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有貪杯習慣的人們的意識中,誰都承認酒這東西有特殊的效用。那些舊式的酸溜溜的先生們,往往把“解愁”和“鉤詩”的字樣來謳頌酒德。比較有些新知識的人物對于酒的評價卻不同了。說上什么“刺激神經”“暢流血液”,“提振精神”一類的考語,似乎也承認酒有興奮的功用。但我的老友霍桑對于這些見解都是反對的。他說酒精中含著毒素,能夠使神經麻木,減弱官覺的性能,總是有報無益。這句話我以為說得太過,也曾跟他辯論過。我認為飲酒若不過量,并不一定有害;但若使酒性太猛,或飲酒過度,那才有流弊可言。幸而霍桑也不是像“在理”的人一般地涓滴不嘗的人,所以辯論的結果往往是一笑了之,并不曾面紅耳赤過。可是在那天晚上,我經歷了這一件奇怪而有趣的事實,才使我感得霍桑的見解確有科學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