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四庫全書總目;分類;體例
摘 要:《四庫全書總目》是《四庫全書》的解題目錄,它總結了我國古代書目分類的方法和經驗,建立了系統的圖書分類體例。為達到“古為今用”的目的,本文試從乾隆“圣諭”分析入手,對《四庫全書總目》的分類體例的特點作一初步探索。
中圖分類號:G25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1588(2009)02-0121-02 《四庫全書總目》是我國封建時代規模最為龐大、編制最為出色的一部官修圖書總目,所收之書有10254種、172860卷,是一部卷帙浩繁、內容豐富的大型目錄著作,不僅把《四庫全書》著錄、存目上的萬種典籍統括為一個有機整體,而且對《四庫全書》所采典籍的內容要旨、學術淵源等都作了簡明概括和昭示。
乾隆十分注重其分類體例,做到了具體指導,層層把關,并對歷代目錄分類作了比較分析,認為“康熙年間所修《圖書集成》,全部兼收并錄”,“引用諸編,率屬因類取裁,勢不能悉載全文,使閱者沿流溯源,一一徵其來處”,而《永樂大典》卻“躇駁乖離,于體例未能允協”[1],于是決定:“蓋遠師劉向之《序錄》、《別錄》而縝密尤過之”。[2]
按照乾隆的旨意,四庫官臣們對自《七略》以來歷代目錄的分類“加以厘定,擇善而從”的分析和總結,確定“總目”的分類體例:“是書以經史子集提綱刊目。經部分十類,史部分十五類,子部分十四類,集部分五類或流別繁碎者又分子部,使條理分明。”[1]‘‘總目”分編體例分部、類、屬三級,以經、史、子、集提綱列目。同時,為了“特創新規”,“總目”在類目的設立上考慮到現實需要“文章流別,歷代增新。古來有是一家,即應立是一類。作者有是一體,即應備是一格。”面對“自隋志以下,門目大同小異,互有出入,亦各具得失”的情況,“今擇善而從。如詔令奏議,文獻通考入集部。今以其事關國政,詔令從唐志,例入史部。奏議從漢志,例入史部,東都事略之屬不可入正史,而亦不可入雜史者,從宋史例,立別史門”[l]。“總目”分類設目,歸屬得當,恰如其分。或以圖書內容,以義立類;或辨體類目,以體裁立目;或書隨人定,以書類人。對某些書目設置子目過于繁雜,有“短釘為嫌”者,便加以刪、調。對只重書名而循名失實者,則一一考核,以文獻內容為據,加以正確分類。同時,“總目”還根據某些書的具體情況.在四部分類法的基礎上又增設了新的類別。如名家、墨家、縱橫家等著作保存下來的很少,分類難度較大。《漢志·諸子略》認為:“雜家者流,蓋出于議論官,兼儒墨,合名法。”而《隋志-諸子》卻認為“諸子為經籍之鼓吹”是“為治之具”。“總目”將雜家的概念視為“雜義之廣,無所不包”。于是在子部雜家類設立了雜學、雜考、雜說等六屬。這樣分類,科學系統,準確合理,既尊舊制,又創新規。
“總目”體例完備,準確詳盡。其卷首云:“四部之首各冠以總序,撮述其源流正變,以挈綱領。四十三類之首各冠以小序,詳述其分并改隸,以析條目。如其義有未盡,例有未該,則或于子目之末,或于本條之下,附注案語,以明通變之由。”[1]。“總目”的編纂體例具在卷首凡例中,其有功學術、有重要參考價值者在于序、錄。它具備部有總序、類有小序和各書有提要等完備的傳統目錄體制。這是一部具有很高學術價值的目錄學原著,是清代目錄事業上的一大成就。
“總目”冠以四部之首的總序,多著眼于撮述其學術要旨、源流正變、派別分支。如《四庫全書總目·經部總序》“自漢京以后,垂二千年”,“要其歸宿,則不過漢學宋學兩家互為勝負。夫漢學具有根柢,講學者以淺陋輕之,不足服漢儒也。宋學具有精微,讀書者以空疏薄之,亦不足服宋儒也。消融門戶之見而各取所長,私心去而公理出,公理出而經義明矣!”[1]
“總目”為各類卷首撰寫的小序.或論其分類改隸,學術流派;或析其性質得失,立目依據。如《四庫全書總目·總集類一》小序指出:“文籍日興,散無統紀,于是總集作焉。一則網羅放佚,使零章殘什并有所歸;一則刪汰繁蕪,使莠稗咸除精華畢出。是固文章之衡鑒,著作之淵藪也”。因為“總目”是當時集中各方面的專才所撰成,如戴震、邵晉涵、周永年都分別承擔了經史子各部類的專責,而以博聞強記的紀昀總其成,所以“總目”凡卷弟之繁富,門類之允當,考證之精審,議論之公平,莫有過于是編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