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婦元氣衰微,陰血虛弱者,多無子嗣。如輔以藥餌,乃可舉子。
藥餌,大凡冬宜肉食。以肉食乃使陰血閉藏,腎水歸源。冬時少行房事而輔以肉食,則助腎而益氣血也。
又,三冬之月,鳥獸氣血秘之肉中,故冬肉大益人體。其肉須鮮活,以上好調料烹之;或將其淹漬后貯之,而后食之,概益氣血**。
馬益卿云:凡食肉,宜飲其汁而勿食其肉,以其肉膩難消也。
故肉食者,當啜其汁而勿食肉;如欲食肉,宜細吃之而吐其粗末;過多食之,則必痞塞心膈,致令滿病。
食雞,以色赤、烏、黃者為佳。所謂烏骨雞,其骨烏黑也。此雞尤能療虛,大益婦人,不必拘其外色為白為黑,僅以烏骨為上。驗之舌黑者,其骨亦必色黑,悉可用之,良效。
孟詵云:雞有五色,其黑雞白首、四距六指,雞死,其足爪不伸者,悉害人。
《延壽書》云:雌雞常鳴者,有毒,勿食。四月食雞,不可與葫、蒜、生蔥、芥、李、兔、鯉、獺、糯米同食。
陳藏器云:雀肉、雀卵,均宜冬月食之,能興陽事,宜子嗣。然雀肉不宜與白術、李子及諸鳥獸之肝同服。
《嘉#本草》云:鳩肉,補氣益血,助陽補陰而益子。久病虛損之人宜食之。
邵氏云:鹿肉,補中益氣,滋生陰血之品,凡婦人經脈不調者,用之大益。
鹿,可大補人身,為純陽多壽之物,多食藥草,古稱仙壽,能通行督脈,食之宜子。
孟詵云:九月之后,正月之前,食之宜,他月勿食。白胸而有豹紋者,及曝曬其肉,其肉干燥者,皆殺人,勿食。
鹿肉不可與雉、#、蝦、蒲白同食。
《禮記》云:食鹿宜去其胃。孫真人云:藥餌之人,不可食鹿肉,服藥必不得藥力,以鹿居山中,食諸多解毒之藥草故也。鹿肉可制諸藥而解藥力,故當慎之。
鳧、雁、鸛、鵠等鳥肉,或野豬、麢、水獺等獸肉,為古代日人所喜食,此皆滋生陰血之品。服餌之人,不可多食之。
袁了凡云:煮粥將熟之際,其中有濃汁,粘聚一團,此由米谷之**所聚也,取而食之,能補益精血而宜子。
《素問》云:陰之所生,本于五味;陰之五宮,傷于五味。今人藥餌,多以肥甘厚味之肉食,冀其同氣相求,滋生陰血而助孕也。
然食肉之時,僅宜其味,過于嗜啖,反咎其體。故圣人之食禮,教人以食肉,取其性氣也。故食肉藥餌者,切當記取。又,為餌之時,如其腐臭,或病者素所不喜之物,不可與食之。腐臭之物,乃生毒邪。戕伐人體,其害溥矣。故圣人云:惡臭不食。又,已所厭惡之物,及未曾食過之物,色、形反感之品,食之胸臆不舒,甚則吐瀉,尤其婦人,更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