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畫
12畫
xian
xiàn
PGLN
JQMP
WDLW
30336
61B2
[4451112252214544] 點、點、橫撇/橫鉤、橫、橫、豎、橫、豎、橫折、豎、豎、橫、點、斜鉤、點、點
憲

憲字拼音是xiàn 部首是心, 總筆畫是16畫, 憲字是上下結構。
憲字概述
〔憲〕字拼音是xiàn 部首是心, 總筆畫是16畫。
〔憲〕字是上下結構
〔憲〕字倉頡碼是JQMP 五筆是PGLN 四角號碼是30336 鄭碼是WDLW
〔憲〕字的UNICODE是61B2。 十進制為25010,UTF-32:000061b2,UTF-8:E6 86 B2。
〔憲〕字的異體字是 憲
憲的筆順
憲的意思
憲憲
xiànㄒㄧㄢˋ
基本解釋
◎憲的繁體字。見“憲”。
詳細解釋
名
1.法令。
《韓非子?定法》:“憲令著于官府。”
公憲、邦憲。
2.典范。
《書經?蔡仲之命》:“爾乃邁跡自身,克勤無怠,以垂憲乃后。”《詩經?小雅?六月》:“文武吉甫,萬邦為憲。”
3.憲法的簡稱。
立憲、制憲、違憲、修憲、行憲。
4.舊時下屬對上司的尊稱。
《聊齋志異?卷二?紅玉》:“乃詳諸憲,代生解免,竟釋生。”
大憲、上憲。
動
1.頒布、公布。
《周禮?秋官?小司寇》:“乃宣布于四方,憲刑禁。”宋?王安石〈原教〉:“藏于府,憲于市。”
2.效法。
《書經?說命》:“惟天聰明,惟圣時憲。”《文選?班固?東都賦》:“憲章稽古。”
憲憲
xiànㄒㄧㄢˋ
詳細解釋
1.國家的根本大法。
行憲、修憲、違憲。
2.法令。
憲令、憲章。
3.〈書〉典范。
克勤無怠,以垂憲乃后(《書經?蔡仲之命》)。
4.〈書〉效法。
惟天聰明,惟圣時憲(《書經?說命中》)。
5.姓。
憲憲
xiànㄒㄧㄢˋ
憲的康熙字典
康熙字典原文
卷別 :正文?卯集上 部首:心部
武英殿刻本: 第964頁,第4字
同文書局本: 第404頁,第11字
標點整理本: 第349頁,第25字
音《唐韻》、《集韻》、《韻會》??許建切,音獻──懸法示人曰憲。從害省、從心、從目。觀於法象,使人曉然知不善之害;接於目,怵於心,凜乎不可犯也。
《周禮?天官?小宰》憲禁于王宮。〔註〕憲謂表縣之,若今新有法令也。
《詩?大雅》文武是憲。〔箋〕憲,表也,言爲文武之表式也。因憲爲表式之義,故人之取法,亦謂之憲。
《書?說命》惟聖時憲。〔傳〕憲,法也,言聖王法天以立敎於下也。
《禮?內則》五帝憲。〔註〕法其德行也。
例又,《說文》:敏也。
《禮?學記》發慮憲。〔註〕言發計慮,當擬度於法式。徐鍇曰:目與心應爲敏也。
例又,《諡法》:博聞多記曰憲。
例又,《詩?大雅》無然憲憲。〔毛傳〕憲憲,猶欣欣也。〔箋〕女無憲憲然爲之制法度,達其意以成其惡也。蓋譏當時變亂舊章,創立新法。此憲憲二字,殆詼諧語,所以深刺之也。後人引訓憲字正文,以釋憲字,遂覺憲字爲表示人以惡者,其去憲字本義何啻萬里。大抵字書訓義,多犯此病,不得不辨。
例又,州名。本樓煩監,唐置州。
例又,姓。出《姓苑》。
《集韻》或作?。
音又,《集韻》、《韻會》??呼典切,音顯。
《韻會》:興盛貌。
《詩?大雅》顯顯令德,《中庸》引《詩》作憲憲令德。
《正字通》:憲有顯示之義。
音又,葉虛言切,音軒。
《詩?小雅》「萬邦爲憲」,葉上原閑軒。又,〈大雅〉「無然憲憲」,葉上難。難,泥涓切。
注解
〔憲〕字收錄于《康熙字典》正文?卯集上,康熙部首是心部。
〔憲〕字拼音是xiàn,上下結構,可拆字為??、心。
〔憲〕字的漢語字典解釋:㈠ [xiàn] ⑴ 憲的繁體字。見“憲”。
憲的說文解字
《說文解字》(大徐本)
徐鉉 (宋)
卷別卷十下反切許建切頁碼第350頁,第17字續丁孫
憲
異體??
敏也。從心從目,害省聲。
附注按:金文憲或不從心。
附注《說文新證》:「金文從目、害省聲。秦公鎛從心、??聲,《說文》誤釋為從心、從目、害省聲。」
《說文解字系傳》(小徐本)
徐鍇 (南唐)
卷別卷二十反切希建反頁碼第851頁,第3行,第2字述
敏也。從心、目,害省聲。
鍇注臣鍇按:《禮》曰:「發慮憲目,與心應爲敏。」
《說文解字注》(段注本)
段玉裁 (清代)
卷別卷十下反切許建切古音第十四部頁碼第2009頁,第2字許惟賢第877頁,第13字
敏也。
段注敏者,疾也。《謚法》。博聞多能爲憲。引申之義爲法也。又《中庸》引詩憲憲令德。以憲憲爲顯顯。又《大雅》。天之方難。無然憲憲。傳曰:憲憲猶欣欣也。皆叚借也。
從心目。
段注心目竝用。敏之意也。
害省聲。
段注許建切。十四部。按害在十五部。此合音也。
章太炎說文解字授課筆記
章太炎 (近代)
朱一引申為法者,猶軒(訓明)、豁、欣、昕皆訓明,謂明章也,猶宣佈也。典章之章亦訓明,皆謂宣佈,故憲或即顯之假字。今俗語「此人甚利害」,即訓敏之憲。
朱二《禮記?學記》「發慮憲」,憲乃訓思。《周禮》號令發命曰憲,所謂懸諸象魏也。則憲章乃顯之借。
錢一敏也。訓為法者難明,軒、憲古通,軒有明意,借為顯,訓明,宣布斯明,故曰憲。○不可解,說人利害(可怕)之害=憲,憲,敏厲也,⑴訓法之憲蓋非憲可引申,訓法,言其發布也,明也。⑵憲憲猶欣欣。欣訓同昕(昕有明意,軒豁之軒亦有明意)。憲之轉訓憲法者,謂明法宣布也(典章之章亦訓明,亦謂宣布也)。憲,明也,非憲直訓法也。此猶典章之章,初並無法則意,徒因典章之為物須章明以布于天下,故可引申,古言「緩急」、「存亡」,只有急、亡意,猶今人言利害只有害義也。○此與借為憲字說又異。⑶
錢二憲憲猶欣欣(昕有明意)。軒、豁(軒亦有明意),訓法者,謂著明以示人也,猶典章之章初並無法則意,因典章之為物須章明以布於天下,故引申訓法者,係顯之假字。古言「緩急」「存亡」只有急、亡意,猶今人言「利害」只有害義也。○逖本以利害字即訓敏之憲字。
白話解釋
憲,敏感。字形采用“心、目”作邊旁,用省略了“口”的“害”作聲旁。
字形解說
金文字形或從目、害省聲,或從心、害省聲;簡帛文字、篆文字形從心從目,害省聲。從心從目,以心目並用表示敏捷;害省聲,表示音讀。楷定作憲,隸變作。在六書中屬於形聲。規範字作「憲」。
憲字的相關索引
# | 書籍 | 索引 |
---|---|---|
1 | 汲古閣本 | 第690頁,第8字 |
2 | 陳昌治本 | 第871頁,第2字 |
3 | 黃侃手批 | 第664頁 |
4 | 說文校箋 | 第447頁,第16字 |
5 | 說文考正 | 第415頁,第18字 |
6 | 說文今釋 | 第1502頁,第2字 |
7 | 說文約注 | 第2555頁,第1字 |
8 | 說文探原 | 第5086頁,第2字 |
9 | 說文集注 | 第2208頁,第1字 |
10 | 說文標整 | 第274頁,第1字 |
11 | 標注說文 | 第432頁,第18字 |
12 | 說文注箋 | 第3592頁,第3字 |
13 | 說文詁林 | 第10297頁【補遺】第17571頁 |
14 | 通訓定聲 | 第2871頁,第3字 |
15 | 說文義證 | 第891頁【崇文】第3561頁 |
16 | 說文句讀 | 第1443頁 |
17 | 說文新證 | 第791頁,第1字 |
18 | 章授筆記 | 第428頁,第3字 |
19 | 古字詁林 | 第八冊,第961頁,第2字 |
20 | 古字釋要 | 第979頁,第9字 |
憲字的翻譯
- constitution, statute, law
- Satzung (S)
- constitution
憲的字源字形
春秋 金文 春秋早期
楚〔戰國〕 簡 新蔡葛陵
秦 簡 睡虎地
唐 石經 開成石經
宋 印刷字體 廣韻
宋 印刷字體 增韻
明 印刷字體 洪武正韻
清 印刷字體 康熙字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