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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堯曰第二十》論語注釋 孔子作品集

本篇在《論語》中有特殊地位。第一章與《論語》全書的風格都不一樣,不是孔子及其弟子的言論而是夏、商、周三代圣賢的語錄和歷史資料。第三章所記與以前孔子的言論有所重復,帶有總結的意味。全篇原文3章,本書選3章。

祖述堯舜,憲章文武

【原文】

堯曰:“咨①!爾舜!天之歷數②在爾躬,允執其中③。四海困窮,天祿永終。”舜亦以命禹。

曰:“予小子履(4),敢用玄牡⑤,敢昭告于皇皇后帝(6):有罪不敢赦。帝臣(7)不蔽,簡(8)在帝心。朕(9)躬有罪,無以萬方;萬方有罪罪在朕躬。”

周有大賚(10),善人是富。“雖有周親(11),不如仁人。百姓有過,在予一人。”

謹權量(12),審法度⑤,修廢官(13),四方之政行焉。興滅國,繼絕世,舉逸民,天下之民歸心焉。

所重:民,食,喪,祭。

寬則得眾,信則民任焉,敏則有功,公則悅。

【注釋】

①咨:感嘆詞。②歷數:列次。這里指帝工相繼的次第。之所以說“無之歷數”,是說這種帝玉傳承的次第是由上天決定的。③允執其中:允,信,忠實;執,執守,堅持;中,無過無不及,恰到好處,即中庸。(4)予小子履:履,商湯的名字。予小子是商湯的自稱之詞。⑤玄牡:黑色的公牛。殷朝尚白色,這里商湯說自己用黑色公牛,是還未改變夏朝的禮儀。(6)皇皇后帝:皇皇,光明而偉大;后帝,即上天。(7)帝臣:天帝之臣,商湯自稱。(8)簡:閱,這里是明白的意思。(9)朕(zhen):我。古人自稱之詞,自秦始皇以后才專用力皇帝自稱。(10)賚(lai):賞賜。這里指封賞諸侯。(11)周親:至親。(12)權量:權,秤,重量量具。量,容量量具,如斗、斛等。(13)法度:長度。(14)廢官:廢缺的職官。

【譯文】

堯帝讓位給舜帝時說:“哦!舜呀!依次登位的天命已經降臨在你身上了,你要忠實地堅持中庸。如果搞得天下窮困,你這天賜的祿位也就永遠沒有了。”舜帝也用這番話告誡大禹登位。

商湯說:“我這個后輩小子履,謹用黑色的公牛來祭祀,謹明告光明而偉大的天帝:有罪的人我不敢擅自赦免,我自己的罪過也不敢掩蓋,因為您的心里早已是明明白白的。如果我自身有罪,不要牽連天下萬方;天下萬方有罪,罪過都歸在我一人身上。”

周朝大封諸侯,使善人都富起來。周武王說:“雖然有至親,不如有仁人。百姓有什么過錯,責任都在我一人。”謹慎地審定度量衡,恢復廢缺的官職,政令便四方通行了。復興滅亡的國家,接續斷絕的世系,舉用隱逸的賢人,天下的老百姓便真心實意歸服了。

應該重視的是:人民,糧食,喪事,祭祀。

寬厚就會得到大眾擁護,誠信就會得到百姓信任,勤敏就會取得功績,公平就會使人高興。

【讀解】

這是整部《論語》中最獨特的一章,不是記錄孔子及其弟的言行,而是堯帝禪讓帝位時告誡舜帝的話,商湯王討伐夏桀時向上天禱告的話,周武王勝利后分封諸侯的話,等等。而且前后文字不相連貫,一般認為有所脫落。編《論語》的人把這一章放在這里是什么意思呢?一般認為帶有全書總結的性質,主要說明孔子“祖述堯舜,憲章文武”(《中庸》)的意思,說明孔子的思想都是才良源于堯舜文武這些古圣賢的。

盡管如此,這一章仍有值得我們細細品味的東西。

在堯帝告誡舜帝的話中,有“允執其中”的話。所謂允執其中,也就是忠實地堅持中庸之道。《尚書·大禹謨》有著名的幾句話:“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執厥中。”允執厥中就是允執其中。這幾句話說明了為什么要允執其中的道理:因為“人心惟危”,人的思想、欲望是非常危險的,而調整人的思想,中和人的欲望的“道心“又是非常微妙的。所以,要用“道心”去調節“人心”,就得“惟精惟一,允執其中。”精心一意地,忠實地堅持中庸,堅守公平,做到不偏不倚,無過無不及,恰到好處只有這樣,才能保證人心不作亂,天下享太平。否則,就會出現堯帝所指出的那種情況:“四海困窮,天祿永終。”天下一片混亂。民不聊生,即便是天賜的祿位也是保不住的。正是從古圣賢的這種思想出發,孔子才一再強調“中庸其至矣乎!”把中庸之道作為儒學的最高道德加以提倡。

當商湯王向上天禱告時說:“朕躬有罪,無以萬方;萬方有罪,罪在朕躬,”周武王分封諸侯時也說:百姓有過,在予一人。“意思都是一樣:如果物犯了什么錯誤,那責任在我,與部下或天下的百姓無關;如果部下或天下的百姓犯了錯誤,那責任都全在于我,怪我領導得不好,所以,我應該承擔領導責任。這可真是高風亮節的政治領導人品德,與后世那些“把一切功勞歸于自己把一切錯誤歸于別人”的政治野心家相比,簡直不可同日而語。莫說做高級的政治領導人,就是做一個單位的領導、一個部門的主管,也應該有這種勇于承擔責任的品質。尤其是在改革探索的時代,犯錯誤是難免的。領導承擔責任,不過是“烏紗帽”不保而已,把錯誤的責任歸咎于中層干部甚至普通群眾,那就不僅難保不失官位,而且還肯定會失去人心。其實,丟官事小,失節事大。當領導人的,一定要清醒認識到這一點,拿出古代先賢的勇氣來,樹立起值得群眾尊重、信賴的風范。這樣的話,“塞翁失馬,焉知非福”,說不定你丟掉了官位卻會得到更多更可貴的東西哩。

本章后面三段文字都是說的周代政治,這些做法和思想,在《論語》的前十九篇其實都已有所體現。所以,實際上也是孔子的思想、儒家政治的思想。其中說到“興滅國,繼絕世,舉逸民”,這在2O世紀7O年代的批孔運動中也被列為孔子作為“復辟狂”的一條罪證,當然是屬于牽強附會,“欲加之罪,何患無詞”的了。這也是有必要在今天力。以澄清的問題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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