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陳繼儒序、董復表編王世貞《弇州史料》文中開頭一段說:
唐鄭惟忠嘗云:“自古文人多,史才少。”予謂史非乏才也,史之難,難于料耳。史才無料,如良賈不操金,大匠不儲材,雖鄭卓、公輸立窘矣。
史料和史的關系雖然已有若干人鄭重地指出,但仍有若干可貴的史料被故意埋沒,使后人困于鉤稽,明清之際關于建州的史實就是一個好例。
過去研究建州史的學者所能得到的史料只是幾部禁毀幸免的明人著作和朝鮮方面的記載,其中最主要的是《明實錄》。最近北平圖書館得到一部影印本《朝鮮李朝實錄》,記建州初期史實極詳盡,從此我們可以拿中國、朝鮮兩方實錄來對勘會證,重新來寫明清史中關于建州的一部分的記載了。過去我曾把這書中涉及中國、朝鮮和朝鮮與建州、建州與明的史料輯錄為《朝鮮李朝實錄中之中國史料》一書,體例一仍原書。今更從史料中錄出李滿住事跡為此文,中國方面材料大體上在稻葉君山《清朝全史》和孟心史先生的《清朝前紀》中均已引用,而此等材料所記載李滿住之事跡,亦已大致見于《李朝實錄》中。此不再引。
一、李滿住之家世
李滿住在建州史中是一個著名的領袖,假如把建州史分成兩期,以努爾哈赤代表后期,無疑地李滿住是前期的代表人物。
滿住祖父阿哈出,明賜姓名李思誠,父釋家奴,明賜姓名李顯忠,在朝鮮李太祖朝服屬于朝鮮。《李朝太祖實錄》卷八四年(公元1395)十二月癸卯條紀事:
自上即位,野人酋長遠至,移闌、豆漫,皆來服事,常佩弓劍入衛從征伐。如女真則斡朵里豆漫夾溫猛哥帖木兒,火兒阿豆漫古論阿哈出……等是也。上即位量授萬戶千戶之職,使李豆蘭招安女真,納賦服役,無異于編戶。
但未久復生反測,故太宗壬午二年(公元1402)十二月復有遣使招安之舉:
己巳遣判軍資監事辛龍鳳招安吾都里、兀良哈等以其不附也。(《太宗實錄》卷四)
同時明廷亦遣使招撫:
三年五月辛未三府會議女真事,皇帝敕諭女真,吾都里、兀良哈、兀狄哈等招撫之使獻貢。女真本屬于我,故三府會議。其敕諭用女真書字不可解,使女真說其意譯之而議。(同上書卷五)
太宗四年三月甲戌遼東千戶王可仁(修)奉敕招諭女真至朝鮮,為設建州衛之計。時阿哈出入朝,為明帝言猛哥帖木兒,明廷即遣使王教化的經朝鮮赍敕招諭。(同上書卷七)
阿哈出一名於虛乙主,即於虛出。注1225其女為明成祖妃:
太宗四年(公元1404)十二月庚午遼東總旗張孛羅小旗王羅哈時等至,上就見于太平館。孛羅等奉帝敕諭授參政於虛出于建州衛者也。初帝為燕王時納於虛出女,及即位后除建州衛參政,欲使招諭野人,賜書慰之。(《太宗實錄》卷八)
同書六年(公元1406)二月己卯條記:
大明立建州衛,以於虛出為指揮,招諭野人。(同上書卷一一)
三月丙申條記:
通事曹顯啟曰:“帝授於虛出參政子金時家奴為建州衛指揮使,阿古車為毛憐等處指揮使,阿難把兒遜為毛憐等處指揮僉事。”(同上)
金時家奴即釋家奴。妻康氏,曾于明宣德六年正月入朝明廷貢馬(《明宣宗實錄》卷七五)。於虛出住鳳州,同書十一年(公元1411)四月丙辰條:
鳳州即開元,金於虛出所居,於虛出即帝三后之父也。(同上書卷二一)
顯忠弟莽哥不花即阿古車,亦內附于明,官建州衛指揮。(《明宣宗實錄》卷一三)妻金阿納失里曾于明宣德九年四月入朝明廷貢馬(同上書卷一一〇)。子撒滿答失里繼之領毛憐衛官都督(《世宗實錄》卷**、六六)。明正統十年三月奏愿居京自效,從之,賜名曰忠。(《明英宗實錄》卷一二七)
滿住之初露頭角在明永樂末年,時已為中衛酋長,計其年當在二十以上(《世宗實錄》卷二四)。至明成化三年被誅,大概這老酋長死時的年齡當在六十歲左右。滿住有弟名阿古乙,《世祖實錄》己卯四年(公元1459)五月辛丑條:
武忠等將率滿住、古羅哈等四人赴中朝,滿住病以其弟阿古乙代遣。(《世祖實錄》卷二〇)
有三妻,一出斡朵里(吾都里),一出兀良哈,一出火剌溫(扈倫)(《成宗實錄》卷**)。有八子:
十一年十月丙戌,禮曹條錄野人賣土所言以啟:李滿住住平原無草木之地,子八人曰古納哈、豆里、阿具、羅歹、毛屎那、多非那、劉時哈,一人名不記,凡子孫二十余人。(《世祖實錄》卷四〇)
這是滿住死前一年的事。其諸子可考者長子有李古納哈,即果剌哈:
滿住管下王田保,今年七月隨同滿住長子果剌哈及管下人八名前來婆豬江舊居地面打圍。(《世宗實錄》卷一二三)
官兀良哈(建州中衛)都督(《世宗實錄》卷三〇)。據野人賣土的報告,在公元1429年時滿住管下不過三百人,馬四十余匹,歸古納哈管領(同上書卷四六)。
有季子甫乙加大(甫古大),滿住妾所出,滿住死后,屢謀興兵報復:
睿宗元年五月乙巳召廷臣議野人事,上問曰:“滿住之子,今存者有幾?”韓明澮等對曰:“但有妾子甫古大。”上曰:“其能招來乎?”明澮對曰:“今必不肯來。然甫古大未能收集部落,安能為患。”(《睿宗實錄》卷三)
以部落殘破,不能為朝鮮患。后乃勾引火剌溫諸部野人屢犯朝鮮邊境。
成宗乙未六年(公元1475)六月丁未金礩啟曰:“李滿住季子因其母娶妻火剌溫,欲報父仇積有年紀。”(《成宗實錄》卷一二九)
自明成化十年十二月至十一年正月突至理山等鎮昌洲等口子侵掠失利。《成宗實錄》記:
建州賊寇邊屢矣,而兵至二千未有如今日者。李滿住子酋長甫加大者火剌溫娶女所出也。建州衛雖卷地而來不可得二千余人,其請火剌溫兵明矣。(同上書卷一三〇)
次序不明者有亦當哈,《世宗實錄》卷一二三記己巳三十一年(公元1449)二月壬申正朝使李光齊赍回明延敕諭內有:“頃者建州衛都督李滿住男亦當哈來朝”之文。
有打肥刺(多非那),明成化三年與其父同被朝鮮所殺。(《世祖實錄》卷四四)
有古郎巨,《文宗實錄》卷九:
元年(公元1451),八月甲戌下諭書于平安道都節制使曰:滿住欲于九十月間遣其子古郎巨來獻土物。
有伊澄巨,《世祖實錄》卷一六:
四年(公元1458)五月庚戌平安道觀察使元孝然馳啟野人李滿住子伊澄巨等十二人到滿浦欲上來。
有阿具,《世祖實錄》卷一七:
七月辛亥建州衛野人都督李滿住子都萬戶阿具等來獻土物。
有毛只乃(毛屎那),《世祖實錄》卷四四:
丙戌十二年(公元1467)十一月辛巳平安道觀察使吳伯昌馳啟:“李滿住子毛只乃來告曰:兀良哈阿邑可末乙彥率軍四百名繼多浪哈而去。”
有李豆里(李豆伊)即都兮(《端宗實錄》卷二),《明實錄》作都喜。李豆里與朝鮮關系最深,滿住諸子中豆里與古納哈常奉命向朝鮮報告寇變聲息,頗得朝鮮信任。《明實錄》記:“正統九年十二月癸酉授建州衛都督僉事李滿住子都喜為副千戶,從滿住奏請也。”豆里為兀良哈童速魯帖木兒婿,明景泰六年(公元1455)五月由童速魯帖木兒之介求上京朝見修好,閏六月入見:
己酉世祖見豆里于議**,豆里曰:“速魯帖木兒使人言朝鮮異于昔日,故我父遣我朝見。”世祖曰:“汝父得罪先王,然今革面歸順,何不容受。”自后豆里及古納哈、阿具、伊澄哥等連續來朝,皆滿住子也。(《魯山君日記》卷一四)
世祖十三年(公元1468)四月與其子雪胡赤追獲逃奴斜住(汪仲武)于高沙里堡,返家中途為斜住所擊殺(《世祖實錄》卷四六)。豆里子弓之加茂于明成化五年(公元1469)六月入朝于明,受命繼父為建州都督并賜印。道使朝鮮通好(《成宗實錄》卷五)。其弟達罕都督繼之注1226復遣使與朝鮮通好。達罕明人記載稱完者禿,《成宗實錄》卷一四二:
十三年(公元1482)六月癸亥平安道觀察使馳啟:“建州衛都督李完者頭即達罕遣指揮李買驢持印信呈文到滿浦鎮,請平安道入朝,且請邊邑互市。”
同書卷一五八:
十四年九月戊戌禮曹啟:“本曹餉建州衛野人李達罕子李多之哈等。仍問曰:乃祖豆伊(里)向我國傾心效順,特著誠款,汝知之乎?”答曰:“何不知之,目今之來欲追祖父之跡耳。”又語曰:“乃翁都督未嘗通款,前送嗣子,克修前好,良用嘉悅。”答曰:“我父豈不欲來朝納款,今送我輩,其意可知。”
明成化三年之役滿住子漏網者,據《成宗實錄》除甫乙加大外有孛兒哈歹(卜兒阿歹),孛兒哈歹或即甫乙加大,甫乙加大為朝鮮所稱之名,在奏報明廷文件中則稱孛兒哈歹,或原為二人,亦未可定。《成宗實錄》卷九:
二年三月丙申移咨遼東云:“建州衛野人李滿住子孛兒哈歹說稱,曩在丁亥年朝廷征討建州衛時分,朝廷將俺父親與兄殺害,已于遼東總兵官根前告說欲要報復間,適因中朝敕招同類三百余人入去,待本人等回還,四五月間草長馬肥,前去朝鮮江邊口子搶擄設法等因。……”
同書卷一七:
三年(公元1472)四月乙酉建州衛野人左衛酋長卜哈禿右衛酋長李忘哈大語進賀使成任曰:“李滿住小子卜兒哈歹今離舊居西就卜哈禿所居近地,與舊居相距一日程。”
九年作賊遼東失利,自蒲州移住東良北無乙界等處(《成宗實錄》卷九二)。后為家人所殺,同書卷一一〇:
十年(公元1479)閏十月己未承文院參校鄭孝終上疏請罷兵曰:“夫建州酋長李滿住等誠心投化,素無仇怨,今以丁亥之戰,嗛至今,累次來犯,豈非為害之甚也。甲怒乙移而代人受敵,臣未知其可也。況今滿住之子孛兒哥反為家人所殺,則是為百年之運而我民去一仇家矣。”
有柳時哈即劉時哈,成宗十六年(公元1485)十一月曾充都督達罕使節到朝鮮交聘(同上書卷一八五)。滿住諸子多受朝鮮官,如《魯山君日記》一四:
(明)景泰六年(公元1455)閏六月甲寅以指揮僉事豆里為都萬戶。
《世祖實錄》卷一七:
四年(公元1459)八月壬戌以野人都督李古納哈知中樞院事,李阿具同知中樞院事,依例給祿。
滿住諸孫有:甫當可,古納哈之子(《世宗實錄》卷三〇);時應巨(《世祖實錄》卷四六);甫羅充,豆里之子(同上書卷四四);時波右,甫乙加大之子(《成宗實錄》卷一一〇)諸人。侄行有歹因哈,當是阿古乙之子。(同上書卷七五)
滿住之戚屬有凡察,凡察為童猛哥帖木兒之弟,猛哥帖木兒及其子權豆并為七姓野人楊木答兀所殺,滿住即娶權豆之寡婦。《世宗實錄》卷八九:
二十二年(公元1440)六月丁亥滿住欲娶權豆之妻已定媒妁。
跋扈一時之建州左衛酋長童猛哥帖木兒之子童倉為滿住婿,右衛酋長班車為滿住妻弟。滿住死后,其孫弓之加茂、達罕相繼領中衛,左衛酋長為童倉之子吐老,右衛則班車之子甫花土、羅下二人分領之。(《成宗實錄》卷一五八)
二、李滿住的住地及建州左衛之西徙
建州介于三大國之間,西有新興的明,北有蒙古,南有朝鮮。建州在勢力強盛時,乘虛入寇,或助明攻蒙古,或聯蒙古寇明邊,或乘明之敝,抄掠邊境,或南下向朝鮮攻擊;在勢衰時,便卑辭求內服,同時受三國的官職,乞取賞賜糧食。
滿住部落原住奉吉古城,因迭被蒙古軍隊入侵,明永樂癸卯(公元1423)得明廷許可移住婆豬江,世宗六年(公元1424)滿住率管下指揮沈時里哈、沈者羅老、威舍歹、童所老、盛者羅大等一千余戶南徙定居(《世宗實錄》卷二四)。婆豬江亦作撥豬江,蒲州江,亦作蒲州,這四個名稱在李朝各朝《實錄》中到處互用。
滿住勢力的壯大和建州左衛之移住婆豬江是有相當的關系的。明宣德八年(公元1433)原住斡木河之建州左衛童猛哥帖木兒父子為七姓野人所殺,部落殘破,朝鮮乘機拓境,加以壓迫。李滿住就利用這機會招引左衛西徙,因為他屢被朝鮮征討,兵力不能抵抗,想移居草河地面又不能得明廷允許,只能遠徙渾河,流離失所,猶恐朝鮮相逼,竄居山谷,不能安業。婆豬江土地肥沃,如能吸引左衛來住,兵力一充,便可合而抵抗。所以他就極力拉攏左衛領袖,和童猛哥帖木兒遺族聯姻:
世宗二十年九月庚午以童倉將求婚于滿住,傳旨令邊將責問之。(同上書卷八二)
又娶權豆(阿谷)的寡婦:
二十二年六月丁亥馬邊者、卞孝文奉書承政院曰:“千戶馬波羅來言:凡察、童倉等皆無叛離之心,但童權豆收養子指揮老古赤父母皆在李滿住部落,滿住欲娶權豆之妻,已定媒妁,指揮大也吾乃權豆妻之同產也,故此三人與前日資產被奪斡朵里三十余人同謀,數請凡察等徙居李滿住部落。”(《世宗實錄》卷八九)
凡察自其兄死后,即入明朝見,受繼兄統部之命,懼忽剌溫侵掠求徙朝鮮境內被拒,朝鮮又移寧北鎮于斡木河,益反側不安(同上書卷六五)。乘入朝時到婆豬江李滿住家留連累日,密相計議,為移居之備(同上書卷**)。一面奏請明廷求允移住,世宗十七年二月明廷許之,其敕書曰:
敕諭建州衛都指揮李滿住等,今建州左衛都督凡察等欲率領部下大小官民人等及百戶棗火等五十家俱來爾處居住,已敕其同毛憐衛都指揮郎不兒罕等一同前來居住,特諭爾等知之,故諭。(同上書卷六七)
又怕朝鮮阻留不放,奏請明廷敕諭朝鮮勿阻(同上書卷八〇)。朝鮮方面聞訊極惶急,即奏請明廷勿許移住,理由是:
比來童倉、凡察等所居地方切近本國后門,其被虜人口容易逃來,益生恨心,欲要搬移。見今李滿住等仇嫌本國,往來作耗,兩相結構,曾未解忿。倘若本人等與李滿住一處聚居,同心作賊,本國邊患益滋不絕。(同上書卷八〇)
同年五月明廷許朝鮮所請(同上書卷八一)。朝鮮大喜,極力招撫左衛,誘引來朝,授童倉等高爵。滿住見事不成,立奏明廷揭破朝鮮用意,明廷得息降敕朝鮮仍令左衛西徙渾河:
敕曰:“今得建州等衛都指揮李滿住奏:都督凡察、指揮童山自永樂年間歸順朝廷,開設衙門,降給印信,屢蒙恩賞,升授重職,聽令管領部屬在邊自在居住,已有年矣。今凡察等不思出力報效,背國負恩,聽朝鮮國王招引去見,受其鞍馬衣服等物,就于本國鄰近地方相參住坐。又令毛憐衛都指揮郎不兒罕及凡察男阿哈答等來誘引李滿住等前去朝鮮國一同居住,并本國收留逃叛楊木答兀下人口。然此事未知虛實,俱置不問。已遣人赍敕往諭凡察等即將帶原管人民及挾同都指揮李將家指揮佟火儞赤等家屬并各人部下大小人口與收逃叛楊木答兀下人口,俱來遼東附近渾河頭與李滿住一處完聚。”(《世宗實錄》卷八四)
朝鮮遣使陳奏,斥李滿住所言為“虛捏”,并說童倉等已安生樂業,請勿搬移。明廷又聽其請,但今朝鮮敕戒童倉等安分守法,勿作非為(同上書卷八五)。但是凡察已決心和滿住合伙,再具奏請求移居,明廷先入朝鮮之訴,不許其請。朝鮮節日使李恩儉《聞見事目》記其經過說:
凡察遣指揮童答察兒奏云:“皇帝再敕朝鮮使我與李滿住一處居住,今朝鮮尚不解送,且禁打圍不得自由,請遣使于朝鮮,使我如敕解送與李滿住一處居住。”皇帝不允其奏,敕凡察曰:“往者建州衛指揮李滿住等屢奏搬取爾等移來遼東渾河頭一同居住,已遣敕諭朝鮮國王禁約彼處軍民不許阻當,仍差人護送出境,聽爾等搬移前來。既而得朝鮮國王奏李滿住等虛捏奏請,妄稱爾等欲移來同住。朕惟四海一家,彼此皆朕人民,況朝鮮國王世守禮法,必不敢擅自拘占,已諭其若果凡察、童山等在鏡城地面安生樂業,仍聽爾等在彼居住,不必搬移。今爾等又奏要搬回鳳州放豬地面居住,緣在此在彼均是朝廷官屬,茲特遣敕往諭爾等遵奉朝命仍在彼居住,朝鮮國王必能撫恤爾等不致失所。今爾等須守本分以安生理,朝廷或有敕召爾等來朝,或有征伐調遣,爾等須即聽命前來效力不違,庶見爾等敬天事大之誠。”(同上書卷八六)
明廷既不許移住,朝鮮又專事侵逼,童倉、凡察等只能舉族逃去。次年(公元1440)四月咸吉道都節制使金宗瑞報告童倉、凡察等率麾下舉家逃去,被朝鮮軍隊追截,棄其資產馬畜,只著破衣逃脫,麾下四十余人被獲(《世宗實錄》卷八九)。六月間率管下三百余戶逃至婆豬江,住白頭山西南亐多干之地。(同上書卷九〇)
世宗二十三年(公元1441)正月明廷敕許同住。朝鮮自此多樹一敵。李滿住則自此一躍而綜三衛,發縱指示,為明和朝鮮的大患。
公元1424年滿住從回波江、方州(元開元路)一帶避韃靼和兀狄哈的侵耗移住婆豬江多回坪一帶(同上書卷二五)。世宗十五年(公元1433)四月朝鮮分兵七道來伐(同上書卷六〇),滿住被箭,妻小被殺(同上)。被擄六十四口(同上書卷三一)。部族流離四散,懼逼復移居開原遼東近地之虎狼衛(同上書卷六七)。十年后似又移住于秋子河城,《世宗實錄》卷一一二,二十八年(公元1446)五月己丑條:
平安道監司啟:百戶張乙敬追茂昌入寇野人至羅里乃洞,得野人柏皮書,使人譯之,其文曰:“重治海子領兵將軍衛斯何處重治上文書,前者隨皇帝歸順效力,二家為一家,忽剌溫亐知介毛同古等擄掠之,故吾百姓盡了,是以報復而來。”譯者曰:“重治李滿住領兵中軸也,衛斯何處乃滿住時居秋子河城也。海子未詳。”
明景泰元年(公元1450)十二月蒙古脫脫不花王侵海西,海西建州等處逃避一空,《文宗實錄》卷六:
脫脫兵三萬于臘月二十三、四日間到海西,執不剌吹殺之,其部落降者不殺,不順者皆殺之。指揮剌塔以下一二百人逃奔黑龍江松林等處。建州衛李滿住聞脫脫王殺掠海西人,奔竄山林。脫脫不窮進,還于海西,海西、建州等處一空。
滿住逃回婆豬江,童倉、凡察逃于東分水領八渡河極南(《文宗實錄》卷七)。滿住使人示意于朝鮮,謀入居白頭山北南羅爾夫尼衛或慶源地訓春(同上書卷八)。據被擄逃來唐人唐貴、張順等之報告,滿住所逃之地距婆豬江二日半程,距前居渾河十日程:
滿住曾居渾河,今年三月畏達達及遼東軍馬,率部下移居渾河迤南十日程枉天地面。自枉天以南二日程地名五未何吾,五未以南半日程地名婆豬江。自婆豬江至枉天道路不險,其間雖有川河,人馬皆可通行。五未西邊有兀剌山城,滿住管下人等常言山城險阻,西不畏遼東,北不畏達達,唯南邊朝鮮軍馬甚可畏,然避亂之地莫如此處,今年秋后當來居于此。(《文宗實錄》卷九)
這是文宗元年(公元1451)八月辛未的報告,兩天后朝鮮**又得報告,確實知道滿住的新住址:
甲戌下諭書于平安右道都節制使曰:“今來左道都節制使啟本節該:李滿住管下金納魯等六名到江界地面滿浦,問其來由,則曰脫脫兵馬擊海西衛殺虜人物,因此滿住不得寧居,今年三月還居兀剌山城甕村。”
凡察子甫下土則移居甕村迤北十五里吾毛水之地。充尚則移居甕村。上項滿住管下一千七百余戶,充尚、甫下土管下共六百余戶。……(同上書卷九)
滿住所居地據另一報告為凡兒彌河,其遷徙原因為懼明征伐:
滿住及童卜化禿(凡察之第三子)等嘗假稱達子,屢寇遼東,俘虜邊氓。畏其來討,自原居蘇子河移住凡兒彌河阿坡里等處。(同上書卷一二)
蘇子河為渾河支流,凡兒彌河阿坡里當是兀剌山城附近地名。和朝鮮的江界渭原相距才二、三日程。甕村亦名雍村。十年后又移居距雍村一日程地(《世祖實錄》卷二九),距滿浦百余里。北距火剌溫地面三、四日程,南距兀剌山城二日程(同上書卷三九),距里山八日程,所住地名所老非羅多。(同上書卷四〇)
明成化三年(公元1467)明和朝鮮合兵攻建州,朝鮮大將康純、魚有沼、南怡于九月二十五日渡鴨綠江分道進,二十九日攻建州東北婆豬江李滿住等所居諸寨,三十日攻吾彌府諸寨,斬李滿住及其子古納哈、打肥剌等二百八十六級,生擒滿住、古納哈之妻等男婦共二十三名口。(同上書卷四四)
婆豬江即今佟佳江,兀剌山城在婆豬江左岸懷仁附近,吾彌府當即上述之五未何吾,與朝鮮之滿浦相對。
三、明與朝鮮兩屬下之李滿住
滿住部族介于三大國之間,在四十年酋長生活中,管領著不滿二千戶的部落,朝鮮和遼東的邊民不斷地被他的部族所襲擊,使兩國**不能不設法羈縻,減輕邊患。他的辦法是:寇明則親蒙古,寇朝鮮則又親明;在另一方面他又自居后臺的策士,指使其他部族向明和朝鮮侵略,功成則坐地分贓,失敗則脫身事外;又時時向被侵掠者獻殷勤,博取賞賜,有時且舉發他自身所指使的寇變,先期告密。他的失敗是同時得罪了兩個大國,又不能得第三者的障庇,在明和朝鮮雙方夾擊下,無地退避,終于束手被滅,建州為之驟衰。
滿住招引左衛同住,這件事在朝鮮固是失策,極力挽回終于失敗。在明廷一方面,從得到朝鮮懇切的請求后,在同樣的情況下也認識到讓三衛合住厚集敵力之非計,下敕禁止(《世宗實錄》卷八六)。
二十一年(公元1439)九月壬申吾都里毛多赤來告曰:“聞忽剌溫野人赴京師者言,凡察等奏請移居婆豬江,帝覽奏大怒,令考其前此開陽城等處虜掠事跡比之,遂不準所請。”
在這樣的情形下,滿住能勾結凡察和素來親朝鮮的童倉舉族逃來同住,這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
李滿住在明人和朝鮮人的心目中都認為是一個可怕的鄰居,公元1459年朝鮮王曾和明使陳嘉猷有過這樣的談話:
(明責朝鮮交通野人,擅授官職)上令金何答曰:“古納哈、童倉曾受本國之職,李滿住子四五人頻頻來往,其子一人前月來還。此輩人面獸心,若不許來,即生邊釁,不得已而待之,有自來矣。”嘉猷曰:“朝廷亦知此輩易生釁端,此輩與畜生一般,今年受職,明年又欲受職,欲心無窮,朝廷所知。”(《世祖實錄》卷一六)
明之不敢痛絕,也是怕引起邊釁。世宗二十三年(公元1441)四月明廷諭朝鮮敕書中有這樣的話:
彼凡察、李滿住輩朝廷不過異類畜之,饑窮來歸則矜閔而芻豢之,所不絕之者亦意彼得所止,則或者不肆竄竊于王之境,非有厚彼之施也。(《世宗實錄》卷九二)
這不過是一種外交辭令,口說是為朝鮮其實還是為自己邊境的安全。
滿住對明比較地肯低首下心,除例貢外有時會自告奮勇地賣力氣,聽指使。例如捕土豹:
世宗十四年(公元1432)十二月滿住承圣旨入深遠處,捕土豹。(同上書卷五八)
出兵扈從:
二十九年(公元1447)六月通事金辛回自遼東啟:“達達也先太師屯兵黃河,冬月欲攻海西野人,遼東閱軍隄備。建州李滿住曾往北京,自請扈從,閏四月挈家赴京。”(同上書卷一一六)
擒送邊寇:
文宗二年(公元1452)三月戊午明使金寶告都承旨姜孟卿曰:“皇帝招致李滿住、童倉而不招卜哈禿,卜哈禿慊之,搶奪遼東牧馬十七匹而去。皇帝敕滿住等拿卜哈禿以來,否則當擒殺汝輩。滿住督卜哈禿赴京,卜哈禿不去。滿住曰見咎于爾猶可也。若得罪皇帝,則我輩無所逃矣。遂拿卜哈禿而歸。”(《文宗實錄》卷一二)
同時又出兵掠擾,有時聽蒙古人指使,有時則假裝蒙古軍入寇。有明確記載可考的如下列幾次:
(明)景泰元年(公元1450)四月壬辰,時韃靼脫脫王屯兵廣寧、遼東近地,也先屯大同城外,李滿住諸種野人皆投于彼,聲言將擊遼東以及朝鮮。(《文宗實錄》卷一)
這次寇邊當時即被明廷發覺,降敕朝鮮謹備:
八月甲戌敕曰:“近得鎮守遼東總兵等官奏報,四月二十六日以來開原、沈陽等處各報達賊入境搶掠人畜,及攻圍撫順千戶所城池。審得各賊系是建州、海西、野人女真頭目李滿住、凡察、董山、剌塔為北虜迫脅,領一萬五千余人馬前來為寇,當被守備官軍追擊出境。又稱再添人馬前來攻擊……云云。”(同上書卷二)
被利用的結果是脫脫攻海西,滿住懼不敵奔竄山林。(同上書卷六)
同書又記:
滿住及童卜花禿等嘗假稱達子,屢寇遼東,俘虜邊氓。(同上書卷一二)
明欲調兵征剿,始各畏懼,將其所搶人口送回赴京服罪(同上)。《世祖實錄》卷二乙亥(公元1455)八月辛亥條:
七月二十二日總兵官曹義與通事樸枝言曰:“野人李滿住要結三衛達子假稱也先兵馬,橫行作賊。”
世祖七年(公元1462)八月復聯蒙古入寇,《實錄》卷二九:
壬午謝恩使金系熙、姜希顏先遣通事張有誠啟聞見事目:“五月二十九日還到寧遠衛,指揮盛光云:達賊與建州、毛憐等衛野人連結,今在沙河北長城外二十里之地。”
次年復入寇,報殺海西人之仇,《世祖實錄》卷三一:
癸未(公元1463)十月乙巳成吉道都節制使康純馳啟:“建州李滿住、童山等送箭于毛憐衛,約合兵欲寇中國或寇朝鮮。”又千秋使宣烱等聞見事件云:“去年馬鑒奉敕將往海西到開原衛,海西人拒而不納。適海西人獵開原長城外,開原人殺之,因是海西人連結建州衛橫逆不入貢。今武忠奉敕往海西招撫,又往建州衛招撫。”
十一月戊午康純馳啟:“蒲州人與火剌溫相應發兵,謀寇遼東及甲山、義州等處。”
世祖十二年(公元1467)十月蒙古軍逼廣寧,野人等圍開原(《世祖實錄》卷四四)。據唐人終信的報告滿住部落曾被明兵攻殺:
十月二十五日野人入通遠堡殺擄人畜,指揮劉英出戰死之。賊分屯夫乙原里、深浦、雙嶺,往來剽掠,鄧御史領千余兵戰琥珀洞不勝而還。胡參將王指揮亦到開州追戰。又宋參將、朱參將領兵直到李滿住所居,執滿住問其子等所在,仍攻殺所管三屯,縛致滿住及家屬于胡參將、王指揮在處。(同上)
自后入寇不絕,明廷下令禁止貿易:
十三年(公元1468)正月戊寅野人李豆里來信,建州衛居人等剽掠中原,故不得貿易于遼東地面。(同上書卷四五)
但建州部族仍出沒遼陽,三月間海西衛千余兵屯于白塔,毛憐衛千余兵屯于連山,建州衛五百余兵屯于通遠堡(同上)。明廷不堪其擾,遂定與朝鮮夾攻之計。
建州在明廷的眼光中是桀驁不馴的屬夷,在朝鮮人看來也是如此。明廷用賞賜爵祿羈縻,朝鮮人也用同樣的手段去對付。但是在事實上,朝鮮又是明的屬國,在兩屬的情勢下,不可避免地引起明廷的猜嫌。朝鮮世祖即位后極力招徠建州,建州野人相率來朝。明景泰七年(公元1456)二月李滿住、充尚(童倉童山)均請由平安道入朝,當時朝鮮君臣曾有如下的討論:
丁巳上謂大臣曰:“李滿住請由平安道之路來朝,許之否?”韓確啟曰:“中朝禁我國不與此輩交通,向者野人之來中朝必聞,況滿住有名,不可招來。且開平安道之路使彼知夷險適直亦不可。”上曰:“中朝之與我國,雖敕之如此,野人入朝則饋遺甚厚,此中國之深謀也。古人云以蠻夷攻蠻夷,中國之勢,此即今日中國之謀也。在我國固當待之以厚,豈可陷于中國之術乎?”(《世祖實錄》卷三)
建州先處朝鮮東北,例由咸鏡道入朝,后西徙婆豬江,朝鮮為國防的關系,仍要他們繞一個大圈子由咸鏡道出入。韓確和明帝室締姻,是一個親明派,世祖則頗有野心,主極力招撫之說,形跡既露,建州部人遂向明告密:
己卯(公元1459)二月己巳奏聞使金有禮馳啟:“廣寧百戶黃英密與臣言:建州都指揮李兀哈、童火儞赤(佟火爾赤)等訴于總兵官曰:都督童倉今秋到朝鮮,朝鮮國王每日賜宴,又賜鞍馬衣服弓劍,度其勢必有招撫之意。總兵官曰:汝等聞諸何處?李兀哈等曰:我輩眼所共見。仍告賞賜物件。總兵官即與太監奏達,秘不宣。遣經歷童成前去童倉處所窺覘情偽。”(同上書卷一五)
滿住和童倉同請入朝,而此告密不及滿住,其為滿住所指使無疑。至少告密的是滿住部下,不能說滿住和這次告密無關。同年四月明使陳嘉猷、王赍敕來責問,禁止交通。據明使口頭之言:
朝廷意以為此二人(古納哈、童倉)曾受朝廷都督職事,殿下又加授職,于理未安。(同上書卷一六)
則實為宗**之爭執。同年七月復降敕嚴責,敕云:
王以為欽遵敕諭事理,許其往來。但(明)宣德、正統年間以王國與彼互相侵擾所降敕諭,故欲令釋怨息兵,各保境土,未嘗許其往來交通,除授官職。且彼既受朝廷官職,王又加之,是與朝廷抗衡矣。(同上書卷一七)
朝鮮自此不敢公然招納,敕邊將不許交通:
八月乙卯諭平安道觀察使都節制使曰:“若李滿住、童倉等使送到滿浦等處,當諭以上國誥敕交通之意,以杜頻頻往來。”(同上書卷一七)
滿住對朝鮮的態度也和對明同樣的狡詐,在遭天災或歉收時則卑辭叩邊乞糧:
世宗七年(公元1425)正月辛卯平安道監司馳報:“野人李滿住等百七十三名到江界,童修甫答等二百六名到閭延俱以請糧為辭,留連不還。”令小給回程糧,如不還歸,則嚴兵設備,臨機應變。(《世祖實錄》卷二七)
朝鮮為之疲弊:
十七年(公元1435)十二月庚子兵曹啟:“婆豬江野人托以乞糧而來,若許留則相續不絕,供億之弊不少。且譎計難測,陽為歸附,陰縻糧餉。乞令給糧遣還,后有出來者并不許留。”從之。(同上書卷七〇)
有警則遣使預報,如:
十七年正月丁亥建州衛都指揮李滿住遣使來報:“忽剌溫千余騎欲侵犯朝鮮,已啟行矣。”(同上書卷六七)
果然兩天后閭延即被圍攻。如:
世祖庚辰(公元1460)十一月甲辰建州衛李滿住遣人馳報:浪孛兒罕親黨火剌溫可昌哈率千余兵欲犯邊。(同上書卷二二)
不到幾十天,閭延果然被寇。其子古納哈、豆里尤為朝鮮所信任。世祖七年(公元1461)自八月十日至九月四日凡五次報變,至以賊虜發兵時日來告(同上書卷二六)。丙戌(公元1466)二月世祖諭邊臣有“豆里告變,未嘗不實”之語(同上書卷三八)。時時遣使朝貢輸誠。壬午(公元1462)十二月滿住以他部趙三波等屢犯朝鮮,懼并被攻剿,上書乞自效,其書契曰:
(明)永樂二十年太宗皇帝諭父於許乙主曰:“達達侵擾,汝是皇親,若被擄則名譽不美,汝可移居蒲州地,朕當諭朝鮮國王。”(明)永樂二十二年移住。(明)宣德七年火剌溫兀狄哈毛都古入寇大國。宣德八年四月十九日大國發兵七道入攻,盡殺父子兄弟妻子,擄六十四口,后乃遣還。滿住猶不敢報,移居開原、遼東近地。達達之兵侵中國,又侵我等,我還蒲州江。(明)天順五年趙三波奏于皇帝曰叔父浪孛兒罕無罪被殺于朝鮮,欲要報復,帝為止之。又曰今上撫恤小人之子,特受高職,賜之鞍馬,報恩無路,只欲直心效力。(《世祖實錄》卷二九)
同時卻又乘機不斷入寇,世宗十五年(公元1433)四月朝鮮向明廷奏請討伐,奏曰:
竊詳婆豬江、斡木河等處地面散處野人等類與叛人楊木答兀結為群黨,擄掠遼東、開元等處人民,買婦及本國邊民為奴使喚。前頭被擄人口等不勝艱苦,自永樂二十一年以后連續逃來本國,共計五百八十名口,審問根腳,委系上國軍民,節次差官解送五百六十六名口,內有本國人口仍令安業。因此野人等積年含憤,侵擾本國邊境,為害不少。今來婆豬江住野人等稔惡不悛,糾合同類野人四百余騎,于各人面上刺做忽剌溫野人貌樣,突入邊郡江界、閭延等處殺害軍民男婦,劫掠人口牛馬財產,孤人主子,寡人之妻,其為酷害尤甚。不但輕蔑本國,乃敢為欺罔朝廷,詐稱忽剌溫地面野人等搶去人口頭匹,奪下拘留在衛。臣竊謂忽剌溫地面與本國相去遠,本無仇嫌,乃緣婆豬江等處野人等誘引前來,托為賊首,本非忽剌溫野人造意作耗。即日本人等又欲作耗窺伺邊郡,事若倉卒,難以應變。著令邊將部領軍兵前去,從宜設策及機處置。(《世宗實錄》卷六〇)
奏章未發時朝鮮已敕平安道都節制使崔閏德率軍進攻,三月二十七日命三軍節制使李順蒙等分兵七道,四月十九日昧爽行師,射傷李滿住,殺死其妻小,俘虜其部下一百七十五名而還(同上)。十七年(公元1435)正月七月九月建州復連續入寇(同上書卷六七)。十二月癸卯滿住又遣使來獻土宜,并辨寇盜為忽剌溫野人所為,與本人無涉(同上書卷七〇)。十八年二月癸丑明敕備兵剿滅,敕曰:
所奏建州衛都指揮李滿住稔惡不悛,屢請忽剌溫野人前來本國邊境劫殺等事具悉。蓋此寇禽獸之性,非可以德化者,須震之以威。敕至王可嚴敕兵備。如其再犯,即剿滅之,庶幾邊民獲安。(《世宗實錄》卷七一)
十九年(公元1437)七月丙午條:
傳旨平安道監司,俟機潛滅婆豬江李滿住。(同上書卷七八)
以都節制使李蕆為大將,九月初七日分兵三道:上護軍李樺領一千八百十八人向兀剌山南紅拖里;大護軍鄭德成領一千二百三人向兀剌山南阿閑皆自理山越江;李蕆與閭延節制使洪師錫、江界節制使李震領四千七百七十二人向甕村、吾自岾、吾彌府等處,自江界越江。三路軍皆獲捷,焚搜古音閑、兀剌山城及阿閑地面、吾彌府,凡殺獲賊六十名(同上)。滿住被剿,使部下揚言恐嚇報復,將害朝鮮入朝使臣于東八站路(同上書卷七五)。一面遠遁渾河,竄居山谷,不能安業,糧餉匱乏,其管下人或持土物往來開原買賣覓糧,或往遼東覓保寄住(同上書卷八二)。時左衛童倉、凡察等受朝鮮旨來招撫,滿住即具奏明廷詰斥其背國負恩,請依前敕勒令移來同住(同上書卷八四)。
三衛合住后,滿住勢力復振,時鄰時寇,二十三年(公元1441)閏十一月滿住、凡察使人來朝(同上書卷九四)。又入貢明廷,自陳敬遵朝命,安分守法(同上書卷九六)。明景泰五年(公元1454)十一月遣使乞賜鞍馬(《端宗實錄》卷一二)。世祖二年(公元1457)二月遣使請由平安遣入朝(《世祖實錄》卷六)。朝鮮亦曲意撫納,令邊將加意接待(同上書卷一六)。但令避明使耳目。己卯(公元1459)三月丁未:
諭平安道觀察使元孝然都節制使具致寬曰:“野人來服,我國之上策,卿等獨知,然上國所惡。故使臣回還間,建州衛野人來朝者勿許上送。給行糧鹽醬送還。”(同上書卷一五)
此后三衛小酋時時入侵,滿住一面使人告密,一面又陰為謀主。壬午(公元1462)三月癸丑條:
咸吉道都觀察使康孝文據鐘城節制使申興智呈馳啟:“阿赤郎耳住兀良哈吾同古到鐘城告曰:女真毛尼可到吾家言曰吾等及同里住火剌溫兀狄哈都督尼應可大、汝羅豆等率兵五十將入寇平安道,去二月到李滿住家議之。滿住曰:江水解冰,且前年秋入寇,以此平安人皆入保城內,勢難攻城。又汝等馬瘦,待草長農民布野入寇為可。遂還養馬練兵。”(《世祖實錄》卷二八)
時野人趙三波阿乙豆等聲言報仇,掠擾不已。朝鮮不能忍受,決心一網剿滅(同上書卷三三)。李滿住等得息大懼,數遣使請入朝被拒,不得已將家財妻孥并移山幕,每日出后下本家,申時還山幕,遠處土田不得耕獲(同上)。滿住子豆里得朝鮮許可移居皇城平,以朝鮮待遇甚薄,復歸故居(同上書卷三四)。乙酉(公元1465)二月豆里入朝于明,請敕朝鮮勿攻。明為降敕令朝鮮勿妄興兵。(同上書卷三五)
朝鮮**早定征伐之計,邊將積極備戰,建州人來往邊境者見滿浦屯集大軍船艘,知遲早不免被攻,欲先事圖之,通部厲兵秣馬,克日入寇(同上)。丙戌(公元1466)秋冬之間,建州毛憐諸部連寇明境,次年明使來約夾攻,遂一舉而滅建州。
四、李滿住之滅亡
世祖十二年(明成化三年,公元1467)五月兀良哈大舉寇義州,朝鮮君臣大憤:
戊辰上召宗宰及諸將謂曰:“野人千余兵殺掠我人畜以去,將坐受其辱乎?聲罪致討乎?”群臣相顧莫敢言。上曰:“卿等難其事不言耶?”都總康純對曰:“固當大舉討之,但時方盛夏,弓力解弛,雨水漲溢,恐不得利而還。當俟秋高馬肥,分道而入,火其委積,使其無所資,則虜可殲矣。”眾議紛紜,御札示之曰:“今野人既凌中國,又侮我國,是非宏圖遠略,專以好亂無知,見利則貪耳。無體統故無紀綱,小敗則逃散,小勝則分贓,此敵情也。近野人趨附于我,故中朝忌之,我國事事從敕,故信之。到今如此,故欲攻之。攻之利:則效力中國也;邊警永息也;備御益固也;使不得農作也。害:則未知雨水也;虛備糧餉也;代人受敵也;疲于奔命也。”申叔舟、韓明澮曰:“虜今得利于我,頗有驕心,無所備戒,乘其不意擊之為便。”上頗然之。(《世祖實錄》卷四二)
遂定策以綾城君具致寬為都體察使,康純、吳子慶、魚有沼、崔適、李克均等為裨將,領精兵一萬五千,分五道進攻。(同上)
八月庚戌得遼東左都御史李秉、總兵武靖伯趙輔移咨云:
建州三衛世蒙國恩,授與官職以榮其身,撥與土地以安其居。邇者悖逆天道,累犯遼東邊境,致廑圣慮,特命當爵等統調大勢官軍,將以搗掃其巢穴,絕其種類,以謝天神之怒,以雪生靈之忿。但緣建州后路與朝鮮國地方相連,慮有殘賊敗走,遁入彼國邊方逃命投生。已經議奏敕朝鮮國王隨機設備,截其后路,倘遇建州窮寇,奔遁到彼,就便截殺。(同上書卷四三)
朝鮮即更命右參贊尹弼商為平安道宣慰使,令節制諸軍進攻。
九月丙子明廷復敕朝鮮遣偏師相應剿滅建州。遼東遣百戶白颙來告師期。世祖預敕諸將緩幾,勿與明將爭功。康純、南怡等所領軍于二十四日渡江,二十五日與魚有沼軍會于皇城平,約勒兵二十七日行軍,分二道入攻。(同上)
明軍方面:總兵官韓赟參將周浚等領一萬三千兵,九月二十日先發向通遠堡草河口;總兵裴顯都指揮夏霖等領一萬三千兵,二十二日發向咸場;都御史李秉太監黃順大總兵官趙輔為中營,傾二萬六千兵,二十四日發向牙笏關;總兵官王英參將黃端等領一萬三千兵發向撫順所;參將孫璟副總兵武忠少監魏良等領一萬三千兵發向鐵嶺衛。(《世祖實錄》卷四四)
明和朝鮮用十萬以上的兵力夾擊建州,明軍后期未至,朝鮮軍則直抵窟穴,一舉成功。十月壬寅朝鮮**得到捷報:
主將康純奉書于承政院以啟曰:“臣領兵九月二十六日與右廂大將南怡自滿浦入攻婆豬江。斬李滿住及古納哈、豆里之子甫羅充等二十四名;擒滿住、古納哈等妻子及婦女二十四口;射殺未斬頭一百七十五名;獲**男一名女五口,并兵械器仗牛馬;焚家舍積谷。退陣以待遼東兵,累日無聲息,故本月初二日還師,初三日渡江。又左廂大將魚有沼自高沙里入攻阿彌府。斬二十一級;射殺未斬頭五十;獲漢女一口,并兵仗器械牛馬;焚家舍九十七區。亦與遼東兵不遇。”(同上)
滿住被殺,建州余部逃散,世祖復諭諸將:
凱旋之后,伺賊復穴,即更整軍士,須期殄滅建州,然后乃已。
終以餉芻不繼,不能復舉,罷兵而還。凱旋后世祖和康純有過一次這樣的談話:
十一月辛巳上謂右議政康純曰:“即征建州,砍白木而書之,然乎?”純對曰:“然”。上曰:“書云何?”對曰:“朝鮮大將康純領兵一萬攻建州。”上曰:“攻字未快,滅字最好。”(同上)
事實上滿住被殺時部屬不過五六十家。《成宗實錄》卷八五:
八年(公元1477)十月庚申武靈君柳子光上劄子曰:“丁亥年臣亦從征建州,滿住部落五、六十家,人丁稀少,生理可惜。”
被剿后遺民不過數百人:
六年(公元1475)二月壬午諭魚有沼曰:“建州之賊于前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寇理山,今正月二十三日寇昌州,二十五日寇碧團,退屯于距碧團十五里之地。或曰三千余騎,或曰四千余騎,或曰八千余騎,以此觀之,雖不至八千,亦不下三、四千,實非小賊。李滿住種落才數百耳,必是并左右衛、普花禿、童倉種落而又請兵于諸種也。”(《成宗實錄》卷五二)
又七年二月乙未條:
建州賊寇邊屢矣。而兵至二千未有如今日者。建州衛雖卷地而來不可得三千余人。(同上書卷**)
由此可知,滿住父子雖被朝鮮所殺,其本部實力仍然存在。事后遺部紛紛寇邊,仍為明和朝鮮的威脅。明成化四年(公元1468)冬野人復犯遼東,邊將集兵謀討伐,使海西野人及蒙古人往諭降,建州三衛野人頭目七人聞命即來投順,明廷即命罷兵(《睿宗實錄》)。五年四月筑長墻,自撫順千戶所至朝鮮碧潼江邊,設堡置墩戍守(同上)。朝鮮方面亦懼野人遺種報復,事后即派重臣巡邊(《世祖實錄》卷四四)。成宗七年(公元1476)八月復立仇寧萬戶(《成宗實錄》卷七〇),備建州入侵。建州自后數衰數盛,一百二十年后而有努爾哈赤崛起。
一九三四年九月二十日于清華大學
(原載《燕京學報》十七期,原名《關于東北史上一位怪杰的新史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