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不見驪山茂陵盡灰滅,牧羊之子來攀登”(李白《登高丘而望遠海》)。秦漢時代早已成為歷史的陳跡,當我們在兩千年后重新回顧這四百余年歷史的時候,究竟給今天的人們一些什么啟發呢?中、外的歷史學家曾經從不同價值觀點對這一段歷史進行過不同層次的評價。這里,有必要從高的層次,即文明發展的系統進行歷史的反思,才更有現實意義。那么,就不能不在此將“緒論”中提到的一些觀點加以重復和發揮,作為本書的結語。
一 主旋律與變調
秦漢以前,春秋戰國時期(前770年至前221年),中國是由數十個分裂的小國割據著。即使在春秋以前的夏、商、周時代,王畿的范圍也是有限的,而周圍分封的諸侯和“蠻、夷”則因地理或民族的障礙被分割為一塊塊相對獨立的地區。在這種狀態下的文明,自然是各地區相差懸殊。當時的中原(黃河中、下游)人視今日之江蘇、浙江一帶的吳、越人斷發、文身、雕題而羞與他們為伍,視長江一帶的楚人為“南蠻”、聽其鴃舌之音而卑之,把居于關中的秦人以“戎、狄”對待。至于“文字異形”“車異軌”等更是眾所周知的事實。從目前考古資料中所反映出的、具有明顯地方特點的所謂“楚文化”“秦文化”以及“北方長城外文化”等,正表明在秦漢以前中國各地文明發展的地區性的差異。
自公元前221年秦王朝建立以后,在“東至海暨朝鮮,西至臨洮、羌中,南至北向戶,北據河為塞、并陰山至遼東”(《史記·秦始皇本紀》)的遼闊土地上第一次出現了一個統一的、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封建國家。統一的秦王朝出現,是長期以來經濟文化發展的結果,也是符合廣大人民需要的。因此,在統一前的相當長時間內,中國境內各地區不同的文明已經開始加速交流和融合,為統一創造了條件。而在秦王朝建立以后,統一的國家則進一步促進了文明的統一。如在政治制度方面,從中央到地方都統一實行中央集權的專制制度,“以諸侯為郡縣”又“治馳道”(《史記·秦始皇本紀》),“東窮燕齊,南極吳楚,江湖之上,濱海之觀畢至”(《史記·賈山傳》),把咸陽同全國各地緊密地聯系在一起。同時還統一文字、度量衡等等,這些措施無疑加強了各地文明的統一發展。而秦始皇又不斷采取行政措施,矯正落后的習俗,如針對會稽一帶的淫亂風氣,專門立石宣布:“夫為寄豭,殺之無罪”,“妻為逃嫁,子不得母”(《會稽刻石》,見《史記·秦始皇本紀》)。這一系列措施,終于使秦漢時期的文明呈現出前所未有的統一的特點,這是秦漢文明的主旋律。
秦漢時期文明的統一趨勢,在古代文獻中概括為“今天下車同軌,書同文,行同倫”(《禮記·中庸》)。按范文瀾同志解釋:“車同軌”就是“共同經濟生活”“經濟的聯系性”;“書同文”就是“共同的語言”;“行同倫”就是“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質”,這樣,中華民族統一的文明出現了。但是,在這一主旋律下尚有若干變調,即多樣化。秦漢時期形成的中華民族文明的特點之一,就是多樣化的統一。這種特點表現于經濟、政治、思想文化和風俗禮儀等各個方面,下面只能舉例性地加以說明。
首先,在經濟方面,秦漢時期從長城以北至嶺南地區,主要在黃河流域、淮河流域、長江流域及涇、渭、汾河流域形成統一的農業生產地區,從而使農業為基礎的國民經濟體系完全確立。統一的農業生產地區形成,表現在**所掌握的墾田數字不斷擴大。據《漢書·地理志》記載西漢末年平帝元始二年(公元2年)全國土地數目:
提封田一萬萬四千五百一十三萬六千四百五頃,其一萬萬二百五十二萬八千八百八十九頃,邑居道路,山川林澤,群不可墾,其三千二百二十九萬九百四十七頃,可墾不可墾,定墾田八百二十七萬五百三十六頃。
這是我國歷史上第一次出現耕地面積的具體記載。以后至東漢和、安、順、沖、質各帝的墾田數字均有明確記載,而“實際墾田數目一直在不斷增加,也就是兩漢農業區一直在不斷地充實和擴大”(傅筑夫《中國封建社會經濟史》第2卷,第3頁)。于是,在秦漢時期完全確定了以農業為基礎的國民經濟體系。這種經濟基礎反映在統治階級思想和政策方面則是“重農”。如秦統一后,始皇二十八年所立之瑯玡刻石中有這樣的頌詞:“皇帝之功,勤勞本事,上農除末,黔首是富”(《史記·秦始皇本紀》),反映了秦代統治階級的“重農”思想。漢代各皇帝也不斷強調“農,天下之本”(《史記·孝文本紀》),正是表明農業在國民經濟中地位已經確定。但是,應當看到:在這種基本統一的經濟體系之下,還存在著多樣化的形式,如在長城以北、以西的廣大地區有廣大的牧業區,在碣石(今河北省昌黎縣)經龍門(今陜西省韓城境)西南斜向天水、隴西以北、以西地區還有廣大的半農半牧地區。而在農業經濟為主的地區也還存在著不平衡的狀態,如“楚越之地,地廣人稀,飯稻羹魚,或火耕而水耨”(《史記·貨殖列傳》)。至于邊遠的“荒蠻”地區,更有“食肉衣皮,不見鹽谷”(《后漢書·南蠻西南夷列傳》)的少數民族。這就構成秦漢時代以農業為基礎的農牧副多種經營的國民經濟體系。這一特點一直延續至以后的兩千余年,成為中國經濟史的重要內容。
這種多樣化統一的特點,表現在政治、文化和思想方面更為明顯。如秦漢時代形成并確立的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政治制度,在統治機構、行政、司法等方面都是空前統一的“海內為郡縣,法令由一統”(《史記·秦始皇本紀》),甚至連衣服旄旌節旗的顏色,符、法冠、車、乘、步的長度都有統一規定。但這并不妨礙在總體統一下,具體部分的多樣化:像“分天下三十六郡”(《史記·秦始皇本紀》)的統一的郡縣制下,在少數民族地區設“道”(《睡虎地秦墓竹簡·語書》),“內郡為縣,三邊為道”(《漢舊儀》)。在思想方面,自漢武帝“獨尊儒術”以后,儒家取得思想上的統治地位,但這時的儒家已非春秋戰國時代的舊儒家,而是日益融合道、法、陰陽三家后的一種新創造。這種新的創造,正是多樣化統一的結果。至于全國的文化、風俗,更顯著地反映出這一特點。秦王朝統一中國后,即“書同文字”,從此將戰國以來“文字異形”的問題做了歷史性的解決,其功績是不言而喻的。但在這統一的前提下,同時存在著個別的不統一,如“罪”字,在《睡虎地秦墓竹簡》中寫為“辠”。《說文》云:“秦以辠似皇字,改為罪”。這當在秦統一文字之后,亦在睡虎地秦簡之后。查秦碣石刻石“文復無罪”,字確已改為罪,但更晚的會稽刻石“殺之無辠”仍作“辠”,至于“也”作“殹”同樣出現這種情況(見李學勤《秦簡的古文字學考察》,載《云夢秦簡研究》),而這種總體統一和個別異形的文字,構成了漢字字形簡易律和區別律二律交叉的發展歷史,從而不斷豐富漢字的字形。秦漢時代的統一,使廣大疆域內的人民“行同倫”,在心理素質、道德風尚方面達到空前的一致。然而這種統一又是在多樣化的基礎上出現的,姑不論周邊的少數民族同中原的漢族在秦漢時期長期保持著不同的風俗禮儀,就是中原的漢族人民,各地區的風俗、習慣也并不是完全一致的,如關中地區“其民猶有先王之遺風,好稼穡,殖五谷”;代(代州)、石(石邑)之地“人民矜懻忮,好氣,任俠為奸,不事農商”;“中山地薄人眾”,“民俗懁急,仰機利而食。丈夫相聚游戲,悲歌慷慨”,“女子則鼓鳴瑟,跕屣,游媚貴富,入后宮,遍諸侯”,“野王好氣任俠”,“上谷至遼東”,“民雕捍少慮”;齊地“其俗寬緩闊達,而足智,好議論”,“怯于眾斗,勇于持刺,故多劫人者,大國之風也”;“鄒、魯……俗好儒,備于禮,故其民齪齪”,“地小人眾,儉嗇,畏罪遠邪”;西楚“其俗剽輕,易發怒”(《史記·貨殖列傳》),如此等等,不必一一列舉。這說明在“行同倫”的前提下,各地仍保持著不相同的風俗習慣和文化。
經濟、政治和文化思想的多樣化統一,是秦漢文明發展的重要特點,也是此后數千年中國文明史的特點。過去,人們往往強調秦漢的統一而忽視其中的差異,似乎各地文明的不同差異與全國的統一是不相容的。其實這是不符合歷史事實的。秦漢時代的文明,正是在各地區、各族人民不同的文明基礎上統一起來的,而在統一的前提下,又保持著各地、各族間不同程度的差異。這種差異并不妨礙統一,相反它們構成了中華民族統一文明的豐富的內容。正是由于這些多樣化的文明存在,才使我國統一的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不斷進步,不斷發展,成為世界上罕見的絢麗多彩、深厚宏博的文明古國。
二 中外文明的碰撞
一般地說,任何一個國家的文明都是在不斷的吸收外來因素和向外傳播的過程中向前發展的。中國古代文明的發展也是如此,吸收和傳播是經常而不斷地進行的。在中外文明碰撞中,使秦漢文明發展起來。
不過,秦漢時期文明的吸收是大規模的,向外傳播則是遠距離的,從而構成了與秦以前文明發展的不同特點。
秦漢以前,華夏族的文明也是在各族不斷融合的基礎上,并在不斷吸取外來因素的過程中發展起來的,然而,這時的吸收、融合乃是逐步的、漸進的或是局部的,而不可能是大規模地進行。這是由于疆域的有限和割據的形勢所決定的。如戰國時期以“胡服騎射”變易衣冠之制者也僅限于武靈王時的趙國;廢揖讓之容、變禮俗者,也僅限于秦國。所謂“秦變于戎者也,楚變于蠻者也,燕變于翟者也”(《讀史方輿紀要》卷1),正是反映了這時的吸收、融合不是全國性的、大規模的,而是局部性的、漸進的。
秦漢時代統一的封建國家的建立,為大規模吸收外來文明創造了有利條件,在統治階級中“致昆山之玉,有隨和之寶,垂明月之珠,服太阿之劍,乘纖離之馬,建翠風之旗,樹靈觶之鼓”(李斯《上書秦始皇》,載《昭明文選》卷39),正反映了大規模吸收外來文明的狀況。尤其是在漢武帝時代,統治者有意識地引進外來文明,使許多有益的物質和精神文明被大規模地吸收進來。公元前138年(武帝建元三年),漢武帝派張騫出使西域,從此開辟了中西交通的新紀元。不久,西域的文明就沿著被稱為“絲綢之路”的這條國際通道源源傳入中原。在短短幾十年中,由西域傳入中原的,不僅有芝麻、胡麻、無花果、安石榴、綠豆、黃瓜、大蔥、胡蘿卜、大蒜、番紅花、胡荽、酒林藤、玻璃、海西布(呢絨)、寶石、藥劑和羅馬膠(東方朔《海內十洲記》)等物產,而且還有音樂、舞蹈、雜技等藝術以及后來傳入的佛教等產生于異域的文化。這些文明的引進多是自覺的、大規模的,而非偶然的、零星的。如武帝時為大量引進大宛(今費爾干納)良馬,曾多次派使者求之:“一輩大者數百,小者百余人……漢率一歲中使者多者十余,少者五六輩”(《漢書·張騫傳》)。最后不惜訴諸武力,結果派李廣利戰大宛,“取其善馬數十匹,中馬以下牡牝三千余匹”(《漢書·李廣利傳》)。不久前在陜西漢武帝茂陵東側一號無名冢從葬坑出土的鎏金銅馬(《陜西茂陵一號無名冢一號從葬坑的發掘》,載《文物》1982年第9期),就是這次大規模引進良馬的實物見證。而如此大規模地吸收外來的文明,正是使秦漢時代中華民族文明突飛猛進地發展的原因之一,即以大宛良馬和西域苜蓿傳入中原為例,從考古資料可知,武帝以后中原的傳統馬種已摻進大宛馬的血液,使我國馬種得到較大的改善,從而對畜牧業和戰爭的形式都有深刻的影響(張廷皓《論西漢鎏金銅馬的科學價值》,載《西北大學學報》1983年第3期)。至于其他物產和音樂、舞蹈、藝術、宗教以及生活用具的傳入,在秦漢時代都使固有的文明發生顯著的變化。所以,秦漢時代大規模地吸收外來的文明,是我國文明發展史上的一次飛躍時期。這種飛躍在后來還出現多次,但秦漢時代為首開其端、規模最大的一次。
文明的向外傳播,在秦漢時代也達到空前的程度。在此以前,中國文明的向外傳播多是盲目的、不自覺的,因而其影響范圍也是有限的,如“殷道衰,箕子去之朝鮮,教其民以禮義,田蠶織作”(《漢書·地理志》)。影響所及也只限于周邊。而秦漢時代中原文化的傳播則遠遠超過周邊的范圍,例如《史記·秦始皇本紀》載:“齊人徐市等上書,言海中有三神山,名曰蓬萊、方丈、瀛洲,仙人居之。請得齋戒,與童男女求之。于是遣徐市發童男女數千人,入海求仙人。”據說這一去不復返的徐市后來就到了日本。現日本和歌山縣新宮市,以及佐賀縣、右川縣、愛知縣等都傳說有徐市的墓,到日本的平安時代的公元841年編成的《新撰姓氏錄》中,還有據稱為秦始皇帝子孫的一族。這些雖不能視為信史,但證明秦代中國文明已遠播日本,則是毫無疑問的了。到了漢代,中國文明的傳播更加遙遠,**的使者曾達到安息(伊朗)、犁靬(古羅馬國)、身毒、奄蔡(今里海東北)、條支(今波斯灣西北),窮臨波斯灣。而物質和精神文明的影響則遠遠超過這個范圍。例如絲綢、鋼鐵、冶鑄和水利技術都遠遠傳至中亞、羅馬和歐洲地區。據希臘古代學者希羅多德記載:希臘人早就知道以產絹著名的中國。但是絲綢的大批輸入西方,則是在秦漢時期。據英人斯坦因由考古發掘資料得出的結論:
中國(秦漢時代)出品中為使臣攜至西方者,以細絲為著。自是以后,希臘和羅馬文化所被之都市,皆知絲之西利絲(即賽里斯)人(Silk Wearing Series)之名。西利斯者,即古羅馬語對于中國人之稱呼也。其后數世紀間,西方絲業皆為中國所專利。(張星烺《中西交通史料匯編》第1冊)
中國的冶煉技術,也是在秦漢時期遠傳于西方的。據美國學者亨利·M.萊斯特著《化學的歷史背景》一書中指出:
中國的煉金術通過許多渠道傳到**,又從**傳向西方。“公元前150年—140年,中國北部的游牧部落月氏被逐出家園。他們輾轉流遷,最后在巴克特里亞定居下來。巴克特里亞是波斯帝國最東邊的一個省份,姆夫城就坐落在這里。”“公元前106年,第一支直達商隊沿著這條‘絲綢之路’來到波斯,隨后,西方的羅馬帝國和東方的中國開展了定期的貿易交往”(《化學的歷史背景》,商務印書館1982年出版,第62-63頁)。《史記·大宛列傳》記載:
自大宛以西至安息……不知鑄錢器,及漢使亡卒降,教鑄作它兵器,得漢黃、白金,輒以為器,不用為幣。
證明冶鐵技術正是在此時向西方傳播的。秦漢時代文明的傳播,影響之大,是不勝歷數的,僅從直至今天,世界上不少國家仍稱中國為China,即“秦”的音譯以及把中國人籠統稱為“**”,即可知道我國的文明在秦漢時代對世界影響之深、傳播之遠。
大規模的吸收和遠距離的傳播,成為秦漢代文明發展的顯著特點。這一特點在以后的歷史時期中也一再出現過。正是由于這一特點使中國在“許多世紀以來,一直是人類文明和科學的巨大中心之一”(貝爾納《歷史上的科學·為中文譯本寫的序》,科學出版社1983年出版)。
三 挑戰和進步
文明的進步,是在對抗中實現的,這本是一條普遍的規律。不過,在秦漢時期由于對抗的形式更加鮮明,文明的發展空前顯著,所以上述規律也表現得更加清楚。湯因比所說的“挑戰”,實際就是這個意思。
所謂對抗,也就是挑戰和應戰。在階級社會中,最重要的對抗自然是階級斗爭。秦漢時代文明的發展與階級斗爭的關系已有許多學者做過深入研究。這里僅需指出:秦漢時代三次大規模的農民戰爭雖然皆以失敗而告終,但所取得的成果則是社會經濟和文化思想的長足進步,亦即文明的發展。如秦末農民戰爭以后,經過漢初70年的“休養生息”,至武帝初,就出現了“都鄙廩庾盡滿,而府庫余財”(《漢書·食貨志》)的盛世。此后,雖因連年用兵,資財虛耗,但在武、昭、宣三代百余年間,西漢國勢終不失為強大、富庶,為世界東方之惟一大國。西漢綠林、赤眉戰爭以后,出現的“光武中興”局面,當然也是經濟、文化進步的反映。東漢末年的黃巾起義,促使三國鼎立的形勢出現,對于江南的開發和蜀以及黃河流域的經濟文化發展都有積極作用。這些皆已為許多史學論著所證明,無需贅述。
對抗的意義,還不應限于階級之間。秦漢時期民族間的矛盾斗爭,也促進文明的發展。漢同匈奴、羌、西南夷以及西域諸族的斗爭,貫穿于整個秦漢歷史時期。這種斗爭表現于軍事的、政治的和經濟的不同形式。無可諱言,在斗爭的過程中,對雙方的文明發展會有一些破壞和阻礙,例如匈奴的入侵“殺略人民畜產”,給邊地生產和人民生活帶來極大困難。然而,縱觀漢匈之間的戰爭,無論哪方取勝,都促進了文明的進步。事實證明,漢王朝在同匈奴、羌、夷及西域諸族的斗爭中,不斷地吸取各族文明中有益的成分,并將先進的中原文明傳播于各族、各地。如《史記·大宛傳》記載李廣利征大宛:
“宛王城中無井,皆汲城外流水。”“宛城中新得秦人(中國**),知穿井,而其內食尚多。”
可見,大宛人是在同**戰爭中從**這里學會穿井技術的。羅馬史家盧塔克稱安息騎兵的武器為“木鹿武器”。木鹿城在安息北部(今土庫曼斯坦馬里城),是中國鋼鐵的集散地。由此也可看出戰爭與文明傳播的關系。至于因戰爭的需要而在邊境屯田,從而將先進的耕作、灌溉、修水利等技術向外傳播,以及因戰爭需要而改良馬種、擴大人畜食物來源等等,無疑都是文明進步的表現。
除上述階級斗爭和民族斗爭以外,對抗還表現在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筑、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經濟和文化、政治等方面的適應與不適應的矛盾。這些矛盾,總是促進文明的進步。例如秦的統一,歸根到底是經濟發展的結果,統一后的秦王朝又與舊的政治、文化發生矛盾。于是,出現了政治、文化方面統一的要求,“一法度衡石丈尺。車同軌,書同文字”(《史記·秦始皇本紀》)就應運而出。西漢初年,“自天子不能具醇駟,而將相或乘牛車”(《漢書·食貨志》),經濟凋敝,而統治者亦“未遑庠序之事”(《漢書·儒林傳》)。至“孝惠、高后之間,衣食滋殖”(《漢書·食貨志》),經濟得到發展。到武帝即位之初,經濟的發展與思想上的“清靜無為”、文化的放任情況顯出不適應的矛盾。為加強中央集權,必須加強思想和文化的統一集中,故“武帝建元五年,初置五經博士,宣成之世,五經家法稍增,經置博士一人,至東京凡十四人”(《宋書·百官志》)。儒學經武帝提倡,至東漢而達空前盛況。很明顯地看出:經濟基礎同上層建筑,生產力同生產關系矛盾對文明的推動作用。正由于這個原因,秦漢時代科學技術、思想文化以及文學藝術等方面的重大成就,往往不是出現在經濟發展的高潮時期,而是在經濟發展高潮之前或之后。例如秦漢時代重大的科技發明并不是在經濟發展最迅速的西漢景帝及武帝時期,而是在“盛世”過去后的東漢,造紙術(紙的發明雖因考古發現灞橋紙而可推到西漢,但東漢蔡倫造紙從而使紙得以廣泛利用,乃是造紙技術史上的重要階段。因此,東漢的造紙術仍是具有劃時代的意義)、地動儀、渾天儀等都是東漢時代的產物,其他方面的成就也多不是在秦漢帝國最強大時出現的。這種藝術和社會發展不平衡的規律,正是由于文明的發展基于對抗的基礎上才實現的。而這種對抗就包括上述諸矛盾,這是普遍的規律,也反映了秦漢時代文明發展的特點。
上述三個特點,也說明秦漢時期我國文明長足進步的原因。以后的歷史發展中,我國文明的進步也一再出現過秦漢時期的這些特點。從這些反復出現的規律中可以看出:凡出現如上所舉的特點的時代,文明的發展就會突飛猛進,反之就表現為遲緩以至停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