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巖
(遼陽市圖書館,遼寧遼陽111000)
[摘要]近年來,隨著國家對全民閱讀重視程度的不斷提高,公共圖書館少兒閱讀推廣迎來了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并取得了一定的社會成效,但同時仍然存在著一些少兒閱讀立法、應試教育環境、閱讀服務能力等方面亟待解決的現實問題,處理好這些問題,才能真正構建起少兒閱讀推廣長效機制。
[關鍵詞]公共圖書館少年兒童閱讀推廣問題
[分類號]G258.2
1引言
2013年8月,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宣布,全民閱讀立法已經列入2013年國家立法工作計劃,[1]并將在廣泛調研和征求社會各方意見的基礎上于年底形成方案提交國務院法制辦,目前《全民閱讀促進條例》已經連續兩年(2013年、2014年)列入國務院立法工作計劃,這足以顯示國家對全民閱讀的重視程度。2015年4月20日,由中國新聞出版研究院組織實施的第十二次全國國民閱讀調查成果在京發布:[2]2014年我國0~17周歲未成年人圖書閱讀率為76.6%,較2013年穩步上升,且高于成年國民圖書閱讀率的58.0%,這與近些年我國少兒閱讀推廣工作愈加受到全社會的積極關注與廣泛探討不無關系。其中各年齡段未成年人群的圖書閱讀量均較上一年有不同程度的提高,這說明我國少兒閱讀推廣事業已取得一定的社會成效。但其中0~8周歲兒童的圖書閱讀量最少,這與2014年我國0~8周歲兒童的家長平均每年僅帶孩子逛書店3.52次,且平均每天僅花費23.64分鐘陪孩子讀書有關,這一年齡段的兒童閱讀量亟待提高,各少兒閱讀推廣主體應加強合作,開展有針對性的閱讀活動,以保障少兒的有效閱讀。
目前,我國少兒閱讀推廣工作在家庭、學校、圖書館、少兒出版機構等社會各方的密切配合與通力協作下,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和深遠的社會影響,但與西方發達國家相比在閱讀數量、閱讀頻率、閱讀質量等方面還存在很大差距。公共圖書館作為少兒閱讀推廣的重要基地,是少兒課外閱讀和自主學習的主要場所,具備其他閱讀推廣主體無可比擬的優勢,如完備的圖書、報刊、電子讀物等文獻資源保障體系;充滿童趣的閱讀環境;開展閱讀心理引導、閱讀能力指導的專業工作人員等,因此,加強少兒閱讀工作,推動少兒閱讀從功利性閱讀、淺表化閱讀、碎片化閱讀轉向趣味性閱讀、深層次閱讀、系統性閱讀,公共圖書館責無旁貸。自2010年文化部頒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少年兒童圖書館建設工作的意見》[3]以來,全國各地各級各類圖書館均進一步強化并提升了少兒優先服務意識,推出了一系列內容豐富、形式新穎的少兒閱讀推廣活動,如知識講座、親子共讀、觀摩展覽、繪本閱讀等,以引導少兒感受閱讀的魅力,享受閱讀的快樂。然而,公共圖書館少兒閱讀推廣事業若想取得更大的成效,實現可持續發展,筆者認為,我們還需要認真研究并深入思考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如體制障礙,公共圖書館應呼吁政府層面做出更適合少兒閱讀推廣的體制設計和政策供給;社會環境,包括應試教育環境和社會治安環境等,公共圖書館應設法找出針對應試教育環境的少兒閱讀服務模式;服務能力,公共圖書館應對閱讀服務文獻、活動、人員等有較大的提升,以適應常態化少兒閱讀推廣活動的需要,[4]在此筆者將對上述問題進行粗淺分析。
2公共圖書館少兒閱讀推廣存在的問題
公共圖書館少兒閱讀推廣是一項系統工程,應堅持長效。目前,雖然各地公共圖書館都舉辦了各具特色的少兒閱讀推廣活動,但由于體制建設、社會環境、服務能力等方面的局限,導致活動缺乏長期性、系統性、規劃性,這將影響少兒閱讀推廣的持續健康發展。因此,構建多元廣泛、科學合理、持續有力的長效閱讀推廣機制,從而營造少兒閱讀的新生態,已成為現階段需要關注和思考的重要問題。
2.1政府主導方面
2.1.1缺乏國家法律保障
閱讀立法是建立少兒閱讀推廣工作長效機制的迫切需要。自1995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宣布4月23日為“世界讀書日”以來,已有多個國家制定了相關閱讀法律,[5]如2001年日本的《關于推進兒童讀書活動的法律》、2002年美國的《不讓一個孩子落后法案》等,就是專門為了提高青少年閱讀能力及閱讀質量的閱讀立法。目前,我國閱讀立法尚未出臺,相關少兒閱讀推廣工作未能納入政府考核指標體系,這就無法強化政府在閱讀推廣中應盡的組織領導責任、財稅保障責任、宣傳倡導責任等,進而造成閱讀推廣缺少持續深入開展的動力。雖然2015年伊始,江蘇、湖北、遼寧三省市相繼出臺了有關閱讀的地方法規和政府規章,但與國外相比,我國地方閱讀立法的目標較多,包括國民閱讀率增長、青少年閱讀水平提高、公共閱讀機構(如圖書館等)服務保障等,缺少較強的針對性,且行政法的意味較濃,這將不利于改善少兒閱讀推廣工作的開展。同時缺少對少兒閱讀推廣的重要力量——圖書館制訂相應的圖書館法,這將導致公共圖書館少兒閱讀推廣活動缺乏長期遠景和統一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