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在友人處見到一本三卷三號的《真美善》,在“文藝的郵船”欄內有一篇曾虛白先生《致新月陳淑先生的信》,是答辯他的《英國文學ABC》的批評(曾先生稱指摘)的。在第四五頁上有這幾句話:
“Lotus Eater
這個名詞,我曾見過有人譯它做食蓮花者而引起了一個指摘家的謾罵,當時就很為他不平,現在蒙你又來指教我了,那是很可感謝的。這食蓮的出典是在希臘神話中,據說尤利雪斯那班人走到一個島上,食了那島上的一種有刺的灌木名叫Lotus的所結的果實,就耽于逸樂,變成一群懶人了。因此所謂嚴正的指摘家就斥罵譯者的荒謬,以為此
Lotus 非那
Lotus,何謂蓮花?其實我想,希臘神話的遺傳大半是詩人的幻想,荷馬既以Lotus名此植物,我們又何嘗不可就譯它做蓮花。何況蓮這一名應用甚廣,所謂木蓮,子午蓮,蓮子草,蓮花白,蓮花升麻,蓮華草,蓮華躑躅種種,那一種是芙蕖一樣的東西呢?”
我疑惑上邊所說是指我那篇《食蓮花的》小文。曾先生的話說得對不對,我不想再加以“指摘”,但我前次說“食蓮花的”譯語只有六個字云“意思似不很對”,并未“斥罵”譯者的“荒謬”,不知曾先生何所據而云然?倘若曾先生以為即此“又何嘗不可就”指為“謾罵”,那么這也沒有法子,我只有自認晦氣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