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廉·莎士比William Shakespeare(今譯莎士比亞,1564—1616,英國劇作家、大詩人) ,以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生于衛伊克州愛渾河側斯特拉特村。其父名約翰·莎士比,母名馬利亞丁,均中等社會以下人也。莎士比幼時諸事,人無知之者,惟據傳說,則彼不過于斯特拉特某學校中嘗受初等教育。同時劇詩家約翰孫評之曰:“彼不甚解拉丁語,然所解之希臘語則更少。”然約翰孫雖為當時有數之博學家,但好自尊而貶人,故彼雖貶莎士比為淺學,然莎士比果淺學與否,殊不敢斷。據近人之所考,則莎士比學識之博大,足以其所通之諸國語證之。至其所用之語數,通例雖以為一萬五千言,然霍爾頓則以為二萬四千言。今姑不論其為一萬五千言或二萬四千言,要之皆較密爾登(今譯彌爾頓) 多數千言(密爾登所用之語數或云八千言或言一萬七千言) 。據此則莎士比學識之宏大可知矣。
莎士比于十九歲時完婚,其婦名安哈查,長于莎氏七歲,娶后七月產一女。爾后一二年中,在斯特拉特,或云是時莎氏助其父從事于羊毛商。后莎氏迫于生事,兼欲營獨立之計,故始至首都倫敦。按,一千五百八十五年,莎氏既至倫敦,據云最初執賤業于梨園,或云習作俳優,均不詳。其后數年,莎氏之名漸顯,為俳優中不可少之人物,與當時名作家格林(按,1558—1592) 、馬羅(今譯馬婁,1564—1593) 等相抗衡。其所交游為愛查克斯、塞姆布頓、卡路克等,或為權門貴紳,或為文壇名士。據最近所考,則莎氏當與此諸人交游時,不獨為諸人所尊敬,且為諸人所深愛。如彼約翰孫氏于莎氏身后評莎氏曰:“予之愛彼,至今猶然。彼才既跌宕,又思想深微,想像濃郁,詞藻溫文,更助以敏妙之筆,于是其文遂如長江大河,一瀉千里,不可抑制。蓋彼之機才,實彼之性命,若稍加以抑制,與奪其性命無異。若以其所長補其所短,亦復充足而有余也。”云云。又,當時人士之尊莎氏也,至稱Gentle Shakespeare,則莎氏性情之溫厚閑雅,可想而知。
一五九三年,莎氏之初作Venus and Adonis (今譯《維納斯與阿都尼》) 出版,翌年Lucrese (今譯《魯克麗絲受辱記》) 出。自是以往,續出不已,至其死后,計有三十七篇之多。莎氏因此致富,為數劇部主。一五九七年,復于斯特拉特購別莊,名曰紐布賴斯,未幾即移居其中,或云在一六一二年時。莎氏移居后十二年,即一六一六年四月二十三日,遂歿,享年五十四。有子三人,男一女二。
莎氏之諸作,當莎氏生時,多未經其允許,遂出版,故其中錯誤舛謬,在在俱是,幾不堪卒讀。今日所傳諸版中,則以福利亞版為最佳。福利亞版為莎氏歿后七年,其友人等所校正之版,故諸版中是版最可信。其后一六三二年第二福利亞版出,一六**年第三福利亞版出,一六八五年第四福利亞版出,然而均不若第一福利亞版善。例如第二福利亞版所訂證之莎氏生平,多半臆測。第三福利亞版,除原有諸作外,更附載七[編](篇)。其中除Pericles 略似莎氏所作外,其余諸篇之真偽,至今尚無定論。七篇之名曰Pericles 、《倫敦奢人》、《大麥斯傳》、《沙約翰傳》、《清凈教寡婦》、《洛克林悲劇》、《約夏悲劇》是也。
莎氏專意著作之時期,自一五九○年(或云一五八八年) 至一六一二年之間,凡二十余年。自一六○○年以后,專意著悲劇,置史劇喜劇等不作。故莎氏之著作可分前后二大期,更分為四小期。第一期自一千五百九十年至一千五百九十六年,是所謂修業期。第二期自一千五百九十五、六年,至一千六百年或一千六百○一年,是為作史劇及喜劇之時也。第三期自一千六百○一年至一千六百○八年,為作深刻之喜劇及宏大之悲劇時。第四期自一千六百○八年至一千六百十一、二年,是期專作悲喜調和之傳奇劇。
第一期時,作者始習作劇,年約二十四五,其進步極速,實令人可驚。是時所作多主翻案改作,純以輕妙勝。
第一期中之諸作,作者尚未諳世故時之作也,故與實際隔膜,偏于理想,而不甚自然。至第二期時,作者漸諳世故,知人情,其想象亦屆實際。是時專作史劇,依其經驗之結果,故不自理想界而自實際界,得許多劇詩之材料。是期中所作,大抵雄渾勁拔也。
第二期之末,莎氏因自身之經驗,人生之不幸,蓋莎氏是時既失其兒,復喪其父,于是將胸中所郁,盡泄諸文字中,始離人生表面,而一探人生之究竟。故是時之作,均沈痛悲激。
其后沈痛悲激之波,至第四期而漸定。作者經此波瀾后,大有所悟,其胸襟更闊大而沈著。于是一面與世相接,一面超然世外,即自理想之光明,知世間哀歡之無別,又立于理想界之絕頂,以靜觀人海之榮辱波瀾。故第四期諸作,足覘作者之人生觀。是等諸作均誨人以養成堅忍不拔之精神,以保持心之平和,見人之過誤則寬容之,恕宥之;于己之過誤,則嚴責之,悔改之,更向圓滿之境界中而精進不怠。是時之莎氏,宛如彼所作之傳奇劇《颶引》(今譯《暴風雨》) 中之泡司柏魯其人也。蓋莎氏晚年諸作,均含有一種不可思議之魔力,以左右人世。今將所作列表于下。
劇詩
Titus Andronicus (今譯《泰特斯·安德洛尼克斯》) 自一五八八年至一五九○年之間
Henry VI 1.(今譯《亨利六世》一) 自一五九○年至一五九三年之間
以上為改作時代之作
Love’s Labour’s Lost (今譯《愛的徒勞》) 一五九○年
Comedy of Errors 閩縣林紓譯作《孿誤》(今譯《錯誤的喜劇》) 一五九一年
Two Gentlemen of Verona 林譯《情惑》(今譯《維洛那二紳士》) 自一五九二年至一五九三年之間
Midsummer-night’s Dream 林譯《仙獪》(今譯《仲夏夜之夢》) 自一五九○年至一五九四年之間
以上為初年之喜劇
Henry VI 2.3.(今譯《亨利六世》二、三) 自一五九一年至一五九六年之間
Richard III (今譯《理查三世》) 一五九三年
以上為初年之史劇
Romeo and Juliet 林譯《鑄情》(今譯《羅密歐與朱麗葉》) 一五九一年或云自一五九六年至一五九七年之間
以上為初年之悲劇
Richard II (今譯《理查二世》) 一五九四年
King John (今譯《約翰王》) 一五九五年
是為中年之史劇
(The)Merchant of Venice 林譯《肉券》(今譯《威尼斯商人》) 一五九六年
是為中年之喜劇
Henry IV 1.2.(今譯《亨利四世》一、二) 自一五九七年至一五九八年之間
Henry V (今譯《亨利五世》) 一五九九年
以上為晚年之史劇
(The)Taming of the Shrew 林譯《馴悍》(今譯《馴悍記》) 一五九七年
(The)Merry Wives of Windsor (今譯《溫莎的風流娘兒們》) 一五九八年
Much Ado about Nothing 林譯《禮哄》(今譯《無事生非》) 一五九八年
As you like it 林譯《林集》(今譯《皆大歡喜》) 一五九九年
Twelfth Night 林譯《婚詭》(今譯《第十二夜》) 自一六○○年至一六○一年之間
All’s Well that Ends Well 林譯《醫諧》(今譯《終成眷屬》) 自一六○一年至一六○二年之間
Measure for Measure 林譯《獄配》(今譯《一報還一報》) 一六○三年
Troilus and Cressida (今譯《特洛伊羅斯與克瑞西達》) 一六○三年或云一六○七年改訂
以上為晚年之喜劇
Julius Caesar (今譯《尤利烏斯·愷撒》) 一六○一年
Hamlet林譯《鬼詔》(今譯《哈姆萊特》) 一六○二年
以上為中年之悲劇
Othello林譯《黑瞀》(今譯《奧瑟羅》) 一六○四年
King Lear林譯《女變》(今譯《李爾王》) 一六○五年
Macbeth林譯《蠱征》(今譯《麥克白》) 一六○六年
Antony and Cleopatra(今譯《安東尼與克莉奧佩特拉》) 一六○七年
Coriolanus(今譯《科利奧蘭納斯》) 一六○八年
Timon of Athens林譯《仇金》(今譯《雅典的泰門》) 自一六○七年至一六○八年之間
以上為晚年之悲劇
Pericles林譯《神合》(今譯《泰爾親王佩里克利斯》) 一六○八年
Cymbeline林譯《環證》(今譯《辛白林》) 一六○九年
(The)Tempest林譯《颶引》(今譯《暴風雨》) 一六一○年
(The)Winter’s Tale林譯《珠還》(今譯《冬天的故事》) 自一六一○年至一六一一年之間
以上為傳奇劇
Two Noble Ringmen(今譯《兩個高貴的親戚》) 一六一二年
Henry VIII(今譯《亨利八世》) 自一六一二年至一六一三年之間
以上斷篇
敘事及抒情之詩
Venus and Adonis(今譯《維納斯與阿都尼》) 一五九二年(?)
Lucrese(今譯《魯克麗絲受辱記》) 自一五九三年至一五九四年之間
Sonnets(短歌集)(今譯《十四行詩》) 自一五九五年至一六○五年之間
是表中之《鬼詔》、《黑瞀》、《蠱征》、《女變》等四篇,通例稱為“四大悲劇”。此外至少尚有十篇左右,均為莎氏杰作。蓋惟此四篇實不足以窺此大詩人之蘊奧。如巴德森氏之評《鬼詔》曰:“人知此篇者極多,而讀此篇者極少。”莎氏之一切著作,無一不可作如是觀也。彼略讀莎氏著作者,豈能知莎氏乎?蓋莎氏之文字,愈咀嚼,則其味愈深,愈覺其幽微玄妙。又加拉兒氏曰:“人十歲而嗜莎士比,至七十歲而其趣味猶不衰。”蓋莎士比文字,猶如江海,愈求之,愈覺深廣。故凡自彼壯年所作之短歌集,以求其真意者,或據一二口碑以求莎氏之為人,或據一己之見以解釋其著作,皆失敗也。當知莎氏與彼主觀的詩人不同,其所著作,皆描寫客觀之自然與客觀之人間,以超絕之思,無我之筆,而寫世界之一切事物者也。所作雖僅三十余篇,然而世界中所有之離合悲歡,恐怖煩惱,以及種種性格等,殆無不包諸其中。故莎士比者,可謂為“第二之自然”、“第二之造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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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篇刊于1907年10月《教育世界》15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