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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若波羅蜜多心經發隱》般若心經發隱 佚名作品集

繩天臺教后學比丘正相解

△初釋經題

山家**凡釋經題,先立五重玄義:一釋名,二辨體,三明宗,四論用,五判教相。夫如來說法,法必有名,名必顯體,體顯由宗,宗成有用,以判教相。有此五重,如網得綱,如衣得領,一經之旨,灼然在目。今經以單法為名,實相為體,大乘因果為宗,度苦為用,熟酥為教相。

○一釋名者,而有通別。通者,十二分教,總名曰經。別則有七,或單或復,或具足三,而立名也。今經以單法為名也。梵語般若,華言智慧,又云凈慧。智慧者,以照了為義,通乎凡圣。凈慧者,出纏為義,直照理故。此慧破諸妄念,稱理圓極。無分而分,三種名別。一實相般若,所觀理體是也。二觀照般若,能觀妙慧是也。三文字般若,即所詮顯密句義是也。分而不分,唯是一體。用有三名,非三非一,而三而一,宛然有此二義,故不翻也。又般若者,果上證得極理甚深,不同因中輕薄系尊重,不翻也。波羅蜜多者,華言到彼岸,對此而言彼也。此般若圣凡一體,物我同根,彌滿清凈,本無彼此。即以清凈心中,照而不寂,一念妄動,而生人我,起乎煩惱。依煩惱而長生死,立生死為此岸,煩惱為中流,涅槃為彼岸。四教四門,各論彼此。抱長迷而不覺,居眾苦而自甘者,凡夫此岸也。解三空而自脫,修諦緣而取證者,聲聞與緣覺也。雖脫分段,由居變易此岸,而為塵沙界斷。依智照理,分破無明,分證三德者,菩薩也。仍居變易岸頭,至等覺已,仍曰到而未極。此通前三教而論彼此,若從圓教勝說,生死即涅槃,無滅可證,此則無到而到。卻而觀之,生死涅槃,俱為幻夢,所謂圓滿菩提,歸無所得也。心者,即所辨之體也,而有三別:一曰肉團心,二曰緣慮心,三曰靈知心。肉團心者,父母血氣所生,今現在五臟中者是,為二心之附托而已。緣慮心者,今對六塵境上,緣而分別者是。靈知心者,混千差而不濫,亙萬古以長今,豎窮三際,而無來無去,橫遍十虛,而無欠無余,在圣不增,處凡不減,為前二心之所混者為之迷,識此三心而不雜者為之悟,融二心為一體者為之證。凡夫認肉團心為心,尚迷緣慮,而況靈知。外道以緣慮心為靈知,以昏擾擾相以為心性,一迷為心,決定惑為色身之內,而不知外洎虛空山河大地,咸是妙明心中之所現物。眾生在湛湛靈知之中,抂受生滅之苦,如來在區區生滅之中,恒居涅槃,所以詮種種法門,莫非為此心也。經者,一代之總名,梵語修多羅,翻為契經,契理契機故也。又經者,訓法訓常,十界同軌之謂法,三世不易之謂常,又金口所宣之圣訓,故云經。

○二辨體者,即一經所詮之理體。經云:是諸法空相。空即無也。無相之相,名為實相。三般若中,實相般若是也。后之宗歸極于此,用則起發于此。六度之源首,諸法之正印。故實相,此經之體也。

○三明宗者,即觀照之智,為能到之因。究竟涅槃,為所到之果。全性起修,宗即體家之宗。全修在性,體即宗家之體。行始為因,行終為果。行始則照蘊空為因,行終即究竟涅槃為果。故大乘因果,為此經之宗也。

○四論用者,即文字般若,因文顯理,因理發行,超二死,越中流,度一切苦厄,得究竟涅槃,皆由此經。所以度苦厄,為此經之力用也。

○五、判教相者。教者,圣人被下之言也。相者,分別同異也。而有五時之異。華嚴兼阿含,但方等對般若,帶法華、涅槃,純一無雜。今經屬第四時,通具衍門三教,而正意在圓題竟。

△二、釋**三:初、科段。

諸經常儀,三科分經,謂序、正、流通。今**略義廣,始不見序分,終不見流通。今欲解釋,擬分三段,大約如遺教經之例也。

初、序分。此經無通序,但有別序。或者通序在大部譯師,略也;別序從觀自在下,至度一切苦厄,別序也。且賢首、孤山二疏之中,一云略標綱要,一云據行標起,其意均此。

二、從舍利子,色不異空至是無等等。咒是正宗,能除一切苦咒,盡為流通也。此經說處,一云甚深秘藏中說,如圓覺之類也。一云王城鷲嶺,若約大部般若,當在鷲山。

△二譯師

唐三藏法師玄奘奉。詔譯

此七佛譯經之師也。相傳謂旃檀佛之化身,但未考的。**俗姓陳氏,穎川人,仲弓之后裔。生而知之,過目不忘。幼學儒典,壯討竺墳,尋論一十七周,經歷百有余載。貞觀十九年,松稍東向,法眾迎歸,敕命弘福寺翻譯,具如傳載。凡經五譯:一、羅什譯,名摩訶般若波羅蜜大明咒經;二、奘師,即此是也;三、般若利言譯,名與奘師同;四、法月譯,名普遍智藏般若波羅蜜多經;五、施護譯,名佛說圣母般若波羅蜜多心經。今所釋者,俱照奘師譯本,有二意故。何者?一、奘師西竺去來途中,以此經為濯障之資;二、世間傳持者,俱依此本。彼國經歷,具載本傳,此不繁引。

△三、正釋**初序分三:初、出能修之人。

觀自在菩薩

此經家序先能修之人,有因有果,有通有別。觀自在者,修因美號也。三智一心中發,三諦一心中照,在空不離假中,在假不別空中,在中雙照空假,圓融無礙,俱非作意,故云自在。自在即真我,真我無我,而無所不我,即是實相,故云自在。此釋因也。又**者,觀即能觀之智,從實相體,發中道智,以中道智,照法界理,故云觀音者。所觀之境,即十界之機,類音殊唱,應以何身而得度者,即現何身而為說法,三十四圣容,非前非后,一時普現,如一月在天,影臨萬水,故云**。此釋果號也。通者,凡修般若之人,念念照常理,心心息幻塵,境觀一如,而無差忒,故云自在。別者,菩薩已修已證,遺龜鑒于像季,使后人當修當證,繩摸范于末世也。

△二、約所修法

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

行者,修行也。修是止善自利,行是行善化他,此示修證之法也。此般若非淺識凡夫,乃至二乘人之所能解。謂之深時者,機理契會之時也。若約教釋者,般若有二,共不共之別也。此般若迭論淺深,前前為淺,后后為深,大意唯在圓教徹法底源,圓修圓斷圓證,故云深。圓覺經云:知幻即離,不假方便,離幻即覺,亦無漸次是也。

△三、示正修四:初、照見,二、五蘊,三、皆空,四、度苦厄。

初照見。

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厄。

照者,能照之智;見,即所照之境。以四智照之:一、道慧智,見道實性,破諸色相,開佛知見故;二、道種智,知十法界諸道種別解惑之相,蕩十法界依正之色,示佛知見故;三、一切智,知一切法一切寂滅,離諸動相,悟佛知見故;四、一切種智,知一相法一相寂滅,平等無二,離差別相,入佛知見故。前前為粗,后后為細。

五蘊者,色受想行識,是智所照境。蘊以積聚為義,慧性空寂,五蘊聚積,使窄塞故。陰以覆蓋為義,般若靈明,五陰覆蓋,使昏迷故。色者,依正二報,凡可著眼謂之色,領色影響入心謂之受,逐一思念謂之想,欲生取著謂之行,分別妍媸謂之識。初陰屬身,余四屬心,合而觀之,但有名色二字。佛為迷心重者,開心為四,受想行識也。迷色重者,開色為六,即六根也。色心俱迷者,開十八界。所以論云:一切世間中,但有名與色,若欲如實觀,但當觀名色。

皆空者,即照見也。五蘊生起,如水成冰;照見皆空,如湯消冰。其冰消已,無別能消,惟是一水,故云皆空。

度一切苦厄者,一切眾生為五蘊覆閉慧性,以昏擾擾相而為心性,匍匐三界,沒二死海,枉受諸苦,雖終日行而不自覺。今觀五蘊皆空,般若內熏,發本明耀,卓然爍破,生死涅槃俱為幻夢,非到而到,非度而度,何苦厄之實有也?此經家敘下正宗,正示照見之方法也。

△二、正宗分八:初、召當機;二、正示方規;三、總例四蘊;四、直顯性空;五、空無五蘊;六、為鈍根開色別照;七、印證;八、四咒牒結。

初召當機

舍利子!

舍利,此云鷲,子即唐言,此華梵雙舉,即對告之人也。一云身子,以母身形得名;二云珠子,以母美目得名。此經正化菩薩,旁兼二乘,今身子眾中,智慧第一,呼而告之,正顯深般若非智莫授,而況下凡也。

△二、正示方規四:初、貼文,二、約人,三、約教,四、三觀釋。

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此照見五蘊皆空之文也。法有四句,人有四種,根有利鈍,智有淺深,障有厚薄,力不及處,階級自分。色者,依正之幻色。空者,般若之性空。色是空之相,空謂相之性。相從性起,相得性融,故照之皆空也。

△二、約人三:初、凡夫,二、二乘,三、菩薩。

色不異空者,照見凡夫五蘊皆空也。如來之法藥,應眾生之執病。迷于色者,示之以空;味于空者,還以色破。使乎情塵盡蕩,法執俱忘,般若真心,于茲獨露矣。且凡夫自有識神已來,執幻色為真體,不但迷真空,亦不識幻色。何者?執幻為真,故而示之曰色不異空。使觀色空不異,與法相應,迷情自遣,度同居土,分段生死之苦厄也。

空不異色者,照見二乘五蘊皆空也。然色不可著,空亦不可著,體色明空,無色可棄。若厭色趣空,居然執為兩楹,不知性具矣。而示之曰空不異色,令觀諦緣中,空色不異,法執銷忘,與法相應,度有余土,變易生死之苦厄也。

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者,照見菩薩,五蘊皆空也。前云不異空,今云即是空者,進趣真理,異乎凡夫。色空相即,異乎二乘。燠然本智,爍破群昏。茍非三觀圓融,焉能即粗而妙。而示之曰,色即是空,境即心也。空即是色,心即境也。色空互即,心境皆空。雙忘人法,事盡理圓。度實報土,變易生死之苦厄也。

三、約教者,色不異空者,藏教析色明空,小乘中鈍根聲聞也。空不異色者,通教體色入空也。色即是空者,別教次第入中也。空即是色者,圓教雙照真俗而入中也。

四、約三觀。色不異空者,從假入空也。空不異色者,從空出假也。后二相即,圓妙中道也。今經衍門,境智絕待,始終不二,三觀一心,說有次第,對境修觀,三一圓融,敵破小乘及偏菩薩,使其心意通泰,入后法華也。

△三、總例四蘊

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此四蘊屬心,依前色蘊次第而生,凡有十六句,今云亦復如是而略之也。

△四、直顯性空

舍利子,是諸法空相,不生不滅、不垢不凈、不增不減。

上文明照見五蘊竟,今示皆空二字,故重告當機。言諸法空相者,所示真空實相也。諸法者,十界依正之法也。空相即無相,無生滅、垢凈、增減等相。其體常住,故無生滅;其體虛融,故無垢凈;其體周圓,故無增減。又則前五陰等,乃般若之相。所謂青青翠竹,盡是真如;郁郁黃華,無非般若。又云:諸法從本來,常自寂滅相。是以不異而異,而見諸法;異而不異,世間相常。

△五、顯空無蘊

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

謂空無五蘊也。幻相既空,體性自顯,一色一香,無非中道,一動一靜,直露本真也。

△六為鈍根開色別照九。初六根

無眼、耳、鼻、舌、身、意。

照見六根皆空也。楞嚴經云:元依一精明,分成六和合。今則稱體而觀,由性成修,因根顯性,如冰是水,無非般若,故無六根。

△二六塵

無色、聲、香、味、觸、法。

照見六塵皆空也。根塵遞相涉入,為十二入,又名十二處。十處半屬色,謂五根五塵,及法半分。一處半屬心,謂意處全,法處一分是也。此塵元是澄湛海中,粘湛發見等而起。今則稱體而觀,惟一般若,故無六塵也。

△三六識

無眼界乃至無意識界。

照見十八界皆空也。界者,種族義,又界別義。為色心俱迷者,開十八也。本是一識,隨根成異。前根塵既空,識亦成智,故無六識。此三科,照見凡夫五蘊皆空,承上色不異空之句也。

△四十二因緣

無無明亦無無明盡,乃至無老死亦無老死盡,

照見十二因緣皆空也。因緣者,展轉感果為因,互相由藉為緣。始從無無明,至無老死,十二因緣生相。無明盡,至無老死盡,十二因緣滅相。了此生滅之法,當體即是不生不滅,故云無也。

△五四諦

無苦、集、滅、道。

照見四諦皆空也。苦則三相遷移,謂生異滅。集則四心流動,謂貪嗔癡等分。滅則滅有還無,道則對治易奪。苦集是世間因果,道滅是出世因果。此系藏教生滅四諦也。更有無生無量,今就圓教無作四諦。結業即解脫,無苦可厭。塵勞本清凈,無集可斷。煩惱即菩提,無道可修。生死即涅槃,無滅可證。故云無也。此則照見二乘諦緣皆空,承上空不異色之句也。

△六六度

無智亦無得。

照見六度皆空也。六度以智為體,智度既空,五度亦空,故云無。又智者觀智,三智圓融,為一切種智,得謂三諦,理體周遍,能所俱泯,故云無。承上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之句也。

△七、結前生后

以無所得故。

以,由也。無所得三字結前,故之一字起后文也。前文言空,或言無,或言不,今無所得結之。

△八、修證人法

菩提薩埵依般若波羅蜜多故。

菩提薩埵,梵語具稱,今稱菩薩者,略去提埵二字。華言大道成,眾生自證般若,復以教人,故此在焉,斯能修人也,般若等所依法也。菩薩冠于三教,巧拙不同,今就圓教而顯。

△九障除果圓

心無掛礙,無掛礙故,無有恐怖,遠離顛倒夢想,究竟涅槃。

此度一切苦厄也。若以有所得心為本,修因如穿破絮,于荊棘中行,觸處掛礙。以無所得心,照圓融諦理,似清風游于大虛,縱橫自在。無掛礙而成解脫德,無恐怖而成法身德,離顛倒夢想成般若德。三道非離而離,三德非證而證,一一無著,方離顛倒,故云究竟涅槃也。

△七、印證

三世諸佛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顯此般若,不惟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修證之,十方三世諸佛,莫不依之而修證。梵語阿耨多羅,此云無上。三藐三菩提,此云正等正覺。福慧圓極,故言無上。揀偏小而不離偏小,故云正等。三諦并照,故云正覺。

△八、四咒牒結

故知般若波羅蜜多是大神咒,是大明咒,是無上咒,是無等等咒。

結上五蘊皆空之實效也,凡夫被五蘊系縛,如蠶自繭,不得其神,今稱般若,照見色不異空,心無掛礙,如鳥出籠,可謂神矣,故云是大神咒,獲破惡益,對治悉檀也。大明咒者,結二乘五蘊皆空之實效也,二乘雖破見思,伏乎塵沙,出乎三界,由其無明全在,故如長夜,今稱般若,照見空不異色,無明將破,涅槃性天,稍有曙色,可謂明矣,故云是大明咒,獲歡喜益,世界悉檀也。是無上咒者,結上通別二教菩薩五蘊皆空之實效也,菩薩所修色,即是空等,望前為勝,故云無上,比圓為劣,所顯三德殊勝,獲生善益,為人悉檀也。無等等咒者,結六度皆空之實效也,等覺無明未盡,如十四夜月,菩薩涅槃,證未圓極,今稱般若,無明頓空,三德圓顯,世出世間,無物與等,故云無等,而能出等與萬物,故云是無等等咒,獲入理益,第一義悉檀也。

△三、舉周勸流通二:初、舉用。

能除一切苦真實不虛,故說般若波羅蜜多咒。

中道觀智,照破三惑,即成三德,除九法界之苦,故將實語以訂之。如來有五語,舉三隱二,故云真實不虛。正謂日可令冷,月可令暖,如來所說,無有異也。欲令眾生誠信而入,真實而修,勿使疑惑也。又恐惡世弘經,魔強法弱,說咒護之,令前四種實效智慧,無所損減,是故說咒。

△二說咒

即說咒曰:

揭諦揭諦,波羅揭諦,波羅僧揭諦,菩提薩婆訶。

此**翻中,秘蜜不翻也。又咒者,祝也。如來祝愿一切眾生,欲使人人契會,個個圓修,不使錯誤也。又咒者,如軍中密號,唱號相應,無所訶問,不相應者,執以訶戮。般若之法,亦復如是。相應者,咸是菩提,不相應者,即是魔外。又則前是顯說般若,此是密說般若,顯密兩說者,何機有不同。故宜顯則顯說,宜密則密說,無非令他獲益耳。且如顯說中獲益者,一向著文字語言,名相不除,想心不絕,處于是非場中,何日了期,是謂不相應處。茲聞密說,無所湊泊,離名字相,離言說相,言語道斷,思慮寂滅,斯合般若無說無聞之旨。密說中獲益者,如禪家單參一句,無意味語,如銀墻鐵壁,使人頓斷心路,擬議思量,如栗棘蓬,使人吞不得,如金剛圈,使人透不得。但如此參去,直待識窮疑盡,豁然如桶底脫落,所謂推門落桕,不勞他力。到這里敲鑼擂鼓,共演真常,打戶捶門,同歸般若,方可隨緣放曠,任意逍遙,與前明頭入者,各路同居,方得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厄也。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發隱(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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