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到好萊塢的辦公室時天色已晚,樓內已經空空如也,走廊里一片寂靜,房門都敞開著,清潔女工們正拿著吸塵器、拖把或著抹布在屋里打掃衛生。
我打開辦公室的門鎖,撿起一封躺在郵遞口前的信,看都不看就把它扔到辦公桌上,然后掀起窗戶,探出身去,望著剛閃爍不久的霓虹燈,一陣溫暖甜美的空氣從隔壁咖啡店在過道里的通風口中飄上來。
我脫掉外套,解下領帶,坐到辦公桌前,從底層抽屜里取出一瓶酒,倒了一杯喝下去,沒有什么效果,接著又來了一杯,還是一樣。
現在韋伯應該見到金斯利了,警方對他妻子的通緝令要么已經發出,要么很快便會發出。整件事對他們來說已經水落石出,不過是件由兩個賤人生出的爛事,他們朝三暮四,酗酒成性,不間斷地尋花問柳,然后互相憎恨,再到心懷殺機,終于釀出了這樣的慘劇。
可這一切未免太簡單了。
我拿過那封信,撕開信封,上面沒有貼郵票。信中寫道:“馬洛先生你好:弗羅倫絲·艾爾默的父母是尤斯塔斯·格雷森夫婦,現居于南牛津街640號的羅斯默爾·阿姆斯大樓。這是我通過撥打他們在電話簿上的電話查出來的。艾德麗安·弗洛姆塞特**”
信中的字跡跟創作它的那只手一樣非常優雅。我把信紙推向一旁,又喝了一杯酒,腦子終于不再那樣狂亂了。我將桌子上的物品推來推去,發燙的雙手沉重而笨拙。我用一根手指在桌子的一角抹了一下,看了看那道劃過塵土后留下的痕跡,又看了看手指上附著的塵土,然后把它擦掉,接著又看了看手表,看了看墻壁——其實我什么都沒有看。
我把酒瓶收了起來,走向洗手臺沖洗杯子,接著又洗了洗手,將臉在冷水中浸了一會兒,然后對著鏡子打量起來。左臉頰已經不再發紅,只是有些腫脹,雖然不是很明顯,但還是讓我頭皮一緊。我梳了梳頭,檢查了一下白頭發,它們有著大量增多的趨勢。頭發下是一張病態的臉。我一點都不喜歡這張臉。
我回到辦公桌前,又讀了一遍弗洛姆塞特**的信,然后將信紙用玻璃杯來回滾壓,讓它平整一些,接著湊上去聞了聞,又滾了幾下杯子,最后把信疊起來放到外衣口袋里。
我一動不動地坐著,聽著窗外的夜晚變得越來越平靜,慢慢地,我也平靜了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