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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高窗 雷蒙·錢德勒作品集

等到我走進廚房以后,我已經忘記哪個酒杯是哪個人的了。我把三只杯子都刷了一遍,擦干,又開始調酒。這時斯潘格勒走了進來,站在我的肩膀后面。

“別犯疑。”我說,“今天晚上我沒想往酒里放氰化鉀。”

“你別跟我們老頭兒硬頂。”他在我脖子后頭低聲說,“他對這個案子已經掌握了不少你認為他還不知道的材料。”

“謝謝你的關照。”我說。

“喂,我倒想多了解一下那個卡塞蒂案件。”他說,“挺有意思的。一定是我進局子前的事了。”

“很久以前了。”我說,“根本沒有這么回事,我在開玩笑。”我把調好的酒放在托盤上,拿回房間,分別放到他們兩人面前。我把自己的一杯拿到棋桌后邊我坐的椅子前頭。

“又在演戲。”我說,“你的助手溜進廚房,背著你忠告我說,我跟你打交道得多加小心,因為你知道不少我以為你還不知道的事。他演得很好。他的那張臉又誠實又坦白,一說話就臉紅。”

斯潘格勒在椅子上坐下,只沾了一點兒椅子邊,臉唰地一下又紅了。布里茲若無其事地看著我,臉上毫無表情。

“關于菲利普斯你到底發現了哪些情況?”我問。

“發現了一點兒。”布里茲說,“是的,喬治·安森·菲利普斯活得挺窩囊。他認為自己是個偵探,但是看來他找不到什么人同意他的看法。我跟文圖拉的警察局長談到過他。那個局長說喬治人不壞,就是太善良了點兒。即使再有腦子,也當不了警察。他只是按照別人告訴他的去做的話,他會干得很好。比如說,別人告訴他先邁哪只腳啦,邁幾步啦,朝哪個方向走啦,等等。他自己不會發揮。我想你懂得我說的意思。他當警察,是當會抓偷雞小賊那種警察,還得那個偷雞小賊逃跑的時候摔個跟頭,腦袋碰到柱子上暈過去。不然的話,事情就復雜了,他得先回警察局去向上級請示。簡短地說吧,過了一段時間,他把警察局長弄煩了,警察局長就讓他開路了。”

布里茲又喝了幾口,用他那像個大鏟子似的大拇指撓了撓下巴。

“離開警察局以后,喬治在西米鎮一家百貨商店替一個叫薩特克利夫的人干事。這是一家可以賒購商品的店鋪,每位顧客都有一個小賬本。喬治把這些賬本弄得一塌糊涂。有時候他忘記記賬,有時候又把東家欠的貨款記到西家的賬上。最后薩特克利夫覺得或許喬治另找一件工作更合適,于是喬治就到洛杉磯來了。他弄了一筆錢,不算太多。他就用這筆錢辦了一個營業執照,租了一間辦公室。我到那里去看過。屋子只能放一張辦公桌,這還是同另外一個自稱賣圣誕卡的人合租的。這人的名字叫馬爾什。喬治要是有主顧來,馬爾什就到外邊去散一會兒步,把地方讓給他。馬爾什說他不知道喬治在哪兒睡覺,也沒見過有人來聘他辦事。但是喬治在報上登過廣告,也許這個廣告為他招徠過主顧。我猜想喬治是有過一個主顧,因為一個多星期以前,馬爾什在辦公桌上看見喬治留下一張條子,說他要到別的什么地方去幾天。這是馬爾什最后聽到關于喬治的消息。咱們現在已經知道,喬治是到庭院街來了,用安森的化名租了一套公寓,結果把命送到這兒了。關于喬治我就知道這么多。這人實在太可憐了。”

布里茲沒有什么表情地抬頭看了看我,又一次把酒杯舉到嘴邊上。

“他那份廣告是怎么寫的?”

布里茲放下酒杯,從皮夾里拿出一張薄紙,放在矮桌上。我走過去,拿起紙讀了一遍。紙上寫的是:

“為什么要煩惱?為什么要懷疑、憂慮?為什么被猜忌弄得六神不安?找一個頭腦冷靜、行動謹慎、嚴守機密的偵探咨詢一下吧。喬治·安森·菲利普斯,電話:格倫韋爾五九二一。”

我把紙片放在玻璃桌上。

“廣告寫得不壞,所有商業欄的人事小廣告都這樣措辭。”布里茲說,“登這種廣告的人似乎都不想做大買賣。”

斯潘格勒說:“這是廣告部的**替他擬的稿子。她說她一邊寫一邊想笑,但是喬治認為措辭非常妙。《紀事報》的廣告部設在好萊塢大街。”

“你進行調查真是神速。”我說。

“我們調查取證一般都沒有困難。”布里茲說,“只有在你這兒是個例外。”

“關于亨奇有什么材料?”

“沒有什么值得一提的。他同那個姑娘一直在喝酒取樂。喝一會兒酒,唱一會兒歌,再打打架,聽聽收音機,偶然到外頭去吃點兒東西,當他們想起來的時候。我猜想他們這樣尋歡作樂已經持續了好幾天,最后被咱們給打斷了。這也好,那個女的兩只眼睛已經被打腫了,再下一輪說不定脖子就會被掐斷。世界上像亨奇這樣的人到處都是——還有那個女的。”

“在亨奇屋子里發現的那支槍呢?他說那不是他的。”我問。

“菲利普斯是被人用這支槍打死的。子彈還沒找到,但是我們找到彈殼了,壓在他身子底下。我又發射了幾顆子彈,鑒定了彈道痕跡和撞針在彈殼上留下的印跡,一切都吻合。”

“你是不是認為這支槍是別人栽贓放在亨奇枕頭底下的?”

“當然了。亨奇干嗎要打死菲利普斯?他根本不認識他。”

“你怎么知道?”

“我知道。”布里茲說著把雙手一攤。“是這么回事。有的事你知道是因為它是黑字寫在白紙上。也有些事你知道必然如此,是因為它們合情合理,不可能是另外一種情況。就拿這件事說吧,誰也不會在殺人的時候把收音機的喇叭開得山響,把人們的注意力引過來,而且把兇器一直放在自己枕頭底下。那個女的一整天都跟亨奇在一塊。亨奇要是殺了人,她不會什么都不知道。她要是猜到點兒什么,準保全都抖摟出來。亨奇在她眼里不算什么,只不過跟她一起鬼混。所以,咱們就不用在亨奇身上多費心機啦。那個殺手聽到收音機喧鬧的聲音,知道這聲音能夠掩蓋住他的槍聲。但雖然如此,他還是先把菲利普斯打暈,拉進浴室,關上門之后才開的槍。這個人并沒喝醉,他干得很細致,很內行。殺人以后,他走出去,關好浴室的門,收音機這時也停了。亨奇和那個女的出去吃飯。事情的經過就是這樣。”

“你怎么知道收音機停了呢?”

“別人告訴我的。”布里茲平靜地說,“也是住在那幢樓里的人。那些人認為收音機關上以后他們就出去了。樓里并不是安靜無聲。殺手走出菲利普斯的房間,亨奇的門正開著呢。不然的話,他也不會想到進亨奇的屋子。”

“公寓樓的住戶不會把門敞著不關,特別是住在這個地區的公寓樓里。”

“一喝醉酒就什么都不顧了。不再小心謹慎,不能集中精神思考。一個時候腦子就想一件事。門開著沒有關,也許是開著條縫,反正是沒關緊。于是殺手溜進去把槍放到他的床頭。這時他發現床上還有一支槍,于是就把那支槍取走,叫亨奇背上黑鍋。”

“你應該調查一下亨奇的槍。”

“亨奇自己的那支?我們會調查的。可是亨奇說他不記得槍的號碼了,要是我們能找到的話,就能查清楚了。我看不容易找到。我們自然要仔細調查已經發現的這支。但你也知道,這并不簡單。你已經下了不少工夫,以為很快就會弄清楚,但一下子線索斷了。一條死胡同。你能否想到你那方面有任何線索對解決當前這個案子能起些作用的?”

“今天我累了。”我說,“腦子已經木了。”

“剛才你的腦子還很好使呢。”布里茲說,“你給我們說的卡塞蒂那個案子。”

我沒有說什么。我又裝了一袋煙,可是我的煙斗已經發燙,煙絲點不著了。我把煙斗放在桌子邊上,讓它涼著。

“說老實話,”布里茲慢條斯理地說,“我真不知道拿你怎么辦。我看得出來,你并沒有故意隱瞞一樁殺人案。可是另一方面,我也看得很清楚,你絕對不會只知道你告訴我們的那么多。”

我還是沒有說什么。

布里茲探著身子,把他的雪茄煙煙蒂在煙灰缸里來回捻動,直到把余燼徹底熄滅。他把杯子里的酒喝完,戴上帽子,站起身來。

“你還準備裝多久的啞巴?”他問。

“我不知道。”

“我來幫你決定吧。我可以給你個最后期限,明天中午。從現在算起還有十二個多小時。在那以前我還拿不到驗尸報告。在此期間,你隨時可以找我的助手來談,把自己擇清楚。”

“期限過了呢?”

“期限過了,我就去向兇殺組組長匯報,告訴他我在調查一件謀殺案,一個叫菲利普·馬洛的**隱瞞了我需要知道的情報,我幾乎可以肯定他在隱瞞。我猜想他會一分鐘也不拖延就把你弄進局子,在你的褲子上燒幾個洞。”

我說:“真夠厲害的。你沒有搜查一下菲利普斯辦公桌的抽屜嗎?”

“當然搜了,這個年輕人很有條理。辦公桌里只有一個類似日記的本子。那里面也沒記什么有意義的事,什么他去海濱啊,帶著個姑娘去看電影,女的熱情不高啊,等等。要么就是記他怎樣去辦公室里坐著,沒有顧客登門。有一次他對洗衣房大發脾氣,寫了一整頁。一般一件事只寫三四行。倒有一個特點值得一提,他總是用印刷體記事。”

“印刷體?”

“是的,用鋼筆、墨水模仿印刷鉛字。不是那種又大又粗的字體,用來掩蓋自己真實筆跡的。他的字寫得很小、很秀氣,看起來他習慣用這種筆體寫字,能夠寫得很快。”

“他給我名片的時候在上面寫了幾個字,可不是這種字體。”我說。

布里茲想了一會兒,點了點頭,“啊,也許可以這樣解釋。日記簿上沒寫名字,他用印刷體記事可能只是自己在做游戲。”

“像佩皮斯 [1] 的速記法?”我說。

“什么?”

“一個人用自己發明的速記法寫日記,很久以前了。”

布里茲看了一眼斯潘格勒。后者已經站起來,正仰著脖子把杯子里最后兩口酒往喉嚨里灌。

“咱們該走了。”布里茲說,“這個家伙又來勁了,準備再編一件卡塞蒂案件呢。”

斯潘格勒把酒杯放下,兩個人開始往門口走。布里茲的一只手已經握住門柄,又拖著一只腳,側過身來看著我。

“你認識不認識高個子金發女郎?”

“我得想想,”我說,“希望我能認識幾個。多高?”

“就知道挺高,不知道究竟多高。這么說吧,她要是同一個高個兒男人站在一起,也顯得高。有一個叫巴勒莫的家伙是庭院街那幢公寓樓的房主。我們到他開的殯儀館去找他談過。殯儀館也是他開的,他說他在三點半鐘左右看見過一個黃頭發高個子女人從公寓樓里走出來。管房的帕斯摩爾說公寓樓的住戶里沒有這個高個兒女人。據房主說,這個女人長得挺帥。我覺得他不是胡說,因為這人眼力不錯,他還描述過你。他沒有看見這個女的走進樓去,只看到她從里邊出來,穿著便裝褲,運動員上衣,系著頭巾。這人的頭發是淡黃色的,從頭巾里露出來很多。”

“不記得見過這樣的人。”我說,“可是我倒剛剛想起一件事來,我把菲利普斯的汽車牌照記在一個信封后邊了。也許從他的汽車號牌可以查到他過去住在哪兒。我給你拿。”

他們站在那兒等了我一會兒。我到臥室里從我上衣口袋里把那個信封取來,交給布里茲。布里茲看了看,放在他的錢夾里。

“你就記起來這么一件事,啊?”

“就這一件事。”

“好吧,好吧。”他說,“很好。”

這兩個人從過道向電梯間走去,一邊走一邊搖頭。

我關上門,拿起我的幾乎還沒有沾唇的第二杯酒。酒已經走了味兒了。我把它拿到廚房又從瓶子里加上一點兒。我在廚房里站了一會兒,手里拿著杯子看著窗戶外頭,尤加利樹在暗藍的天空下搖動著,看來又刮起風來了。樹梢抽打著北邊的窗戶,整個建筑物發出砰砰的聲音,聽來是兩根白瓷絕緣管中間的粗電線正拼命撞擊山墻。

我嘗了一口酒,我很后悔又白白加上了新威士忌。我把酒倒在洗碗池里,又另外拿了個杯子,喝了幾口冰水。

我已經有十二個小時被系牢在一件我自己也沒弄清楚的疑案上。我不知道下一步該怎么做。繼續叫自己蒙在鼓里,還是把我的委托人捅出去,叫警察找她和她的家里人進行調查?這倒好,找馬洛辦案,事沒辦好,倒招來一屋子警察。為什么要煩惱?為什么要懷疑、憂慮?為什么被猜忌弄得六神不安?找一個斜眼、拐子腳、大大咧咧、悠悠忽忽的偵探咨詢一下吧!菲利普·馬洛在等著你呢。找到他你就把城里最精明的警察都招到家里來啦。快給馬洛打個電話,馬洛隨叫隨到。

我這樣自我嘲笑一通什么用處也沒有。我走回起居間,重新點上煙斗。我吸了一口,覺得自己仍然像吸了一嘴燒焦的橡皮,我把煙斗放下,站在屋子中央,一下一下扯著下嘴唇讓它彈著我的牙齒。

電話鈴響起來,我拿起話筒,對著它吼了一聲。

“是馬洛嗎?”

這是一聲低沉、嘶啞的呼叫,我好像過去聽見過這樣的聲音。

“好吧。”我說,“有話就快說吧!你要找我什么麻煩?”

“也許你的腦子不笨。”那個嘶啞的聲音說,“也許你不想失去一個賺錢的機會。”

“賺多少錢?”

“大概五百塊吧。”

“太好了。”我說,“怎樣為你效勞?”

“見面談談吧。”

“什么地方,什么時候,跟誰談?”

“艾德瓦利俱樂部。莫爾尼。什么時候來都可以。”

“你是誰?”

電話里傳出一個啞嗓的咯咯笑聲。“在進門的地方就說找埃迪·普魯好了。”

那邊的電話咔嗒一聲掛上了。

我把汽車從**里倒出來,向卡渾加山口開去的時候,已經將近午夜十一點半鐘了。

注釋

[1] 佩皮斯(Pepys,1633-1703),英國文學家,以用速記寫的十年《日記》(1660-1669)聞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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