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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 人生觀》人間清醒大先生 曹聚仁作品集

筆者時常這么反省,要進一步來探討魯迅的靈魂深處,他的人生觀;我們還是從他的文章來接受他的表面呢?還是撇開表面來找尋他的本質呢?我總以“小人之心”來度“君子之腹”,文人的作品,乃是他們的“曼依帕”,一種精神逃避的小天地。魯迅的文章是尖刻的,這也是他的精神補償作用。他的為人,卻可以說相當精明,卻也并不怎樣刻薄。我相信他的“阿Q精神”,有時和那位真的阿Q差不多的。(魯迅有阿Q精神,也并不會減低他在中國文壇的偉大地位。)要說魯迅怎么偉大,我也說不出來,以我所了解的魯迅,他也實在平凡得很。那位最偉大的圣人,他只是“發憤忘食,樂以忘憂,不知老之將至”而已。有一回,我要和女兒談魯迅,我也無從把他神化起來;我總覺得把他夸張得太厲害,反而是對他的一種侮辱呢!

那位替魯迅考證事跡的林辰,他曾這么說過:“研究一個偉大人物,有些人往往只從他的學問、道德、事業等大處上著眼,而輕輕放過了他的較為隱晦,較為細微的許多地方,這顯然不是正確的方法。因為在研究上,一篇峨冠博帶的文章,有時會不及幾行書信、半頁日記的重要;慷慨悲歌,也許反不如燈前絮語,更足以顯示一個人的真面目、真精神。因此,我們在知道了魯迅先生在思想、文藝、民族解放事業上的種種大功業之外,還須研究其他素不為人注意的一些事跡。必須這樣,然后才能從人的魯迅的身上去作具體深入的了解。”所謂“觀人于微”,這是很重要的。

有一回,筆者出席一處文藝座談會。(筆者從來不說魯迅是我的朋友,而且總是說我和魯迅并不相識的。不過年輕朋友要我談魯迅,我也無法拒絕的。)他們要我談魯迅。我說:“魯迅自己說過:‘書上的人大概比實物好一點。’許多對魯迅的幻想太大的,一見了他,也許會失望的。英國的政治家格累維爾,他寫他在霍蘭公館見到馬可犁(Macaulay)那一晚的情形是很尷尬的。他想不到和他同座的容貌平常的黑衣人,竟是使他驚訝而且崇拜著的馬可犁,我簡直無法來說魯迅究竟有什么偉大。不過,我對他們說,我這幾年,看見了許多所謂‘大人物’,得了一個總結論,他們都是不笑的。(所謂大人物者,別人大笑,他們微笑;別人微笑,他們大笑。)而魯迅呢?和我們談天,一樣的發笑,他會哈哈大笑的,這便是他和其他所謂‘大人物’不同之感。‘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大概說魯迅很世故,或是說魯迅很天真,都是很好的。”

許景宋追記魯迅的文字,本來可以寫得很好,假使她不一定把魯迅打扮得太偉大。她有一節記魯迅的日常生活的話,說:“偶然也會例外,那是因為我不加檢查地不知什么時候說了話,使他聽到不以為然了。不高興時,會在半夜里喝許多酒,在我看不到的時候,更會像野獸的奶汁所喂養大的萊謨斯一樣,跑到空地上躺下。有一次,夜飯之后,睡到黑黑的晾臺上,給三四歲的海嬰尋到了,他也一聲不響地并排睡下,我不禁轉悲為笑;而魯迅這時便爬起身來了。他絕不是故意和我過不去,他時常說:‘我們的感情算好的。’我明白他的天真,他對一切人可以不在意,但對愛人,或者會更苛求。就這樣,沉默對沉默,至多不過一天半天,慢慢雨散云消,陽光出來了。他會解釋似的說:‘我這個人脾氣真不好。’‘因為你是先生,我多少讓你些,如果是年齡相仿的對手,我不會這樣的。’這是我的答話。但他馬上說:‘這,我知道。’”閨房之中,有甚于畫眉者,這才顯出人的真面目來。

我們知道魯迅愛好嚴復翻譯的《天演論》,那是介紹達爾文物競天擇的進化論的。依生物學家的慧眼看去,“自然”就是那么冷酷,任憑弱肉強食,適者生存,宇宙便是一個大修羅場。進化論帶來的機械人生論,恰巧和魯迅早年所碰到的生活環境相配合,他所看的是病人的臉、醫生的臉、當鋪朝奉的臉、藥店掌柜的臉,以及囚犯的臉,他覺得人與人之間就是這么冷酷的、殘忍的。他曾經說過:“社會太寂寞了,有這樣的人,才覺得有趣些。人類是歡喜看戲的,文學家自己來做戲給人家看,或者綁出去砍頭,或是在最近墻腳下槍斃,都可以熱鬧一下子。且如上海巡捕用棒**,大家圍著去看,他們自己雖然不愿意挨打,但看見人家挨打,倒覺得頗有趣的。”

他在阿Q大團圓上法場那一段,寫道:“他省悟了,這是繞到法場去的路,這一定是‘嚓’的去殺頭。他惘惘的向左右看,全跟著馬蟻似的人,……這剎那中,他的思想又仿佛旋風似的在腦里一回旋了。四年之前,他曾在山腳下遇見一只餓狼,永是不近不遠的跟定他,要吃他的肉。他那時嚇得幾乎要死,幸而手里有一柄斫柴刀,才得仗這壯了膽,支持到未莊;可是永遠記得那狼眼睛,又兇又怯,閃閃的像兩顆鬼火,似乎遠遠的來穿透了他的皮肉。而這回他又看見從來沒有見過的更可怕的眼睛了,又鈍又鋒利,不但已經咀嚼了他的話,并且還要咀嚼他皮肉以外的東西,永是不遠不近的跟他走。這些眼睛們似乎連成一氣,已經在那里咬他的靈魂。” 社會是這么的社會,人生也就是這么樣的人生。這就是他所接受的尼采哲學的啟示!

他所刻畫的灰色的人生圖畫,最深刻的莫如他在《傷逝》中所寫的。《傷逝》的主人公涓生,是一個神經質的狷介冷僻的青年,而他的對手子君也似乎是一個憂郁性子。她的溫婉,她的女性的忍耐、勇敢和堅決,使你覺得她更可愛。她的沉默、多愁善感的性格,使她沒有女友,當涓生到局辦事去后,她該是如何的寂寞啊,所以她愛動物,小油雞、叭兒狗便成了她白天寂寞時的良伴。然而這種委婉的悲哀的女性心理,似乎涓生并不能了解。所以當經濟的壓迫終于到來時,這一對人兒的心理狀態起了變化,走到了分離的結局了。“子君有怨色,在早晨,極冷的早晨,這是從未見過的,但也許是從我(小說主人公涓生自稱)看來的怨色。我那時冷冷地氣憤和暗笑了;她所磨煉的思想和豁達無畏的言論,到底也還是一個空虛,而對于這空虛卻并未自覺。她早已什么書也不看,已不知道人的生活的第一著是求生,向著這求生的道路,是必須攜手同行,或奮身孤往的了,倘使只知道捶著一個人的衣角,那便是雖戰士也難于戰斗,只得一同滅亡。我覺得新的希望就只在我們的分離;她應該決然舍去,——我也突然想到她的死,然而立刻自責,懺悔了。幸而是早晨,時間正多,我可以說我的真實。我們的新的道路的開辟,便在這一遭。” 涓生覺得“分離”是二人唯一的辦法,所以他在通俗圖書館取暖時的冥想中,“往往瞥見一閃的光明,新的生路橫在前面。她勇猛地覺悟了,毅然走出這冰冷的家,而且,——毫無怨恨的神色。我便輕如行云,飄浮空際,上有蔚藍的天,下是深山大海,廣廈高樓,戰場,摩托車,洋場,公館,晴明的鬧市,黑暗的夜。……覺得要來的事,終于來到了。” 子君并沒通知涓生,回到家庭,并且死了,怎么死的,不明白。涓生“要向著新的生路跨進第一步去,我要將真實深深地藏在心的創傷中,默默地前行,用遺忘和說謊做我的前導……” “她雖是想在嚴威和冷眼中負著虛空的重擔來走所謂人生的路,也已經不能。她的命運,已經決定她在我所給與的真實——無愛的人間死滅了。” 筆者個人,最怕讀這篇小說,因為他寫得太真實了。

五四運動前后,對于“人生究竟”的問題是有所探求的。新文化運動對一切都在重新估定價值,人生問題也就是最有興趣的一個。那時,魯迅雖不做學究式的解答,他從進化論的觀點,從尼采、叔本華虛無主義的觀點有所啟發。他曾謙虛地說:“我輩評論事情,總須先評論了自己,不要冒充,才能像一篇說話,對得起自己和別人。我自己知道,不特并非創作者,并且也不是真理的發見者。凡有所說所寫,只是就平日見聞的事理里面,取了一點心以為然的道理;至于終極究竟的事,卻不能知。便是對于數年以后的學說的進步和變遷,也說不出會到如何地步,單相信比現在總該還有進步還有變遷罷了。”

他說他心以為然的道理,極其簡單。便是依據生物界的現象,一、要保存生命,二、要延續這生命,三、要發展這生命(就是進化)。生物都這樣做,父親也就是這樣做。生命的價值和生命價值的高下,現在可以不論。單照常識判斷,便知道既是生物,第一要緊的,自然是生命。因為生物之所以為生物,全在有這生命,否則失了生物的意義。生物為保存生命起見,具有種種本能,最顯著的是食欲。因為食欲,才攝取食品,因有食品才發生溫熱,保存了生命。但生物的個體,總免不了老衰和死亡,為繼續生命起見,又有一種本能,便是**。因有**才有**,因有**才發生苗裔,繼續了生命。所以食欲是保存自己,保存現在生命的事;生命是保存后裔,保存永久生命的事。飲食并非罪惡,并非不凈;**也就并非罪惡,并非不凈。飲食的結果,養活了自己,**的結果,生出子女,前前后后,都向生命的長途走去,僅有先后的不同,分不出誰受誰的恩典。他的這種說法,顯然是赫胥黎的說法,也正是尼采的說法,可說是最通達的,在當時也可說是最大膽的。

可惜的是中國的舊見解,竟與這道理完全相反。夫婦本是“人倫之中”,但卻說是“人倫之始”,**是常事,卻以為不凈;生育也是常事,卻以為天大的大功。人人對于婚姻,大抵先夾帶著不凈的思想。親戚朋友有許多戲試,自己也有許多羞澀,直到生了孩子,還是躲躲閃閃,怕于聲明;獨有對于孩子,卻威嚴十足。這種行徑,簡直可以說是和偷了錢發跡的財主,不相上下了。他并不是說,人類的**,也應如別種動物,隨便舉行;或如無恥流氓,專做些下流勾當,自鳴得意。是說,此后覺醒的人,應該先洗凈了東方固有的不凈思想,再純潔明白一些,了解夫婦是伴侶,是共同生活者,又是新生命創造者的意義。所生的子女,固然是受領著新生命的人,但他也不永久占領,將來還要交付子女,像他們的父母一般。只是前前后后,都做過一個過付的經手人罷了。

生命何以必須要繼續呢?就是因為要發展、要進化。個體既然免不了死亡,進化又毫無止境,所以只能延續著,在這進化的路上走。走這路需有一種內的努力,有如單細胞動物有內的努力,積久才會繁復,無脊椎動物有內的努力,積久才會發生脊椎。所以后起的生命,總比以前更有意義,更近完全,因此也更有價值,更可寶貴,前者的生命,應該犧牲于它。這也正是叔本華所說的“權力意志”的意思。但可惜的是中國的舊見解,又恰恰與這道理完全相反。本位應在幼者,卻反在長者,置重應在將來,卻反在過去。前者做了更前者的犧牲,自己無力生存,卻苛責后者又來專做他的犧牲,毀滅了一切發展本身的能力。他也不是說,孫子理應終日痛打他的祖父,女兒必須時時咒罵她的親娘。他是說此后覺醒的人,應該先洗凈了東方古代的謬說思想,對于子女,義務思想需加多,而權利思想卻大可切實核減,以準備改作幼者本位的道德。況且幼者受了權利,也并非永久占有,將來還要對于他們的幼者,仍盡義務。只是前前后后,都做一切過付的經手人罷了。

五四運動時期,新文化所牽涉的范圍是很廣的:我們今日所說的“反封建”,在當時,就是說到家庭革命,婦女獨立自尊,爭取參政權、經濟權,父子倫常關系再調整等等。就是為了胡適說的“父于子無恩”,引起了一場大辯論;而施存統的“非孝”,所激起的風波更多。其實,魯迅當時所提出的意見,更深刻、更激進,卻不曾引起一般人的注意。

魯迅說:實際上,中國舊理想的家族關系之類,其實早已崩潰。(這一層,他懂得最透徹,所以不訴之于口號的叫喊,他只是寫了許多篇小說,來剖解這個沒落的封建社會的形象,使我們親自理會的。)這也非“于今為烈”,正是“在昔已然”。歷來都竭力表彰“五世同堂”,便足見實際上同居為難;拼命地勸孝,也足見事實上孝子的缺少。而其原因,便全在一意提倡虛偽道德,蔑視了真的人情。我們試一翻大族的家譜,便知道始遷祖宗,大抵是單身遷居,成家立業;一到聚族而居,家譜出版,卻已在零落的中途了。況在將來,迷信破了,便沒有哭竹、臥冰;醫學發達了,也不必嘗穢、割股。又因為經濟關系,結婚不得不遲,生育因此也遲,或者子女才能自存,父母已經衰老,不及依賴他們供養,事實上也就是父母反盡了義務。世界潮流逼著,這樣做的可以生存,不然的便都衰落,無非覺醒者多,加些人力,使危機可望較少就是了。但既如上言,中國家庭,實際久已崩潰,并不如圣人之徒紙上的空談,則何以至今依然如故,一無進步呢?這事很容易解答。第一,崩潰者自崩潰,糾纏者自糾纏,設立者又自設立;毫無戒心,也不想到改革,所以如故。第二,以前的家庭中間,本來常有勃谿,到了新名詞流行之后,便都改稱“革命”,然而其實也仍是討嫖錢至于相罵,要賭本至于相打之類,與覺醒者的改革,截然兩途。這一類自稱革命的勃谿子弟,純屬舊氏,待到自己有了子女,也絕不改善;或者毫不管理,或者反要尋出《孝經》,勒令誦讀,想他們學于古訓,都做犧牲。這只能全歸舊道德、舊習慣、舊方法負責,生物學的真理絕不能妄任其咎。在新時代狂潮中,他的話似乎平淡得很;到今天看來,他才是真正有遠見,看到了所謂激進分子的開倒車。

至于他所指出的生物學的真理是這樣:自然界的安排,雖不免也有缺點,但結合長幼的方法,卻并無錯語。他并不用“恩”,卻給予生物以一種天性,我們稱他為“愛”。動物界中,除了生子數目太多、愛不周到的如魚類之外,總是擎愛他的幼子;不但絕無利益心情,甚或至于犧牲了自己,讓他的將來的生命,去上那發展的長途。人類也不外此,歐美家庭,大抵以幼者弱者為本位,便是最合于這生物學的真理的辦法。便在中國,只要心思純白,未曾經過“圣人之徒”作踐的人,也都自然而然的能發現這一種天性。例如一個村婦哺乳嬰兒的時候,絕不想到自己正在施恩;一個農夫娶妻的時候,也絕不以為將要放債。只是有了子女,即天然相愛,愿他生存;更進一步的,便還要愿他比自己更好,就是進化。這離絕了交換關系、利害關系的愛,便是人倫的索子,便是所謂“網”。倘如舊說,抹殺了“愛”,一味說“恩”,又因此指望報償,那便不但敗壞了父子間的道德,而且也大反于做父母的實際的真情,播下乖剌的種子。有人做了樂府,說是“勸孝”,大意是什么“兒子上學堂,母親在家磨杏仁,預備回來給他喝,你還不孝么?”之類,自以為拼命衛道,殊不知富翁的杏酪和窮人的豆漿,在愛情上價值同等,而其價值,卻正在父母當時并無求報的心思;否則變成買賣行為,雖然喝了杏酪,也不異于人乳喂豬,無非要豬肉肥美,在人倫道德上,絲毫沒有價值了。所以他說他心以為然的便只是“愛”。這是他的生命觀與人生觀的基點。

從生物學觀點來看人生,“新陳代謝”這一軌轍,那是大自然安排得順順當當的,魯迅早期在《新青年》寫《隨感錄》,把這一方面的道理,說得非常透徹。他說:凡是高等動物,倘沒有遇著意外的變故,總是從幼到壯,從壯到老,從老到死。我們從幼到壯,既然毫不為奇的過去了;自此以后,自然也毫不為奇的過去。可惜有一種人,從幼到壯,居然也毫不為奇的過去了;從壯到老便有點古怪;從老到死,卻更異想天開,要斷盡了少年的道路,吸盡了少年的氣。少年在這時候,只能先行萎黃,且待將來老了,神經血管一切變質以后再來活動。所以社會上的狀態,先是“少年老成”,直待彎腰曲背時期,才更加逸興遄飛,似乎從此以后,才上了做人的路。可是究竟也不能自忘其老,所以想求神仙。大約別的都可老,只有自己不肯老的人物:總該推中國老先生說算一等一的了。萬一當真成了神仙,那便永遠請他主持,不必再有后進,原也是極好的事。可惜他又究竟不成,終于個個死去,只留下造成的老天地,教少年駝著吃苦。這真是生物界的怪現象。

他又說:“我想種族的延長,——便是生命的連續,——的確是生物界事業里的一大部分。何以要延長呢?不消說是想進化了。但進化的途中總須新陳代謝。所以新的應該歡天喜地的向前走去,這便是壯,舊的也應該歡天喜地的向前走去,這便是死;各各如此走去,便是進化的路。老的讓開道,催促著,獎勵著,讓他們走去。路上有深淵,便用那個死填平了,讓他們走去。少的感謝他們填了深淵,給自己走去;老的也感謝他們從我填平的深淵上走去——遠了遠了。明白這事,便從幼到壯到老到死,都歡歡喜喜的過去;而且一步一步,多是超了祖先的新人。這是生物界正當開闊的路!人類的祖先,都已這樣做了。” 這是,他的人生觀。也就是筆者在這本書的開端,所引魯迅所說的“自己背著因襲的重擔,肩住了黑暗的閘門,放他們到寬闊光明的地方去” 那幾句話的注解。

魯迅在另外一節,引了日本有島武郎的《與幼者》的話:“時間不住的移過去。你們的父親的我,到那時候,怎樣映在你們眼里,那是不能想像的了。大約像我在現在,嗤笑可憐那過去的時代一般,你們也要嗤笑可憐我的古老的心思,也未可知的。我為你們計,但愿這樣子。你們若不是毫不客氣的拿我做一個踏腳,超越了我,向著高的遠的地方進去,那便是錯的。人間很寂寞。我單能這樣說了就算么?你們和我,像嘗過血的獸一樣,嘗過愛了。去罷,為要將我的周圍從寂寞中救出,竭力做事罷。我愛過你們,而且永遠愛著。這并不是說,要從你們受父親的報酬,我對于‘教我學會了愛你們的你們’的要求,只是受取我的感謝罷了……像吃盡了親的死尸,貯著力量的小獅子一樣,剛強勇猛,舍了我,踏到人生上去就是了。我的一生就令怎樣失敗,怎樣勝不了誘惑;但無論如何,使你們從我的足跡上尋不出不純的東西的事,是要做的,是一定要做的。你們該從我的倒斃的所在,跨出新的腳步去。但那里走,怎么走的事,你們也可以從我的足跡上探索出來。幼者呵!將又不幸又幸福的你們的父母的祝福,浸在胸中,上人生的旅路罷。前途很遠,也很暗,然而不要怕。不怕的人的面前才有路。走罷!勇猛著!幼者呵!” 他的見解,正和魯迅的話相契合的呢。

魯迅的散文詩《野草》,富有暗示意味,那是大家所知道的。許多人愛引用那首《這樣的戰士》;我的一位朋友,特別愛好《好的故事》。假使要了解他的人生態度,我以為還得讀他的《復仇》。《復仇》有其一、其二兩節,他在其二中說:

因為他自以為神之子,以色列的王,所以去釘十字架。

兵士們給他穿上紫袍,戴上荊冠,慶賀他;又拿一根葦子打他的頭,吐他,屈膝拜他;戲弄完了,就給他脫了紫袍,仍穿他自己的衣服。

看哪,他們打他的頭,吐他,拜他……

他不肯喝那用沒藥調和的酒,要分明地玩味以色列人怎樣對付他們的神之子,而且較永久地悲憫他們的前途,然而仇恨他們的現在。

四面都是敵意,可悲憫的,可咒詛的。

丁丁地響,釘尖從掌心穿透,他們要釘殺他們的神之子了,可憫的人們呵,使他痛得柔和。丁丁地響,釘尖從腳背穿透,釘碎了一塊骨,痛楚也透到心髓中,然而他們自己釘殺著他們的神之子了,可咒詛的人們呵,這使他痛得舒服。

十字架豎起來了;他懸在虛空中。

他沒有喝那用沒藥調和的酒,要分明地玩味以色列人怎樣對付他們的神之子,而且較永久地悲憫他們的前途,然而仇恨他們的現在。

路人都辱罵他,祭司長和文士也戲弄他,和他同釘的兩個強盜也譏誚他。

看哪,和他同釘的……

四面都是敵意,可悲憫的,可咒詛的。

他在手足的痛楚中,玩味著可憫的人們的釘殺神之子的悲哀和可咒詛的人們要釘殺神之子,而神之子就要被釘殺了的歡喜。突然間,碎骨的大痛楚透到心髓了,他即沉酣于大歡喜和大悲憫中。

他腹部波動了,悲憫和咒詛的痛楚的波。

遍地都黑暗了。

“以羅伊,以羅伊,拉馬撒巴各大尼?”(翻出來,就是“我的上帝,你為什么離棄我?!”)

上帝離棄了他,他終于還是一個“人之子”;然而以色列人,連“人之子”都釘殺了。

釘殺了“人之子”的人們的身上,比釘殺了“神之子”的尤其血污,血腥。

這是救世主的殉道故事,也就是魯迅所理會的社會與人生。因此,魯迅在另外一首題名為《希望》的散文詩中說:

我只得由我來肉薄這空虛中的暗夜了。我放下了希望之盾,我聽到Petöfi Sándor(1823—1849)的希望之歌:

希望是什么?是娼妓;

她對誰都蠱惑,將一切都獻給;

待你犧牲了極多的寶貝——

你的青春——她就棄掉你。

這偉大的抒情詩人,匈牙利的愛國者,為了國家而死在可薩克兵的矛尖上,已經七十五年了。悲哉死也,然而更可悲的是他的詩至今沒有死。

但是,可慘的人生!桀驁英勇Petöfi也終于對了暗夜止步,回顧著茫茫的東方了。他說:絕望之為虛妄,正與希望相同。

這是魯迅透視了人生而轉變為戰斗的基點。

魯迅的散文詩《野草》頗不容易懂,即如《臘葉》是一首情詩,有著他自己和許廣平之間的戀愛本身,若不是他自己說了,我們就無從去體會的。(讀詩者的體會,本來并不一定和作詩人的本意完全一致的。)又如《過客》所啟發的人生意義,若不是看《兩地書》,也不會那么透徹了。

魯迅在一封回許廣平的信中說:“現在老實說一句罷,‘世界豈真不過如此而已么?……’這些話,確是為對‘小鬼而說的’。(小鬼,指許廣平,她的書信中,有這么幾句話。)我所說的話,常與所想的不同,至于何以如此,則我已在《吶喊》的序上說過:不愿將自己的思想,傳染給別人。何以不愿,則因為我的思想太黑暗,而自己終不能確知是否正確之故。至于‘還要反抗’,倒是真的,但我知道‘所以反抗之故’,與小鬼截然不同。你的反抗,是為了希望光明的到來罷?我想:一定是如此的。但我的反抗,卻不過是與黑暗搗亂。大約我的意見,小鬼很有幾點不大了然,這是年齡,經歷,環境等等不同之故,不足為奇。例如我是詛咒‘人世苦’而不嫌惡‘死’的,因為‘苦’可以設法減輕而‘死’是必然的事,雖曰‘盡頭’,也不足悲哀。而你卻不高興聽這類話,——但是,為什么將好好的活人看作‘廢物’的?這就比不做‘痛哭流涕的文字’還‘該打’!又如來信說,凡有死的同我有關的,同時我就憎恨所有與我無關的。……而我正相反,同我有關的活著,我倒不放心,死了,我就安心,這意思也在《過客》中說過,都與小鬼的不同。其實,我的意見原也一時不容易了然,因為其中本含有許多矛盾,教我自己說,或者是人道主義與個人主義這兩種思想的消長起伏罷。所以我忽而愛人,忽而憎人;做事的時候,有時候確為別人,有時卻為自己玩玩,有時則竟因為希望生命從速消磨,所以故意拼命的做。此外或者還有什么道理,自己也不甚了然。但我對人說話時,卻總揀擇那光明的說出,然而偶不留意,就露出閻王并不反對,而‘小鬼’反不樂聞的話來。總而言之,我為自己和別人的設想,是兩樣的。” 從這封信中的話,我們可以知道魯迅對于人生的真實態度。

我們再來看魯迅所指出的《過客》。這位“過客”約三四十歲,狀態困頓倔強,眼光陰沉,黃須,亂發,黑色短衣褲皆破碎,赤足著破鞋,脅下掛一個口袋,支著等身的竹杖。那老翁問他是怎么稱呼的。他說:“稱呼?——我不知道。從我還能記得的時候起,我就只一個人。我不知道我本來叫什么。我一路走,有時人們也隨便稱呼我,各式各樣地,我也記不清楚了,況且相同的稱呼也沒有聽到過第二回。”那老翁又問他是從哪里來的?到哪里去的?他又說:“我不知道。從我還能記得的時候起,我就在這么走,要走到一個地方去,這地方就在前面。我單記得走了許多路,現在來到這里了。我接著就要走向那邊去,(西指)前面!”老翁告訴他,前面是墳,勸他還不如回轉去,因為前去也料不定可能走完。他說:“那不行!我只得走。回到那里去,就沒有一處沒有名目,沒一處沒有地方,沒一處沒有驅逐和牢籠,沒一處沒有皮面的笑容,沒一處沒有眶外的眼淚。我憎恨他們,我不回轉去。”“是的,我只得走了。況且還有聲音常在前面催促我,叫喚我,使我息不下。可恨的是我的腳早已經走破了,有許多傷,流了許多血。因此我的血不夠了;我要喝些血。但血在那里呢?可是我也不愿意喝無論誰的血。我只得喝些水,來補充我的血。一路上總有水,我倒也并不感到什么不足。只是我的力氣太稀薄了,血里面太多了水的緣故罷。今天連一個小水洼也遇不到,也就是少走了路的緣故罷。” 后來,他終于向前走了,向野地里蹌踉地闖進去,夜色跟在他后面。

他這首散文詩,我們最好是連著尼采的《蘇魯支語錄》一同看,蘇魯支說:“人的生存的確可傷,而且永遠無意義:一個丑腳也成為他的晦氣。我將教人以生存之意義,那便是超人,濃云中的閃電人。”就是這個意思。

我們在孫伏園先生追記的《往事》中,可以看到一段有趣而不容易了解的話。他說:魯迅先生的復仇觀念最強烈;在日本時,每于課余習些武藝,目的就在復仇。幼年被人蔑視與欺壓,精神上銘刻著傷痕,發展而為復仇的觀念。后來魯迅回國,見仇人正患不名譽的重病,且已到了彌留。街談巷議,并傳此人患病的部分,已經脫落,有人在茅廁中發現。魯迅只好苦笑,從此收拾他那一把匕首。魯迅常常從書架上拿下那把匕首來當裁紙刀用,刀殼是褐色木質的,殼外橫封著兩道白色皮紙,像指環一般。據魯迅自己解說,刀殼原為兩片木頭,只靠這兩片紙的力量,才封成整個的刀殼。至于為什么不用整片的木頭,或用金屬的釘子或圈子,使刀殼更為堅固呢?魯迅說,因為希望它不堅固,所以只用兩道皮紙;有時仇人相見,不及拔刀,只要帶了刀殼刺去,刀殼自然分為兩半飛開,任務就達成了。魯迅復仇的事,雖只剩了一聲苦笑,但關于匕首的解說,往往使他引動少年豪氣,興趣極為濃厚;如在微醺以后,更覺有聲有色。伏園已經聽過這一故事了,一天到魯迅書齋中去,看見桌上放著匕首,許廣平等七八位青年在座。魯迅對他說:“這故事你是聽過了的,我又在這兒對著青年自稱英雄了。”伏園的故事追述,就到這兒為止,他也并不加任何按語。我們且用變態心理學的說法,魯迅的辛辣文字,也可說是精神上的補償作用,而他的倔強性格,正不妨說是對于他幼年所受惡劣環境壓迫的一種反應。所以他在遺囑的最后一條,還說:“損著別人的牙眼,卻反對報復,主張寬容的人,萬勿和他接近。”他對他的仇敵是這樣:“讓他們怨恨去,我是一個都不寬恕的。”(相反的,其實魯迅的性格是和善的,他只是筆下不中庸而已。)

這樣,我們可以來看魯迅另外一篇短論,題為《論“費厄潑賴”應該緩行》。提倡“費厄潑賴”的是林語堂,以為此種精神,在中國最不易得,我們只好努力鼓勵,又謂不打落水狗,即是以補充“費厄潑賴”的意義。魯迅也用幽默的口吻在說:“落水狗有三種,大都在可打之列。”“若與狗奮戰,親手打其落水,則雖用竹竿又在水中從而痛打之,似乎也非已甚。”“倘是咬人之狗,我覺得都在可打之列,無論它在岸上或在水中。”“叭兒狗……它卻雖然是狗,又很像貓,折中,公允,調和,平正之狀可掬,悠悠然擺出別個無不偏激,惟獨自己得了‘中庸之道’似的臉來。……這些就應該先行打它落水,又從而打之,如果它自墜入水,其實也不妨又從而打之,但若是自己過于要好,自然不打亦可,然而也不必為之嘆息。” 他舉例子暗喻:現在的官和紳士,只要不合自意的,便說是赤化,是共產;民國元年以前稍不同,先是說康黨,后來說革黨,甚至于到官里去告密,一面固然在保全自己的尊榮,但是也未始沒有那時所謂“以人血染紅頂子”之意。可是革命終于起來了,一群臭架子的紳士們,便立刻惶惶然若喪家之狗,將小辮子盤在頭頂上。革命黨也一派新氣,紳士們先前所深惡痛絕的新氣,“文明”得可以;說是咸與維新了;我們是不打落水狗的,聽憑它們爬上來罷。于是它們爬上來了。伏到民國二年下半年,“二次革命”的時候,就突出來幫著袁世凱咬死了許多革命人,中國又一天一天沉入黑暗里,一直到現在,遺老不必說,連遺少也還是這么多。這就因為先烈的好心,對于鬼蜮的慈悲,使它們繁殖起來,而此后的明白青年,為反抗黑暗計,也就要花費更多的氣力和生命。他說:“‘犯而不校’是恕道,‘以眼還眼以牙還牙’是直道。中國最多的卻是枉道:不打落水狗,反被狗咬了。但是,這其實是老實人自己討苦吃。俗語說:‘忠厚是無用的別名’,也許太刻薄一點罷,但仔細想來,卻也覺得并非唆人作惡之談,乃是歸納了許多苦楚的經歷之后的警句。”

許壽裳論魯迅的人格,說魯迅之所以偉大,“就在他的冷靜和熱烈雙方都徹底。冷靜則氣宇深穩,明察萬物;熱烈則中心博愛,自任以天下之重。其實這二者是交相用的。經過熱烈的冷靜,才是真冷靜,也就是智;經過冷靜的熱烈,才是真熱烈,也就是仁。魯迅是仁智雙修的人。唯其智,所以顧視清高,觀察深刻,能夠揭破社會的黑暗,揭發民族的劣根性,這非有真冷靜不能辦到的;唯其仁,所以他的用心,全部照顧到那愁苦可憐的大眾社會的生活,描寫得極其逼真,而且靈動有力。他的一支筆,從表面看,有時好像是冷冰冰的,而其實是藏著極大的同情,字中有淚的。這非有真熱烈不能辦到的。”這段話,說得極好。(周作人也說:諷刺是最冷雋的,卻是出于最熱烈的愛。)偏是那位替許氏編《我所認識的魯迅》的王士菁,說許氏這一段的評論,并不恰當。這位編者,實在很低能,他所下的按語,實在可笑得很。

許氏又說到魯迅的思想,雖跟著時代的遷移,大有進展,由進化論而至唯物論,由個人主義而至集體主義,但有為其一貫的線索者在,這就是戰斗的現實主義。其思想方法,不是從抽象的理論出發,而是從具體的事實出發的,在現實生活中得其結論。他目睹了父親重病,服了種種奇特的湯藥而終于死掉,便悟到中醫騙人;目睹了身體茁壯而精神麻木的中國人,將要被日軍斬首示眾,覺得人們的愚昧,無藥可醫,乃毅然棄醫而習文藝。鑒于兩個小白兔的失蹤,生物史上不著一點痕跡,便感到生命的成就和毀壞實在太濫。鑒于人力車夫扶助一個老女人,及其自我犧牲的精神,便悟到人類之有希望。鑒于漢字學習的艱難,全國文盲多得可怕,便大聲疾呼地說:漢字和大眾勢不兩立,必須改造,用新文字。看穿了孔教的專為統治者們和侵略者們所利用,而毅然說,現在中國人民,對于孔子并無關系,并不親密。因之,魯迅的著作中,充滿著戰斗精神,創造精神以及為勞苦大眾**的精神。

上文,筆者說到魯迅讀佛經,他承認釋迦牟尼是大哲人,他平常對人生有許多難以解決的問題,釋迦居然大部分早已明白啟示了。但他明白佛教和孔教一樣,都已經死亡,永不會復活了。所以他對于佛經,只當作人類思想發達的史料看,借以研究其人生觀罷了。別人讀佛經,容易趨于消極,而他獨不然,始終是積極的。

所以,筆者覺得讀他的《無常》,當有所會心的。他說:我們所最愿意看的,卻在活無常。他不但活潑而詼諧,單是那渾身雪白這一點,在紅紅綠綠之中就有鶴立雞群之概。只要望見一頂白紙的高帽子和他手里的破芭蕉扇的影子,大家就都有些緊張,而且,高興起來了。人民之于鬼物,唯獨與他最為稔熟,也最為親密,平時也可以常常遇見他。他說,他沒有研究小乘佛教的經典,但據耳食之談,則在印度的佛經里,焰摩天是有的,牛首阿旁也有的,都在地獄里做主任。至于勾攝生魂的使者的這無常先生,卻似乎是于古無征,耳所習聞的只有什么人生無常之類的話。大概這意思傳到中國之后,人們便將他具象化了。這實在是我們中國人的創作。魯迅慨然道:“想到生的樂趣,生固然可以留戀;但想到生的苦趣,無常也不一定是惡客。無論貴賤,無論貧富,其時都是‘一雙空手見閻王’,有冤的得伸,有罪的就得罰。然而雖說是‘下等人’,也何嘗沒有反省?自己做了一世人,又怎么樣呢?”他說他“至今還確鑿記得,在故鄉的時候和‘下等人’一同,常常這樣高興地正視過這鬼而人,理而情,可怖而可愛的無常;而且欣賞他臉上的哭或笑,口頭的硬語與諧談……” 他,看起來,正是“無常”的知己。

魯迅的文字中,時有晶瑩可喜,類似箴言的佳句,宋云彬曾于病中,統看《魯迅全集》,輯為《魯迅語錄》一書。有人也就斷章取義,當作“語錄”來應用。其中有一句,最為時人所愛引用,便是說:“路是人走出來的”,這也可以代表他的人生態度。

但我們得看魯迅自己的話。他在另一節短論,題為《生命的路》中說:“想到人類的滅亡是一件大寂寞大悲哀的事;然而若干人們的滅亡,卻并非寂寞悲哀的事。生命的路是進步的,總是沿著無限的精神三角形的斜面向上走,什么都阻止他不得。自然賦與人們的不調和還很多,人們自己萎縮墮落退步的也還很多,然而生命決不因此回頭。無論什么黑暗來防范思潮,無論什么悲慘來襲擊社會,什么罪惡來褻瀆人道,人類的渴仰完全的潛力,總是踏了這些鐵蒺藜向前進。生命不怕死,在死的面前笑著跳著,跨過了滅亡的人們向前進。什么是路?就是從沒路的地方踐踏出來的,從只有荊棘的地方開辟出來的。以前早有路了,以后也該永遠有路。人類總不會寂寞,因為生命是進步的,是樂天的。昨天我對我的朋友L說,‘一個人死了,在死者自身和他的眷屬是悲慘的事,但在一村一鎮的人看起來不算什么,就是一省一國一種……’L很不高興,說,‘這是Nature(自然)的話,不是人們的話。你應該小心些。’我想,他的話也不錯。” 這也正是尼采《蘇魯支語錄》的話。

蘇魯支向人們如果說:

我教你們超人的道理。人是一樣應該超過的東西。你們作了什么以超過他呢?

一切存在者至今皆創造了超過自己的東西;你們愿為這**浪的退潮,寧愿退到禽獸,而不愿超過人嗎?

猿猴于人類是什么?可笑的對象或痛苦底羞辱。人于超人亦復如是:可笑的對象或痛苦底羞辱。

你們從爬蟲進到人類,你們內里許多地方還有爬蟲。有個時期,你們是猿猴,但至今人比任何猿猴還仍然為猴類。

你們中間最智慧者,也還是植物與鬼物的不和合生與雜種性生。但我叫你們化為鬼物或植物么?

看呵,我教示你們超人,超人是土地的意義說:超人必定是土地的意義。

魯迅的思想,受老莊自然哲學的影響很深,他是可以接受進化論的觀點的,所以,他對于尼采的人生哲學,也能相契無間的。“生命”,從自然的觀點與從個人的觀點,是可以有兩種不同的看法,而又是可以相反相成的。

另外有一句魯迅的詩,叫做“俯首甘為孺子牛”。依時人的說法,好似魯迅是無條件地為社會服務的。其實,魯迅并不是一個摩頂放踵以利天下而為之的墨家之徒。依他自己的說法,他這條牛的“甘為”,有一定的限度的。他說,他有一種自害的脾氣,是有時不免吶喊幾聲,想給人們去添點熱鬧。“譬如一匹疲牛罷,明知不堪大用的了,但廢物何妨利用呢?所以張家要我耕了一弓地,可以的;李家要我挨一轉磨,也可以的;趙家要我在他店前站一刻,在我背上貼出廣告道:敝店備有肥牛,出售上等消毒滋養牛奶。我雖然深知道自己是怎樣瘦,又是公的,并沒有乳,然而想到他們為張羅生意起見,情有可原,只要出售的不是毒藥,也就不說什么了。但倘若用得我太苦,是不行的,我還要自己覓草吃,要喘氣的工夫,要專指我為某家的牛,將我關在他的牛牢內,也不行的,我有時也許還要給別人家挨幾轉磨。如果連肉都要出賣,那自然更不行……即使因此忽而從深刻變為淺薄,從戰士化為畜生,嚇我以康有為,比我以梁啟超,也都滿不在乎,還是我跑我的,我躺我的,決不出來再上當。” 所以,只憑一句詩,以為魯迅真是天真得那么可笑,那未免顯得自己太天真。但若魯迅只一肚子世故,那又忽略了他天真的一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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