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曾經說過,在有些文章里,作者從開始到完結只是報告,自己不加意見,不說一句話。在另外一些文章里,作者除報告以外還附加著意見,說著幾句話。前者就是記敘文;后者就是論說文。
照這樣說,好像記敘文完全是照抄客觀的事物,作者自己沒有一點主觀的東西在里頭了。其實并不然。試取同一題材教兩個作者去記敘,依理說,大家都是照抄,寫成的文章應該彼此相同。但是實驗的結果卻往往彼此互異——學校里逢到作文課,幾十個同學寫同一題材的記敘文,寫成之后彼此調看,竟難看到完全相同的兩篇:這不是大家都有的經驗嗎?為什么會彼此互異?第一,記敘的順序不同,寫成的文章就互異了。第二,對于材料的取舍,各人未必一致,因此,寫成的文章就互異了。第三,對于同一材料,各人又有各人的看法,看法不一樣,寫成的文章也就互異了。以上第一項是屬于技術方面的事;第二、第三兩項都源于作者的心情,心情是所謂主觀方面的東西。客觀的事物呈現在作者的面前,作者把主觀的心情照射上去,然后寫述出來。這雖不是發表什么意見,卻也和呆板地照抄不同。正惟如此,所以兩個作者記敘同一的題材,寫成的文章總是彼此互異的。
如果用照相的事情來比況,這個道理將更見明白。照相,通常都認為是照抄客觀事物的一種手段。但是,對于同一的事物,幾個照相家可以照成各不相同的相片。甲把焦點放在事物的這一部分;乙把焦點放在事物的那一部分;丙呢,把光線弄得柔和一點,他以為這樣才能顯出那事物的神情;丁卻把光線弄得非常強烈,他以為非如此不足以顯出那事物的精彩。沖洗出來的結果,四張照片各不相同,那是不消說的。所要說的是四個照相家定焦點、采光線為什么會不同。這就由于他們心情不同的緣故,說得詳細一點,就是他們主觀的心情不同,所以對于客觀的事物所感到的意趣也不同,他們各憑自己的意趣來照相,成績自然互異了。被認為照抄客觀事物的照相尚且如此,記敘文常和心情有關也就可想而知。
生性縝密的人常歡喜寫事物的優美的部分;生性闊大的人常歡喜寫事物的壯偉的部分;一個閑適的人聽了煩囂的蟬聲也會說它寂靜;一個憂愁的人看了嬌艷的春花也會感到凄涼。事物還是客觀的事物,一經主觀的心情照射上去,所現出來的就花樣繁多了。
通常的記敘文記敘事物,大多印上了作者的心情,不過程度有深淺罷了。唯有教科書、章程、契據等等的文章,才可以說只敘述事物而無所謂作者的心情。這因為這類文章有限定的范圍,無論由誰來寫,所寫的總是這一套東西,作者的心情是摻雜不進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