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認為,兒童天生就是不服管束的,并且有暴力傾向。這種觀點的依據是,兒童做事情通常不服管束,不服管束就是他們意志的表現。事實遠非如此,這種行為并非兒童“有目的的行為”。
對性格培養的討論通常會涉及意志和服從兩方面的問題。很多人認為這兩個問題是相互對立的。因為他們認為,教育就是對兒童意志的扭曲和壓制,或者是用老師的意志代替兒童的意志,并且要求兒童無條件地服從。
下面,我們就通過觀察到的實際情況而非主觀臆斷對這兩個問題進行說明。我首先要說明的是,這一領域的許多觀點極其混亂。我們曾經在第8章中談到過,有些理論認為人是受一種強大的宇宙力量(有目的的行動)的影響。這種普遍的力量不是物理上的力量,而是生命本身在演化過程中產生的一種力量。它可以促使各種形式的生命不斷演化,給予生命運動的原動力。但是演化不是自然和偶然產生的,而是受自然規律的影響。如果人的生命是這種力量的表現形式,那么人的行為必然會受它的影響。
在兒童可以根據自己的意志進行有意識的行動時,這種力量就已經開始進入他的意識了。兒童意志力的發生和發展是以經驗的獲取為基礎。因此,意志力不是與生俱來的,它是在發展過程中逐漸形成的。因為它是自然的一部分,所以它的發展必須服從自然規律。
有人認為,兒童天生就是不服管束的,并且有暴力傾向。這種觀點的依據是,兒童做事情通常不服管束,不服管束就是他們意志的表現。事實遠非如此,這種行為并非兒童“有目的的行為”。成年人發怒并非自愿,我們也不可能說這種發怒行為是一種理智的行為。實際上,我們平常說話也具有一定的目的,換句話說,我們有一些問題需要解決。相反,如果我們發現自己的行為不符合自己的主觀意愿,那么我們就會產生一種有效控制自己意志的愿望。這樣把我們的意志強加于兒童就成了順理成章的事。
但實際情況是,主觀意志并不一定產生混亂和暴力。混亂和暴力只是感情波動和痛苦的一種表現而已。正常情況下,意志力控制下的行為對人是有益處的。大自然賦予了兒童成長的任務,因此兒童的意志一定會促進他們的成長,發展兒童的各種潛能。
如果兒童的意志與他所做的事情是一致的,說明他已經走上了有意識發展的軌道。兒童自然地選擇他們所要做的事情,并且不停地進行重復,說明他們已經對自己的行為有了一定的認識。這種行為最開始僅僅是一種沖動,現在已經成為了一種有意識的行為。嬰兒最開始進行的活動是本能性的。現在,他們已經能夠有意識地進行活動,他們的心理已經開始逐漸開化了。
兒童自己也感覺到了這種區別,其中一個孩子以我們終身難忘的方式對此進行了表述。曾經有一位貴族**參觀我們的學校。由于她還不了解學校的情況,對一個小男孩說:“這就是規范你們行為的學校嗎?”
“不,女士”,小男孩說,“它不規范我們的行為,我們喜歡我們所做的事情。”這個孩子已經理解了兩者之間的區別。因為人一旦決定做某件事情,這件事就應該能夠給予他快樂。
有一點我們應該清醒地認識到。有意識的意志是一種通過使用和行為才能夠得到發展的能力,我們應當努力去開發這種意志而不是去干擾它。我們可以在瞬息之間毀掉這種意志。這種意志是以特定環境中的持續行為為基礎緩慢發展而來的,而毀掉它卻是很容易的事情。爆炸或地震摧毀一個建筑物可以在幾秒鐘之內完成,但是我們建造一個建筑物該有多么困難啊。建造一個建筑物需要平衡、材料、藝術等方面的知識。
建造一個沒有生命的東西就需要如此多的知識,可想而知,塑造一個人的心理會需要多少東西。但是人類心理的塑造過程是在我們肉眼看不見的狀態下進行的。而它的塑造者既不是母親也不是老師,當然也不是什么建筑師。母親和老師們只能在創造過程中提供一些幫助性的工作,他們也必須把這些幫助性工作作為自己的責任和目標。因為他們可能會在隨意之間破壞和摧毀兒童的意志。當前,在這一問題上還存在著各種各樣的偏見,我們有責任予以進行澄清。
一般教育機構存在的一個最為普遍的偏見就是,這些教育工作者認為,任何事情都可以通過說教(對兒童的耳朵進行灌輸)和樹立榜樣(對兒童的眼睛進行灌輸)來解決。然而,事實是兒童的個性只能通過運用自己能力的方式來發展。兒童通常被看做一個被動的接受體,而不是一個主動的學習體。這種觀點在任何教育階段都存在。人們通常通過講神話故事來鍛煉兒童的想象力。但當兒童聽這些神話故事時,他們只是聽到了一些東西而已,他們的想象力一點也沒有得到發展。作為人類思維寶貴財富的想象力仍然沒有得到發展。這種錯誤的觀點反映在意志力上更為嚴重,因為一般的學校都拒絕為訓練兒童的意志力提供機會,教育工作會直接告訴學生該做什么、不該做什么。兒童的任何反抗行為都會被認為具有反叛性質。我們可以這樣說,教育工作者在摧毀兒童意志力方面可算竭盡全力。
同時,通過樹立榜樣(除說教以外的另一種方式)來教育兒童的原則,使老師自覺地將自己作為榜樣讓兒童來學習。想象力和意志力在這里甚至沒有一席之地,學生們淪落到了只能看和聽的地步。
我們必須摒棄這些偏見,勇敢面對現實。
舊式教育的老師們總結出了一句看起來似乎很合乎邏輯的話:“對他人進行教育,我必須先做好。如果兒童模仿我,服從我,那就萬事大吉了。”服從成了教育的最基本原則。某位教育工作者(其名字我已忘記了)曾經說過這樣一句名言:兒童的眾多美德中有一個是最重要的,那就是服從。
就這樣,教育工作變得簡單起來,教育工作者也變得傲慢。他可能會這樣說:“我這個學生一無所知,我要對他們進行教育,把他們教育得像我一樣。”于是,老師開始了他們的工作。像《圣經》中所說的那樣:“上帝通過自己的想象來造人。”
成年人很自然地把自己放到了上帝的位置。他們同時也忘記了《圣經》上所說的魔鬼是如何變成魔鬼的——魔鬼在自負的驅使下妄圖取代上帝的位置。
兒童的內心正在進行著創造性的工作,這種工作比老師、父母的工作要高貴得多。當然,這些工作也要得到他們的理解和支持。過去,老師曾用鞭子將他們的意愿強加于兒童身上。不久之前,當人類進入文明社會之后,老師們曾經進行過**,他們說:“如果要我們放棄使用鞭子,我們就不能教書。”甚至《圣經》中所羅門的箴言也曾說:父母不使用棍棒是錯誤的,那樣他們的孩子就會進入地獄!紀律就在這種恐嚇和恐懼之間產生。最后,我們可以用這樣的話進行總結:不聽話的孩子是壞孩子,聽話的孩子則是好孩子。
由于現代民主、自由理論的發展,以這種方式進行教育的老師被認為是獨裁者,除非這些老師能夠在他們的教育過程中加入一些隨意和想象。而老式學校的老師們卻死守他們的錯誤觀點。獨裁者的暴力與老師的暴力有一定的區別,獨裁者是通過暴力進行建設,而老師則是通過暴力進行毀滅。
這種觀點的主要錯誤之處在于,它認為必須在人的意志能夠服從之前將其摧毀,也就是說在它能夠接受和服從他人指導之前將其摧毀。如果這一理論被應用于實際教育,我們在教授一個人知識之前就已經把他的思想毀掉了。
但是,一旦人們的意志力得到完全的發展,能夠自由地選擇服從他人的命令的時候,情況就完全不一樣了。這種類型的服從是一種尊敬,一種對權威的認可。老師也可以從兒童身上得到滿足。
于是,意志力和服從意識可以并肩前進了。意志力是發展的前提和基礎,服從則是在這個基礎上產生的。“服從”一詞在這里有了新的含義。它現在已經成為了個人意志的一種升華。
實際上,我們很容易發現,服從是人類的一種自然現象,是人類的一種正常特征。兒童的服從意識是逐漸發展而來的。它是在人的成熟過程接近結束時自然的、以一種不期而至的方式出現的。
實際上,如果人類的心理不具有“服從”這種品質,如果人類在進化過程中沒有獲得這種品質,那么人類的社會生活簡直無法想象。任何一件事情都可以清楚地說明,人類是多么具有服從意識呀!這種形式的服從恰恰導致了人類大量地走向毀滅。這是一種不受控制的服從,一種可以毀滅一個民族的服從。我們這個世界不缺少服從。相反,服從作為人類心理發展的一種自然現象是再平常不過的事情了。問題在于,我們缺少對服從的控制。
我們對在自然狀態下發展的兒童進行觀察的過程中發現,服從意識的發展是人類特性最為重要的特征。我們的觀察為這一問題的研究指明了方向。
服從意識的發展與兒童個性其他方面的發展道路基本相同。首先,它受“有目的”沖動的影響,然后它進入到意識的層面并且逐步發展,并最終進入到意識、意志的控制之下。
下面,我們將討論服從對于一個人來說到底意味著什么。從前人們認為服從就意味著:老師或家長讓孩子做某件事,孩子服從他們的命令去做了這件事情。
但是,如果我們對服從意識的自然發展過程進行研究就會發現,它在經歷3個階段。最初,兒童有時聽話,有時不聽話,看起來有些反復無常。當然,我們必須對這種狀況進行深入的研究。
服從不僅僅依賴于我們所說的“好的愿望”。相反,兒童在第一階段的行為只受“有目的的行動”的控制。所有的兒童都是這樣,這種情況一直會持續到兒童出生后第1年結束。在1~6歲之間,上述情況已經很少出現,兒童已經逐漸有了意識,有了自我控制的能力。在這一階段,兒童的服從意識與他所具有的能力有著密切的關系。要服從某項命令就必須達到一定的成熟程度,具有一定的能力。比如,命令一個人用鼻子走路是很荒謬的,因為從物理的角度講這是完全不可能的。同樣,讓一個不會寫字的人去寫信也是很荒謬的。因此,我們必須首先了解兒童的發展水平是否允許兒童去服從某項命令。
對于3歲以前的兒童來說,除非命令符合他們的內心需求,否則他們是不會服從的。因為兒童的心理學沒有成型,正忙于在潛意識狀態下建立性格所需的各種機制。這些機制還沒有建立到受他意識和愿望控制的程度。這些孩子要達到一個新的發展水平才能變得聽話。實際上,成年人的行為也告訴我們,他們根本就沒有期望一個2歲的孩子能夠服從他。
成年人通過本能和邏輯推理(或者可能是通過與兒童長期生活獲得的經驗)得出結論,如果想讓這一年齡的兒童不要做某件事情,則必須對他們下達帶有一些暴力性質的命令。
然而,服從并不總是帶有否定性的。服從首先也包括有對他人意愿的滿足。稍大一點的孩子已經不像0~3歲的孩子那樣處于一種原始的準備階段。在3歲以后的階段,也會包含一些相似的發展時期。甚至對于一個3歲以后的孩子來說,他在服從命令之前也必須具有一定的能力。他不可能突然之間就會服從他人的意志,也不可能突然了解做某件事情的原由。兒童的內心深處正在經歷著某種成長過程,這一過程也要經歷幾個階段。在這一成長成型的過程中,兒童可能會根據別人的要求做某件事情,但這只能說明他已經能夠使用剛剛形成的某種能力。但如果要兒童能夠反復使用這種能力,還需要一段時間來鞏固。
這種情況在兒童首次獲得運動能力時就有所體現。兒童1歲大時,他就嘗試著開始走路,但他會不停地摔倒,嘗試一段時間之后,他就不會再進行嘗試了。但一旦兒童完全具有了走路這種能力,他就可以隨時隨地使用這種能力了。
還有一點非常重要,兒童在這一階段所具有的服從意識首先取決于他已經具有的能力。他可能第一次服從了命令,第二次又不服從了。老師總是認為兒童們這樣做是故意的,并總是對他們進行責罵,這種責罵很容易阻礙兒童各種能力的發展。這里還有一個非常有意思的例子。瑞士著名教育家帕斯塔羅奇在教育理論界非常有影響力。他首先提出了父愛教育理論,認為教育工作者應該對兒童所面臨的困難表示同情,對他們的錯誤行為應該進行寬恕和原諒。但是有一件事他沒有寬恕,也沒有原諒,那就是兒童所謂的反復無常。他無法忍受兒童一會兒聽話,一會兒又不聽話。如果兒童第一次完成了他的要求,他認為兒童就有能力做這種事情。帕斯塔羅奇無法接受兒童的這種反復無常。他的所謂父愛在這里變得無影無蹤。試想,帕斯塔羅奇這樣的人都無法忍受,更何況其他老師了。
沒有什么比在某種能力的成型時期打消兒童的積極性更為有害的了。如果兒童還沒有完全掌握自己的行為,如果他連自己的意志還不能滿足,他怎么會去服從他人的意志呢?這就是兒童表現得時而服從時而不服從的原因。這種事情不只發生在兒童身上。一位樂手可能某一次彈奏得非常好,而再一次演奏時卻表現得非常差。這不是他個人意志的原因,而是他還沒有完全準確、嫻熟地掌握這門技巧。
因此,服從意識發展的第一階段的特征是,兒童有時服從有時不服從。在這一階段里,服從和不服從是相伴而生的。
第2個階段是兒童隨時可以服從命令,在控制自己的問題上不再具有障礙。他的這種能力已經得到了鞏固,他不但可以聽從自己的意志,同時也可以聽從他人的意志。這是服從意識發展歷程上的一個巨大進步,就好像一種語言已經能夠翻譯成另一種語言一樣。兒童可以領會他的意圖并且可以通過自己的行為表達出來。這是當前教育所希望得到的最高的服從水平,普遍教師關心的也就是這些。
但是,兒童在自然規律指引下的發展進程還遠沒有結束。他們所發展的程度遠比我們期待的要高,他們的服從意識還會發展到第3個階段。
兒童已經能夠使用他們剛剛獲得的各種能力,但他們遠沒有停留在這一階段,他還會向更高的層次發展。兒童似乎認識到,老師所能夠做的事情是他的能力所不能及的。于是,他似乎在對自己說:“這個人的能力比我強,他可以影響我大腦的成長,把我變得同他一樣聰明!”這種感覺可能給兒童帶來了無限的快樂。這種可以從另一個人身上學到東西的發現激起了兒童的巨大熱情,兒童就會不停地等待老師給他命令。這是一種非常有趣的自然現象,我們可以把兒童的行為與狗做一下比較。狗對主人懷有好感并且會隨時等待他的命令。狗會注視著主人手里拿著的球,一旦主人將球拋向遠方,它就會跑過去很有成就感地把球叼回來。然后,它就耐心地等待主人的下一個命令。它渴望得到主人的命令,并且從服從命令中得到樂趣。兒童服從意識發展的第3個階段與此有些相似,他們好像急于等待和履行別人的命令。
曾經有這樣一個有趣的例子。一個執教10年的女老師把她的班級管理得非常好,也習慣于給班里的同學提一些個人建議。有一天,她說:“把東西都收拾好,在你們晚上回家之前。”她的話只說完了前半部分“把東西收拾好”,孩子們就開始迅速仔細地收拾東西,直到老師把后半句說出來他們才停了下來。兒童們的服從意識反應得如此迅速,以致于老師不得不改變自己的說話語序。實際上,老師在這種場合應該這樣說:“在你們今天晚上回家之前把東西收拾好。”
這位老師說,這種事情經常發生。兒童的這種迅速反應促使她在說話前進行慎重考慮,她認為這是她的責任。而我們通常認為,人可以隨意地以自己喜歡的方式發布命令。相反,她認為老師的這種權威地位給了她一種壓力。有一次,教室里的兒童非常吵鬧,她想在黑板上寫“肅靜”這個詞,在她剛剛把第一個字母寫完時,整個班級已經變得鴉雀無聲。
我的個人經驗(這就是我引入“肅靜游戲”的原因)為這一問題提供了另一方面的佐證,但這時服從具有了許多層面的意思。一群兒童在這種情況上表現出了出奇的一致性,以一個整體對我的命令進行認同。
非常安靜的狀態只有在場的所有人都保持安靜時才能獲得,如果有一個人出聲就會打破這種安靜狀態。要想獲得這種安靜狀態就必須所有人同時有意識地保持安靜。群體意志感就是這樣產生的。我們發現,隨著游戲的不斷重復進行,這種群體意志感也在不斷增加,兒童們保持肅靜的時間也越來越長。于是,我們又在游戲中加了“點名”這一程序。當我們輕聲地點到某個同學的名字時,那個同學就應該一聲不吭地站起來,其他同學則保持姿勢不動。被點到名的同學以非常慢的速度站起來,盡量不弄出任何聲音。我們可以想象最后一個被叫到名字的同學要坐多么長的時間!這些孩子們的意志力已經發展到了很高的程度。這種練習可以加強人們對自己沖動和行為的控制。進行這種游戲的兒童可以通過行為和對行為的控制來鍛煉他們的意志力。通過游戲的鍛煉,這些孩子所組成的群體是非常優秀的。我們發現他們都具有服從意識,因為服從意識所必需的所有要素都已經準備好了。
在意志力發展的最后階段,兒童具有了服從能力,這種服從能力又促成了兒童的服從意識。我們兒童的服從意識已經達到了很高的水平,不管老師的命令是什么,他們都可以立即履行。那個女老師認為自己應該多加注意,不要使孩子受到自己個人意志的影響。她也逐漸認識到作為一名管理者應該具有什么樣的品質。一個好的管理者不必在行為方式上表現得果斷,但必須具有一種很強的責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