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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劇本的面貌》元明雜劇 顧學頡作品集

元雜劇腳本的面貌,只要略為看幾本作品,就可獲得一個大致的印象,它是由折、楔(xiē)子、賓白、曲調等幾個部分構成的。分別介紹于下。

一、折

或寫作“摺”,南戲和后來的傳奇里都寫作“齣”或“出”(明雜劇也偶有這樣寫的);大概演出時備用的臺本,是寫在折疊式的小本本手摺上的,故名為“摺”,簡寫成“折”。

元雜劇一般情況,全劇分為四折,可能是沿承宋雜劇的四段而來的;個別雜劇也偶有五折或六折的。一折略相當于現代戲劇的一幕,是雜劇組成的一個單位。一折里又可分為幾場(也有一折就是一場的)。例如《竇娥冤》第一折中,從賽盧醫上場到張驢兒父子和蔡婆同下為第一場;從正旦竇娥上到本折末數人同下為第二場。同劇第二折中,從賽盧醫上到張驢兒下、賽盧醫下為第一場;從卜兒蔡婆上到張驢兒拖正旦、卜兒同下為第二場;從凈扮孤上到本折末同下為第三場。分場的標準,是以全部演員進入后臺、前臺上沒有演員為斷;如果前臺上還留有一個演員吊場,還不能當作兩場看待。

在樂曲方面:一折相當于散曲的一套,所用的曲子多寡不限,視劇情的繁簡而定,一般用十來支曲子組成;最短的只用三支曲子,如《蕭何追韓信》第四折用正宮〔端正好〕等三曲;最長的多至二十六支曲子,如《魔合羅》第四折中呂〔粉蝶兒〕等二十六曲。每折最末的曲子照例用“煞”或“尾”作為一套樂曲的結尾(也偶有不用的)。每折的次序和它所用的宮調,二者之間有一定的習慣關系,一般是:第一折多用仙呂宮,二折多用南呂宮,三折多用中呂宮,四折多用雙調。這只是就一般較常見的情況而言;不按照這種習慣,或四折之中偶有一兩折略有變通,為數也不在少。這可能是為了使樂曲的旋律與戲劇內容密切結合,而不得不略加變動的緣故。如仙呂的音律表現為“清新綿邈”,南呂為“感嘆傷悲”,黃鐘為“富貴纏綿”,正宮為“惆悵雄壯”,雙調為“健捷激裊”……;使用各種不同的旋律,表達與之相適應的各種不同的劇情,也是劇作者很可能運用的一種表現方法。在一套(即一折)曲子里,每個曲子的先后,也多半是按照一定的習慣次序排列的,例如用仙呂宮,以〔點絳唇〕開始,接著就用〔混江龍〕、〔油葫蘆〕、〔天下樂〕等曲;南呂宮以〔一枝花〕開始,接著就用〔梁州第七〕、〔隔尾〕、〔牧羊關〕、〔賀新郎〕等曲;中呂宮以〔粉蝶兒〕開始,繼之以〔醉春風〕、〔迎仙客〕等曲;雙調則以〔新水令〕為首,繼之以〔駐馬聽〕、〔沉醉東風〕等曲。

在音韻方面:元雜劇產生于中國北部,故所用音韻以當時北方音為準。唱曲中,平、上、去三聲通押,無入聲;凡入聲字,分別列在平、上、去三聲內。當時所用音韻共十九韻,即:

一、東鐘,二、江陽,三、支思,四、齊微,五、魚模,六、皆來,七、真文,八、寒山,九、桓歡,十、先天,十一、蕭豪,十二、歌戈,十三、家麻,十四、車遮,十五、庚青,十六、尤侯,十七、侵尋,十八、監咸,十九、廉纖。(以上各韻類,都是以平聲概括上、去二聲。每一平韻,又各分陰平、陽平二類。)

這種韻類的分法,與六朝、唐、宋以來《切韻》、《唐韻》、《廣韻》系統的分法顯然不同。元雜劇所用的韻,與傳統韻文(如賦、詩、詞等)所用的韻因之也顯然不相同。這在中國文學史上,尤其是韻文史上,應該作為這一時期北方文學的特點之一提出來。

雜劇同一折中各曲曲辭,都押同一韻類,不另換韻,例如《漢宮秋》第一折用“家麻”韻:

【仙呂·點絳唇】車碾殘花 ,玉人月下 、吹簫罷 。未遇宮娃 ,是幾度添白發 !

【混江龍】料必他珠簾不掛 ,望昭陽一步一天涯 。疑了些無風竹影,恨了些有月窗紗 。他每見弦管聲中巡玉輦(niǎn),恰便似斗牛星畔盼浮槎 (chá)。……是誰人偷彈一曲,寫出嗟(jiē)呀 ?……莫便要忙傳圣旨,報與他家 ;我則怕乍蒙恩,把不定心兒怕 ,驚起宮槐宿鳥,庭樹棲鴉 。

……

“花”是陰平,“涯”是陽平,“發”是入聲作上聲,“怕”是去聲——陰、陽、上、去的字都放在一起押韻。

還有一個特點:每支曲子差不多句句都押韻,如前面所舉出的〔點絳唇〕就是;隔句押韻像〔混江龍〕那樣,倒是比較例外。

二、楔子

在第一折之前或折與折之間,需要簡單地交代人物、情節,埋伏線索,或加緊前后折聯系的時候,就用這么一個楔子或兩個楔子;也有些劇根本不用。它是全劇有機構成的一部分,但并非主場,僅僅起著開場或過場的作用。

楔子,在現存元代刊行的劇本中實際上雖然有它,但沒有這個名稱。元人論曲的著作里有“楔兒”一詞(稱〔仙呂·端正好〕為“楔兒”),可能就是“楔子”。明代刊行的雜劇上和論曲著述中,就正式用了“楔子”這個名稱。較早的明刊本偶有把它列在“折”之內,而不把它當作“折”的平列物看待;但較晚的、一般的刊本,則清楚地分開,把“楔子”和“折”平列起來。這個名稱所代表的含義,大約是從木作行業借用過來的一個詞。木工為了使木器的榫(sǔn)頭斗接得牢固、不脫落,于是在榫頭上加入一塊上寬下窄的楔形木片,叫做“楔子”。這個借用名詞,倒很有些意思,因為它在雜劇里的作用,也正是這樣的。這種借用,可能不始于元雜劇;宋、元講唱文藝話本里,就有“楔子”這個名稱。大約元雜劇又是從話本那里“借”用過來的。

過去有人認為:宋代歌舞劇表演之前,有一人念“致語”,然后舞隊上場表演;“楔子”就是“致語”的化身。也有人認為:南戲在演出的開始,由“副末”念“家門”開場,介紹全劇劇情;而“楔子”多在第一折之前,其地位略與南戲的“家門”相當,因此,它和“家門”的性質相類似。這兩種看法都是不很確切的。因為“致語”是舞隊上場前的幾句介紹詞,“家門”可以說是全劇的提綱,但兩者都非戲劇本身。而“楔子”則顯然不同,它是全劇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楔子所用的曲子和折稍有不同:它不用套曲,只用一支或兩支曲子。這一支或兩支曲子,多用〔仙呂·賞花時〕或連幺篇(后篇);〔仙呂·端正好〕或連幺篇;偶有用〔仙呂·憶王孫〕或〔越調·金蕉葉〕連幺篇的。當然,如果嚴格講起來,一支曲子連幺篇,就是最短的、最起碼的套曲;不過,元雜劇習慣上是不把它看作一套的。

三、賓白

就是劇中人物說白的部分。因為中國古典戲劇以歌唱為主體,以說白為輔助,所以叫做“賓白”;就是平常所說“賓主”之“賓”的意思。元劇賓白,基本上用的是元代的口語(白話)——當然是經戲劇家提煉過的口語;同時,賓白也包括詩、詞或長短不齊的順口溜。

賓白包括以下幾個部分,即:對白——劇中人物兩人以上的對話。獨白——一個人的自敘或敘事。旁白——劇本上寫作“背云”。舞臺上雖有其他腳色在場;但背過身子,假定好像是在另一地方講話,或雖在一處而別人聽不見,于是敘述自己心里的話。這是作為對劇中人物內心刻畫的一種特殊方式。帶白——劇本上寫作“帶云”。唱辭中間偶爾插入幾句說白叫做帶白;只有主唱的那個腳色才可能有這種情況,別的腳色有白無唱,所以不會發生唱中帶白的情形。

這里順便談一談賓白是誰作的問題。

一般理解,都認為唱辭(曲辭)和賓白都出于劇作者一手寫成。可是明代戲劇評論家王驥德和評選家臧懋循開始提出不同的看法,認為賓白“猥鄙俚褻”、“鄙俚蹈襲”,不似出于文士之手。而系由“教坊樂工先撰成間架說白,卻命供奉詞臣作曲” [1] 。或謂“其賓白則演劇時伶人為之” [2] 。

這種說法,雖有他一定的理由,但并不完全可信。王說以為先由“教坊樂工”撰成故事間架和說白,然后由“詞臣”撰曲詞,先不論其顛倒寫作次序這一點;他把雜劇的創作,誤認為是在宮廷里進行、專供統治者享樂的,顯然與雜劇創作的實際情況不符,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試問:關、馬、鄭、白……哪一位劇作家是“供奉詞臣”?《竇娥冤》、《漢宮秋》、《西廂記》……哪一本雜劇是在宮廷里寫的?倒是臧懋循所說演劇時由演員自為之的話,還略有幾分道理,雖然不完全對。

這里,我們根據元、明刊行的劇本幾種不同的情況,來簡單地談談這個問題。

現存最早的《元刊本雜劇三十種》當中,賓白的繁簡就有幾種不同情況。只印了唱辭(曲辭)、沒有賓白的,有《雙赴夢》、《趙氏孤兒》、《疏者下船》等數種。唱辭之外,略帶賓白的劇本較多,如《拜月亭》、《單刀會》、《冤家債主》等劇均是。也有少數幾種賓白略較詳細的,如《老生兒》、《鐵拐李》、《東窗事犯》等劇。前一種情況且不談,即使如后兩種情況的劇本,比起明代的各種刊本、抄本,卻仍然只能算作一種簡本。例如元刊本的《單刀會》和明脈望館抄校本的《單刀會》比較之下,就可發現明本的賓白比元本要多上好幾倍。同樣,《元曲選》和《酹江集》中的《老生兒》,賓白也比元刊本多得多。據我們的推測,元刊本那類簡本,可能就是當時供演出時備用的臺本,除了抄錄最主要的部分——配著鼓笛音樂唱演的全部唱辭之外,兼錄一點重要的賓白和人物上場、下場等場面活動,僅是提綱式的紀錄,而不是詳備的完全的腳本。演員根據提綱的提示,適應著劇情的內容,運用賓白和動作表演。賓白和唱辭一樣,需要演員能背誦下來;但較之“尋宮數調”的唱辭,多少有些伸縮、回旋的余地,可以見景生情,隨意增減幾句,關系不大。簡本之所以不詳錄賓白,大概就是因為上述理由,簡本已夠用,不需要全部抄錄在劇本上的緣故。還有一種情況:元雜劇中有不少習慣用的“套語”,例如官吏、豪霸、商賈、農民、士子等人物出場時,各有一定的套語,或大同小異,或完全雷同;有些性質相近的劇,關目的穿插,劇情的起伏變化,許多地方,都有相類似的套子、框框。這些套語、套子,演員們都成竹在胸,練習純熟,隨時可以搬用。臺本之所以不需全部抄錄賓白,這大約也是原因之一。(較后期的南戲及傳奇里有些照例的戲,劇本上整出地省略掉,只標明從省,用意與此略為相近。)此外,劇本賓白的繁簡,不僅如前面所述,元刊本和明刊本不同;即使同為明代本,同一劇而有兩個以上的版本的時候,往往發現兩個版本所載的賓白(甚至曲辭)詳略互異,相差很大。這又可說明明人對于元雜劇也有不少增添或刪改的地方。總之,現傳的元雜劇賓白部分(曲辭部分也有改動,但較賓白為少)經過演員們的增減,經過明代評選家、收藏家們的改訂,已經失去原作的面貌,是不成問題的。但如果認為劇作家原來就不寫賓白,只撰唱辭,這個說法是不能成立的。

還須說明一下:賓白雖然經過改動,但原作最基本的、最精粹的東西,應該說還是保留下來了的。因為賓白是整個戲劇的有機構成部分,曲、白相生,才能曲盡劇情之妙;元雜劇中有不少名作都是曲、白俱妙,相得益彰的。不可能設想:曲辭優美而賓白拙劣,甚至只有前者而無后者,會給觀眾(讀者)以什么樣的感覺。不妨讀一讀現存的關漢卿的名作《拜月亭》,盡管唱辭寫得非常好,但因賓白不全,如果不對照后人改編之作來看,連整個劇情都不能十分弄清楚,還談得上其他嗎?相反,再讀一讀曲白相生的劇本的一兩段看看。例如《李逵負荊》第一折寫李逵半醉中在梁山下賞玩風景、還要尋酒吃的一段描寫:

(李逵云):人道我梁山泊無有景致,俺打那廝的嘴!(唱):

【醉中天】俺這里霧鎖著山秀,煙罩定綠楊洲。

(云):那桃樹上一個黃鶯兒,將那桃花瓣兒啖(dàn)阿啖阿,啖將下來,落在水中,是好看也。我曾聽的誰說來?我試想咱:——哦!想起來了也,俺學究哥哥道來。(唱):他道是“輕薄桃花逐水流”。(云):俺綽起這桃花瓣兒來,我試看咱。好紅紅的桃花瓣兒!(做笑科,云):你看我好黑指頭也!(唱):恰便是粉襯的這胭脂透。(云):可惜了你這瓣兒,俺放你趁那一般的瓣兒去。我與你趕,與你趕,貪趕桃花瓣兒。(唱):早來到這草橋店垂楊的渡口。(云):不中,則怕誤了俺哥哥的將令,我索回去了。(唱):待不吃呵,又被這酒旗兒將我來迤(yǐ)逗。——他他他,舞東風在曲律桿頭。

不妨試試,把凡是“云”字以下的道白都遮住,只讀曲文,你能明白他唱的是什么意思嗎?反之,你把白和曲結合起來一氣讀下去,想一想,一位梁山好漢、魯莽英雄在那里自言自語,欣賞山景,追趕水面上的花瓣,無意中一直趕到了酒店,那副癡戇(zhuàng)天真、半醒半醉的情態,不是躍然紙上,呈現在我們的面前了嗎?同劇第四折,李逵向宋江謝罪時,辯論“殺”和“打”哪種更“疼”些,李逵(實際是作者)利用語言簡練不重復的法則,當第二次宋江說“我不打你”(省略了“我要殺你”幾個字)的時候,李逵就趕緊抓著這一點,大搖大擺地就要走開。我想,當時演劇至此,觀眾聽了這段對白,看了李逵魯莽而又想耍賴的那副神態,一定會哄然大笑。這些,難道還不足以表明賓白的重要性嗎?難道還能說是作者以外的人越俎代庖的嗎?

賓白寫得好的元劇還很多,如《東堂老》、《老生兒》等劇均是,不一一舉例了。

四、曲調

見本章第一節《折》及第七章,不重述了。

五、題目正名

這不是雜劇的本身部分,而是放在全劇最后,作為全劇的名稱、在散場時念出來的。它的形式多用兩句或四句對子,總括全劇內容,并以末句中幾個有代表性的字作為本劇的簡名。例如《竇娥冤》劇(據《古今名家雜劇》本)最后的題目正名寫作:

題目 后嫁婆婆忒(tè)心偏,守志烈女意自堅。

正名 湯風冒雪沒頭鬼,感天動地竇娥冤。

截取末句“竇娥冤”三字,就成了這個劇的簡名。

上述是“題目正名”的一般情況。據現存元、明刊(抄)本看來,它的情形也是相當復雜的,有:一、兩句或四句,前一(或二)句名“題目”,后一(或二)句名“正名”;二、只名“題目”;三、只名“正名”;四、題目正名全無(可能是漏刻);五、明刻本偶有放在劇名之后、第一折之前,名為“正目”的。

從上面情況看來,“題目”和“正名”實際是一個東西,性質上并沒有什么分別,全稱則為“題目正名”,分稱則為“題目”或“正名”,所指內容完全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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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見王驥德《曲律·雜論》第三十九上。

[2] 見臧懋循《元曲選·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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