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讀者權益;典型事例:完善舉措
摘 要:圖書館在和諧社會構建中起著重要的作用,而圖書館又是為讀者而存在的。從讀者權益的內容與維護讀者權益意義入手,通過讀者權益的現狀與典型事例分析,進一步提出了完善讀者權益保障工作、促進和諧社會發展的舉措。
中圖分類號:G25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1588(2009)03-0051-03
1 讀者權益的特征體現
讀者到圖書館不僅要獲得知識資源需求的滿足.而且作為人的基本權益也要得到有效的保護與尊重。
1.1讀者權更多體現為讀者的自由權。包括知情權、隱私權、監督權、訴訟權等權利,一句話,讀者自由地利用圖書資源。人人享有閱讀權利和信息權利是圖書館服務的重要理念,亦是圖書館平等服務理念的基礎。
1.2讀者權與讀者義務具有統一性。讀者權的權利主體是讀者,而相對的義務主體是圖書館。圖書館職責是收集、整理、匯編圖書資料,向社會公眾提供圖書館服務,使讀者權能充分實現。同時,讀者在享受權利的同時,也必須維護圖書資源的完整性,不得毀壞圖書資源,必須遵守圖書館的管理規章等。
1.3讀者權的性質,應該屬于公民受教育權的范疇。讀者利用圖書館的目的.是從中獲得自己所需要的知識.提高自身的文化素養,這無疑是一種自我教育。我國憲法在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一章中,明確規定了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我國教育法中也明文規定,受教育者有權利使用圖書館資料: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等社會公共文化機構,要為受教育者接受教育提供便利。
2維護讀者權益的重要意義
提倡讀者權益的保護.對于圖書館提高服務水平、實現服務宗旨、適應和諧社會發展的要求等均有重要意義。
2.1 提高圖書館服務水平的需要
圖書館是為讀者而存在,沒有讀者圖書館就失去了生存的價值。因此,如何留住讀者,是圖書館發展的關鍵。隨著現代化技術的迅猛發展,誰為讀者提供快捷、準確、周到的服務.誰就能在未來的圖書館事業中占有一席之地。圖書館事業要發展,必須處處考慮讀者的要求.做好圖書館的各項業務工作使讀者滿意,使更多的讀者利用圖書館。心理學家研究表明,需求者因得到劣質服務而離去的.是因客觀原因無法滿足需要離去的3倍。這說明被服務者在基本的生理、物質需求得到滿足后對精神服務的需求在不斷提高.對人們的友善、關愛、同情心更加看重。
2.2實現圖書館服務宗旨的需要
圖書館的宗旨是“讀者第一,服務至上”,圖書館從業者都應該在自己的各項工作中,尊重讀者、愛護讀者、方便讀者。當我們面對“讀者永遠是正確的”時候,表面上看圖書館只是在放棄自己的利益,實質上這是圖書館在完成讀者權益本源的回歸。仍然有人為了微不足道的一點利益而去反對這一點.這種反對在增加讀者對自身權益的不安全感.對圖書館的不信任感的同時,并因不必要的對立而再度損害了讀者權益。當圖書館不再認為自己來源于讀者,不再認為讀者的事就是自己的事的時候.他們在讀者權益的實現上,就會走向對立面。
2.3促進和諧社會建設發展的需要
圖書館通過不斷向人們傳播科學文化知識.引導和規范人們的道德準則、行為規范.潛移默化地提高人們的綜合素質,從而維護社會穩定,促進和諧社會的建設。圖書館保護讀者權益似乎是件小事,但是如果侵犯讀者的權益,就可能引發矛盾,處理不當還會激化.甚至可能因為侵犯讀者的權益而被推上被告席,從而損害圖書館工作的價值,影響和諧社會大局。同時圖書館是社會的窗口,每日每時都在以自己特有的文化輻射塑造人群、塑造社會,圖書館維護讀者的權益本身即是展示一種精神文明.它的示范教育和塑造作用是無法估量的。因此,強化圖書館工作人員維護讀者權益的責任感,對于提高圖書館員素質,維護專業的榮譽與尊嚴,搞好人與人、人與自然之間關系的融洽與和諧具有重要意義。
3 讀者權益保障的發展及典型事例
3.1 讀者權益保障的發展
由于我國圖書館與社會的關系、與讀者間的權利與義務均未通過法律的形式確立下來,對讀者權利的界定都是應然權利,結果讀者的權利得不到充分的尊重與維護。實際工作中更多考慮的是方便管理而非讀者,而作為圖書館主體的讀者,對于與自己密切相關的管理制度、藏書結構等無一有真正意義上的參與和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