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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館管理軟件的著作權保護問題探討 http://www.liqianming.com http://www.liqianming.com/LunWen/2017-02-03/102364.html 李丹 (新鄉學院圖書館,河南 新鄉 453003) 關鍵詞:圖書館管理軟件;著作權;著作權管理 摘 要:對圖書館管理軟件受著作權法保護的條件和范圍進行了分析,從開發模式出發探討了圖書館管理軟件的著作權歸屬,就圖書館管理軟的著作權保護的方法及軟件使用、開發中應注意的著作權問題作了闡述。 中圖分類號:D923.4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1588( 2011) 02-0028-00 適用著作權法的原則,同時通過單行法規提供具體的法律依據是我國保護計

圖書館管理軟件的著作權保護問題探討


  • 時間:2017-02-07 14:46:34
  • 來源:本站發布
  • 作者: 李 丹

李丹

(新鄉學院圖書館,河南 新鄉 453003)

關鍵詞:圖書館管理軟件;著作權;著作權管理

摘 要:對圖書館管理軟件受著作權法保護的條件和范圍進行了分析,從開發模式出發探討了圖書館管理軟件的著作權歸屬,就圖書館管理軟的著作權保護的方法及軟件使用、開發中應注意的著作權問題作了闡述。

中圖分類號:D923.4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1588( 2011) 02-0028-00

適用著作權法的原則,同時通過單行法規提供具體的法律依據是我國保護計算機軟件的基本政策和主要途徑,這是由軟件的作品屬性決定的。目前,在我國應用的圖書館管理軟件已達上百種.圖書館管理軟件的開發和應用受到著作權法律制度的規范。與圖書館領域的其他作品類型相比,管理軟件的著作權具有創作模式多元化、表現形式數字化、利益主體復雜化等特征。本文試圖在分析國內現行法律法規的基礎上,結合圖書館工作實踐,對管理軟件開發與利用中的著作權保護問題進行探討。

1 圖書館管理軟件受著作權保護的條件和范圍

《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二條規定,作品是指“具有獨創性”并能“以某種有形形式復制”的智力成果。該項規定在《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四條具體化為:受著作權保護的軟件必須“由開發者獨立開發”且“已固定在某種有形物體上。”“獨立開發”是軟件具有獨創特征的前提條件.指軟件是非抄襲的,有最低限度的創造性,而這與軟件的質量性能高低無關。“已固定在某種有形物體上”是針對軟件受著作權保護條件的特別規定,因為《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二條中并沒有規定受保護作品是已經用某種物質媒介得到了固定。

圖書館管理軟件的功能從最初單一的目錄管理,發展到具備文獻目錄、全文、多媒體、系統安全等綜合管理功能和借閱、檢索、咨詢、定題、跟蹤、資源共享等綜合服務功能。完整的圖書館管理軟件由文件管理、資源管理、信息檢索、系統維護等模塊組成,獨創性體現為開發者區別于他人的設計理念、思想、方法的表現形式,其中蘊含著軟件開發者對圖書館管理的理論、實務、標準、規范的理解認識,凝結著開發者苦心孤詣的創造性勞動。圖書館管理軟件通常是以代碼化指令序列的形式復制固定在軟盤或者光盤中,也可以拷貝成新的軟盤或光盤,或者打印在紙張等載體上得到固定。所以,圖書館管理軟件客觀上具備得到著作權保護的條件。

按照《條例》第二條的規定,圖書館管理軟件受到保護的范圍只能是其“程序”和“文檔”。無論是圖書館管理軟件的源程序,還是目標程序都是著作權客體。所謂文檔,是指管理軟件程序設計的說明書、流程圖、用戶手冊等,這些資料在表現形式上屬于傳統的文字作品而受到著作權保護。“思想/表達二分法”是著作權的基本原則,因此依據《條例》第六條規定的理解,圖書館管理軟件開發所用的思想,處理過程、操作方法,以及數字概念等不在保護之列。對此,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比如,圖書館管理軟件程序語言本身雖然不享有著作權.但是獨立開發的程序語言編譯系統.或者在此基礎上再開發出的新的圖書館管理軟件,都享有著作權。又比如,盡管圖書館管理軟件設計中使用的標準算法不受保護,但是具體算法是編制程序流程圖、程序設計說明等文檔的主要依據,屬于智力勞動成果,享有著作權,這種情況在較小型的圖書館管理軟件中較普遍。至于管理軟件的程序和結構、順序與組織,即邏輯設計是否受到保護的問題,還存在認識上的分歧,按照《條例》第六條的規定,是被排除在著作權保護范圍之外的。這種規定縮小了軟件受到保護的范圍,對新的圖書館管理軟件的開發是有利的。

2圖書館管理軟件的開發模式及其著作權歸屬

依據《條例》第九條的規定,圖書館管理軟件的著作權歸軟件的開發者,而又依據《條例》第三條第(三)款的規定,軟件開發者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也可以是自然人。由于圖書館管理軟件的開發模式呈現出多樣性,在特殊情況下存在著開發者與著作權人分離的情況。因此,在歸屬圖書館管理軟件的著作權時,不能簡單地把開發者和著作權人等同對待。

圖書館同其他人或者單位合作開發的管理軟件,著作權歸屬由合同約定:無合同或者合同約定不明的,圖書館與合作者對可以分割的各自享有權利的部分單獨享有著作權,但是不得影響其他部分著作權的行使:軟件不能分割使用的,由圖書館同合作方協商著作權歸屬和行使問題:不能協商一致,又無正當理由,其中一方不能阻止另一方行使著作權,但行使著作權所得收益應合理分配給所有開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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