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五十五年二月初三日
臣李煦跪奏:
竊臣至江寧織造衙門,傳宣萬歲命李陳常代補虧欠恩旨,曹(兆頁)母子即望闕叩頭謝恩,舉家皆感激涕零也。
今戶部行文巳到,而臣接閱部文之後,有應再奏於圣主之前者。竊臣煦從前查曹寅虧欠,原有三十七萬三千兩零。因壬辰綱臣代曹寅任內,商人有應繳之費十一萬兩,扣存未收。既有此宗現銀可抵,則曹寅實欠二十六萬三千兩零,所以臣煦前摺內奏曹寅虧欠之數止二十六萬三千兩零而不奏三十七萬三千兩零也。在李陳常奉旨代補欠項,原系陳常自己任內馀銀,今部議請將曹寅未收之商費十一萬兩,即柢算在臣煦所奏曹寅二十六萬三千馀兩虧欠數內,是曹寅名下少收商費十一萬兩,即多出虧欠十一萬兩矣,曹(兆頁)母子拆骨難完。除曹(兆頁)具摺泣奏外,臣煦冒死再奏,伏求萬歲俱賜矜全,則曹寅一門永銜結於生生世世矣。
再,李陳常摺內,將商人應繳之費十一萬兩摺去平色,止算九萬九千五百馀兩,而其實當時結算商人未繳之費,原算十一萬兩。合并奏明,伏乞圣鑒。臣煦臨奏不勝悚惶戰栗之至。
[宮中.李煦奏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