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興府知府鄭鋼校正
◆正心篇
○體民心
天無心,以天子為心;天子無心,以百官為心;【百官者,公侯伯子男也。】百官亦無心,以萬民為心也。得民心者,可名為官;失民心者,何足道哉!
○不欺
高不可欺者天也,尊不可欺者父也,上不可欺者君也,下不可欺者民也。欺天欺父,欺君欺民,是名濫官污吏也。
○公正
夫居官守職,以公正為先。公則不為私所惑,正則不為邪所媚。凡行事涉邪私者,皆由不公正故也。至公至正,雖有邪私,亦不為媚惑矣。
○誠愛生智
赤子之生,無有知識,然母之者常先意得其所欲焉。其理無他,誠而巳矣。誠生愛,愛生智。惟其誠,故愛無不周;惟其愛,故智無不及。吏之于民,與是奚異哉?誠有子民之心,則不患其才智之不及矣。
○戒忍刻
張九齡以功名忠義,奮振一時,可謂君子矣。然或者謂其處士大夫之有辜者,必致窮絕之地,以故一念不仁,所以無嗣。人心之不可不仁如此哉!夫好生惡死,人之常情;趨利避害,世之常態。置一物于必窮之地者,君子不為也,況作好惡于其間耶?九齡,盛德之士也,一念之差,猶不免于絕嗣,丁謂、盧多遜之輩,當何如耶?
○克偏性
夫及物之心,人孰不有?第材質強劣,有所不同。茍即其所短而痛自克治,則官無難為,事無不集者矣。弛緩克之以敏,浮薄克之以莊,率略克之以詳,煩苛克之以大體。茍不度所性,一狥巳之偏而處之,鮮有不敗者矣。古人佩弦佩韋,亦皆此意。今人往往讀書無益,蒞官不才者,皆由狃于習而不知痛自克治故也。
因一事不快于心,而遷怒之心妄發,此其大病。
不可乘怒而多言,不可乘快而易事。
○主敬
處己接物,事上使下,皆當以敬為主。敬則立,怠則廢。持已得一敬字,接人得一謙字。
○清心
清心省事,居官守身之要。
心靜能處事。
心地干凈,自然寬平。
○充德量
書曰:必有容,德乃大;必有忍,乃有濟。君子立心,未有不成于容忍,而敗于不容忍也。容則能恕人,忍則能耐事。一毫之咈,即勃然而怒;一事之違,即憤然而發。是無涵養之力,薄福之人也。是故大丈夫當容人而不可為人容,當制欲而不可為欲制。觀婁師德、丙吉之為人,則氣自平而理自明矣。昔人云:忍所不能忍,容所不能容,惟識量過人者能之。若顏子犯而不較,乃其量大,聞人毀已,即咈然而怒,其小也固矣。
○察辱
辱之一事,最所難忍。自古豪杰之士,多由此敗也。竊意辱之來也,察其人如何。彼為小人耶,則直在我,何怒之有?彼為君子耶,則直在彼,何怒之有?世之人不審辱之所自來,一以怒應之,此其所以相仇而相害也歟?
◆正已篇
○禮體
夫禮宜謙謹,體宜正大。經云:君子正其衣冠,尊其瞻視,儼然人望而畏之,斯不亦威而不猛乎。又曰:臨之以莊則敬。葢在人之上,一語一默,一動一靜,人之瞻視不可不謹。惟欲平居之際加持守,不可放縱。臨民之時,容止可觀,進退可□,語言和謹,處事安詳,則不失其禮體矣。
○紀綱
為政者,必湏先立紀綱。紀綱一定,則衙門整肅,吏卒敬畏,公事易為辦集。其或因循茍且,委靡不振,吏胥將縱其奸,小民均受其害。然又必有始有終。
○政體
居官以公平正大為體,勤謹和緩為先。公平則不致于偏私,正大則不致于苛細,勤謹則不致于怠慢,和緩則不致于躁暴。以此立行隨事,精察詳審,造次必于是,顛沛必于是,守之弗失,則政無不備,事無不舉矣。
○定見
凡行事必湏先立定見,始終不易,不至為奸吏所搖動。如錢糧、刑名、科差、造作,皆當有一定之見,使吏胥不能測其機鋒。若吾機可測,則吏胥左右逄迎,巧生奸計,以此易彼,誣輕為重,賣弄樁配者多矣。持循既久,信孚于民,吏胥雖欲借倩,其可得乎?
○立信
自古皆有死,民無信不立。葢信者,國家之寶,不可一日無者也。是以為政者,必以信為主,**聽不惑,萬事立矣。茍為不然,朝令夕改,先緩后急,雖欲言治,其可得乎?
○遠讒謟
凡居官處事,最不可信讒謟。諛佞之人,變亂是非,顛倒曲直。在上茍借以顏色,倘或聽信一話,則讒謟之計,浸潤之譖,日漸月染,得以肆行其志。且小人巧言令色,送暖偷寒,針穿紙裹,說是道非,妨害政事,何可勝言。論語曰:是故惡夫佞者。為政者,首以遠讒為戒。
○嫌疑
嫌疑之事,皆當防于未然。昔陳壽以使婢丸藥見譏,馬援以輦致薏苡興謗,良有以也。古云:瓜田不納履,李下不整冠。凡事一涉嫌疑,則造言生事之人,得以肆其奸矣,可不慎哉!
○出入
居官者當慎出入,凡不當游之地,不當至之所,皆不可詣。萬一不然,污玷名節,噬臍無及矣。無故出境者,自有條律。
○慎言語
為官最宜安重,下所瞻仰,一發言不當,深愧之。
輕言則納侮。
輕言戲謔最害事。葢言不妄發,則出言而人信之。茍輕言戲謔,后雖有誠實之言,人亦弗之信矣。
常默最妙。巳心既存,而人自生敬。
夫一言既出,駟馬難追,所以君子欲訥于言而敏于行。為人上者,民所視效,凡有語言,豈可妄誕?一不合理,貽笑于下,是以圣人不貴多言。
○觀人
公于已者,能公于人;私諸人者,由私諸已。
輕言輕動之人,不可以與深計,易喜易怒者亦然。
聞事不喜不驚者,可以當大事。
輕言則寡信,
善面諛人者,必善背而毀之。
○臨事
凡事皆當謹始慮終,作官一事不可茍。
事纔入手,便當思其發脫,不言而自能行。出則人心服,法立而行,則人不玩。
處大事不宜大厲聲色,付之當然可也。
大事小事,即平平處之,便不至于駭人視聽矣。
處事不可使人知,恩事已往不追最妙。
處事了不形于言,尤妙。
靜能制動,沉能制浮,寬能制褊,緩能制急。
○戒淺露
人有才而露,只是淺。深則不露,方為一事。即欲人知,淺之尤者。
◆持廉篇
○律已以廉
凡名士大夫者,萬分廉潔,止是小善;一點貪污,便為大惡。不廉之吏,如蒙不潔,雖有它美,莫能自贖。
○正身修已
孔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又曰:修已以安百姓。又曰:克已復禮為仁。此圣人修已正心之道。故為政者,以正為本,以廉為先。夫所謂廉者,豈特不通賄賂而已。凡小人欲獻其小惠者,屢以珍羞奇異之物投其所好。如官人好飲,即投之美味酒饌;好色,即投之以容貌倡優;好文,即投之以詩文詞章;好戲玩,即投之以器皿書畫;好花木,即投之以奇花異草。小人惟窺伺其嗜好性格,如正已者,必無偏私之病。稍有私欲,鮮有不墮其計,而為所迷惑矣。雖欲廉正,其可得乎?
○節俸祿
凡合得俸祿者,皆令皂隸眀白關支,湏要計其家口日用之費,量入為出撙節之,大不可妄用虛費。雖衣食之余,亦湏預期漸積,以代任滿給由之費及不測之需。且養祿之家,不可與民爭利。俸祿在乎人,能守之,如井之泉,日汲日新,本源不竭;如不能守之,如潢潦之水,朝滿而夕除。若公廨空閑之地,亦湏整理園圃,栽種菜蔬、泔水、余羹、米糝、剩飯,仍可喂養牲口,亦為小補日用也。
○戒貪
普天率土,生人無窮也。然受國寵靈而為民司牧者,能幾何人?既受命以牧斯民矣,而不能守公廉之心,是自不愛也,寧不為世所誚耶?況一身之微,所享能幾?厥心溪壑,適以自賊。一或罪及,上孤國恩,中貽親辱,下使鄉鄰朋友蒙詬包羞,雖任累千金,不足以償一夕縲紲之苦。與其戚于巳敗,曷若嚴于未然?嗟爾有官,所宜深戒。
○正始
自到任后,常要點檢身心,持守禮法,且不可輒新立法施為,及不宜與人泛接。如有官民人等餉遺飲食器用,及投充門隸等役,況有稱送見面錢等項,就俱回避,不可毫厘少受,以為舊例土俗之常。若或一有濡染,被其鉗制,后難行事,雖人來奉舉果盒酒,亦不必受可也。似此等事,雖終身無往而不可行之焉。
◆正內篇
○齊家
居官者,必湏先治其內,后治其外。故傳有曰:天下之本在國,國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故身修而后家齊,家齊而后國治,國治而后天下平矣。齊家之道,務在嚴謹雍容。仕宦多有行引,父母兄弟伯叔家人,縱令在任所者,常湏關防,不許縱容閨門中外索覓借貸,亦不許子弟出游。其禍之機,實肇于此。慎之戒之,不可不察。
○禁家人
居官所以不能清白者,率由家人喜奢好侈使然也。中既不給,其勢必當取于人,或營利以侵民,或因訟而納賄,或名假貸,或托姻屬,宴饋征逐,通室無禁,以致動相掣肘,威無所施。巳雖日昌,民則日瘁;已雖日歡,民則日怨。由是而坐敗辱者,葢駢首驪踵也。嗚呼!使為妻妾而為之,則妻妾不能我救也;使為子孫而為之,則子孫不能我救也;使為朋友而為之,則朋友不能我救也。妻妾、子孫、朋友皆不能我救也,曷若廉勤乃職而自為之為愈也哉!蓋自為雖闔門恒淡泊,而安榮及子孫;為人雖讙然如可樂,而禍患生幾席也。二者之間,非真知深悟者未易與言,有官君子其審擇焉。
○防出入
官府衙院宅司,三姑六婆,往來出入,勾引廳角關節,搬挑奸淫,沮壞男女。三姑者,卦姑、尼姑、道姑。六婆者,媒婆、牙婆、鉗婆、藥婆、師婆、穩婆。斯名三刑六害之物也。近之為災,遠之為福,凈宅之法也。犯之勿恕,風化自興焉。
○慎交易
官府宅司,但用諸般物色,金銀器皿,珠玉犀象,綾錦羅彩,食用物料,喚牙行當堂估價,立與平交,永無嫌隙。切勿令夫人娘子見面,招物議也。
◆職守篇
○臺憲
國家內設御史臺,外設提刑按察司,特選廉能耿介之士以為朝廷耳目,繩愆紏繆,激濁揚清,皆其分內事也。凡朝廷之得失,官吏之污濫,生民之利病,刑獄之冤滯,必當知無不言,豈可鉗口結舌,持祿容身,若越人視秦人之肥瘠哉。然官以察名,所宜詳審,茍或躁妄,則不惟足以害人,而禍亦及巳矣。其沽名釣譽、掠羙市恩之事,與夫容忍之私、姑息之惠,當絕而不為,在我者一出于正,然后可以正人之不正,慎之慎之。
○方面
各處行中書省,控制方面,緫轄軍民,實古者方伯、連帥之職,軍民錢糧、刑名、造作無不系焉,責亦重矣。其參贊則有左右之司,刑獄則有理問之所,舉覺則有檢校之官,查勘則有架閣之職。雖曰分理庶務,各有其人,其執政者猶當兢兢業業,整肅紀綱,使大小百司趨事赴功,承上以忠,馭下以信,庶無矌事。凡植黨交私,變法希寵,涉于嫌疑之事,悉宜絕去。如此,則可以表正郡邑,事無不集,民無不按堵矣。
○治郡
夫郡統屬縣,雖有大小多寡之不同,事無巨細皆責備于縣。其間縣官有賢良而能事者則優禮以激勸之,有阘茸而不才者則恥辱以懲戒之,使人多知自勵,則一郡之事易為辦集。然郡邑庶事繁劇,文案山積,非朝夕所能究竟,常湏戒令立案驗事輕重,下帖發牌驗其遠近,定立程限,務在必行,毌得一槩勾追官吏及泛濫差人動擾,不惟躭悞事體,適足以肥吏卒耳。其屬縣果有故意稽留妨礙重事者,則宜痛繩以法,使警其后,茍能若是,豈有不辦之事哉?其農桑、學校、風俗、教化、戶口、錢糧等事,尤為守令急務,古者謂二千石民之師帥,可不慎哉!
○正官
正官者,一衙門主正也。府曰守,州曰牧,千里諸侯;縣曰令,百里侯也。古人有言:令,邑之長。又曰:郎官上應列宿,茍非其人,民受其殃。主掌衙門一應之事,要果斷剖決,見識高明,務要安詳,不可造次茍且。如一家事,家長不能掌且不可,況一府、一州、一縣乎?且職有所掌,其提調者,戶口、田糧、農桑、學校、倉場、庫務、牢獄、刑名,俱要一一究心,隨時發落,開闔伸縮,自有機軸。有疑難者,與佐貳首領商確施行,切不可執一巳之偏。
○佐貳
佐貳官職,居次而輔政者也。皆當欽敬長官,友愛幕賓。凡事務聽長官判斷,不可僣越,有傷禮體。俱各有職分當為之事。如同知縣丞,整點橋梁道路,急逓鋪舍者,筭錢糧,提調造作。如通判主簿,則廵防捕盜,跟捉逃軍逃囚,廵禁私塩私茶。各勤乃職,不可茍且,斯為稱乃職矣。
○幕官
幕官之職,干系其重。衙門大小事務,無不預焉。乃六曹之領袖,一署之喉襟也。一應文卷,必湏立意起稿,然后該吏晝寫完備,赴幕司自下而上僉押。茍或稟議未定,未可下筆,必須商確停當。或堂上主議,中間事體有妨,宛轉敷陳利害,從長官擇其所長。衙門事有遲錯,即便檢舉。吏典作弊,即便究治。若正官或與佐貳官不合,中間必須勸解。切不可面是背非,彼此□鬪。又不可越禮犯分,專權擅主,有失體統。須要尊承正官,嚴拘吏典,贊佐衙門,事無滯遲,政有仁聲,上下和睦,黎庶安寧,可謂稱職矣。
○上任
凡官員到任,謝恩畢,卸公服,升廳就座。皂隸排衙,門子吏卒以次參賀。抬書案,押公座,僉文解各房,逓供狀報,須知不必檢視。次各官行禮,務要安詳,不可倉卒。到任之初,若有累年不決獄囚刑名陳訴,但略問情由,喚當該吏典明白照卷,未可造次發落。其初告者,則為受理,隨宜處置,不可求逞才能,被人看破機關。奸民潑吏,率以此伺察動靜,宜深戒之。
新官到任,祀神畢,與眾官相見后,卻于同僚官家一過,不可飲酒,言語猖狂,有失觀瞻。回至后堂,將祭祀豬羊分散與同僚屬官及陪祭人員,惟存十余斤并肚肺之類。煮熟擺卓,用祭祀酒與同僚飲,屬官不與席。酒或三行、五行、七行,止不可多飲,狂言失實。
○瘴說
昔人有欲之官,而惡其地方之瘴者。或釋之曰:瘴之為害,不特地也,仕亦有瘴也。急催暴斂,剝下奉上,此租賦之瘴;深文以逞,良惡不白,此刑獄之瘴;侵牟民利,以實私儲,此貨財之瘴;攻金攻木,崇飭車服,此工役之瘴;盛揀姬妾,以娛聲色,此帷薄之瘴也。有一于此,無間遠邇,民怨神怒,無疾者必有疾,而有疾者必死也。昔元城劉先生處瘴海,而神觀愈強。是知地之瘴者,未必能死人;而能死人者,常在乎仕瘴也。慮彼而不慮此,不亦左乎?故余具載其言,以為授官憚遠避難者之戒。
◆宣化篇
○明綱常
欲先教化,去其斁教悖化者,則善類興矣。近年子叛其父,妻離其夫,婦姑勃蹊,昆弟侮鬩,奴不受主命,冠屨倒置者,比比皆然。凡若此者,不必其來告,當風鄉長,恒紏其尤甚者,諭眾而嚴決之,則自愯然改行矣。
○正婚喪
婚姻人道之始,殯葬送死大事。男女定婚,多因男家貧乏,禮物不足,經年不得完聚,致女子失行,而有退婚之恥。有喪之家,多不循理,埋葬之時,極力營辦酒食,會親劇飲,于死者哀戚,畧不加意。湏常川著里老廵視,但受聘禮明白,違時不行嫁娶者有罰。出殯營葬,不于衣棺墳墓加工,設宴飲酒,修齋供佛,痛加懲治,亦厚風俗之一端也。
○申舊制
朝廷德澤,牧民者多屯而不能宣布,所謂文武之道,布在方策。但有司寢廢而不為申明,遂為墜典。茍能揭而行之,則不待他求,治道備矣。
○先勞
古之為政者,身任其勞,而貽百姓以安;今之為政者,身享其安,而貽百姓以勞。已勞**逸,已逸**勞,此必然之理也。憚一已之勞,而使闔境之民不靖,仁人君子,其忍爾乎?昔子路問政,而圣人告以先之勞之無倦。嗚呼!此真萬世為政之格言也歟!
○興學校
學校乃風化之本,俗吏多忽焉不以為務,是不知天秩民彛,一切治道胥此焉出。暇則率僚寀以觀講習,或生徒有未濟,廩餼有未充,祭物有未完,教養有未至,激勸有未周,皆敦篤以成之。久則弦誦之聲作,而禮義之俗可興矣。
○勸農
農之勤惰,一歲之苦樂系焉。其所當為,有不待勸焉者。因時行治,視其輟工廢業者切責之,遠近聞之,必知自勵也。常見世之勸農者,先期以告,鳩酒食,候郊原,將迎奔走,絡繹無寧,蓋數日騷然也。至則胥吏童卒雜然而生,咸賂遺征取,下及雞豚。名為勸之,其實擾之;名為優之,其實勞之。嗟夫!勸農之道無他也,勿奪其時而巳矣。繁文末節,當為略之。
○守常
京府州縣安寧,公事不可增損更改,動之必亂,反受其殃。見前政之能善,嘉而從之;有不善,舒緩而更之。此居官之體也,民心易搖而難安故也。
○善惡簿
置善惡簿一扇,書本府州縣為善惡之顯著者。若孝弟忠義、勤謹生理者入善,其唆害官私、游食奸盜者入惡,恃善而改其行、見惡而改其過者,各與簿內并旌善亭內除去。又常見有官于新到任之后,將平日刁惡之人查記懲治,此大不可。蓋遇此等人,只好告示曉諭,改過以聽,彼亦得以自新可也。若后再有犯,亦以常法治而志之。果若累犯不悛,痛加懲治,或枷號示眾。若肯改過,即以善良相待,一例而旌賞焉。
○示勸
諸民有旌表及學行異眾者,時加存慰,為勸必多。
○治刁
放刁把濫之徒,在在有之。大抵此輩皆系奸民猾吏,操心不仁,專窺瞰官府差錯,采摘富家過失,或自身陳告,或教唆他人,興滅詞訟,把持官府。懦官弱吏,往往為其所制,莫敢誰何。為政者到任之初,必須嚴立紀綱,或體察得出,或因事發露,痛行科決,遷發禁錮,**訟簡息,風俗淳美矣。
○抑強
凡州縣多有權豪勢要之家,或前朝官吏,或當處霸戶,倚勢結構官吏,凌虐細民,或刻眾肥家,多取利息,或抑良為強,或私和重事,或騙人田土,或強葬填墓,或欺人孤寡,或奪**妾,傷風敗俗,欺公罔法之事,靡所不為。官員到任之初,此輩巧尋門路,以求一見,稍與交接,則小民受抑無伸。為政者當抑強扶弱為先。
○師巫
師巫之輩,名目雖微,蠱惑人心,傷害世教特甚。近代風俗信邪,一有患病,往往設壇作卦,附體降童,妄談禍福,因有傾貲竭產,祭祀淫昏之鬼。其病偶爾自愈,則曰神之力也,否則曰爾祖之不蔭也。愚懵子孫,從而信之,廢其祭祀,或掘遷填塋,毀其神主者有之。為政者當戒約里社,痛革此輩。
○倡優
凡倡優,除有名目公燕承應之后,不得容于私宅供奉,非惟有違法律,抑且非士君子之所當為。其淫詞艷曲,蕩惑人心者,有關風俗,不特倡優為然,民間子弟亦有之,禁約可也。
○毀淫祠
毀淫祠,非燭理明而信道篤者不能,非行巳端而處心正者不敢。
◆接人篇
○各守涯分
尊卑之分定,則家無逆子,國無叛臣。夫國之所以亡,家之所以敗,皆由卑不有尊,而尊不能制卑之所致也。考諸歷代,厥監甚明。今夫上而朝廷,下而郡邑,其設官也,有長焉,有貳焉,有幕屬焉,有胥吏焉,各安其分而事其事,天下安有不治者哉!惟小智自私,乖同寅之義,無恊恭之誠,衷既不和,則所見必有不同者,或長官不知待佐貳之禮也,或佐貳闇于事長官之道也,少見辭色,則彼此胥失矣。若夫事例應爾,而所見或不同,居下者當誠其意,婉其辭,曲譬以開其上。若猶未允,則俟其退而語之,家人非木石,無不回之理。其或居下者有所不可,為長者亦當如是曉之也。稍有所挾,雖面強從,退而必有不堪者,日引月深,終于泄露。人見其乖忤也,讒譖之言乘之而入,而釁端遂起矣。為一時之忿,乖同僚之心,使闔境之民不得治,則其人之褊淺可知矣。古人有言:必有忍,其乃有濟。又曰:忍為眾妙之門。旨哉!
○事上
孔子謂子產其事上也敬,如倅簿之于守令,則為兄弟;縣之于府,府之于部,則為司屬,皆上也。其于判署之間,迎送之際,皆當盡其誠敬。茍為不敬,則同僚未免乖和,上司未免恠責,其為害事多矣。使吾為守令,其倅簿果有才力不及,亦當涵容;為倅簿,其守令果有行事未當,亦當婉諫,如此則待同僚之事畢矣。若下司之于上司官員,其敬固不待說,或有吏卒以公事至者,事雖巳辦,亦當以禮貌待之,非敬吏卒也,敬上司也。茍能如是,豈有失哉?
○處同僚
張文忠公曰:同官有過,不至害政,宜為包容。大抵律巳當嚴,待人當恕。以已之廉,病人之貪,取怨之道也。
處同僚以禮為主,若時常飲酒,言語褻狎,久則必生怠慢。某知溫州府時,家無酒器,與同僚外若澹然,而內則誠實相孚,有如兄弟者,以禮相待故也。
○擇交
士之未用于世,猶且擇交,況居官者乎?其于同僚之際,固當必盡其誠。若欲薦舉人材,崇獎士類,亦須再三審察的當,然后行之,庶無后患。萬一不能謀始,則將有不勝其自失之悔矣。
○以禮下人
夫能下人者,其志必高,其所至必遠。昔某郡有新守,褊驁,大不禮其下,常令掾屬羅拜于庭下。有一賢掾,初以疾在告,疾愈,當庭參。是日偶大雨,守命張傘布茅于庭下,使掾拜焉。掾恬然不動容,興伏惟謹。識者知其它日必為宰相也。后果然。
○處患難
凡在官者,當知榮與辱相倚伏,得與失相勝負,成與敗相循環。古今未有榮而無辱,得而無失,成而無敗之理也。雖天地之運,陰陽之化,物理人事,莫不皆然。處之不以道,則纖毫之寵必搖,而一唾之辱必剉矣。故君子于外物,重輕皆所不恤,顧其在我者何如爾。使有可辱,雖不加譴,而君子恒以為不足;使無可辱,雖置之死地,而君子恒以為有余。歷觀自昔大圣大賢,不幸橫罹禍患,恬然不易其素者,灼見乎此而巳矣。茍惟能處榮而不能處辱,安順境而于逆境不能一朝居,欲?臣月王?,其臨政有余難矣。嗚呼!善觀人者,其于此焉察之。
○處軍職
軍職官飲酒后,多發狂狠暴。府州縣官與其衙門鄰近,凡相見必以禮法自持,切不可言語褻狎,及以酒相交。若少不檢束,則為其所□多矣。
○待左右
張文忠公曰:左右非公故母與語,非公遣母使與民相往來,深體此言,吏卒輩不言而栗然也。
○待小人
小人不可與盡言,待小人嚴而和。
防小人密于自修
疾惡之心,固不可無,然當審察時宜,寬緩處之。切不可聞惡遽怒,先自焚撓,況傷于急暴,而有過中失宜之弊乎?經曰:毋忿疾于頑。子曰:膚受之愬不行。皆當審察。如治小人,事已則絕口不言,使彼無所聞以發其怒矣。
○待人已
寧人負我,無我負人,此待已之道也。天下之善,不必巳出,此待人之道也。能行斯二者,于道其庶幾乎。
○分謗
是非毀譽,自古為政所不能無者。是則歸人,非則歸已。聞譽則謙,聞毀則受。無長無貳,處之皆當如是也。前輩云:恩欲已出,怨將誰歸?嗚呼!此真□大君子之言也。
◆馭下篇
○吏曹
吏佐官治事,其人不可缺,而其勢最親。惟其親,故久而必至無所畏。惟其不可缺,故久而必至為奸。此當今之通病也。欲其有所畏,則莫若自嚴。欲其不為奸,則莫若詳視其案也。所謂自嚴者,非厲聲色也,絕其饋遺而巳矣。所謂詳視其案者,非吹毛求疵也,理其綱領而巳矣。蓋天下之事,無有巨細,皆資案牘以行焉。少不經心,則奸偽隨至。大抵使不忍欺為上,不能欺次之,不敢欺又次之。夫以善感人者,非圣人不能。故前輩謂不忍欺在德,不能欺在明,不敢欺在威。于斯三者,度巳所能而處之,庶不為彼所侮矣。
○六房
置立木牌兩座,樹于堂之東西近下,將禁約六房告示,大書楷字,刊于木牌之上,使該吏見之凜然,亦為衙門壯觀。示仰六房吏典,各照房分辦事,止許直堂吏一人,常川伺候,其余非呼喚,不許輒自上堂,探聽公事,違者罪之。敢有互相爭鬧者,各責一十。無故擅出衙門者,決責二十。立為常規,的不虛示。
示仰該房該吏,凡遇稟復公事,自上而下;僉押文書,自下而上;其申達上司公文,早衙僉押;其平關牌帖并批牌等項,中衙僉押。臨時驗有差錯,平行者責□下,上行者責十下,定為常規,的不虛示。
○約束吏典
吏典者,利也,又曰治也。夫吏役之名,有都吏、通吏、掾史、令史、司吏、典吏,各衙門依資格而設也。蓋大小衙門張官置吏,而官不可缺,吏不可無也。無吏,文卷則不能辦也。有云:官無吏不立,吏無官不行,其余十吏九奸,無可治之者。故云:畫地為牢議不入,刻木為吏期不對。大抵須要讀書人,縱然為奸知廉恥。所為之事,凖繩墨,循規矩,而可教也。又當以禮待之,以道化之。如俗輩不知廉恥,不循禮法,不諳吏道,不省文案,不曉行移,惟務貪圖賄賂,賣弄作弊,奸謀詭詐,虐害良民,此則當以刑威之,以法繩之。凡吏典不可與之計議,不可假之顏色,不可使之閑逸,務要嚴加約束,使之日夜常川展案,書寫文卷。日則令其送飯,夜則就房宿歇,焚膏繼晷,勤謹書辦,立限完結。遇有公文,責令吐哺粘連,庶無遺失。歇案之卷,不可縱容出外,交納富室,游蕩飲食,妨廢事務,以泄官事,以來訟端,以啟幸門也。又有酒館食店,說事過錢,接受贓私,為害甚矣。亦不可私房交頭接耳,笑語喧嘩,常以威嚴禁約,使之心懷畏懼,不敢放肆。暇則召集講經讀律,多方羈□之,則自然不橫矣。故云:待群吏如奴仆,居官仿此,則大事可成,庶事可興也。宜慎之。
○號令
凡發號施令,當熟思而后行,所以慎出后之難改也。必如慎終,宜令令終有俶訐謀,定命遠猷辰告可也。予嘗聞有人初作考官,看卷務求全備,過于刻;再作考官,自鑒前失,則又傷于濫,致使取人前后俱不均一,此皆不能熟思慎終者也。若擬人罪,必自詳定,便說彼知其擬未定者,亦不可先露猶豫,以為吏卒詐錢之資。但理訟問刑,恐前有差而多不肯再改者,則云差便只差到底,此大不是。蓋先問理,差后思之,是而改之,即為是而非過矣。慎不可效燕榮之惎弘嗣,惡群議而愈堅新法。大抵此亦由于不能豫學,燭理欠明故也。
○威嚴
小而為一邑,大而為天下,賞罰明則不煩聲色而威令自行。人徒知治民之難,而不知治吏為尤難。蓋吏與官比,詭詐易生。民遠于官,不能知理法,誤然而犯,宜若可矜。吏則日處法律中,非不知也,小過不懲,必為大患,無所忌憚矣。嘗聞治民如治目,撥觸之則益昏;治吏如治齒牙,剔漱之則益利。傳曰:威克厥愛允濟,愛克厥威允罔。**此而行,斷不至于難治矣。
○省事
為治之道,其要莫如省心。心省則事省,事省**安,民安則吏無所資。一或紛然,上下胥罹其擾也。然事亦有必不能省者,則又在夫措畫堤防之術何如耳。古人謂多筭勝少筭,少筭勝無筭。不特用兵為然,一役之修,一宴之設,一獄之興,誠能思慮周詳,繁略畢舉,**之受賜不淺矣。某嘗為縣,胥吏輩春則追農以報農桑,夏則檄尉以練卒伍,秋則會社以檢義糧,冬則賦芻以飼尚馬。其它若迯兵、亡戶、逸盜及積年逋稅之民,動集百余,不賄不釋。某見其然,常揮牘不為署。暇則將一二謹厚吏親詣其地而按之,可擬者擬,可行者行。由是一切惟以信版集事,吏人失志,百姓獲安。至今旁郡以為例。
○戒獨任
衙門張官置吏,固不可缺。然吏胥奸猾者多,誠實者少。每事必須關防,不可假之以權。一有差錯,便須責罰。間有可委任,則先以事試之,觀其誠否,然后用之。昔人謂偏聽生奸,獨任成亂,良有以也。不爾,必至墮其奸計中矣。若皂隸輩,尤不可信。聽信之,則讒謟百生,侮弄多端。諺所謂賣廳角,必自此始。可不慎乎!
○關防吏典家人
吏典須要拘在公廨內,置吏舍與其宿歇,伍日一次,許其家人報名,著直堂吏典點過,出外買柴米,限時候取齊點入,回遟者責罰。
○縱吏下鄉
鄉村小民,畏吏如虎,縱吏下鄉,猶縱虎出柙也。弓手、土兵,尤當禁戢,自非捕盜,皆不可差出。
○革弊
傳云:作法于涼,其弊猶貪。作法于貪,弊將若何?事固不能無弊,然有弊不可不革。革之之道,必當究其病源,改而更張之,則其弊息矣。
○老人
民間有年五十以上者,或天性公直,或善治家事,或輕財仗義,或為鄉人所敬服,或有寸長片善之可取,平日詢訪錄名,以備老人之選。雖未能各里盡得其人,但有十數輩在官聽事,亦使申明亭,不為虛設。
○陰陽醫生教讀
陰陽、醫生、教讀人等,官府多視為在官人數,一槩差用,不能專務本業,是豈
朝廷設立之本意,須著陰陽生輪流日守日晷時牌,夜守更漏,醫生亦輪流日守惠民藥局,教讀分教各里童生,使各專務本業,時常考驗勤惰,量為懲勸,其愚而無進者黜退,揀選性資可進者補之,庶使此等不為虛設。
○祗候
凡苗糧祗候,止令跟隨出入,不得令其于外營辦家事。多有挾威恃勢,兼公帶私,因而累及者,此固不可不防。或有托以親密,引進外人謁見者,尤不可以容。此惹害之一端也。臨民篇
○先示教
愛民之要,尤先于使民遠罪。夫民之罹刑,豈皆頑而好犯哉?愚蒙無知,故抵冐而不自覺。今宜以其條律之大者,榜之墻壁,明白戒曉曰:某事犯某法,得某罪,使之自有趨避。其或有犯,到官哀矜而體察之,照法所行,與殺一等,亦忠厚之德也。若悉欲盡法施行,則必流于酷矣。昔卓茂為密令,諭其民曰:我以禮教汝,汝必無怨惡;以律治汝,汝何所措其手足乎?吁!此仁人之言也。為令者宜寫一通,寘之座右。
○詢訪
任官者,必須延接賢士大夫,愽學儒士,誠實父老,訪問民間利病,以通下情,庶不為吏卒欺誑。詢訪之后,更須隔別審問,有無異同。如果的實,然后折衷施行,不可一槩聽信,反悞大事。權機在我主之平正而巳。更須訪問有無放刁把持之人,有則記其姓名,以待其投網而治之。又須訪其身言書判,干濟人材,及儒士亦當記之,以候上司不時之需,而不乏人也。此亦為政者所當知。
○去壅隔
令為近民之官,民視令不啻如天之遠,如神明之可畏,銜冤茹苦,無由得入。幸而獲至其前,吏卒禁呵笞樸,交錯猥懦者,巳神錯氣沮矣。故欲通下情,莫若大啟門庭,屏去吏卒,躬自呼之幾席之前,康色詰問,以盡其所欲言。其壅蔽不得達者,則設鑼縣門之外,俾自扣擊。如是,**情無有不獲盡者矣。
○治政
夫郡守、縣令為牧民之官,所以牧之為言養也,居是邦必是牧養是邦之民,以父母論之,其愛子之心為何如哉?親民之官,于百姓鰥寡孤獨、饑寒疾苦者,無一不關于心,故曰愛百姓如妻子,又曰一民之溺猶巳溺之,一民之饑猶巳饑之,其于詞訟與之分辯是非,其于賦役與之分驗貧富,其科差催征之際,猶當視其緩急輕重而治,母以喜怒濫用刑法,橫加于人,切宜戒之。
○蒞事以勤
當官者一日不勤,下必有受其弊者。古之圣賢猶且日□不食,坐以待旦,況其余乎?今之世有勤于吏事者,反以鄙俗目之,而詩酒游宴則謂之風流閑雅,此政之所以多疵,民之所以受害也,不可不戒。
○待遠鄉都人
遠鄉都人,少曾到于府縣,畏懼官法。有司以事拘捉到官,則監禁鎖項,百般苦楚。非盡將田產典賣,財物饋送,則無由得脫,或死于牢獄。以此傳說,愈加驚怕。但遇官府勾追,則迯躲拒捕。牧民者當軟以撫之。凡有公事,但寫小票用印,令鋪兵送至其家,寬立限期,著令自來。有事發落,不加刑罰,隨即遣還。則深山窮谷之民,一聞呼喚,無有不至矣。
○孤寡
鰥寡孤獨,王政所先,守令常加存恤。或有恃強凌弱,欺滅孤寡者,則繩之以法。其科差之際,亦須量免重難,使之自存可也。
○妥帖
凡為政之道,非止一端,豈條目之所可備述。大抵持法雖貴嚴密,每事必須妥帖,不可務為驚世駭俗、沽名買譽之事。但于職分之所當為者,本等為之而巳。不然,**未蒙其利,而身先受害矣。敢以此為初仕進者戒。
○自責
教民不至,則犯禁者多;養民無術,則病饑者眾。為守與牧而使其至此,獨歸咎于民,難矣哉!
◆慎獄篇
○存恕
人之良,孰愿為盜也?由長民者失于教養,凍餒之極,遂至于此,要非其得巳也。嘗潛體其然,使父饑母寒,妻子慍見,征負旁午,疹疫交攻,萬死一生,朝不逮暮,于斯時也,見利而不回者,能幾何人?其或因而攘竊,不原其情,輒置諸理,嬰笞關木,彼固無辭,然百需叢身,孰明其不獲巳哉?古人謂上失其道,民散久矣,如得其情,則哀矜而勿喜。嗚呼!人能以是論囚,雖欲慘酷,亦必有所不忍矣。
○詰初獄
獄問初情,人之常言也。蓋獄之初發,犯者不暇藻餙,問者不暇鍛煉,其情必真而易見。威以臨之,虛心以詰之,十得七八矣。少萌姑息,則其勞將有百倍厥初者。故片言折獄,圣人惟與乎子路,其難可知矣。
○詳讞
在獄之囚,吏案雖成,猶當詳讞也。若酷吏鍛煉而成者,雖讞之,囚不敢異辭焉。湏盡辟吏卒,和顏易氣,開誠心以感之。或令忠厚獄卒,款曲以其情問之。如得其冤,立為辯白,不許徒拘閡吏文也。噫!奸吏舞文,何所不至哉!
○按視
獄庭,時當一至也。不惟有以安眾囚之心,亦使司獄卒吏輩知所警畏,而無飲慱喧嘩逸而反獄者,是亦先事防之之微意也。倉庫同。
○牢獄
牢獄之設,雖所以待惡人,蓋圣人不得巳而用之也。常湏點視墻壁堅完,牢房潔凈,枷杻密固,衣糧及時。遇有囚徒患病,隨即委付官入獄胗視,給與藥味,限日痊可。當防獄卒受托外人計囑,誣輕為重,增添病證分數,因時虐害致死者。及防奸民猾吏探聽公事,走泄獄情,因而變亂番異者。獄卒疏去囚人枷杻,因而脫監在迯,與夫求覓不滿而法外凌虐者。其應禁而不禁,不應禁而禁,應枷杻而不枷杻,不應枷杻而枷杻,應決斷而不決斷,應結觧而不結觧者,官吏各有罪。若枉勘平民,淹禁囚徒致死,罪尤重也。提牢官并司獄尤所當謹。獄具,笞杖皆有分數,枷鎖杻械并有斤兩,不得法外妄加。
○勿濫禁
牧民官有不論其罪之輕重,一槩將人收監,非惟吏典獄卒得以竊放取財,其實枉禁平民致死。某知溫州府時,雖見問罪囚,亦不發監,省令在外聽候牢獄空虛。或曰:此中風俗不同,不監必逃。某曰:惟強盜謀故殺人罪不可追,余皆徒流罪,彼迯又可追尋。守令民之父毌,父毌何可束縳其子之嚴乎?一人入獄,又要一人送飯,飯食半所竊吃,飲食不得依時,夜眠不得凈處,穢氣逼人,豈不生病而死?然近年之間,亦無迯者,至于牧民者慎之。
○刑罰
刑罰尤所當謹,雖一杖一錢,皆要合義,則受者心服,而觀者勸戒矣。且若居官,惟恃躁妄責人,雖當時無敢抗者,其如本身刑禍后世子孫何?若人遇此事,便當思體,設使人以此刑罰加我,而我心甘否,方可行也。又退食及有事出外,不可將人木??夾聽候,及將人木??夾后,且少待片時放出,切不可與涼冷飲食,恐能傷人。又檢驗尸傷,相視人物,雖盛暑亦必親臨諦視,蓋事之至重,不可輕忽,以虧天理而昧國法也。
書曰:欽哉欽哉,惟刑之恤哉。刑者,國之大典,笞、杖、徒、流、絞、斬,各有定律,入人之罪固不可,出人之罪亦不可,豈宜喜怒行事,恣意用刑?若吏民以頑猾而犯法者,固在所必治,至催征辦事之際,以棰楚之施,蓋不得巳,亦當詳其輕重用之可也。吾見世間居官慘酷者,多不善終,甚至子孫陵替者,慎之慎之。
○囚糧
天地之德曰好生,圣朝體之,以有天下。諸在縲紲無家者,皆給衣糧,惟縣獄不給也。意者縣非待報之官府,故令畧詰其然,而上之州。比見為州者,往往為吏所欺,推卻不受,以致瘐死該縣獄。夫罪不至死,而以巳私繆殺之,不仁甚矣。為州若府者,尚深戒之。
○非縱囚
古人縱囚省親,如期還獄者甚多,要不可以為法也。夫法者,天子之所有,而民或犯之,是犯天子之法也。而彼乃與期而縱之,是不幾于弄天子之法,以掠羙市恩于下者乎?然出于朝廷則可,出于一巳之私則不可。
○泛濫追呼
一夫被追,舉室皇擾,有持引之需,有出官之費,貧者不免舉債,甚者至于破家,其可泛濫乎?
○淹延囚系
一夫在囚,舉室廢業,囹圄之苦,度日如歲,其可淹久乎?
○檢驗尸傷
凡檢驗尸傷,系干人命,最為重事,不可不謹。如洗冤錄等,晝不可不時常檢閱。但本境有致死尸傷,正官隨即將帶吏仵人等,前去登場檢驗,定執致命根因。須要親詣尸場,相驗明白,不可差委吏仵。若鄰境官司關牒覆檢,亦湏依期前去,不可怠慢,因而發變尸首。春則三日,夏則一日,秋則五日,冬則十日。兩處初覆檢驗官吏,不許相見,惟恐扶同尸狀之疑。若有過夜至宿歇去處,問其不是兇身血屬親戚,方可安歇,以避嫌疑。更湏約束皂隸吏仵人等,毌得擅離出入,亦不許血屬閑人說話。凡檢驗之法,身帶衣香,口食姜蒜,前去檢所。務要自向前,俱于上風處坐定,喚尸屬及親鄰,略節審問事因,檢點一應干礙檢尸之人供狀,畫字了當。先令仵作人等,以尸為主,打量定四至,然后與同人吏近前看驗,勒行兇人當面對尸,子細檢看痕傷。如是未獲,行兇人以鄰堡眾證檢驗明白,所有尸帳未可漏露,又防吏仵人等出脫重傷,賣弄作弊。假如自縊,先看吊處項下痕傷,更看系緊索處塵土曾無移動,并系處高下,腳踏何物得到系處,更看垂下長短,頸下繩帶大小,對痕沿闊狹,看是活套頭、死套頭,有單掛十字纏繞,各要詳明。若是跌撲死,須看失腳處土高下,及量水淺深。生前溺水,則男覆女仰,手腳向前,口合眼開,肚腹口鼻有水流,指甲有泥。死后推入水,則口眼不開,兩手撒,肚不脹,鼻無水。若他物打死,則口眼開,發髻亂,手不拳。自割則刀痕起,手重,收手輕,喉骨上難死,喉骨下易死,食氣系斷方死。若火燒者,口鼻內有煙火,手足拳縮。若熱湯潑皮,骨折脫,肉白多爛。若服毒藥死者,口開,面青紫,唇舌紫黑,指甲青,口鼻血出,或身發皰。若受杖死者,打著處瘡痕闊狹,男看陰囊,女看陰門,俱有傷,兩脥腰眼小腸有無瘡??良。若有病死者,形體羸瘦,肉色萎黃,口眼閉合,肚腹低陷,身上或有針灸瘢??良,即是病死。大槩檢驗大意,不過如此而巳。
官箴集要卷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