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騮馬歌辭》 魏晉南北朝 無名氏
燒火燒野田,野鴨飛上天。
童男娶寡婦,壯女笑殺人。
作品賞析:
注釋:
【燒火】燒(shào 哨)火:指獵火;野火。南朝陳張正見《和諸葛覽從軍游獵》:“云根飛燒火,鳥道絕禽蹤。”
【童男娶寡婦,壯女笑殺人】壯女:當指年輕女性。這二句說,童男被逼無奈只得娶寡婦,為壯女所笑。
詩詞賞析
《紫騮馬》屬《梁鼓角橫吹曲》;《樂府詩集》收入《橫吹曲辭》。在《樂府詩集》中,《紫騮馬》今存六首,此為第一首。北朝戰亂不止,大規模戰亂的一個殘酷后果便是人口的減少,尤以青壯年男子為甚。一方面,戰場上的廝殺導致青壯年男子的直接死亡;另一方面,各個政權為了維持自身生存,又不斷地將男人送上戰場,這些壯丁即便在一場戰事中僥幸生存下來,等待他的還有下一場廝殺。《古詩》云:“十五從軍征,八十始得歸。”“十五從軍征”是實,“八十始得歸”恐怕就要看運氣了,因為大多數征夫最后都成了戰場上的白骨,等不到回家的那一天。青壯年男子少了,青壯年女子自然相對就顯得多了。這些女子又可分為兩種:一種是適齡而未嫁;一種是嫁人后守寡。既如此,“童男”的選擇余地該是極大了,為何卻要娶一個“寡婦”而非“壯女”?這需要結合當時的社會背景來分析。先說“壯女”,其不嫁原因主要有兩個:一是因戰爭導致適婚男丁匱乏,自然就有了很多嫁不出去的女子;另一個原因亦由前者衍生,正因男丁缺少,所以很多家庭為了維持生存,已成年的女兒還要留在母家當做主要勞動力,遲遲不得出嫁,很多欲嫁而未嫁的女子恐怕也很難舍棄年邁的父母而遠嫁。再說“寡婦”,當時“寡婦”之所以能嫁給“童男”,原因大致有三:第一,北朝系胡族入主中原,大大沖擊了儒家的禮教規范,婦女所謂的“節烈”觀念也幾乎蕩然無存,當時統治階級中女子離婚再嫁、寡婦再醮者比比皆是,民間就更不足為奇了。第二,這些戰爭造就的“寡婦”年齡并不大,很多人連孩子也沒有,那么她們再嫁給“童男”,從純粹生理和心理角度講,也都說得過去。第三,一個很現實也很殘酷的理由是,北朝婦女地位相對較高,“寡婦”往往從亡夫那里繼承了一定的財產,娶“寡婦”不但無需種種聘禮,還有可能直接獲取一筆財富,若此“寡婦”再年輕貌美的話,那就更錦上添花了。以上種種煩言,是對當時所謂“壯女”不嫁、“童男娶寡婦”這類社會現象的理性分析。回歸到詩歌本身,僅就字面看,短短四句中,“野田”、“野鴨”,連續的“野”字也彌漫出強烈的荒涼感。悲劇是社會的悲劇,更是時代的悲劇,“壯女笑殺人”的背后,何嘗不是斑斑血淚!元代詩人楊維楨有一篇《童男取寡婦》演繹此詩本事:“童男齒十六,寡婦六六年。俯就寡婦妃(按:妃指配偶),還受壯女憐。壯女拊膺,蹋地呼天。俾妻鬼夫(按:鬼夫指童男出征死),寧作生口,老死不傳。火風起,燒野田。野鴨逐胡雁,胡能牽連飛上天。”(溫瑞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