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辨偽;《三字經》;古典文獻
摘要:確定古籍作者的方法很多,可依據的至少有名家注疏和版本實物、人物傳記或地方志的記錄、作者的學術背景、其它作品的佐證、作品的文體和語言特點、作品產生地域的特點以及作品的傳播路線。一種古籍的考辨有賴于其它古籍,而后者的真實性同樣有待考證,這正是古籍辨偽的悖論和難點所在。
中圖分類號:G25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1588(2009)02-0118-03
辨偽是圖書館學和古典文獻學共同的研究內容。古代典籍如果作者不真、年代不實或者內容假造,就可稱作偽書。作者不真的原因大致有五種:為泄憤誹謗他人、自恥署名而造偽名、借重名家以傳其書、盜竊他書為已書、臆測妄題作者(張三夕,2005:190-191)。“臆測妄題作者”指有些古代文獻原來沒有署作者名.后世誤以為是某人所作,遂題其名。
《三字經》成書于宋代,當時未署作者姓名,在明代以前也未引起人們重視,清代學者在對《三字經》進行注疏時開始涉及作者問題,并陸續有不同的說法。《三字經》作者之說大致有四種:一是南宋鄞縣王應麟撰,二是宋末順德區適子撰,三是明代南海黎貞撰,四是某某初撰、某某續成或增訂(吳光,2007:101)。
近年來,《三字經》作者之爭再起,焦點是:作者到底是王應麟還是區適子?論爭主要在寧波和順德的學者間進行。本文以有關爭論為個案,分析和總結古籍作者考辨的主要方法。
1 根據名家注疏和版本實物認定作者
今人了解《三字經》的作者,依據的一項重要文獻資料是清代以來知名學者對《三字經》進行注疏和整理時對其作者的認定。《三字經訓詁》的作者王相1666年為自著撰寫的原敘,清雍正年間(1723-1735)夏之翰為王應麟的《小學紺珠》所作的序,清道光三年(1823年)楊迦釋的《李氏蒙求集注·自序》,清道光庚戌(1850年)賀興思在《三字經注解備要》的原敘等,都被認為是王應麟為《三字經》作者的佐證材料。
實物也是十分有力的證據。現在能見到的最早明確注明《三字經》作者的版本實物,是清乾隆年間徐士業根據康熙五年(1666年)王相的訓詁本校刊的《三字經訓詁》。所謂“訓詁”,就是注解,王相注解的是王應麟的原本(吳光,2007:101)。康熙年間,國內坊間出版的《三字經》大多標明“王應麟著”(李健明,2007:104)。而廣東省立圖書館中山文獻館現存光緒二十九年(1904年)出版的《三字經句釋》一書,封面上印著“區適子先生手著、王伯厚先生注解、李文田先生編輯”字樣(李健明.2006:222)。該館收藏的《訓蒙三字經》是民國年間廣州民智書局刻印本,封面未署作者,但在圖書館借閱卡上書有“(宋)區適子撰(南海)”字樣(李健明,2008a:126)。此外,香港大學圖書館藏有一本《解元三字經》,作者落款是“歐適子”,編者是Modhurst Walter Henry(1796-1857)。這是外國人以《三字經》形式傳播基督教教義的啟蒙書(李健明,2007:108)。
版本內容互不相同時,早期的版本一般更有說服力。王相的《三字經訓詁》是乾隆年間(1735 -1795年)的刻本,而《三字經句釋》屬光緒二十九年(1903年)的刊本,前者比后者足足早了100多年;如果考慮到王相寫序的康熙五年(1666年),更是早了237年之久(吳光,2007:101)。從這個意義上說,作者為王應麟的說法明顯占優勢。
2根據人物傳記或地方志的記錄確認作者
認為作者是區適子的主要依據是明代廣東學者黃佐的《廣州人物傳》卷10《元登洲先生區公(適)》,以及明末番禺人、嶺南三大家之一的屈大均(公元1630-1696)的《廣東新語》卷11《文語》“三字經”條。蔡若蓮(2000:34-35)認為,除了上述兩位學者的意見,區適子為《三字經》作者之說并無其他可靠佐證。
李健民(2007:106)收集的資料顯示,清代散文家、湖陽派創始人之一的惲敬(1757-1817年)在《大云山房雜記二卷》中寫道:“《三字經》,順德區適子所撰……”。清代嶺南藏書大家伍崇曜(1810-1863年)在《敘古千文》中也寫道:“《三字經》,吾粵區適子著”。廣東清代學者凌揚藻(1760-1845年)在其《蠡勺編》(清同治二年譚瑩校粵雅堂刻本)也說,“今蒙童所誦《三字經》,則南海區適子正叔撰,中亦多葉韻語”。此外,李健民(2008b:l)考察發現,明清民國時期的《順德縣志》、佛山市及廣東增城逕頭村的《平陽(區氏)族譜》、順德陳村登洲的殘存資料也都記錄著區適子撰述《三字經》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