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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夢溪筆談譯注 沈括作品集

《史記·律書》所論二十八舍、十二律,多皆臆配,殊無義理。至于言數,亦多差舛。如所謂“律數者,八十一為宮,五十四為徵,七十二為商,四十八為羽,六十四為角”。此止是黃鐘一均耳。十二律各有五音,豈得定以此為律數?如五十四,在黃鐘則為徵,在夾鐘則為角,在中呂則為商。兼律有多寡之數,有實積之數,有短長之數,有周徑之數,有清濁之數。其八十一、五十四、七十二、四十八、六十四,止是實積數耳。又云:“黃鐘長八寸七分一,大呂長七寸五分三分一(1),太蔟長七寸七分二,夾鐘長六寸二分三分一,姑洗長六寸七分四,中呂長五寸九又三分二,蕤賓長五寸六分二分一,林鐘長五寸七分四,夷則長五寸四分三分二,南呂長四寸七分八,無射長四寸四又三分二,應鐘長四寸二又三分二。”此尤誤也。此亦實積耳,非律之長也。蓋其間字又有誤者,疑后人傳寫之失也。余分下分母,凡“七”字皆當作“十”字,誤屈其中畫耳。黃鐘當作“八寸十分一”,太蔟當作“七寸十分二”,姑洗當作“六寸十分四”,林鐘當作“五寸十分四”,南呂當作“四寸十分八”。凡言“七分”者,皆是“十分”。

【注釋】

(1)五分三分一:即五又三分之一分。

【譯文】

《史記·律書》所論的二十八星宿、十二律,大多都是主觀隨意搭配出來的,完全沒有義理。至于說到數字,也有很多錯誤。比如所謂的“律數以八十一為宮、五十四為徵、七十二為商、四十八為羽、六十四為角”。這只是就黃鐘宮一調而言的。十二律各有五音階,怎么能把這些固定為律數呢?比如五十四,在黃鐘宮就是為徵聲,在夾鐘宮就是角聲,在中呂宮就是商聲。加上音律有多寡之數、實積之數、短長之數、周徑之數、清濁之數等各種標準。所謂的八十一、五十四、七十二、四十八、六十四,只是實積數而已。又說:“黃鐘長八寸七分一,大呂長七寸五又三分一,太蔟長七寸七分二,夾鐘長六寸二又三分一,姑洗長六寸七分四,中呂長五寸九又三分二,蕤賓長五寸六又二分一,林鐘長五寸七分四,夷則長五寸四又三分二,南呂長四寸七分八,無射長四寸四又三分二,應鐘長四寸二又三分二。”這些尤其錯誤。這也是實積數而已,不是律管的長度。而且其中還有誤字,懷疑是后人傳寫過程中犯的錯誤。分下面的分母,凡是“七”字都應該是“十”字,是傳抄者誤把中間的豎彎曲了。黃鐘當作“八寸十分一”,太蔟當作“七寸十分二”,姑洗當作“六寸十分四”,林鐘當作“五寸十分四”,南呂當作“四寸十分八”。凡說“七分”的,都是“十分”。

今之卜筮,皆用古書,工拙系乎用之者。唯其寂然不動,乃能通天下之故。人未能至乎無心也,則憑物之無心者而言之。如灼龜璺瓦(1),皆取其無理,則不隨理而震,此近乎無心也。

【注釋】

(1)灼龜:上古時代人們占卜時,在龜甲上鉆孔,然后用火燒,根據龜裂的裂紋判斷吉兇。璺(wèn)瓦:灼龜后的裂紋。

【譯文】

現在的卜筮,都用古書,用得好不好要看用的人怎么樣。只有能夠寂然不動的人,才能通曉天下之理。人不能達到無心的狀態,就需要借助無心之物來立言。比如灼燒龜甲后得到的裂紋,都是因為沒什么道理,所以也不會受到理性影響,這就近于無心的狀態了。

呂才為卜宅、祿命、卜葬之說(1),皆以術為無驗。術之不可恃,信然,而不知彼皆寓也。神而明之,存乎其人,故一術二人用之,則所占各異。人之心本神,以其不能無累,而寓之以無心之物,而以吾之所以神者言之,此術之微,難可以俗人論也。才又論:“人姓或因官,或因邑族,豈可配以宮商(2)?”此亦是也。如今姓敬者,或更姓文,或更姓茍。以文考之,皆非也。敬本從、音亟。從攴,今乃謂之茍與文,五音安在哉?此為無義,不待遠求而知也。然既謂之寓,則茍以為字,皆寓也,凡視聽思慮所及,無不可寓者。若以此為妄,則凡禍福吉兇、死生變化、孰為非妄者?能齊乎此,然后可與論先知之神矣。

【注釋】

(1)呂才(600—665):博州清平(今山東聊城高唐清平鎮)人。貞觀年間召直弘文館,參論樂事,后擢太常博士,奉詔刪訂陰陽家書,擢太常丞。新、舊《唐書》有傳。

(2)配以宮商:指把姓氏與音律相配,以占卜吉兇。

【譯文】

呂才談論的選宅、祿命、喪葬的說法,都認為術數是無法驗證的。術數不可依賴,的確如此,但是呂才不知道那些占驗都是有所寄托的。它們能不能靈驗,關鍵看人,所以同一數術而兩人使用,他們占卜的結果各不相同。人的心靈本來是通靈的,因為心靈不能不受牽累,所以要寄托于無心之物,而借助我們認為神明的東西來表達,這是術數的精微之處,沒法和俗人討論。呂才又說:“人的姓氏有的來自官職,有的來自邑族,怎么能和音律相匹配呢?”這也是對的。比如現在姓敬的人,有的后來改姓文,有的改姓茍。從文字上考察,都是不對的。“敬”字本來從、音亟。從攴,現在卻稱作茍與文,本身蘊涵的五音又在哪里呢?從這一點說是沒有意義的,不需要深入考究就能明白。然而既然說是一種寄托,那么只要是文字,就都是一種寄托,凡是視、聽、思、慮所及之處,沒有什么不是寄托。如果認為這是虛妄的,那么凡是禍福吉兇、死生變化,什么不是虛妄的呢?能理解到這個程度,然后才可以討論先知的神明。

歷法,天有黃、赤二道,月有九道。此皆強名而已,非實有也。亦由天之有三百六十五度(1),天何嘗有度?以日行三百六十五日而一期,強謂之度,以步日月五星行次而已。日之所由,謂之黃道;南北極之中,度最均處,謂之赤道;月行黃道之南,謂之朱道;行黃道之北,謂之黑道。黃道之東,謂之青道;黃道之西,謂之白道。黃道內外各四,并黃道為九。日月之行,有遲有速,難可以一術御也。故因其合散,分為數段,每段以一色名之,欲以別算位而已。如算法用赤籌、黑籌,以別正負之數。歷家不知其意,遂以謂實有九道,甚可嗤也。

【注釋】

(1)由:通“猶”。

【譯文】

根據歷法,天球有黃道、赤道,月亮有九道。這些都是人為的命名而已,實際上并不存在。再比如說天有三百六十五度,天何嘗有度呢?因為太陽運行三百六十五天而成一個周期,所以人為地劃分了刻度,以此推算日、月、五星的運行軌道而已。太陽的運行軌道稱為黃道;南北極之間,最中間的緯線稱為赤道;月亮運行在黃道以南,稱為朱道;運行在黃道以北,稱為黑道。黃道以東,稱為青道;黃道以西,稱為白道。黃道內外各有四道,加上黃道就是九道。日、月的運行,有時遲緩、有時迅速,很難用一種方法來測量。所以根據它們的會合與離散情況,分成數段區域,每段用一種顏色命名,只是拿來區別運算的區位而已。就像算法上用赤籌、黑籌來區分正、負數。歷法家不明白其用意,就以為真的有九條軌道,真是可笑。

二十八宿,為其有二十八星當度,故立以為宿。前世測候,多或改變。如《唐書》測得畢有十七度半,觜只有半度之類,皆謬說也。星既不當度,自不當用為宿次,自是渾儀度距疏密不等耳。凡二十八宿度數,皆以赤道為法。唯黃道度有不全度者,蓋黃道有斜、有直(1),故度數與赤道不等。即須以當度星為宿,唯虛宿末有奇數(2),自是日之余分,歷家取以為斗分者(3),此也。余宿則不然。

【注釋】

(1)黃道有斜、有直:因為黃道與赤道之間有23°27′的夾角,因此有斜有直。

(2)虛宿末有奇數:祖沖之之后的歷法家大多以虛宿作為赤道的起點,因為周天分為365.25°,所以把小數部分放在虛宿里。

(3)斗分:把度數中的小數部分放在斗宿中。

【譯文】

二十八星宿,是因為它們有二十八顆星處在恰當度數上,所以立為星宿。前代測量時,經常改變它們的度數。比如《唐書》測得畢宿有十七度半,觜宿只有半度之類的,都是錯誤的說法。星既然不在恰當的度數上,自然不應當作為標定行星軌跡的星宿,這是渾儀刻度疏密不等導致的。凡是二十八星宿的度數,都要以赤道為標準。只有黃道的度數有不是整度的情況,這是因為黃道有斜、有直,所以度數和赤道的度數不等。必須以處在恰當度數上的星體作為星宿,只有虛宿的度數帶有小數,這是周天度數的余數,此前歷法家取作斗分運算的就是這個數。其余的星宿就不是這樣的。

予嘗考古今歷法五星行度(1),唯留逆之際最多差(2)。自內而進者,其退必向外;自外而進者,其退必由內(3)。其跡如循柳葉,兩末銳,中間往還之道,相去甚遠。故兩末星行成度稍遲(4),以其斜行故也;中間成度稍速,以其徑絕故也(5)。歷家但知行道有遲速,不知道徑又有斜直之異。熙寧中,予領太史令,衛樸造歷,氣朔已正,但五星未有候簿可驗(6)。前世修歷,多只增損舊歷而已,未曾實考天度。其法須測驗每夜昏、曉、夜半月及五星所在度秒,置簿錄之,滿五年,其間剔去云陰及晝見日數外(7),可得三年實行,然后以算術綴之(8),古所謂“綴術”者,此也。是時司天歷官,皆承世族,隸名食祿,本無知歷者,惡樸之術過己,群沮之(9),屢起大獄。雖終不能搖樸,而候簿至今不成。《奉元歷》五星步術,但增損舊歷,正其甚謬處,十得五六而已。樸之歷術,今古未有,為群歷人所沮,不能盡其藝,惜哉!

【注釋】

(1)行度:觀測出的行星運行的度數,古代通過天球上黃道的度數確定行星運行的位置。

(2)留逆:行星由東向西運行稱“逆行”,由西向東運行稱“順行”,處于順行與逆行的轉折點時,叫做“逆”。這些方向變化實際是相對于太陽的視運動錯覺,古人相信太陽的運行速度是恒定的,并以太陽作為參照系,這樣行星運轉的過程中速度、方位等相對于太陽就會發生變化,好像是在后退。

(3)“自內而進者”幾句:黃道以北為“內”,黃道以南為“外”,天體自東向西為“進”,自西向東為“退”。

(4)成度:運行速度。

(5)徑絕:指直行。絕,越過。

(6)候簿:天文觀測記錄。

(7)晝見:指月亮及五星在白天出現,被太陽光所遮擋,無法觀測。

(8)術:原作“日”,據《觀堂校識》改。綴:推算,計算。

(9)沮:阻礙,阻撓。

【譯文】

我曾經考察古今歷法中五星運行的數據,只有行星處于稽留和逆行時的數據相差最多。從黃道以北順行的行星,逆行時必定在黃道以南;從黃道以南順行的行星,逆行時必定在黃道以北。其軌跡就像沿著柳葉運行一樣,兩頭尖,中間來回的軌道則相去甚遠。所以行星運行到兩端時速度就較慢,這是因為它斜行的緣故;運行到中間時速度就較快,這是因為它徑直穿過的緣故。歷法家只知道行星運行有快慢,卻不知道它們的運行軌跡有斜直的不同。熙寧年間,我曾經擔任太史令,衛樸編訂新歷,節氣、朔望已經校正,但是五星還沒有觀測記錄可以證驗。前代修訂歷法,大多只是對舊歷進行增刪而已,未曾實際考察天體的運行。觀測的方法是要檢驗每天黃昏、拂曉、夜半時月亮以及五星所在的位置,并記錄下來,觀測滿五年,并剔除中間因為陰天和在白天出現無法觀測的日子,可以得到三年的實際運行資料,然后用算法推算出完整軌跡,這就是古代所謂的“綴術”。當時司天監的官員,都是世襲相承的,多是掛名食祿之輩,本來就不懂歷法,他們嫉妒衛樸的才華超過自己,就聚在一起阻撓衛樸,多次興起訴訟。雖然最終也無法動搖衛樸的位置,但是卻使得觀測記錄至今沒做完。因此《奉元歷》推算五星的運行,也只能通過增刪舊歷,糾正其中的錯誤之處,準確率也只有十分之五六而已。衛樸的歷算之術,古今未有,卻被一群歷法官阻撓,不能充分展現其才能,實在是可惜!

國朝置天文院于禁中(1),設漏刻、觀天臺、銅渾儀,皆如司天監,與司天監互相檢察。每夜天文院具有無謫見、云物、祺祥(2),及當夜星次,須令于皇城門未發前到禁中。門發后,司天占狀方到(3),以兩司奏狀對勘,以防虛偽。近歲皆是陰相計會,符同寫奏,習以為常,其來已久,中外具知之,不以為怪。其日月五星行次,皆只據小歷所算躔度謄奏(4),不曾占候,有司但備員安祿而已。熙寧中,予領太史,嘗按發其欺,免官者六人。未幾,其弊復如故。

【注釋】

(1)天文院:宋代設立的天文觀測機構,先屬司天監,元豐改制后,改屬太史局。

(2)謫見:指上天對人的譴責,根據天人感應的理論,可以從天象的災異顯現出來。

(3)占狀:觀測天文的奏狀。

(4)躔(chán):指天體的運行。

【譯文】

本朝在禁苑內設有天文院,設置了漏刻、觀天臺、銅渾儀等儀器,都如司天監的配置,以便與司天監互相檢察。每夜天文院要上奏有沒有災異、云物、祥瑞天象以及當夜的行星位置等記錄,必須在皇城沒開門之前送到宮中。開門后,司天監的觀測記錄送到,拿兩部門的奏狀對勘,以防止弄虛作假。近年來,兩部門都是私下里商量好,奏狀上寫得內容都一樣,這種做法習以為常,由來已久了,朝廷內外的人都知道,也不以為怪。記錄的那些日、月、五星的運行方位,上奏的都只是根據民間歷法計算出來的,沒有實際觀測過,歷法官員只是占著位置白領俸祿而已。熙寧年間,我擔任太史局長官,曾經揭露過這種欺詐行為,罷免了六個人。但是不多久,這種弊病依然如故。

司天監銅渾儀,景德中歷官韓顯符所造(1),依仿劉曜時孔挺、晁崇、斛蘭之法(2),失于簡略。天文院渾儀,皇祐中冬官正舒易簡所造(3),乃用唐梁令瓚、僧一行之法(4),頗為詳備,而失于難用。熙寧中,予更造渾儀,并創為玉壺浮漏、銅表(5),皆置天文院,別設官領之。天文院舊銅儀,送朝服法物庫收藏,以備講求。

【注釋】

(1)景德:宋真宗年號,公元1004—1007年。韓顯符(940—1013):曾任官司天監,遷殿中丞兼翰林天文,著有《渾儀法要》十卷。《宋史》卷四六一有傳。

(2)劉曜:十六國時期前趙國君,公元318—329年在位。孔挺:前趙史官,曾鑄造銅渾儀。晁崇:字子業,遼東襄平(今屬遼寧遼陽)人。北魏時任太史令,改造渾儀,遷中書侍郎。斛(hú)蘭:北魏時任太史丞,曾仿孔挺之法造鐵渾儀。

(3)冬官正:司天監的屬官。

(4)梁令瓚:蜀人,官率府兵曹參軍,精于歷法與繪畫。

(5)玉壺浮漏:沈括為了解決漏刻出水不均的問題,將出水口移到壺底,并設為直形玉嘴。銅表:銅制的圭表,用以觀測太陽的運行。

【譯文】

司天監的銅渾儀,是景德年間歷法官韓顯符鑄造的,依據的是前趙時孔挺、晁崇、斛蘭的方法,失于簡略。天文院的渾儀,是皇祐年間冬官正舒易簡制造的,用的是唐代梁令瓚、僧一行的方法,頗為詳備,但是失于難用。熙寧年間,我重新制造了渾儀,并且創造了玉壺浮漏、銅表等儀器,都放置在天文院,另外設官員管理。天文院的舊銅儀,則送到朝服法物庫收藏,以備參考。

人事

【題解】

《人事》門凡兩卷,以記載人物軼事為主,可補史書之不足。所記一方面展現人物風度,如寇準將兵氣度、王旦寬宏大量、石曼卿豪飲、王安石儉質、狄青自謙、晏殊奏對誠實、向敏中拜相穩重等。或嘉賞人物道德,如朱壽昌尋母至孝、劉庭式不棄盲妻、李馀慶除惡務盡等。亦稍及命運前定等志怪異事,如張諤終于太子中允、王鬷拜樞密使及元昊必反等。另一方面可補充文史資料,如歐陽修嘉祐二年(1057)知貢舉改革文風、文彥博洛陽辦“耆老會”等。文簡而事精,可見歷史上大小人物的生活細節,讀之亦頗有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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