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適用于個人的規則也同樣適用于國家。如果一個國家希望獲得一些經濟利益或其他利益,那么這取決于這個國家覺得自己為此付出的代價是否值得。對于一個國家來說,安全便是其最大的財富。如果為了獲得安全,國家必須征召10萬人,并且花費1億法郎,那么我無話可說。這種做法還是有用的,盡管代價巨大。
總之,我希望大家不要對我文章的主旨有什么誤解。
想象一下,一位議員提議讓10萬人退伍,以減輕納稅人的負擔,他們曾因此承擔了1億法郎的稅收。如果我們只回答他“這10萬軍人和這1億法郎是國家安全所必需的,雖然這是一種巨大的代價,但沒有這種代價,法國將會因內敵外患而分崩離析”,那么在這一點上,我沒有反駁這個論點的理由。雖然我不知道這個論點對錯與否,但在理論上,它并不包含任何經濟學上的奇葩學說。當你因為覺得代價對某人有利,而希望將代價本身看作一種優勢時,奇葩學說就出現了。
好吧,如果我沒弄錯,那么在這個議案的提出者從講臺上走下來后,另一個人會跳到講臺上說:
解散10萬人!你是認真的嗎?他們會怎么樣呢?他們要靠什么生活?工作嗎?但是,你不知道到處都有人找不到工作嗎?有哪個行業在招人嗎?你想把他們扔到大街,引起競爭,降低工資嗎?就在人們連吃飽飯都成問題的時候,國家卻在為這數十萬人提供面包,這難道不是一件幸事嗎?更重要的是,軍隊會消費葡萄酒、衣服和武器,這便為工廠和駐軍城鎮提供了生產活動。實際上,這拯救了無數的供應商啊。你想廢除這個能帶來數不勝數的工業活動的大引擎?想想吧,你自己不覺得可怕嗎?
正如我們所發現的,這場演講的結論是:應該保留這10萬人。這不是因為此一服務對國家來說必不可少,而是出于經濟上的考慮。我不得不駁斥的恰恰就是這些想法。
10萬人靠著納稅人提供的1億法郎生活,并因此讓他們的供應商衣食無憂,這就是1億法郎所能達到的效果,這就是我們看得見的。
但是,從納稅人口袋里掏出來的1億法郎,卻干擾了這些納稅人及其供應商的經濟活動,這1億法郎本來可以讓這些人自己支配,從而實現1億法郎本有的效果。這是看不見的。計算一下吧,考慮一下吧,然后你告訴我,廣大民眾從哪里得到了好處?
回到正題,我會告訴你損失在什么地方。我們把問題簡化一下,不談10萬人和1億法郎,只談1人和1 000法郎。
我們假設,現在有一個A村。征兵員正在四處轉悠,已有1人參軍了。稅務員忙個不停,拿到了1 000法郎。這個人和這筆錢被帶到了梅茨(Metz)[1]。這個人什么也不用干,只需要在這里過一年跟以前截然不同的生活就行。如果你只考慮梅茨,那么你確實無比正確,因為這個措施是非常有用的。然而,如果你把視線轉向A村,你就會有不同的想法,因為只要你不是盲人,你便會看到,這個村莊損失了1個工人和可以作為他薪水的1 000法郎,以及他在生活中花費這1 000法郎時所帶來的種種生意。
乍一看,這里的影響似乎是相互補償的。發生在這個村莊的現象現在也發生在梅茨,就是這樣的。但這正是損失所在。在村子里,這個人在埋頭耕作,他是一位勞動者;在梅茨,這個人在練軍姿,他是一名軍人。在這兩種情況下,貨幣與其流通情況是一樣的。但前一種情況卻包含了300天的生產性勞動;在后一種情況下,如果我們假定,軍隊對公共安全來說并不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這就包含了300天徒勞無益的勞動。
現在,這些軍隊要被解散了。你向我指出,市場上增加了10萬個工人,這刺激了競爭,并抑制了工資水平。這就是你看得見的。
但以下是你看不見的。你看不見裁減10萬士兵不是要讓1億法郎憑空消失,而是要把這一筆錢還給納稅人。你看不見將10萬個勞動力投入市場的同時,也將可用于支付這10萬人薪水的1億法郎投入了同一市場。因此,這種同時性的投入既增加了勞動力供應,又增加了勞動力需求。因此,我可以得出結論:你所說的工資減少只是你的一種幻覺而已。在這之前,你看不見在軍隊被解散的前后,1億法郎與10萬人是同時存在的,而這其中的全部區別就在于:在軍隊被解散以前,國家付給10萬人1億法郎,這些人卻什么都不干;在軍隊被解散以后,這1億法郎是他們工作的薪水。最后,你看不見的是:無論一個納稅人是把他的錢無償地交給一個士兵,還是有償地交給一個勞動者,這些錢流通的所有后續結果都是一樣的。唯一不同的是:在第二種情況下,納稅人得到了一些東西;而在第一種情況下,納稅人什么也沒有得到。其結果是,國家遭遇了凈損失。
我在這里所批判的詭辯,經不起極端情況的檢驗,而極端情況是所有基本原則的試金石。如果所有付出的代價和獲取的利益都已被考慮在內,如果擴大軍隊規模對國家是有好處的,那么為什么我們不把全國的男人都征召入伍呢?
[1] ?梅茨,法國東北部城市。——譯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