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鄭州文化;繼承與創新;建言
摘 要:關于新時期鄭州文化發展與創新的命題,市內各界討論已久,或宏觀,或微觀,頗多深刻的表述。尤其在文化創新方面,更有不少值得仔細論證的提議。基于對我市的城市文化研究工作,圍繞鄭州的農村文化、社會文化、市場文化等提出一些建言。
中圖分類號:G25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1588(2009)02-0044-03
關于新時期鄭州文化發展與創新的命題,市內各界討論已久,或宏觀,或微觀,頗多深刻的表述。尤其在文化創新方面,更有不少值得仔細論證的提議。文化部門對此甚為專注,已經提出“堅持三個創新,實現三大突破”的工作預案。首先是堅持體制創新,努力在關鍵環節實現突破。著力于推進經營性文化單位改制,深化文化事業單位內部改革,加快調整文化領域的所有制結構。第二是堅持藝術創新,努力在增強藝術的吸引力、感染力、影響力上取得突破。定位于實現藝術的內容創新、形式創新、業態創新,把豐厚的文化資源轉化為人們喜愛、市場歡迎的藝術產品。第三是堅持運行創新,努力在文化產品的市場化、產業化、品牌化上取得突破。側重于產品開發、資本運作、市場營銷、創立品牌,完善各類文化市場要素,把文化產業做大、做強。
1 關于農村文化的建言
任何工作的推進都需要載體,農村文化亦然。在封建社會.農村經濟的自給自足特征決定著農村文化的自給自足運營。其載體就是祠堂、私塾、廟會、社火,以及走村串戶的民間藝人和戲班。這些傳統載體中的若干,如今已不復存在。即便依然留存的,也顯然不能獨立承擔傳播先進文化的重任。加之青壯年的外出務工.農村留守人員多為老人和兒童,從而導致農村文化大院、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基層站點一類新型的文化載體.在缺乏集體經濟基礎的地方難以落地生根。因而,倘若按照慣性思維去進行農村文化的籌劃與實施,很難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由此,筆者認為,新時期的農村文化載體建設,可以同時并行三種模式。
1.1 “輸入型”模式
依托國有文化機構,定期實施文化下鄉,送書送戲送電影.重點解決貧困農村和老區、山區、邊遠地區的農民文化需求。這些地方的農村,往往是集體經濟的“空殼”村.也是老幼病殘的留守村。倘若不堅持先進文化的輸入.倘若不實行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覆蓋,這里的農民很難早日脫貧致富。為此,各級政府應當逐年編制文化輸入規劃,確定重點,責成國有文化機構常年實施。
1.2“自主型”模式
對于集體經濟情況良好.新型文化載體設施齊備、組織健全的農村,有關方面應當鼓勵村支部和村委會依靠自身的財力、人力和物力,自主能動地為農民群眾提供精神食糧。這里,有三個環節應當注重。一是縣級文化館、圖書館和鄉鎮文化站要提供及時的指導和輔導,幫助農村文化載體能更有效地運轉,讓農民群眾持續地保持參與文化活動的濃厚興趣。二是農村文化載體要學會“有所不為而有所為”,不一定急著去搞“小而全”,而應集中力量先抓實一個或兩個最具吸引力的文化項目,使之成為農民群眾揮之不去的“念頭”,繼而成為本村鄉土文化的特色。三是村支部和村委會一定要器重文化專業戶和村辦企業、駐村學校中的文化骨干。在農村,這些人是最具活力的文化“酵母”。
1.3 “輸出型”模式
對于擁有傳統廟會、民間社火,以及旅游線上的農村.有關部門可以因勢利導,促成鄉土文化的有效輸出。當然,這里所說的輸出,不一定是外出表演,而較多的是對臨近鄉村和旅游者們的文化展示。最近,南方一處鄉村花卉園,推出賞花生態游。最令游客興致盎然的,并不是五顏六色的花,而是游弋于曲徑中的“花魑”和徜徉于花叢中的“花魅”。而那些傳奇故事里才有的“花魑”和“花魅”,都是由當地農民扮演。鄭州的農村也有以土特產興辦節會的實例,譬如紅棗節、西瓜節、杏花節,缺的就是奇妙的創意。如果有一部分農村能利用本土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也進行一番周詳的策劃,那么,農村文化就不再是“無底洞”,而是“聚寶盆”,參與文化的農民也不再是單純的自娛自樂者,而且是能夠獲得收益的文化產品和文化服務的提供者。
2關于社區文化的建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