd"></strike>
<strike id="pltbd"></strike>
<ruby id="pltbd"><video id="pltbd"><del id="pltbd"></del></video></ruby>
<th id="pltbd"><video id="pltbd"></video></th>

《第19章 讓兒童正常發展》有吸收力的心靈 蒙臺梭利作品集

兒童做事沒有規律是因為以前曾經有人隨意地強制他們有規律地做事;兒童懶惰是因為他們曾經被強制進行工作;兒童們不聽話是因為以前他們曾經被強制聽話。

人們并不總是把兒童的性格缺陷看做是一件壞事,正如上一章中我們對強壯兒童和弱小兒童的缺陷進行討論的一樣。有些人甚至對這些缺陷給予很高評價。那些行為不是很主動的孩子被認為是好孩子。那些吵吵鬧鬧、想象力豐富的孩子被認為是出眾的或高人一等。

我們的社會可能會給孩子做出以下分類:

1.那些有缺陷的孩子需要進行改正;

2.那些好孩子(行為不主動的孩子)是其他孩子學習的榜樣;

3.那些吵鬧的孩子比其他孩子出眾。

后兩種類型更為人們所認可。父母們非常喜愛這樣的孩子,雖然他們的伙伴一點兒也不喜歡他,尤其是對最后一種類型。

我一直強調這一點,并且一直要求大家注意這種分類,因為這種錯誤的分類方法已經延續了幾百年。在我的第一所學校及其后的學校中,當兒童們被某項工作所吸引時,他們的這些特點都消失了。兒童身上那些所謂的壞的、好的和高人一等的特性全部消失了。這些特性在這些兒童身上完全找不到了。

這說明人們還不能正確區分兒童性格的好壞,人們以前習慣的想法是錯誤的。這使我想起了一句宗教格言:“只有上帝手中掌握著真理,我們看到的一切都是幻影。”我們通過對我們學校兒童的觀察發現,兒童非常想做一些事情。人們以前誰也沒有注意到兒童還會選擇做一些事情。兒童在心理的支配下開始忙于做一些能夠使他們內心平和、快樂的事情。

在這些兒童身上還發生了一些以前從未發生過的事情。這些兒童不知不覺地具有了一定的紀律性,這一定會令很多人大為吃驚。通過給予自由來培養紀律性解決了一個以前看起來無法解決的問題。**就在于,我們是通過給予兒童自由來培養他們的紀律性的。這些可以自由選擇事情做的兒童都會集中精力做某件事情,由此養成了他們的紀律性。這已經被40年來世界各地的各種事實所證明。事實表明,只要把兒童放在一個能夠進行有序活動的環境中,他們就會養成一定的紀律性。換句話說,世界各地的人都適用這種情況。以前我們對這一問題還不了解,是因為我們沒有正確地對待兒童的這一特點。

這些發生在所有兒童身上的變化不是逐漸出現的,而是突然出現的。對于某個兒童來說,他會專心致志地做某件事情。但這并不意味著我們應該強制某個懶惰的孩子做事情。我們只要把他們放在一個為他們準備的環境中,讓他們能夠做一些有目的的事情就已經足夠了。兒童開始專注于某件事情之后,他的所有缺陷都隨之消失了。我們僅僅對兒童進行說教是沒有用處的。他們心理好像突然出現了一些東西,深深被外界活動所吸引了一樣。這些活動吸引了兒童的精力,他們可能會不斷地重復做某一件事情。

人是一個整體,這個整體是通過在現實生活中根據自然規律獲取積極經驗來形成的。

人出生之后一直到3歲,各個器官一直是獨立發展的。在下一個階段3~6歲時,手開始可以在大腦的指導下進行工作。在這一期間,這些器官會成為一個整體,各個器官協同工作,為個體服務。

如果由于外界原因這種和諧工作的狀態沒有出現,人體內的某種力量仍然會促使體內的其他部分單獨成長。結果就會導致各個器官的不平衡發展,最終無法協調完成任務。

這樣人的手就會無目的地運動,大腦就會想象一些遠離現實的問題,語言成了自娛自樂的東西,身體也變得懶散。所有這些部分都獨立發展,無法滿足自身的需要,導致個體不正常的成長,最終成為沖突和絕望的根源。

這些問題只有在人的各種功能共同工作,為人這一個體進行服務的時候才能得到糾正。

圖10 兒童的正常和不正常特征

但是兒童被新的環境所吸引,他們有了進行創造性活動的動力。于是,所有這些能力結合到了一起,偏離的性格也回到了正軌。兒童的性格也趨于穩定。但實際上這都要歸因于兒童的真正個性,是兒童的個性讓兒童正常地發展。

在圖10中,我們向大家展示了兒童的不同特性。這些不同的特性通過扇面中心向外輻射的線表示。中間垂直的線表示兒童集中注意力做某件事情,這是一條表示正常的線。一旦兒童開始集中注意力,右面所有的線都會消失,剩下的就只有左面的線了。兒童那些缺陷的消失不是成年人的功勞,而應該歸功于兒童自己。是兒童通過自己的人格努力,穿過了中間線,獲得了正常的發展。

在我們所有的學校中都發現了這一現象,不管這些兒童屬于哪個社會階層,哪個種族,哪種文明。

這是我們所有研究工作得出的最重要結論。

兒童的這種轉變要通過集中注意力,用手做事情來完成。

這種心理現象被心理分析學者用來對成年人的治療,我們用專業術語來表示就是“正常化”。

許多年后的今天,經過無數的經驗訓練,這一事實終于被接受。在對“問題兒童”進行治療中廣泛使用的《兒童門診指南》中便應用了這一理論。該指南要求為兒童提供一個能夠做各種事情的環境,他們在環境中可以根據自己的需求選擇自己要做的事情。在選擇過程中,他們不受老師、也不受成年人的左右。

“玩耍療法”也可以使兒童在許多玩具模仿游戲中進行選擇,這種選擇范圍要比在家庭中的選擇范圍廣得多。

以上理論和心理學家的一些理論促進了兒童家庭治療的發展,也可以促進兒童性格的發展,當然這也需要兒童與其他兒童一起玩耍,形成一種類似于社會生活的氛圍。

當然,這一作法還遠遠不夠。它只是提供了一種治療的方法。我們還需要對“工作(做事情)和自由能否治療成長中的缺陷”進行深入的理解。也就是說,工作和自由是兒童正常發展的必要而非充分條件。

實際上,經常有這樣的情況發生,那就是治愈了的兒童再回到他原來生活的環境中,由于缺少正常發展的動力和機會,他們又回到了原來的狀態。

一些國家的學校努力創造一種所謂自由活動的氣氛,但他們對自由和活動的定義似乎不大妥當。

這些學校對自由的理解還處于低級水平。他們認為自由就是從束縛中解脫出來,不再受權威的約束等。這種觀念是不正確的,這只是對壓迫的一種反抗。學校如果采取這種措施,兒童的反應只會有一個:努力發泄自己不再受控制的情緒,因為他們的行為以前是受成年人的意愿所控制的。“讓兒童做他們愿意做的事情”,如果他們還不具有自我控制的能力,他們所得到的就不是真正的自由。

兒童做事沒有規律是因為以前曾經有人隨意地強制他們有規律地做事;兒童懶惰是因為他們曾經被強制去進行工作;兒童不聽話是因為以前他們曾經被強制聽話。

自由是發展的結果,是通過教育潛移默化的一種發展。發展是具有主動性的,它是一個通過努力和個人經驗逐步建立人格的過程。一個兒童想要成熟必須經歷這個漫長的階段。

我們可以對弱者進行壓迫,要求他們屈服,但我們不能強制他們發展和成長。發展是不能通過學習得來的。

如果我們認為自由就是讓兒童做任何想做的事情,不管正確與否,那兒童已經偏離的性格就會繼續發展,他們就會更加不正常。

兒童的正常發展來自于專注于某項工作。因此,我們必須有目的地向他們提供一些行為所需要的工具,滿足他們的興趣需要,喚起他們的注意力。兒童的正常發展依賴于他們所使用的東西,因此這些東西應該是有目的的為他們設置的。這些東西還應該適合兒童的心理規律。如果這些東西得到合適和準確的使用,兒童的運動協調能力就會得到提高。

集中注意力能夠使兒童的心理得到發展、運動協調性得到提高,并最終使兒童的缺陷得到治療。我們這里說“集中注意力”而不是“做某件事情”,因為如果兒童無目的的做事情是不會改掉他們的缺陷的。

重要的是通過某些方式來激發兒童的興趣,以改善兒童的個性。

兒童不是剛進入我們的學校就能把缺陷治療好,對他們的治療要經歷一段時間。他們的“行為自由”得到鞏固、個性得到發展時,才可以說他們的缺陷已經治療痊愈。

只有在環境的影響下,發展正常的兒童才能在發展過程中展示自己的力量:有自發的紀律性、不停地愉快工作、有社會良知、愿意幫助和憐憫他人。

自由選擇自己的行為成了他們生活有規律的一種方式。對兒童的治療為兒童新的生活打開了大門。

我們的主要原則沒有改變。那就是讓兒童做一些自主選擇的、有意思的事情。做這些事情能讓兒童更加集中注意力,而不感覺勞累。這會提高兒童的精力和心理能力,使兒童成為自己的主人。

為了真正為兒童的發展提供幫助,我們不能隨意為他們選擇使用的物件。物件的選擇應該以興趣和完善兒童的個性為原則。我們應該根據兒童發展的心理選擇教育方法。

我們學校的兒童不但性格得到了發展,他們對知識的渴求也更加強烈。

我們可能會說,兒童正在進行精神上的鍛煉,他們正在尋找一條自我完善和凈化心靈的道路。

一本名為《吉塔》的印度書籍就是以兒童的發展為主要原則。

“讓兒童做應該做的事情非常重要。大腦需要不停地工作。只有不停地專注于一些事情,精神才會得到發展。懶惰的大腦容易受一些不良東西的影響。一個懶惰的人不可能是精神上健康的人。”

我們的觀點與紀伯倫的話有些相通之處,“工作是愛的外在表現。”

亚洲精品在线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