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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毛詩復古錄》》批評的精神 王統照作品集

毛詩之為偽書與否,從前已經是個聚訟紛紜的問題。所以有些人以為《詩經》在秦火之后,經漢儒的竄改,添損,其本來面目,已失卻不少。現在我們若詳加考證起來,萬不可依賴流行的本子去牽強附會的加以解釋,這是無庸說的。自來治《詩經》者,大抵皆以毛詩為藍本,不過據漢書藝文志上說:

“……書曰,詩言志,歌詠言,故哀樂之心感,而歌詠之聲發,誦其言謂之詩,詠其聲謂之歌,故古有采詩之官。王者所以觀風俗,知得失,自考正也。孔子純取周詩:上采殷下取魯,凡三百五篇,遭秦而全者,以其諷誦不獨在竹帛故也。漢興。魯申公為詩訓,而齊轅固,燕韓生者,皆為之傳,或取春秋采雜說,咸非其本義。興不得已,魯最為近之。三家皆列于學官。又有毛公之學,自謂子夏所傳,而河間獻王好之,未得立……”

據藝文志所說,現在望文生義想來,大概當時治詩經的是以申公、轅固、韓生三家為指歸,而尤以魯申公的詩說為最可靠。可見毛公的詩派,在那時并不甚著名;且不甚為一般經生所信任。轅固在代表一個時代文學的源流志中,僅僅提到“又有毛公之學”,視作附帶之筆,其在漢時不甚為人注重,概可想見。何以知道當時治詩者多,以魯申公為指歸?按史記儒林傳曰:

“申公獨以詩經為訓,故以教,無傳疑,疑則闕不傳。”

漢書楚元王傳曰:

“申公始為詩傳,號魯詩。”又魯國先賢傳曰:

“漢文帝時,聞申公修詩最精,以為博士。申公為詩傳,號為魯詩。”

由這幾條的文義看來,可知申公是漢時治詩的第一人;而且為許多人所景仰佩服。至于轅固,韓生的佳說,亦曾屢見之于漢時著作的文章里,又有專書,依我想,這三位先生的名字,在當時必高出于毛公之上。

但何以毛詩獨普遍于后世呢?這大約是憑藉了訓詁的力量。申公,韓生,所為的詩說,都是傳而非訓詁,傳與訓,不但字義上不同;而且是工具的應用上也不同。所謂“……至于傳則釋名,訓為傳示之傳。正義以傳通其義,蓋古訓第就**所無者而詮釋之,傳則并**所未言者而引申之。……”此解頗為妥當。如申公,如韓生等,其為詩說,大率以歷史的事實,加以考據,證明其所指,與釋其意理,不甚屑屑論及名物的細微處。如現在流行的韓詩外傳取來與毛詩相比,意境與所用的功力的著眼處,自不相同。因為漢時雖去春秋不遠,但以征戰的流徙,人民的喪亂,更因印刷術未曾發明書籍流傳不易,況秦火之后,損失更多,則意揣所及,春秋時的平民詩歌,在漢時,非人人容易閱讀。況詩中所用的典故名物,更雜以方言,慣語,其有待以注解處甚多。三家——申公、轅固、韓生之詩說,在一時固足以闡明舊藉中的意理,或者還可為一般人了解。不過他們只是說明大意的多,到了后來的讀詩者,去春秋的時代愈遠,則求知愈難。所以毛公的訓詁詩說,自易為人所歡迎。這也是種自然的趨勢。不過說到這里,都從根本上發生了一個問題。即毛公是否果有其人?他的詩說是否可靠?但要解答這兩個問題,我想并不是十困難的。

我們要知道漢時所出的偽書最多,如今所流行的經書、子書等,秦以前的古籍,若詳加考證起來,大部分是不真實與曾經改竄添減過的。從來治舊學的經生,對此問題,下的**最多,獨于詩經比較上還少有疑惑之點。毛公的詩說,據藝文志上說是出自子夏,所以現在通行本的《詩經》上的大序為卜商所作,而詩譜曰:“齊人關雎釋文,引沈重云:‘按鄭詩譜意大序是子夏作,小序是子夏毛公合作。卜商意有不足,毛公足成’”我以為此實過于附會。孔門**必學詩,這是他們一定的功課。如:“不學詩,無以言”;如“詩可以興,可以觀,可以群,可以怨。”這都是孔氏的學派的治學與實踐上的一種功課。但《詩經》上的大序,卻絕不是子夏所作。如今看來,不但文字不似,而且也少有證據。不過當時以一二人的傳記,數千年來遂以子夏作的詩序為鐵案不移。徐整詩譜暢,今亦不傳。釋文敘錄引徐整云:“子夏授高行子;高行子授薛倉子;薛倉子授帛妙子;帛妙子授河間人大毛公。大毛公為故訓傳于其家,以授趙人小毛公。小毛公為河間獻王博士,以不在漢朝,故未列學官。”這段文字極奇怪。徐整作的詩譜暢,今早已無可考。他竟能述明子夏與大毛公受授的源流,如此熟悉,不知依據何書考得?況且薛倉子,帛妙子在古書中,愧我疏漏,不知這兩位先生大名的出處。所以敢斷定,是不足憑信的。毛詩周南正義書:“鄭譜謂魯人大毛公為訓詁傳于其家,河間獻王得而獻之,以小毛公為博士。”則毛公的出處非一,傳聞異詞,已可見了。而漢書儒林傳文說:“毛公趙人也,治詩為河間獻王博士。”如此則毛公幾乎成了三個人。至于大毛公,小毛公,見于漢時書籍者比比無真名,則尤為迷離惝恍。況且漢書的體裁,與在漢武帝以前的紀事,幾乎全仿自《史記》。何以《史記》上會沒見過毛公二字的名字?獨有申公,轅固……諸人。總之毛公其人,不必有不必沒有,其所傳的毛詩,不可盡信亦不可全不信。至于傳自子夏一說,尤屬毫無證實。即朱熹后來亦為此說所騙。我們如今去敘論,只要考查用毛詩的著作的時代,及其解詩的利弊正誤處,正不必斤斤去計較其人了。

漢時所竄改添減的春秋戰國時的著作,大概劉歆父子,當負責不少。他們父子作漢時的太常博士,校書天祿閣,所有那時發現的古書,其考訂與參閱的責任,全歸其擔任。況劉歆逢迎王莽,其人格亦甚卑鄙。所以經他一后改訂之書,多少總有損于本來面目。或者當時亦曾有毛公其人,至其書之得流傳于世,不止是劉歆的功力;恐怕他還自己添加了許多。平心論去毛詩,在后來自有其些微的價值,不過古人的著作,惟恐怕用自己的名字,所以必多方掩飾,借重他人。劉歆也許是因此心理,所以有毛詩出現。至其年代,依我臆斷,當然是在三家詩說發布之后。

毛詩不盡可憑,但后來研究《詩經》的,除了根據毛詩本還可多掠取一點,更不能自己用力。所以鄭玄便作毛詩箋,毛詩譜,直到以后研究《詩經》的經學家,多半逃不出毛鄭的范圍。但盡信書不如無書,孟軻已經明白示告我們以讀書與批評的方法。而中國以前的讀書人,只知規規于字句訓詁之內,再不會擷得書中的真精神所在,遂致“扣槃捫燭”愈出愈奇;而愈不得其正解,則不能說古人的著作誤人,反是后人不善讀解誤了古書了。

我們既知毛詩已不可盡信,則后人附會毛詩,妄加注解引證者,其為紕繆,必不能免。不過果使是僅屬小謬,還不至遺誤他人,而以謬傳謬,遂至其用力甚勤,而誤點甚多的,我們不厚評昔人;然而也不能不指數出他的大謬的特點來。我相信這是我們在今日批評舊書與加以整理之功的最合適的方法。

毛詩既已不盡對,而又有毛詩的復古的著作,望文生義,已可令人疑惑。況且愈說復古,則曲文強解,愈將真義晦塞,這真是勞而無功的事。

毛詩復古錄這部書,想來還沒有好多人見過,因為作者雖生于清乾嘉時代,——正是清漢學的初盛時代,而因他不是顯宦,又不是聲名喧傳的老先生,所以也沒有當時那些經學家的大名。但據他的傳看來,自然也是個躬行篤踐孳孳用力的樸學者。我所見的版本,是光緒甲午年的刻本,據仁和徐琪的序上說:

“余按試高州,得吳生錫疇……詢其家世,始知其曾大父回溪先生,以經術著聞。……及鄉試時,錫疇來會垣之時余將往試雷瓊,因先取所著毛詩復古錄,捐篇授梓。……”

可知這本書雖成在乾嘉時代,而以僻邑窮士的緣故,過了一百多年方得鏤板印行,可見文字的幸與不幸。使作者也與當時的浙江學者互相標榜,拔引,則此書以其宗旨所歸,必久已著名于世了。

此書的作者吳懋清,字澄觀,是廣東高州吳川人。據陳喬森為他用的家傳上說:

“……先生年十二,然誦十三經,稍長,益肆力于箋注義疏,漢唐以來作者,皆搜剔篡錄,以為生古人后讀書始得如是。三十四中副榜。越三年中式舉人。辛未會試不第,館京師。于是連平顏公伯壽,……皆推重之,名藉都下。先生容質樸偉,其學巨儲而約舉,喜深湛之思。其為人抉經源道,匯于古人之法,其沛乎獨得,則又置身今人之上,而不茍隨,故平無所透。癸未再報罷,遂浩然歸,著書自娛。……其教人以敦行為本,稽古為先,言動必遵繩墨,時出所著誘后進,學者以列**籍為榮。……”

又蘇州黃云鵠為他作的碣銘上也說是:

“……自十三經諸子史,國語,離騷,及形家言,皆有篡錄。一書輒四五易稿。合所為詩,賦,雜文,為卷凡二百一十有四。晚得目疾,尤矻矻不止。其講學務以身教,時出所自著誘掖后進所成就多篤學通經士。……”

這些話固然不無夸大之辭,但那時為人傳的夸誕,必不如現在之甚。大抵吳懋清確是個篤行力學的漢學派的士人。在那時也正是講學風氣下的人。其人品學行,不能不使我們相當的佩服其精神。據其子孫宣崇說:

“……府君于毛詩四易稿,其泛釋大意者曰‘測’,凡九養。專折一義者曰‘解’,凡五卷。羅列諸家辯核得失者曰‘訂’,凡七卷。及后乃舉前三種;刪除冗說,精摘古義,匯為是編,曰復古錄時隼蓋七十矣……”

以七十老翁,尚這等熱心著述不能不令人景仰。但我們卻又不能因為景仰其人的精神,便迷信其著作。所以我閱過此書之后,既佩服他的用力,又惜其用力的方向的錯誤。

《毛詩復古錄》共十二卷。在第一卷上面,例言很長。大意是他自己的見解,以毛詩為本,而以“言其不合雅訓,不可不改正者,”加以改正。有些地方,卻又獨抒己見,對毛詩加以駁正。——但此等處較少——而又以毛詩解說男女之詩為不合,如其例言中云:

“毛序于變風,言及男女之際,多斥為淫奔。朱子集傳,更加甚焉。今專據冠,昏禮釋之,已去其十八九。又據左傳之歌風見志;與離騷借男女之相求,比君臣之遇合,然后知鄭聲淫,鄭詩不盡淫。……”

這是吳懋清說詩的最大要義。大抵他作這部書,確乎是在《左傳》及禮書上用過工夫。他的全書的重要關鍵,就是一個“禮”字。如例言中謂:

“…毛序南陔以下六篇,皆為有聲無辭,楚茨以下十篇,以為刺幽王傷今思古。以悉考之:即豳雅及笙詩,豳雅用南樂吹之,笙詩用笙管吹之,故編列一處。證之儀禮周禮篇章,及《左傳》,悉有確據,可以訂毛公之誤。”

取此一條,與以下所引的一條,可以見出他對于以“禮”證時,為最富有趣味。其次則以變證詩,如其書中云:

“詩本樂章,然據周禮大司樂,推得……此一定之法。升歌三終,與笙人三終,分作間歌三終。與間吹三終造作,像春秋之散舒于外。合樂三終。堂上堂下并作,像秋冬之收斂于內。所謂旋相為宮方指此。雎魯詩紅尚傳其髣髴。關元遺聲譜庶幾近之。因知鹿鳴之三;南陔之三;魚鹿之三;由庚之三;關雎之三;鵲巢之三;以及文王之三;采蘋之三;出東之三;莫不皆然。是編詩之次節,本如此,因知毛公以什編詩,其例非古也。”

此等議論,不免牽強。詩經上的詩,不必皆可合于樂歌,況且僅笙歌三終,笙歌三終古音律相合,殊不足見鹿鳴南陔諸詩亦必如此。誠然詩可入樂,在古時是這樣的。考墨子上說:“誦詩三百,弦詩三百,歌詩三百,舞詩三百。”《史記》上也說:“詩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而大戴禮曰:“凡雅二十六篇,其八篇可歌。……”云云,但我想孔子刪詩,不獨是要訂采那些已經在廟堂之上定為東章的詩歌,其私家紀載,民間流行的民歌,Folk song 也必同時采入。那末,則以詩的本質言,無不可歌,因為都是發自心聲,為言志志永當的,但獨不是皆已列入樂章,譜成宮譜的。而吳之以來解詩,言凡詩必合于一定的樂譜,則殊為武斷。

再則據例言后,他的長孫吳貢崇則注言謂:“……國風語及男女之際,則據冠禮,昏禮,及離騷托喻之說以通之。笙詩則辦其未亡,豳雅,豳頌,則明其尚存。詩為樂章,則以儀禮周禮為據。歌用大呂,吹用六律,陽順陰逆,隔八相生,則依京房排爻神法定之。……蓋知人論世,則就三禮及左氏內外傳以意推測,明著諸篇。……”由此益可證明他的解釋,全以“禮”為根據,而輔以樂為解音的工具。自來研究舊籍的,是當會合群書,互相參證,但有時強為考證,反多妄為附會處此等例證,在毛詩復古錄中最多。(說見后段)

不過吳氏的一重要可注意處,即其對于音韻的考正是。本來春秋時間作品,在現在看去,不但是文法及用字上,以后代的文法相繩,諸不相合;即字音也輾轉舛誤。況韻文比散文的音韻,尤難考定。《詩經》除掉幾篇的清廟明堂之作以外,幾乎全是平民的文學,向方言的借用,語尾的字音,必非后人所能領會。據言語學上的考證,言語不同,不獨是因于地方天然的分定而聲音不同;而以民族的遷徙,與時代相隔的遙遠,其發音與慣語,當然有異。如英國在 Aoglo—Saxon時代的詩,其去英國近代也不過幾百年的工夫,然而那時英詩及詩人,如Baowaif,Widsith,Chanoer,他們詩中用的音韻,與現在已大不相同。況且如中國自來方言的龐雜,與字義的多歧,于是《詩經》內的音韻的問題,便成了極難解答的。據吳懋清的自序說,他的音韻的參證以顧炎武為主。參江氏戴氏段氏各說,以古讀及雙聲通之。然他于此點以得力于爾雅者為多。如載馳篇:“許人尤之,眾穉且終。”吳氏注謂:“眾終二字古通”,尋其意證,參以說文的音釋,則頗有新解。又如羊裘篇內:“羔裘豹祛,自我人居居。”吳注解居音據,與倨通,是解釋此句,謂自我人倨倨非不相親之意。又如楚茨章第二節內“躋躋蹌蹌,絜爾牛羊。……祝祭于祊,祀事孔明。”吳自注,謂明,關章芒。本來此明字,是葉謨郎反,但類如此等細處,吳氏參考韻書,加以訂正,可見其用力之細。此皆他的不可泯沒處。

大概用總括的批評說起來:吳氏的注解,對于音韻及地理上的考證,尚有十之六七的可憑信。而其最大的誤點,即在意理上的誤解。(說見下)吳氏是中了“信而好古”的一句話的毒,他這部書雖是以毛本為根據,但他還以為毛詩原本,復古的不信,所以更證之《左傳》,證之禮,樂,以明三百篇的范經,全是按定鉤繩,由禮,樂中作出的。即此一大誤點,已經將全書的價值失掉。雖是用力甚動,其結果不過落得一個樹新領奇,曲文強解的八個字。然而這等誤點的根源,完全歸罪于吳氏也,未免太冤枉了。因為孔丘有一句“詩三百篇思無邪。”其后禮致曰嚴,關于個人抒情的作品,皆力加粉飾。所以經過若干人的強解,遂將一部代表一個大時代的文學書,處處看作教訓,與征求典章,考核禮樂的藍本。據吳懋清的自序上,明明說“懋清晚年,酷愛毛詩,……及聞小序可去,大序不可去,豈漢唐諸儒,絕無發見,仍株守前說乎?若國風之斥為淫奔,圣人何苦存此,以示后人?近得(原稿不清——編者注)阮文達所刻皇清經解聞見漸夷”……這明明是敘述他自己治毛詩的得力處,由于見過皇清經解。在當時皇清經解這部大書,自是不容易得到的。且以流傳的鮮少,其中搜集的書本,有許多為陋鄉窮儒布所難得的。我們看在皇清經解中,毛詩正義序上說:

“夫詩者論功頌德之歌,止僻防邪之調,雖無為而自發,乃有益于生靈。……”這可知吳氏處處以“禮”釋詩,應有所本,雖不必是純在歌功頌德上注意,而止僻防邪的苦心,吳氏卻始終未敢忘卻。所以難以以前鄭箋,孔疏的力量,斥國風諸詩為淫奔,而吳氏尚以為非古;尚以為圣人不能有此淫詩,必據各種“禮”去解釋,于是明明是一首諷刺詩,Satiritze Poem而吳氏則講為“魏之世家巨室。皆行男冠女婚禮,以節儉為尚,令貧者亦易于舉行,恐有以儉為恥者,作是詩以箴之”。(見本書解葛屨篇)明明是夫婦夜談不忘國政的詩,而他偏說“齊之命卿,有金石之樂者,撰為歸戒,其夫為晨戒之樂章”。(見本書解雞鳴章)如此說詩,一看便知是先有了題目而后強附詩義,本就自己的主見。由此這處,具見此書的注意之點,又可見吳氏的止僻防邪的苦心,但為一“禮”字所誤,遂致如此。所以著書非難,而思想蔽于所囿,則勤苦無功,不能不令人嘆惋了!

還有一層,足征吳氏熟于舊禮。他的憑生著作,共百一十有四卷,連詩,賦雜文在內。而儀禮測占了八卷;大戴禮記測占去了十三卷;朱文公儀禮通解弗一卷,外此即詩經解五卷;詩經測九卷;毛詩訂本七卷;毛詩復古錄六卷。這幾種合算起來,已經知其著作三分之一還多了。其實再據其長孫的注言,(見上)則詩經解詩經測,及毛詩訂本,等到后來將此三種,刪除冗說,精摘古義,已是匯成這部復古錄了。可見吳氏平生的工力,全用在詩,禮的上面。再加以拘守古人之言,不加思索,遂致處處以“禮”釋詩,力求古之是復,遂鑄成此大錯了。

以上所說,是其書中最大的謬誤。其他小節的舛解,不能一一指數。但可舉出幾個最明顯的例證來。如關雎一篇,雖說是解經者意見不一,但大致尚以周文王求偶之詩者為多。無非各人有各人的見地,如毛詩原文謂為:

“關雎后妃之德也,風之始也;所風天下而正夫婦也。

是以關雎,樂得淑女以配君子。”

馬瑞辰亦謂:“……正謂詩所稱淑女為后,非謂后妃求賢也。”

戴東原則論:“……周家歷世有賢妃之助,故周南首關雎,召南首鵲巢,所以正內德,慎婚姻之際。……”

總之此詩據我們現在的眼光參以古事的考證看去,則此詩明明為文王求妃之作,必可無疑。而昔也以迂拘之說,轉相牽說,至可發笑。如崔銑云“太姒未至,文王不應先畜妾媵,誰與探其寤寐間事而形容之?”又有人謂:“意必文王續娶于莘,而得大姒有不妒之德,故周世歌頌之。”此等解說,愈趨愈歧。此詩之為文王自己所作;或為文王宮人所作;或為后來的民間所歌誦者,我以為已難斷定。而他們過于信古,以為周文王也如同后來講究理學的老先生,如見女子勃然變色的程明道,如目中有妓,心中無妓的陳臥子,又以為周時也如后代的禮法一樣,遂至說太姒未至,文王不應先畜妾媵等話。其眼光短淺,令人可嗤。又謂:“而得太姒不妒之德,”其實大姒妒否,與此詩何曾有一絲毫的關系。即為文王所作,或宮人所作,亦無非敘明文王當初求婚的熱切,與結婚后的友愛。何至穿鑿到好多不相干的事上去呢。我們須知論及三千年以上的社會,及其禮法,階級,制度等,萬不可理想到怎樣的威嚴,怎樣的有一定的準繩,如從前一般鄙陋儒者,每天所理想的文武成康之世的了不得。其實我想那時,還是由圖騰時代留下的部落的遺制。所謂王,與諸侯,還不過是變相的酋長,何至如后人所揣想的那時,便如天堂樂園的不可及。然照歷史上的考察說,中國那時的文化,已經在初期大發展的時代,而周家當時,確為一個最有教育的族部。所以其在當時的勢力,可以左右殷室。文王固不必是天生之圣,然其智識與品性,總可以代表姬姓族部的教育。所以孔丘也曾說:“郁郁乎文哉,吾從周”的話。文王求婚這段公案,在那時的階級制度,必不如后來的嚴厲,所以文王見了淑女,即可求婚。至其中輾轉反側,寤寐思服的話,是見出戀愛的心切。是文王自己作的也罷;宮人作的也罷,這等景況,也是必然有的。所以從種種方面,可斷定關雎為周文王的結婚及求婚詩。而吳氏的毛詩復古錄上,卻獨出奇說是:

“文王之后妃姒……其初歸也,即求宗女知禮者,助薦邊豆。宮中見其賢,歌以美之,用為薦铏之樂。”

此說即誤于毛詩上“后妃之德也”一句,以后轉解為后,因后而連及文王的后妃姒氏。其牽強附會,至為無理。果使毛詩以此詩為稱美后妃之德,何不直寫美太姒之德?而如此轉折,說到前妃后妃呢?當時諸侯多妻,已成慣例,即太姒能求宗女之知禮者,亦何足怪。況說宮中因此見太姒之賢,歌以美之,則稱其求宗女的美德,也足夠了,何必用“求之不得,寤寐思服”,這樣戀愛的熱切之語?他又用爾雅的訓詁,將君子好逑,引作仇解。以“爾雅仇訓匹,訓偶,淑女為后妃之匹,猶武夫為公侯之偶,則不得以夫妻之說解之。”又將君子,解為:“宮中稱太姒為女君子,謂女不有君子之行。”這些話,極易不攻自破。在那時雖說名稱不以男女而異如男子也可稱美人,佳人,則君子以稱女,固無不可。但宮中稱太姒為女君子。卻真是臆想之說,毫無根據。吳氏于此不過竭力為文王開說,意謂文王不應有此自己求婚之舉,上面既如此說解,下面兩節,遂至有:“琴瑟友之,歌用琴瑟,喜宗女攝以威儀,以琴友順之。……鐘鼓樂之,用鐘鼓,喜宗女助已,以鐘鼓愛樂之。”他將全詩的無論哪一句,全牽引到太姒所求的宗女身上,將文王求婚的話,力為開脫,這等無根的武斷話,至足令人驚怪!此誤點之來源,也自有根據,是誤于孔疏。考孔穎達疏關雎石妃之德也一句,謂為“曲禮曰:‘天子之妃曰后,’注曰后之言后也。執理內事,在夫之后也。釋詁云:‘妃,匹也,’言妃匹于夫也。天子之妻,唯稱后耳。妃則上下通名,故以妃配后而言之。德者得也,自得于身,人行之總名。此為之后妃性行和諧,貞專化下,寤寐求賢,供奉職事,是后妃之德也。……”孔疏最不足取信于人,而吳氏因后之言后也一句,乃更衍為他自己的強解。即孔氏之言妃,為上下通名,我就很奇在春秋時著作的書內,極難找到妃字。且孔疏多模糊影響的引證,而吳氏有一“禮”字在胸,力避男女的愛情,不使之入于風雅頌內。所以才有女君子以琴瑟鐘鼓,化悅宗女的話。此與劉向解此詩為周康王夫人晏而出朝,關雎起興,思得淑女,以配君子,同一是力求新奇,反致大悖原義的謬見,不過在關雎全詩內“君子好逑”句,此逑字應作何解,也是個小小的問題。就是逑字應該作名物字解?或動字解?只此一點分別。我想逑字,確為一名物字。爾雅訓匹,原為不誤。“窕窈淑女,君子好逑,”原為兩個對待的句子,意以為佳美女子,正可為君子的良匹,后人又何必多生歧義呢。

詩經內比興的意思,自然很多。即如此篇中所謂“參差荇菜,左右流之”,“參差荇菜,左右采之”,“參差荇菜,左右芼之”。未嘗不是以“左右”,比喻“匹配”之意,觀于三句下文,多接窕窈淑女等句可知。而吳氏則以流字作相導采用解,以芼字作擇其菜以作铏羹解。這也是原本孔疏說:“正義曰:釋言云芼。搴也,孫炎曰:‘皆擇菜也。’……芼訓為拔,而此云芼之故,知拔菜而擇之也。”即如此義,以芼為擇,焉知不是藉芼字來興起選擇配偶之意?而吳氏因循古訓,又力求返古,遂致愈講愈不通了。尤有大誤的地方,而雅既以芼為搴,搴即拔取的意思,當然是動詞。而吳氏又以芼,為芼羹之(原稿不清——編者注),則動詞反成名詞,與上文采之,流之,都不相符合。雖說古人作詩,不能如后來那樣講究修詞,但也萬萬不至在此處用上三個名詞。因為無論如何,那是不能講的,不能說的話。

據墨子說:“傳曰:‘詩人感而有思;思而積;積而滿;滿而作言;言之不足;故長言之,長言之不足;故嗟嘆之,詠歌之。’”愚按以此意用三百篇的與離騷及漢魏人作目見。這幾句話確有見地,于此又可證出吳氏解北風一篇的妄謬處。自來解此詩的,或謂為“言此風雨雪,以比國家厄亂將至,而氣象愁慘。”或謂為:“塞涼之風,病害萬物,此喻君政教酷暴,使民散亂。”這些解釋,已經是支離其說;而吳氏則謂為“術宣荒廢不振,居邶者攝赤狄之強,皆相攜以去,作為此歌。”云云。在衛時那個國勢,固有如此現象,然亦未必盡然。而詩中“莫赤匪狐,莫黑非鳥”二句,自來解者皆迷離說二者皆不祥之物,所見皆此,則國家將有危亂。這等話有據與否,實一問題。據傳說即為不祥之鳥,如戰國時文種告范蠡的話:“越王為長頸而鳥喙……”云云,也以形狀比鳥為不佳。但古來書傳,指狐為不祥的,實少其例。吳解本此,未免言之無物。至他解“其虛其邪”一句,則更見附會。本來此二字,為疊韻,即舒徐的意思。爾雅也說“其虛其儀,威儀容止”。吳謂為虛文緩步,也是拘于前人之解,似是而非。總之此詩,至今傳為疑案。他們所謂刺上六暴亂,及避北狄遠徙的話,雖是衛國的內政外亂,有如此的情況,然必證實此詩即為指此二者,也沒有什么確切的根據,我總疑惑是一種戀歌,而吳氏的解釋,敢斷為妄。

尤為可笑的,是他解靜女一篇。據他的總解上說:

“凡君臣之交泰,朋友之麗澤,當作合之初,皆有所借以輸其意,而為之緣。因托諸男女,而作是歌。”

不知為何君臣之交泰,朋友之麗澤,必托諸男女而作此歌?鄭箋上說:“女德貞靜,然后可畜美色,然后可安,又能服從待待禮而動,自防如城隅,故可愛也。”這些話,不但文理有難通處;即其主張也是完全的女性壓抑論。而吳氏的注解則更可笑。他說:“毛謂城隅,以言高不可逾。據考工記天子城隅高九雉;公七雉;侯伯五雉,上有罘罳之。”無端引證考工記,以證實城墻,其高難喻。難道這也是以比君臣朋友的交泰,與麗澤嗎?這篇之為男女戀歌由男子作者明甚。曲為之解,以致本來是男女的真情作品,卻被吳氏輕輕改為“托諸男女”。難道一部《詩經》里,就是止許有君臣朋友,而不許有男女的交感嗎?同一用意。又可于氓篇上他的評語見出。

“女有自衛,而失其人,卒為所棄,因作歌以輸其憤。可為急于求仕者之戒。故錄之。”

“而失其人,卒為所棄,”也就罷了,為什么要添上“可為急于求仕者之戒,故錄之?”足以反證;若非有可為急于求仕者之戒,就不在被錄之列了。那末;詩經不全是教訓的韻文嗎?在吳氏以前,即力遵鄭孔箋疏的范圍內的說詩者,其理由無論如何不充,注解無論如何勉強,當少有作此等支離大膽的釋義。而吳氏以禮釋詩,遂至不顧事實,厚誣當時作者如此。又如吳氏解匏有苦葉,謂為:“惟禮可以止亂,可以防淫,涉亂世之末流,豈宜妄出。因作是歌以警世,或即上德行之賢所作。”此則更不知所云;也可說簡直此解與此詩無一毫關系。毛詩本義謂為“刺衛宣公也,公與夫人,并為淫亂。”這種說法。其正確與否不論,然而還是就題牽義。而吳氏所謂:“涉亂世之末流,豈宜妄出,”所謂:“或即上德行之賢所作”,乃離題太遠,不成話說。此詩據現在看去,亦為民間戀歌中帶有諷誡性知。如云:“士如歸妻,迨冰未泮,”如:“人涉卬否,卬須我友”等句,皆可看得出。吳氏解“雉鳴求其牡,”是“雌雉鳴有求合其牡者。雉性最喜雜,與蛇交則生蛟,謂斥宣姜淫行近之。”在春秋時,曾見說過蛟否,以我讀書之少,實不敢妄斷定。況且詩中引雉作求偶的解者不一其處。如“雄雉于飛”,則也可說此“雉”為淫嗎。

又如女曰雞鳴章,吳氏謂:“婦主酒食,能戲其夫,以學藝親賢,而作是歌,可謂賢矣。”據毛詩則謂為:“女曰雞鳴,刺不德也。陳古義以刺今,不悅德以好色也。”毛詩的無根,自不必言,而吳迷信古說,女子是無非無儀,惟酒食是議的,便以此詩為婦女勸其夫學藝親賢。然通篇惟有女曰,……士曰……兩句,其余皆不能見出全是女子一面的口語,即假定為女子所說,“與子宜之,與子偕老,”這不過是夫婦間的互相愛重的話,由“琴瑟在御,莫不靜好”兩句上,確能表現出一個很和樂安閑的小家庭的生活來。何至如吳注“琴瑟在御二句,謂拼掃清潔,令弦歌學道!”這不但是曲解;而且太煞風景了。明明以琴瑟比男女,詩經第一篇關雎上,已經說過。吳氏又解為學道,無論古人斷斷不皆是吃兩廡冷豬肉的好德如好色的圣賢,而用“學道”二字,不也太負卻那時詩人的心嗎?鄭箋上說女曰雞鳴,士曰昧旦,二句,“此夫婦相警戒以夙興,言不留色也。”同一頭巾氣過重了。其實這篇詩,正足見出夫婦之愛的家庭間的談話。因為那時的士人,大夫,都最會射而佩玉所以有“將翱將翔,弋鳥與雁,”及“知子之來之,雜佩以贈之……”等句。

這等誤解,尚為輕者,尤令人發笑的,是吳氏解青青子衿篇。他說這是“卿大夫之子弟,隨世子入小學,在公宮之左,師氏教之,謂之門子。當時有廢學者,因作是歌以警之。”“門子”,不知古時有這個名詞否?我也不敢妄斷。即如吳氏的注解,而“悠悠我心,”“縱我不往,子寧不嗣音”等句,將如何**?吳引爾雅悠,訓思,但不知第二個“悠”字怎說?兩個思字作疊字講,恐怕不能講得過去。他又說:“縱我不往教,子寧不嗣其音,言當嗣其學詩學禮之家,為將來世襲計。”原文為“縱我不往,”如何平空多添上一“教”字在下面?而“子寧不嗣音,”解為將來世襲,即當嗣其學詩學禮之家,其荒謬一至如此,難道當時那些青青子衿?即如其言,有了門子的資格,學禮學詩,僅僅為將來世襲之計嗎?馬瑞辰解此二句,曾有:“按往來,即禮聞來學,不聞往教”,回一迂解。況下邊明明有“一日不見,如三月兮”的話我恐怕那些師氏們,不見得如此熱心待那些挑達的青年子弟。“城闕”二字,本來即城缺處,為諸侯筑城闕其南面之意。吳氏卻用了好多的字,解此二字,他說:

“在城闕兮,城門內為庫門;庫門內為雉門;雉門一名南門,凡城隅上必有罘罳,雉門左右有兩觀雙闕。小學在公宮之左,即庫門左。猶天子以皇門左為小學,世子在焉。皇門右師氏居之,教王子及國子。謂小學在城關交界間。”

難得他竟考查得如此詳悉。結果無非證明青青子衿,確是當時的學校子弟。吳氏這部書中,如此曲證的地方非常的多。如枤杜一篇,明明是征人由戌役中歸來,久苦于戰伐,今得安享家室的快樂而作的。吳氏偏解為新講,以為是:“凡卿大夫子弟,選入士庶子班者,挑其嫡子為輿司馬;諸子為行司馬。其父兄皆見在王朝,所以有憂我父母之言,作此以勞其佐領等。”不過因為此詩中有“憂我父母”一句,即引經據典,說了好多不相干的話。如青青子衿的解釋,同一穿鑿附會。青青子衿,可以斷定是篇愛而不見的戀歌。如“悠悠我心,縱我不往,子寧不嗣音。一日不見,如三月兮”等話,明白顯然為男女相悅相思的話,都被吳先生解錯了。即如毛詩小序指此篇為“刺學校廢也”,雖說也于辭意兩俱相妨,但還強為之解;若吳氏的解釋,則愈去愈遠了。其實毛詩的鄭箋中釋“子寧不嗣音”一句,的“嗣”字,說:“韓詩作詒,詒寄也。曾不傳聲問我,以恩責其忘己。”然即作“寄”字解,為甚么不能用之于兩性之間?如靜女篇中:“貽我彤管”,此貽字與此篇中的嗣字,正可互相證明。“一日不見,如三月兮。”孔疏引的正義話說:“君子以文會友,以友輔仁,論語文獨學而無友,則孤陋而寡聞。學記文由其須友,以如此故思之甚。”這些話哪句不是生吞活剝的解釋。而吳氏愈求返古,則去古愈遠,恐怕也是先受了他以前那些迂拘的治詩家影響呢。

同例當有葛屨詩。吳氏釋此為“魏之世家巨室,皆循男冠女婚禮,以節儉為尚,令貪者亦易于舉行,恐有以儉為恥者,作是詩以箴之。”由此段釋文,可見出吳氏處處以“禮”解詩的方法,而其謬處,即隨其方法而發見。按魏風尚儉,自是不誣的議論。如左傳上季扎說:“美哉颯颯乎,大而婉,儉而易行”是贊美魏風的話。但此必非專指昏禮而言,誰也可看得出。吳氏引用冠昏禮;夏用葛屨,冬作皮屨,以為與事實相合,已未必真;而他又謂“摻摻女手”二名,謂自作行嫁之服,尤屬無根之言。又謂:“嫁者稱好人,猶娶者稱作良人”,更屬勉強。最古時稱良人,已不必專指男子,而嫁女稱好人,卻未曾見說過。吳氏的解,多屬此類,尤以注解詩經中國風的部分的詩為多。他以“禮”說詩,便強詩就“禮”。因之將那些抒情,發憤,活潑的韻文,都牽扯到與“禮”有關。而此詩如照他的注解,反不如集注上的“魏地狹隘,其俗儉嗇而褊急,故以葛屨履霜起興,而刺其使女縫裳,又使治其要襋,而遂服之也”,為就事論事的妥當。后來還有人以此詩指為諷魏王的,亦屬牽就。此詩的正解,大都不外縫衣女子,或是當時詩人的作品。所謂女手縫裳,只為好人之服罷了。而一結已可見出肉食者的無用來。貧女不過辛苦勞力,為他人作衣的感慨,已可發露無余。據我看解此詩者,還以姜氏廣義所說,為比較的妥當。

“風人從無說出所以刺之之故者,而此詩明言之以儉本美德,原無可刺;儉而太過,至于褊急,則不能無譏矣。詩人之意,正使后世驕侈惰慢者,不得以是詩為口實也。”

但這段話,雖有其見地,而我以為此詩,詩人所以從無說出刺之之故的,正是此詩的藝術高巧處。雖不能說她是有近代寫實文學的風格,但詩中所用的“可以縫裳”,“惟是褊心,是以為棘”等話,真是富有諷刺性的文學作品。“好人”二字,在此詩中最易誤解。胡承珙說:“案古亦有美人佳人為男子之稱者,然美與佳本有大訓,此好人只當作容好解。”而方言云“自關西秦,晉之間,凡美色或謂之好”。是也。北方常謂人面貌美麗,為“長得好,”是句極通行的句俗話,也可為胡說的證明。歷來解此詩者,比較還是胡說為較可憑信。而吳氏乃說到昏禮上去,所謂終是走不出圈子的話,終是為他自己的主見所蒙蔽了。

以上略舉幾條,已可證明吳說的支離牽強。而何以此等錯點,在國風中獨多,而大小雅及頌中還少些呢?因為大小雅,多敘鬼神,祭享,及特聘往來,與一國中人追念先烈,及兵役諸事的為多。而周頌,魯頌,則祭神,談政的為多,所以吳氏不但解此等詩錯點較少,且他根據古書,還時有發明之處。而諸風內,小詩多;抒情的詩尤多,勞人思歸,感懷,借物興比的篇什,自然多得很。而吳氏仍然純以說禮讀教的目光去批評,解釋,那便不會有許多恰當的地方。毛詩原序多不可信,而鄭箋誤于前,孔疏誤于后吳氏更力求復古,佐以禮樂的證據,其結果,解風詩乃至大失敗的一步。我當想從前的經生研究尚書禮記等書,還可多可觀之處,至于《左傳》等書,已經非他們卑狹的思想所易了然貫徹。詩經是部專門文學的書易經是部古代哲學的書,他們雖然考據引證,終是少有搔著癢處的吳氏努力治詩若干年甚在七十歲上,才寫定,尚有此等大錯的地方,也足以證明我的話了。總之:吳氏解詩雖時時獨創新解,——新解誤否且不論——而其根本的思想,仍不脫前人的范圍;不但不脫前人的范圍,反而更陷入于古的深淵去,比別人為深些。他必是位極講“非禮勿視,非禮勿聽”的老先生,所以將風中那好多的戀歌,都很費苦心的去給它們另裝換上了一付道德禮教的面具。除上敘幾條之外,如雞既鳴矣,如桑中,如遵大路,如隰有萇楚等篇,他一方面既依違于鄭箋、孔疏的解說的界限;一面又時時由禮儀及事實上,自出其見地。但同一的結果,都是將些小詩歌,變為教訓論了。

以上所說,也還多略而不詳之處,然已經可見此書的內容與價值,我相信無論是古人,是今人,凡是他真能潛心有恒地去研究一樁事,去著作一部書,即錯點甚多,總不能沒有一部分可取之處。吳氏固然是囿于偏見,但他的音韻的考證與地理上的位置,卻不能不說是無一點是處。如其證明豳風乃周公居東在豳邱時所作的詩,而非公劉的豳。魏乃入晉以后的魏,檜乃入鄭后的檜。這些發明,頗有其充足的理由。再則在大雅及周頌內,所說明祭儀的禮節,及樂奏的次序,雖也有博采前人的話,而大體引證,得還愜人意。如此等地方,究竟是不可泯沒的。所以他最好是專作考證與訓詁的工夫,則對詩經的貢獻,還好些,而他的失敗之處,只是被一個“禮”字欺惑,且拘束住了。他有時不信毛詩的序言,但他的注釋,卻大部分是從毛序中推演出來的。毛序在今日看來,已經不能定說是大毛公或小毛公所作,其為**的偽作,恐怕是不可掩卻的事實。所以序言最多不合情理,而過于武斷的話。數千年后,又遇見好古的吳懋清,且過于信古了;以“禮”而求詩的復古,依違毛序,更加曲文牽就,遂將國風中大部分的好詩,錯為注解。吳氏的用力可嘉,然不能不說他是被毛序的大部分遺誤了他自己。

一部中國最古而且最好的文學書,可惜自古屈服在太過于講禮教的先生們的筆下,遂致使得后來讀詩人,逃不出他們注釋的范圍。他們注解的稍好的,就是詳述禽獸草木之名,與考訂當時的風俗,禮儀等等。很少有人當它作一種純文學去研究。在情感與藝術方面,加以評論,所以愈到后來,不過將這部古文學書,看作一部古代——春秋——時的風俗史,及禮樂的根據書罷了。文學的價值如何,沒有幾個人能見的到說的出。而最大最普通的誤解,即以此書是種教訓的韻文集。處處不能忘了溫柔敦厚,處處不能失卻樂而不淫,哀而不傷,與思無邪的標準,皆以古之人為理學派的圣人賢人,所以評注《詩經》的,都是先存了一個理想的事實與人格的模型,然后從詩中去強添扯上,以合于自己被束縛下的理性的觀念中的事實與人格的模型。而吳懋清氏即是他們中的一個代表者。

我們現在雖在舊籍中發現與搜求出它的真面目來,固然不可居心立異強古人的理想見地,以強合于今日;但好好的書籍,為注釋家的主觀所蒙蔽過的,我們卻不可不將這等假的面具為之卸下。但若施以消極的批評,尚不如掘發出舊日著書者的思想工作上根本中毒之處。如吳懋清的毛詩復古錄,的確是中了“禮”字的毒,以為圣人刪詩,不當存非禮之作。因此他以為不但桑中等詩,是有深重的教訓意味,并且將雞鳴等詩,亦曲解為與齊家治國的“禮”攸關。這可以見出他的思想的根本所在;而他作這部書是為的甚么了。

我對于這部書,本還發現出許多不合之處,但以時間關系,不暇詳說。如上所敘,已可使未見此書的,得到一種概括的觀念了。

一九二三年二月上海《時事新報·文學旬刊》第六十三~六十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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