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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三》東坡文鈔 蘇軾作品集

【范文正公文集敘】

慶歷三年,軾始總角入鄉校,士有自京師來者,以魯人石守道所作《慶歷圣德詩》示鄉先生。軾從旁竊觀,則能誦習其詞,問先生以所頌十一人者何人也?先生曰:“童子何用知之?”軾曰:“此天人也耶,則不敢知;若亦人耳,何為其不可!”先生奇軾言,盡以告之,且曰:“韓、范、富、歐陽,此四人者,人杰也。”時雖未盡了,則已私識之矣。嘉祐二年,始舉進士至京師,則范公沒。既葬,而墓碑出,讀之至流涕,曰:“吾得其為人。”蓋十有五年而不一見其面,豈非命也歟。

是歲登第,始見知于歐陽公,因公以識韓、富,皆以國士待軾,曰:“恨子不識范文正公。”其后三年,過許,始識公之仲子,今丞相堯夫。又六年,始見其叔彝叟京師。又十一年,遂與其季德孺同僚于徐。皆一見如舊。且以公遺稿見屬為敘。又十三年,乃克為之。

嗚呼,公之功德,蓋不待文而顯,其文亦不待敘而傳。然不敢辭者,自以八歲知敬愛公,今四十七年矣。彼三杰者,皆得從之游,而公獨不識,以為平生之恨,若獲掛名其文字中,以自托于門下士之末,豈非疇昔之愿也哉。

古之君子,如伊尹、太公、管仲、樂毅之流,其王霸之略,皆定于畎畝中,非仕而后學者也。淮陰侯見高帝于漢中,論劉、項短長,畫取三秦如指諸掌,及佐帝定天下,漢中之言,無一不酬者。諸葛孔明臥草廬中,與先主策曹操、孫權,規取劉璋,因蜀之資,以爭天下,終身不易其言。此豈口傳耳受嘗試為之而僥幸其或成者哉。

公在天圣中,居太夫人憂,則已有憂天下、致太平之意,故為萬言書以遺宰相,天下傳誦。至用為將,擢為執政,考其平生所為,無出此書者,今其集二十卷,為詩賦二百六十八,為文一百六十五。其于仁義禮樂,忠信孝悌,蓋如饑渴之于飲食,欲須臾忘而不可得,如火之熱,如水之濕,蓋其天性有不得不然者,雖弄翰戲語,率然而作,必歸于此。故天下信其誠,爭師尊之。孔子曰:“有德者必有言。”非有言也,德之發于口者也。又曰:“我戰則克,祭則受福。”非能戰也,德之見于怒者也。元祐四年四月十一日。

【六一居士集敘】

夫言有大而非夸,達者信之,眾人疑焉。孔子曰:“天之將喪斯文也。后死者不得與于斯文也。”孟子曰:“禹抑洪水。孔子作《春秋》。而予距楊、墨。”蓋以是配禹也。文章之得喪,何與于天,而禹之功與天地并,孔子、孟子以空言配之。不已夸乎。自《春秋》作而亂臣賊子懼。孟子之言行而楊、墨之道廢。天下以為是固然,而不知其功。孟子既沒,有申、商、韓非之學,違道而趨利,殘民以厚主,其說至陋也,而士以是罔其上。上之人僥幸一切之功。靡然從之,而世無大人先生如孔子、孟子者,推其本末,權其禍福之輕重,以救其惑,故其學遂行。秦以是喪天下,陵夷至于勝、廣、劉、項之禍,死者十八九,天下蕭然。洪水之患,蓋不至此也。方秦之未得志也,使復有一孟子,則申、韓為空言,作于其心,害于其事,作于其事,害于其政者,必不至若是烈也。使楊、墨得志于天下,其禍豈減于申、韓哉!由此言之,雖以孟子配禹可也。

太史公曰:“蓋公言黃、老,賈誼、晁錯明申、韓。”錯不足道也,而誼亦為之,馀以是知邪說之移人。雖豪杰之士有不免者,況眾人乎!自漢以來,道術不出于孔氏,而亂天下者多矣。晉以老莊亡,梁以佛亡,莫或正之,五百馀年而后得韓愈,學者以愈配孟子,蓋庶幾焉。愈之后三百有馀年而后得歐陽子,其學推韓愈、孟子以達于孔氏,著禮樂仁義之實,以合于大道。其言簡而明,信而通,引物連類,折之于至理,以服之人心,故天下翕然師尊之。自歐陽子之存,世之不說者。嘩而功之,能折困其身,而不能屈其言。士無賢不肖不謀而同曰:“歐陽子,今之韓愈也。”

宋興七十馀年,民不知兵,富而教之,至天圣、景祐極矣,而斯文終有愧于古。士亦因陋守舊,論卑氣弱。自歐陽子出,天下爭自濯磨,以通經學古為高,以救時行道為賢,以犯顏納諫為忠。長育成就,至嘉祐末,號稱多士。歐陽子之功為多。嗚呼,此豈人力也哉?非天其孰能使之!

歐陽子沒十有馀年,士始為新學,以佛老之似,亂周孔之真識者憂之。賴天子明圣,詔修取士法,風厲學者專治孔氏,黜異端,然后風俗一變。考論師友淵源所自,復知誦習歐陽子之書。予得其詩文七百六十六篇于其子棐,乃次而論之,曰:“歐陽子論大道似韓愈,論事似陸贄,記事似司馬遷,詩賦似李白。此非馀言也,天下之言也。”歐陽子諱修,字永叔。既老,自謂六一居士云。

【田表圣奏議敘】

故諫議大夫贈司徒田公表圣奏議十篇。嗚呼,田公,古之遺直也。其盡言不諱,蓋自敵以下受之,有不能堪者,而況于人主乎!吾是以知二宗之圣也。自太平興國以來,至于咸平,可謂天下大治,千載一時矣。而田公之言,常若有不測之憂,近在朝夕者,何哉?

古之君子,必憂治世而危明主。明主有絕人之資,而治世無可畏之防。夫有絕人之資,必輕其臣。無可畏之防,必易其民。此君子之所甚懼也。方漢文時,刑措不用,兵革不試,而賈誼之言曰:“天下有可長太息者,有可流涕者,有可痛哭者。”后世不以是少漢文,亦不以是甚賈誼。由此觀之,君子之遇,治世而事明主,法當如是也。

誼雖不遇,而其所言略已施行,不幸早世,功烈不著于時。然誼嘗建言,使諸侯王子孫各以次受分地,文帝未及用,歷孝景至武帝,而主父偃舉行之,漢室以安。今公之言,十未用五六也,安知來世不有若偃者舉而行之歟。愿廣其書于世,必有與公合者,此亦忠臣孝子之志也。

【鳧繹先生詩集敘】

孔子曰:“吾猶及史之闕文也。有馬者借人乘之,今亡矣。”史之不闕文,與馬之不借人也,豈有損益于世者哉?然且識之,以為世之君子長者,日以遠矣,后生不復見其流風遺俗,是以日趨于智巧便佞而莫之止。是二者雖不足以損益,而君子長者之澤在焉,則孔子識之,而況其足以損益于世者乎。

昔吾先君適京師,與卿士大夫游,歸以語軾曰:“自今以住,文章其日工,而道將散矣。士慕遠而忽近,貴華而賤實,吾已見其兆矣。”以魯人鳧繹先生之詩文十馀篇示軾曰:“小子識之。后數十年,天下無復為斯文者也。”先生之詩文,皆有為而作,精悍確苦,言必中當世之過,鑿鑿乎如五谷必可以療饑,斷斷乎如藥石必可以伐病。其游談以為高,枝詞以為觀美者,先生無一言焉。

其后二十馀年,先君既沒,而其言存。士之為文者,莫不超然出于形器之表,微言高論,既已鄙陋漢、唐,而其反復論難,正言不諱,如先生之文者,世莫之貴矣。軾是以悲于孔子之言,而懷先君之遺訓,益求先生之文,而得之于其子復,乃錄而藏之。先生諱太初,字醇之,姓顏氏,先師兗公之四十七世孫云。

【樂全先生文集敘】

孔北海志大而論高,功烈不見于世,然英偉豪杰之氣,自為一時所宗。其論盛孝章、郗鴻豫書,慨然有烈丈夫之風,諸葛孔明不以文章自名,而開物成務之姿,綜練名實之意,自見于言語。至《出師表》簡而盡,直而不肆,大哉言乎,與《伊訓》、《說命》相表里,非秦漢以來以事君為悅者所能至也。常恨二人之文,不見其全,今吾樂全先生張公安道,其庶幾乎!

嗚呼,士不以天下之重自任,久矣。言語非不工也,政事文學非不敏且博也。然至于臨大事。鮮不忘其故、失其守者,其器小也。公為布衣,則頎然已有公輔之望。自少出仕,至老而歸,未嘗以言徇物,以色假人。雖對人主,必審而后言。毀譽不動,得喪若一,真孔子所謂大臣以道事君者。世遠道散,雖志士仁人,或少貶以求用,公獨以邁往之氣,行正大之言,曰:“用之則行,舍之則藏。”上不求合于人主,故雖貴而不用,用而不盡。下不求合于士大夫,故悅公者寡,不悅者眾。然至言天下偉人,則必以公為首。公盡性知命,體乎自然,而行乎不得已,非蘄以文字名世者也。然自慶歷以來訖元豐四十馀年,所與人主論天下事,見于章疏者多矣,或用或不用,而皆本于禮義,合于人情,是非有考于前,而成敗有驗于后。及其他詩文,皆清遠雄麗,讀者可以想見其為人。信乎其有似于孔北海、諸葛孔明也。

軾年二十,以諸生見公成都,公一見,待以國士。今三十馀年,所以開發成就之者至矣,而軾終無所效尺寸于公者,獨求其文集,手校而家藏之,且論其大略,以待后世之君子。昔曾魯公嘗為軾言,公在人主前論大事,他人終日反復不能盡者,公必數言而決,粲然成文,皆可書而誦也。言雖不盡用,然慶歷以來名臣為人主所敬,莫如公者。公今年八十一,杜門卻掃,終日危坐,將與造物者游于無何有之鄉,言且不可得聞,而況其文乎。凡為文若干卷,詩若干首。

【王定國詩集敘】

太史公論《詩》,以為“《國風》好色而不淫,《小雅》怨誹而不亂。”以馀觀之,是特識變風、變雅耳,烏睹《詩》之正乎?昔先王之澤衰,然后變風發乎情,雖衰而未竭,是以猶止于禮義,以為賢于無所止者而已。若夫發于性止于忠孝者,其詩豈可同日而語哉!古今詩人眾矣,而杜子美為首,豈非以其流落饑寒,終身不用,而一飯未嘗忘君也歟。

今定國以馀故得罪,貶海上三年,一子死貶所,一子死于家,定國亦病幾死。馀意其怨我甚,不敢以書相聞。而定國歸至江西,以其嶺外所作詩數百首寄馀,皆清平豐融,藹然有治世之音,其言與志得道行者無異。幽憂憤嘆之作,蓋亦有之矣,特恐死嶺外,而天子之恩不及報,以忝其父祖耳。孔子曰:“不怨天,不尤人。”定國且不我怨,而肯怨天乎!馀然后廢卷而嘆,自恨其人之淺也。

又念昔日定國遇馀于彭城,留十日,往返作詩幾百馀篇,馀苦其多,畏其敏,而服其工也。一日,定國與顏復長道游泗水,登桓山,吹笛飲酒,乘月而歸。馀亦置酒黃樓上以待之,曰:“李太白死,世無此樂三百年矣。”

今馀老,不復作詩,又以病止酒,閉門不出。門外數步即大江,經月不至江上,毛毛焉真一老農夫也。而定國詩益工,飲酒不衰,所至翱翔徜徉,窮山水之勝,不以厄窮衰老改其度。今而后,馀之所畏服于定國者,不獨其詩也。

【錢塘勤上人詩集敘】

昔翟公罷延尉,賓客無一人至者。其后復用,賓客欲往,翟公大書其門曰:“一死一生,乃知交情。一貧一富,乃知交態。一貴一賤,交情乃見。”世以為口實。然余嘗薄其為人,以為客則陋矣,而公之所以待客者獨不為小哉?故太子太師歐陽公好士,為天下第一。士有一言中于道,不遠千里而求之,甚于士之求公。以故盡致天下豪杰,自庸眾人以顯于世者固多矣。然士之負公者亦時有。蓋嘗慨然太息,以人之難知,為好士者之戒。意公之于士,自是少倦。而其退老于潁水之上,馀往見之,則猶論士之賢者,唯恐其不聞于世也。至于負己者,則曰是罪在我,非其過。翟公之客負之于死生貴賤之間,而公之士叛公于瞬息俄頃之際。翟公罪客,而公罪己,與士益厚,賢于古人遠矣。公不喜佛老,其徒有治詩書學仁義之說者,必引而進之。佛者惠勤,從公游三十馀年,公常稱之為聰明才智有學問者,尤長于詩。公薨于汝陰,馀哭之于其室。其后見之,語及于公,未嘗不涕泣也。勤固無求于世,而公又非有德于勤者,其所以涕泣不忘,豈為利也哉。馀然后益知勤之賢。使其得列于士大夫之間,而從事于功名,其不負公也審矣。熙寧七年,馀自錢塘將赴高密,勤出其詩若干篇,求馀文以傳于世。馀以為詩非待文而傳者也,若其為人之大略,則非斯文莫之傳也。

【送水丘秀才敘】

水丘仙夫治六經百家說為歌詩,與揚州豪俊交游,頭骨磽然,有古丈夫風。其出詞吐氣,亦往往驚世俗。予知其必有用也。仙夫其自惜哉。今之讀書取官者,皆屈折拳曲,以合規繩,曾不得自伸其喙。仙夫恥不得為,將歷瑯琊,之會稽,浮沅湘,溯瞿塘,登高以望遠,搖槳以泳深,以自適其適也。過馀而語行。馀謂古之君子,有絕俗而高,有擇地而泰者,顧其心常足而已。坐于廟堂,君臣賡歌,與夫據稿梧擊朽枝而聲犁然,不知其心之樂奚以異也。其在窮也,能知舍。其在通也,能知用。馀以是卜仙夫之還也,仙夫勉矣哉!若夫習而不試,往即而獨后,則仙夫之屐可以南矣。

【方山子傳】

方山子,光、黃間隱人也。少時慕朱家、郭解為人,閭里之俠皆宗之。稍壯,折節讀書,欲以此馳騁當世。然終不遇。晚乃遁于光、黃間,曰岐亭。庵居蔬食,不與世相聞。棄車馬,毀冠服,徒步往來山中,人莫識也。見其所著帽,方屋而高,曰:“此豈古方山冠之遺像乎?”因謂之方山子。

馀謫居于黃,過岐亭,適見焉。曰:“嗚呼,此吾故人陳慥季常也,何為而在此?”方山子亦矍然問馀所以至此者。馀告之故,俯而不答,仰而笑,呼馀宿其家。環堵蕭然,而妻子奴婢皆有自得之意。馀既聳然異之。

獨念方山子少時使酒好劍,用財如糞土。前十有九年,馀在歧下,見方山子從兩騎,挾二矢,游西山。鵲起于前,使騎逐而射之,不獲。方山子怒馬獨出,一發得之。因與馀馬上論用兵及古今成敗,自謂一世豪士。今幾時耳,精悍之色,猶見于眉間,而豈山中之人哉!

然方山子世有勛閥,當得官,使從事于其間,今已顯聞。而其家在洛陽,園宅壯麗與公侯等。河北有田,歲得帛千匹,亦足以富樂。皆棄不取,獨來窮山中,此豈無得而然哉?

馀聞光、黃間多異人,往往陽狂垢污,不可得而見,方山子儻見之歟?【陳公弼傳】

公諱希亮,字公弼,姓陳氏,眉之青神人。其先京兆人也,唐廣明中始遷于眉。曾祖延祿,祖瓊,父顯忠,皆不仕。

公幼孤,好學。年十六,將從師。其兄難之,使治息錢三十馀萬。公悉召取錢者,焚其券而去。學成,乃召其兄之子庸、諭使學,遂與俱中天圣八年進士第。里人表其閭曰三雋坊。

始為長沙縣。浮屠有海印國師者,交通權貴人,肆為奸利,人莫敢正視。公捕置諸法,一縣大聳。

去為雩都。老吏曾腆侮法粥獄,以公少年易之。公視事之日,首得其重罪,腆扣頭出血,愿自新。公戒而舍之。會公筑縣學,腆以家財助官,悉遣子弟入學,卒為善吏,而子弟有登進士第者。巫覡歲斂民財祭鬼,謂之春齋,否則有火災。民訛言有緋衣三老人行火,公禁之,民不敢犯,火亦不作。毀淫祠數百區,勒巫為農者七十馀家。及罷去,父老送之出境,遣去,不可,皆泣曰:“公舍我去,緋衣老人復出矣。”

以母老,乞歸蜀。得劍州臨津。以母憂去官。服除,為開封府司錄。福勝塔火,官欲更造,度用錢三萬萬。公言陜西方用兵,愿以此饋軍,詔罷之。先趙元昊未反,青州民趙禹上書論事,且言元昊必反。宰相以禹為狂言,徙建州,而元昊果反。禹自建州逃還京師,上書自理。宰相怒,下禹開封府獄。公言禹可賞,不可罪。與宰相爭不已,上卒用公言。以禹為徐州推官。且欲以公為御史。會外戚沈氏子以奸盜殺人事下獄,未服。公一問得其情,驚仆立死,沈氏訴之。詔御史劾公及諸掾史。公曰:“殺此賊者,獨我耳。”遂自引罪坐廢。

期年,盜起京西,殺守令,富丞相薦公可用。起知房州。州素無兵備,民凜凜欲亡去。公以牢城卒雜山河戶得數百人,日夜部勒,聲振山南。民恃以安,盜不敢入境。而殿侍雷甲以兵百馀人,逐盜致竹山,甲不能戢士,所至為暴。或告有大盜入境且及門,公自勒兵阻水拒之。身居前行,命士持滿無得發。士皆植立如偶人,甲射之不動,乃下馬拜,請死,曰:“初不知公官軍也。”吏士請斬甲以徇。公不可,獨治為暴者十馀人,勞其馀而遣之,使甲以捕盜自贖。

時劇賊黨軍子方張,轉運使使供奉官崔德赟捕之。德赟既失黨軍子,則以兵圍竹山民賊所嘗舍者曰向氏,殺其父子三人,梟首南陽市,曰:“此黨軍子也。”公察其冤,下德赟獄。未服,而黨軍子獲于商州。詔賜向氏帛,復其家,流德赟通州。

或言華陰人張元走夏州,為元昊謀臣,詔徙其族百馀口于房,譏察出入,饑寒且死。公曰:“元事虛實不可知。使誠有之,為國者終不顧家,徒堅其為賊耳。此又皆其疏屬,無罪。”乃密以聞,詔釋之。老幼哭庭下,曰:“今當還故鄉,然奈何去父母乎?”至今,張氏畫像祠焉。

代還,執政欲以為大理少卿。公曰:“法吏守文非所愿,愿得一郡以自效。”乃以為宿州。州跨汴為橋,水與橋爭,率常壞舟。公始作飛橋,無柱,至今沿汴皆飛橋。

移滑州,奏事殿上,仁宗皇帝勞之曰:“知卿疾惡,無懲沈氏子事。”未行,詔提舉河北便糴。都轉運使魏瓘劾奏公擅增損物價。已而瓘除龍圖閣學士、知開封府,公乞廷辯。既對,上直公,奪瓘職知越州。且欲用公。公言臣與轉運使不和,不得為無罪。力請還滑。會河溢魚池埽,且決。公發禁兵捍之,廬于所當決。吏民涕泣更諫,公堅臥不動,水亦漸去。人比之王尊。是歲盜起宛句,執濮州通判井淵。上以為憂,問執政可用者?未及對。上曰:“吾得之矣。”乃以公為曹州。不逾月,悉禽其黨。

淮南饑,安撫、轉運使皆言壽春守王正民不任職,正民坐免。詔公乘傳往代之。轉運使調里胥米而蠲其役,凡十三萬石,謂之折役米。米翔貴,民益饑。公至則除之,且表其事。旁郡皆得除。又言正民無罪。職事辦治。詔復以正民為鄂州,徙知廬州。

虎翼軍士屯壽春者以謀反誅,而遷其馀不反者數百人于廬。士方自疑不安。一日,有竊入府舍將為不利者。公笑曰:“此必醉耳。”貸而流之,盡以其馀給左右使令,且以守倉庫。人為公懼,公益親信之。士皆指心,誓為公死。

提點刑獄江東,又移河北,入為開封府判官,改判三司戶部勾院,又兼開拆司。滎州煮鹽凡十八井,歲久漸竭,而有司責課如初。民破產籍沒者三百一十五家。公為言,還其所籍,歲蠲三十馀萬斤。三司簿書不治,其滯留者,自天禧以來,朱帳六百有四,明道以來,生事二百一十二萬。公日夜課吏,凡九月而去其三之二。

會接伴契丹使還,自請補外。乃以為京西轉運使。石塘河役兵叛,其首周元,自稱大王,震動汝、洛間。公聞之,即日輕騎出按。吏請以兵從,公不許。賊見公輕出,意色閑和,不能測,則相與列訴道周。公徐問其所苦,命一老兵押之,曰:“以是付葉縣,聽吾命。”既至,令曰:“汝已自首,皆無罪。然必有首謀者。”眾不敢隱,乃斬元以徇,而流軍校一人,其馀悉遣赴役如初。

遷京東轉運使。濰州參軍王康赴官,道博平。博平大猾有號截道虎者,歐康及其女幾死,吏不敢問。博平隸河北。公移捕甚急,卒流之海島,而劾吏故縱,坐免者數人。山東群盜,為之屏息。徐州守陳昭素以酷聞,民不堪命,他使者不敢按。公發其事,徐人至今德之。

移知鳳翔。倉粟支十二年,主者以腐敗為憂。歲饑,公發十二萬石以貸。有司憂恐,公以身任之。是歲大熟,以新易陳,官民皆便之。于闐使者入朝,過秦州,經略使以客禮享之。使者驕甚,留月馀,壞傳舍什物無數,其徒入市掠飲食,人戶晝閉。公聞之,謂其僚曰:“吾嘗主契丹使,得其情,虜人初不敢暴橫,皆譯者教之。吾痛繩以法,譯者懼,則虜不敢動矣,況此小國乎!”乃使教練使持符告譯者曰:“入吾境,有秋毫不如法,吾且斬。若取軍令狀以還。”使者亦素聞公威名,至則羅拜庭下,公命坐兩廊飲食之,護出諸境,無一人嘩者。始,州郡以酒相餉,例皆私有之,而法不可。公以遺游士之貧者,既而曰:“此亦私也。”以家財償之。且上書自劾,求去不已。坐是分司西京。

未幾,致仕卒,享年六十四,仕至太常少卿,贈工部侍郎。娶程氏。子四人:忱,今為度支郎中;恪,卒于滑州推宮;恂,今為大理寺丞;慥,未仕。公善著書,尤長于《易》,有集十卷,《制器尚象論》十二篇,《辨鉤隱圖》五十四篇。

為人清勁寡欲。長不逾中人,面瘦黑。目光如冰,平生不假人以色,自王公貴人,皆嚴憚之。見義勇發,不計禍福,必極其志而后已。所至奸民猾吏,易心改行,不改者必誅,然實出于仁恕,故嚴而不殘。以教學養士為急,輕財好施,篤于恩義。少與蜀人宋輔游,輔卒于京師,母老子少,公養其母終身,而以女妻其孤端平,使與諸子游學,卒與忱同登進士第。當蔭補子弟,輒先其族人,卒不及其子慥。

公于軾之先君子,為丈人行。而軾官于風翔,實從公二年。方是時,年少氣盛,愚不更事,屢與公爭議,至形于言色,已而悔之。竊嘗以為古之遺直,而恨其不甚用,無大功名,獨當時士大夫能言其所為。公沒十有四年,故人長老日以衰少,恐遂就湮沒,欲私記其行事,而恨不能詳,得范景仁所為公墓志,又以所聞見補之,為公傳。軾平生不為行狀墓碑,而獨為此文,后有君子得以考覽焉。

贊曰:聞之諸公長者,陳公弼面目嚴冷,語言確讱,好面折人。士大夫相與燕游,聞公弼至,則語笑寡味,飲酒不樂,坐人稍稍引去。其天資如此。然所立有絕人者。諫大夫鄭昌有言:“山有猛獸,藜藿為之不采。”淮南王謀反,論公孫丞相若發蒙耳,所憚獨汲黯。使公弼端委立于朝,其威折沖于千里之外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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