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宦者·楊復恭傳》云:“王瑰者,惠安太后之弟也”。
今案《后妃傳》懿宗凡二后,一曰惠安皇后王氏,一曰恭憲皇后王氏。《惠安傳》則不載有弟瑰事,至《恭憲傳》則載弟瑰事甚詳,且又述其被害事,與《復恭傳》正合,然則,瑰乃恭憲弟,非惠安弟也。
《方技·桑道茂傳》云李泌病篤,以三月二日中和日強入見,不能歩,歸而卒。
今案李泌請以二月朔為中和節,帝悅;又案《本紀》泌以三月甲辰薨,是歲正月甲辰朔,而《鄴侯家傳》以為三月二日寒食,而泌力疾赴內宴,不能歩,歸而卒,然則泌以三月二日甲辰寒食日薨,而《道茂傳》以為中和節日則誤也。
《太宗本紀》:“貞觀二十三年五月己巳,皇帝崩于含風殿,年五十三。”今案《虞世南傳》敘太宗語曰:“吾年十八舉義兵,二十四平天下,未三十即大位。”且太宗以隋煬帝大業十三年起義兵,是歲丁丑,而太宗自謂年十八,則是庚申歲生。又《太宗紀》云:“大業中,突厥圍煬帝雁門,詔書募兵赴援,太宗時年十六往應募”。案隋書紀,突厥以大業十一年圍煬帝于雁門,是歲乙亥,而太宗年十六,則亦是生于庚申歲,以二者推較,則太宗以庚申生無疑矣。貞觀二十三年,歲在己酉,自庚申至己酉止,是五十年,而本紀以為年五十三則誤也。
《桑道茂傳》云:“杜佑終于司徒”。今案佑傳,以太保致仕而終,非司徒也。
《公主傳》:“明皇帝二十九女”。今案其名數,乃有三十人,即不知其總凡之誤邪?名數之誤邪?然修書而至于如此,亦可謂疏謬矣。
《穆宗紀》云:“始封建安郡王,進遂王”。今案《憲宗紀》,元和元年八月丁卯,進封子延安郡王宥為遂王【即穆宗也】。《穆宗紀》以為建安,《憲宗紀》以為延安,二者必有一誤。
《穆宗紀》:“長慶元年五月丙辰,建王審薨。”今案《十一宗諸子傳》云憲宗二十子內《澧王惲傳》末云:“初,惲名寛、深王察、洋王寰、綘王寮、建王審,元和七年,并改今名。”則是寛以下,其名皆改從心,故審改名恪,而《本傳》書為建王恪也。既于元和七年【壬辰】改為恪,至長慶元年【辛丑】薨時,猶書為審,其誤可見也。
《十一宗諸子傳》內憲宗二十子,宋云:“凡八王,史失其薨年。”今案所謂“八王”者,深王悰、瓊王恱、沔王恂、婺王懌、茂王愔、衡王憺、澶王?、榮王?也。然案《僖宗紀》廣明元年八月:“癸卯,榮王?為司空。是月,?薨。”則是此一王薨年亦自可見,而本傳亦謂史失之者,誤也。
《宣宗諸子·通王滋傳》末云:“濟、韶、彭、韓、沂、陳、延、覃、丹九王,史逸其系胄云”今案《昭宗紀》,乾寧四年韓建所害九王內,彭王名惕,即憲宗子,沂王名禋,即昭宗子。此二王舉其名而考其傳,則皆見系胄,安得一概云史逸之也?
《裴寂傳》云:“麟州刺史韋云起告寂反。”今案《云起傳》,云起未嘗為麟州刺史,亦無告裴寂反之事。且又按《地理志》,麟州乃開元十二年始置,則方武德時,固未有麟州也。
《虞世南傳》云:“貞觀八年,進封永興縣公,會隴右山崩,大蛇屢見,山東及江淮大水,后星孛虛危,歷氐馀百日。帝訪群臣,世南曰······”云云。又《天文志》云:“貞觀八年,八月甲子,有星孛于虛危,歷玄枵,乙亥不見。”
今案《帝紀》“貞觀八年七月,隴右山崩。八月甲子,有星孛于虛危”。《五行志》云:“貞觀八年。七月隴右山摧。”又云:“八年七月,山東江淮大水”又云:“隴右大蛇屢見”凡此所云,即虞世南傳及天文志所書之事也。其大節如山摧蛇見、大水星變,雖已僅同,至于間有違舛,則不能使人無疑。何者,如《世南傳》云:“星孛虛危,歷氐馀百日”。而《天文志》云:“甲子星孛于虛危……至乙亥不見”則止十二日爾,此一可疑也。自氐至虛危,凡歷大火、析木、星紀、玄枵四辰,即未知十二日之間,果能遍歷歟,此二可疑也。又云“星孛虛危,歷玄枵”,夫虛危即玄枵之次,今云“孛虛危”,又云“歷玄枵”,此三可疑也。以是觀之,則志傳必有誤者矣。
《李源傳》略云:“源八歲家覆,俘為奴,轉側民間。長慶初,年八十矣。御史中丞李德裕表薦源絕心祿仕五十馀年”。今案《明皇帝本紀》天寶十四載:“十二月丁酉,安祿山陷東京,留守李憕死之”。是歲乙未,而源年八歲,則是生于天寶七年戊子也。至長慶元年辛丑,止七十四歲爾。其長慶盡四年甲辰,又歷敬宗寶歷元年乙巳,二年丙午,文宗太和元年丁未,源始八十歲。然則既云“八歲家覆”,又云“長慶初年八十”,此二者必有一誤。況德裕為中丞,正長慶時,時源實未八十矣。
《王同皎傳》云:“兵趨長生殿太后所。”《李多祚傳》亦同。今案《桓彥范傳》云:“時武后處迎仙宮之集仙殿。”又《武后》及《張易之傳》皆云“迎仙院”,未知孰是。
《獨孤懐恩傳》云:“元正皇后弟也。懐恩之幼,隋文帝獻皇后以侄養宮中。”今案元正皇后即髙祖之母,而《髙祖紀》云:“隋文帝獨孤皇后,髙祖之從母也。”由此言之,則元正后與隋文獻后乃姊妹,而懐恩則弟也,安得謂之侄哉?
張薦傳略云:“??字文成。證圣中,天官侍郎劉奇以??及司馬鍾為御史。開元初,御史李全劾??多口語,訕短時政,貶嶺南。武后時,中人馬仙童陷黙,啜問文成安否,答曰:‘近自御史貶官。’曰:‘國有此人不用,無能為也’”。
今案武后證圣元年乙未,明皇帝開元元年癸丑,相去一十九年,而??仍為御史,此已可疑。且又??既于開元初以御史貶官矣,何縁復云武后時?馬仙童曰:“近自御史貶官。”歟此一節前后乖舛。全不可考。
《渾瑊傳》云:“父釋之,有才武,從朔方軍積戰多,累遷開府儀同三司,試太常卿、寧朔郡王。廣德中,與吐蕃戰沒”。今案《代宗紀》:“廣德二年二月辛未,仆固懐恩殺朔方軍節度留后渾釋之。”又《釋之本傳》云:“李光弼保河陽,釋之以朔方都知兵馬使為禆將,進寧朔方節度留后。仆固懐恩之走,聲為歸鎮,釋之曰:‘是必眾潰。將拒之’。其甥張韶曰:‘彼如悔禍還鎮,渠可不納’。釋之信之,乃納懐恩。懐恩已入,使韶殺釋之,收其軍……”紀傳所載如此,而與《渾瑊傳》不同,未知孰是。
《杜求仁傳》云:“求仁與徐敬業舉兵,為興復府左長史,死于難。”今案《徐敬業傳》,求仁為匡復府右長史,與《求仁傳》不同,未知孰是。
《徐齊聃傳》云:“高宗時,姑為帝婕妤”。子堅傳末又云:“齊聃姑為太宗充容,仲為高宗婕妤。”今案《后妃傳》云:“太宗賢妃徐惠,太宗召為才人,再遷充容,卒贈賢妃。”、“惠之弟齊聃、子堅,皆以學聞,女弟為高宗婕妤。”然則徐齊聃在本傳則為賢妃、婕妤之侄,而堅為侄孫。在賢妃傳則齊聃乃賢妃、婕妤之弟,而堅乃侄也。未知何者為是。
《蕭至忠傳》云:“祖德言,秘書少監”。今案《宰相世系表》,德言乃至忠之曾祖,其世次甚明。又德言傳,亦謂至忠為曾孫,此必可信。今至忠傳止以德言為祖,則誤也。
《康承訓傳》云:“咸通中,南詔復盜邉武寧兵七百戍桂州,六歲不得代。列校許佶、趙可立因眾怒,殺都將,詣監軍,使丐糧鎧北還”今案《崔彥曾傳》云:“初,蠻冦五管陷交趾,詔節度使孟球募兵三千往屯,以八百人戍桂林。舊制,三年一更,至期請代。而彥曾親吏尹戡、徐行儉貪不恤士,乃議廩賜乏,請無發兵,復留屯一年。戍者怒,殺都將王仲甫,脅糧料判官龐勛為將,取庫兵剽湘、衡,虜丁壯,合眾千馀北還”然則《康承訓傳》以為“武寧兵七百戍桂林,六歲不得代而作亂”《崔彥曾傳》則以為“八百人戍三年請代,以復留一年,故怒而作亂”。此二者所載不同,未知孰是。
《高固傳》云:“李懐光反,使邠寧留后張昕將兵萬人先趣河中。固在行,乃伺間入帳下,斬昕首以徇。拜檢校右散騎常侍、前軍兵馬使”。
今案《楊朝晟傳》云:“李懐光反,韓游瑰退保邠寧,賊黨張昕守邠州,大索軍實,多募士,欲潛歸之。朝晟父懐賓為游瑰將,夜以數十騎斬昕及同謀者,游瑰遣懐賓告行在。德宗勞問,授兼御史中丞。”又案《韓游瑰傳》云:“懐光檄假游瑰邠州刺史,欲因張昕殺之。游瑰既失兵,不知所圖,有客劉南金說之,游瑰馳入,邠說昕,昕不聽。游瑰移疾不出,陰結其將髙固等。游瑰伏甲先起,高固等應之,斬昕首以聞。”且張昕之死,不過止在一人之手,又其先必有主其謀者。今此則不然。在《高固傳》則以為固伺間斬昕;在《楊朝晟傳》,則以為楊懐賓以夜斬昕;在《韓游瑰傳》,則以為游瑰伏甲先起,而高固應之,乃斬昕。其主謀及致殺者果在何人?為史如此,使后人何?
《劉禹錫傳》云:“王叔文引禹錫及柳宗元與議禁中,所言必從。擢屯田員外郎,判度支鹽鐵案。頗慿藉其勢,多中傷士。若武元衡不為宗元所喜,下除太子右庶子······”今案《武元衡傳》云:“為御史中丞,順宗立,王叔文使人誘以為黨,拒不納。俄為山陵儀仗使。監察御史劉禹錫求為判官,元衡不與,叔文滋不悅。數日,改太子右庶子。”然則元衡下遷庶子,乃以忤叔文、禹錫之故,非為柳宗元不喜。此其事與《禹錫傳》不同者一也。又云:“御史竇群劾禹錫挾邪亂政,群即日罷”。今案《竇群傳》云,德宗時遷侍御史。至順宗時,群不附王叔文,欲逐之,韋執誼不可而止。憲宗立,轉膳部員外郎,兼侍御史知雜事。然則當王叔文、禹錫等黨方盛時,群亦未嘗罷御史。此其事與《禹錫傳》不同者二也。又云:“韓皋素貴,不肯親叔文等,斥為湖南觀察使。”今案《韓皋傳》云:“入拜尚書右丞。王叔文用事,皋嫉之,謂人曰:‘吾不能事新貴從弟曅以告叔文,叔文怒,出為鄂岳蘄沔觀察使。’”觀此,則皋所忤者叔文及其一黨之人,不獨止禹錫而已。此事當載之《叔文傳》中乃可,非《禹錫傳》之所當書也。且皋之出,自為鄂岳蘄沔觀察,又非湖南,此其事與《禹錫傳》不同者三也。噫如禹錫者,因非良士,而又朋附小人,竊弄威柄。方其得志之秋,朋黨構扇,變故易常,妄相進擢,既不卟天下之望,宜為正人之所疾惡。意其當日施為恣橫者,不止此數事而已。然當時史臣不能摭其信實之事,筆之簡策,止掇拾微末一二,且又差舛不同,不惟無以見其過惡之跡,而又使后世疑其事之不然,此最為可惜也
《忠義·張巡傳》贊云:“以疲卒數萬。”今案巡所用戰兵止數千,不滿萬人,贊之所云誤矣。
《王圭傳》及《酷吏·王旭傳》皆云燾及旭乃圭之孫。今案《宰相世系表》,則二人皆圭之曾孫,未知孰是。
《裴寂傳》云:“寂字玄真。”今案《宰相世系表》,則字真玄,未知孰是。
《劉審禮傳》云:“子殆庶。”又云:“易從為彭城長史。”今案《宰相世系表》:“殆庶、易從為漢州長史。”未知孰是。
《虢王鳯傳》云:“七子,次子茂融。”今案《宗室世系表》,鳯止六子,而茂融第四,未知孰是。
《酷吏·崔器傳》云:“曾祖恭禮尚館陶公主。”今案《公主傳》,高祖女真定公主嫁崔恭禮,又館陶公主下嫁崔宣慶。今器傳乃云“恭禮尚館陶”,未知孰是。
《藝文志》崔良佐《三國春秋》注云:“良佐,深州安平人,日用從子。”今案《崔日用傳》,乃滑州靈昌人,而又《崔元翰傳》述良佐云:“與日用從昆弟也。”此二傳鄉里宗族與《藝文志》不同,未知孰是。然以《宰相世系表》考之,則良佐乃日用之再從侄。以是言之,則從子者是,而從昆弟者誤歟?
《武攸暨傳》云:“中宗時拜司徒,復王定。延秀之誅,降楚國公,景龍中卒”。今案《武延秀傳》,延秀以韋后敗時,與安樂公主同斬,則是景龍四年六月中事也。是歲六月壬午,韋后弒中宗。甲申,改元唐隆。庚子,臨淄王以兵誅韋氏及安樂公主、武延秀等。甲辰,睿宗即位。七月己巳,改元景云。由是言之,延秀既誅之后,何縁復有景龍年號乎?
《李光弼傳》云“河陽北城之戰,賊眾奔敗,禽周摯。”今案《史思明傳》云:“時周贄以后軍屯福昌,駱悅惡其貳,乃殺贄。”【贄、摯雖不同,其實一人也。】且周贄已為光弼所禽,何縁復從思明領軍屯福昌,而為駱悅所殺歟?又《光弼傳》云:“安太清襲懐州,守之······光弼令郝廷玉由地道入懐州,得其軍號,登陴大呼,王師乘城,禽太清、楊希仲,送之京師,獻俘太廟。”《侯仲莊傳》亦云“禽安太清。”今案《史思明傳》云:“使安太清取懐州以守,光弼攻之,太清降。”又案《哥舒曜傳》亦云降安太清、光弼、《仲莊傳》言禽,而《思明曜傳》言降,未知孰是。
《郝玭傳》云:“貞元中,為臨涇鎮將。嘗從數百騎出野,還,說節度使馬璘曰:‘臨涇扼洛口,其川饒衍,利畜牧。其西走戎道曠數百里皆流沙,無水草,愿城之,為休養便地’玭出,或謂璘曰:‘玭言信然。雖然,公所以蒙恩大幸,以邊防未固也。上心日夜念此,故厚于公。若用玭言,則邊已安,尚何事為’璘遂不聽。”今案《馬璘傳》云:“徙涇原節度使,大歷八年,吐蕃內冦,璘與渾瑊擊破之,十二年卒于軍,是歲丁巳”。今玭傳云,貞元中說馬璘,而貞元元年歲在乙丑,則是時璘卒已九年矣,玭安得與璘有言哉?此可疑者一也。案璘傳云,在涇八年,繕屯壁為戰守具,令肅不殘,人樂為用,敵不敢犯。今《郝玭傳》所言乃如此,則正與《璘傳》相反。此可疑者二也。案舊書玭傳則云:“臨涇地居險要,當敵要沖,白其帥,帥不從”則是舊史未嘗以為馬璘,未審新書何由指以為馬璘?此可疑者三也。
《蘇定方傳》云:“至恒篤城,欲殺降人取貲。定方一不取,太宗知之。”今案本紀,此乃高宗顯慶元年九月事,今云太宗,則誤也。
《江夏王道宗傳》云:“助李靖破敵,親執頡利可汗。”今案李靖及突厥傳,禽頡利者,張寶相也。而《道宗傳》以為道宗親執,未知孰是。
《德宗本紀》貞元八年:“十一月,幽州盧龍軍節度使劉濟及其弟瀛州刺史澭戰于瀛州,澭敗奔于京師。”今案《澭傳》云:“澭,怦次子,濟母弟。怦得幽州,病且死,澭輒以父命召濟于莫州,濟嗣總軍事,故德澭之讓,以為瀛州刺史,有如不諱,許代已。久之,濟自用其子為副大使,澭不能無恨,因請以所部為天子戍隴,悉發其兵千五百馳歸京師,無一卒敢違令者。”其事與《紀》全異,未知何者為是。
《孔戢傳》云:“初,父死難,詔與一子官,補修武尉,不受,以讓其兄戡。”今案死難者,《巢父傳》則以戣、戡、戢為從子。又案《宰相世系表》,戣、戡、戢實巢父兄岑父之子,是則非巢父之子審矣。今戢傳,乃指巢父為父,則甚誤矣。
《劉弘基傳》云:“討薛舉,戰淺水原,八緫管軍皆沒,唯弘基軍戰力矢盡,為賊拘,仁杲平,乃克歸。”《殷開山傳》云:“從秦王討薛舉,會王疾甚,臥營,委軍于劉文靜,誡曰:‘賊方熾,邀速戰利,公等毋與爭,糧盡眾枵乃可圖’開山銳立事,說文靜曰:‘王屬疾,憂公弗克濟,故不欲戰。今宜逗機制敵,無專以賊遺王也。請勒兵以怖之’遂戰析墌,為舉所乘,遂大敗,下吏當死,除名為民。”今案析墌,城名也。《殷開山傳》及《地理志》以為析墌,而薛舉及《仁杲傳》則以為高墌,未知孰是。今以紀傳考之,薛舉自唐得長安之后,至于仁杲降太宗之時,與唐兵前后凡五戰,雖紀傳多不載其地名,然徐參考,亦可參見。自高祖初入關,義寧元年,舉入冦扶風,為秦王所破,此第一戰也。【此不書于《高祖紀》,而見于《高宗紀》,并舉本傳。】武德元年六月,舉又冦涇州。秦王西討,屯于高墌。王臥疾,而長史劉文靜、殷開山等觀兵于高墌,為舉所大敗,死者十六,大將慕容羅睺、李安逺、劉弘基皆沒。王還京師,舉拔高墌,將趨長安而病死。此第二戰也。【此見于《高祖太宗紀》及《薛舉傳》。】是年八月辛巳,舉卒。己丑,秦王復西討,屯于高墌,相持六十馀日。九月,甲寅,秦州揔管竇軌及仁杲戰,敗績。此第三戰也。【此見于高祖《太宗紀》。】又與長平王叔良戰于百里細川而執劉感,此第四戰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