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 子
(鹽城紡織職業技術學院,江蘇 鹽城 224005)
關鍵詞:《中圖法》;圖書館學;情報學;類目設置
摘 要:本文通過對《中圖法》(第5版)圖書館學、情報學類目修訂的背景、原則和要點的分析,對圖書館學、情報學類目設置提出疑義并提出修改意見。
中圖分類號:G258.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1588(2011)06-0025-02
1 《中圖法》(第5版)圖情類目修訂的背景
隨著信息全球化、網絡化進程的加快,計算機、因特網等新技術和新方法的應用,圖書館學和情報學在這一發展趨勢中,呈現出大量的交叉融合并產生許多共同面對的問題以及共同研究的新領域。事實上,“分編一體化”、“分類主題一體化”、“圖書情報一體化”等專題的研究也證實了“圖書館學、情報學列類與分類一體化”的必要性。
在《中圖法》(第4版)使用過程中,多位專家學者提出了《中圖法》(第4版)圖書館學、情報學類目設置上存在的問題。黃建年、侯漢清、何琳在“《中圖法》圖書館學情報學大類修訂構想”一文中提出了第4版的現狀:學科割裂、交叉重復列類、新主題無法歸類、類目深度控制不當、類名涵蓋度不足等;覃華兵在“《中圖法》(第4版)圖書館學情、報學類目設置淺議”一文中統計了武漢大學圖書館所藏的圖書館學、情報學文獻(統計日期為2004年11月25日),用G25和G35所列出的類號逐一進行檢索,統計出G25類下文獻數量為“0”的類號有27個,G35類下文獻數量為“0”的也有20個。分析原因為類目設置沖突、類目陳舊過時、類目劃分過于細密、類目歸類不當等;李青、季水娟在“論G25和G35類目列類與分類的一體化”一文中提出了G25、G35類目的修訂要點,增補類目的新學科、新概念;刪去設置過細、相沖突的類目;修訂類目的類名和類目注釋;整合G25和G35的相關類目。因此,整合G25和G35兩大類既能適應實際分類標引工作的需要,也符合圖情一體化的趨勢。
2 《中圖法》(第5版)圖情類目修訂的要點
2.1 合并G25與G35圖書館學、情報學類目
圖書館學、情報學類目是《中國法》(第5版)重點修訂和調整的大類。第5版修改G25類名為“圖書館事業、信息事業”,把G350至G359的全部體系合并到G250至G259類目體系中并調整擴充,以增補同位類、下位類以及增補注釋的形式并入G25。這一類目調整解決了《中圖法》(第4版)中將圖書館學、情報學類目設置沖突的問題,同時也解決了實際標引工作的需要,符合圖書館學、情報學學科發展的需要。
2.2 停用過細類目以及重復類目
《中圖法》(第5版)參考我國有代表性的文獻數據庫(“國家圖書館書目數據庫”、“同方中國學術期刊網數據庫”、“萬方期刊碩士數據庫”等)中圖法類目使用頻率統計數據,采取對使用頻率為“0”或頻率過低的類目合并到上位類或取消仿分、復分的注釋做法。
類目設置重復和過細,容易造成用戶在分類實踐中對類目理解產生歧義。因此,刪除、合并過細的類名,不僅有助于類表篇幅的精簡,增強了類表的邏輯性和助記性。同時,類表的編排也更趨于合理、規范。既符合分類法編制的文獻保證原則,又可以為以后增添新的類目提供空間。
3 《中圖法》(第5版)圖情類類目設置存在的問題及修改意見
3.1 類目設置不準確
(1)《中圖法》(第5版)中“G255.51:科技情報資料”。筆者認為,應當將此處更名為“科技信息資料”。早在1992年原國家科委決定“科技情報”改稱“科技信息”,規范了這些基本術語的定義域。在第5版的修訂中,對絕大部分的“情報”概念作了修訂。此處也應作相應的修改。
(2)G254.97:信息檢索服務。文獻檢索室、情報檢索中心的工作、文獻檢索課、信息素質教育等入此。筆者認為將文獻檢索課、信息素質教育入信息檢索服務類不妥。“信息素質教育”是大學生綜合素質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圖書館一項重要的教育職能。而信息檢索課是培養學生的信息意識和獲取文獻能力的有效途徑,是高校圖書館培養學生信息素質教育的一個重要途徑。筆者認為,應當在G252信息資源服務下增設下位類G252.7信息素質教育增補注釋,文獻檢索課教學、新生入館教育等入此。將原來的交替類:G252.7信息檢索服務直接入G254.97。
(3)G252.4:文獻傳遞與館際互借。國際借書、區域性共享網絡服務等入此。此處筆者認為應增補注釋高校聯合體、高校聯盟資源共享。近幾年來,高校聯合體、高校聯盟資源共享成為圖書館資源共享的一個重要趨勢。因此,筆者認為在G252.4的注釋中應改為國際借書、區域性共享網絡服務、高校聯合體和高校圖書館聯盟等入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