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二○ 貴州巡撫李慶棻奏覆查無《通鑒綱目續編》折
乾隆五十年十一月十八日
貴州巡撫臣李慶棻跪奏,為遵旨匯奏事。
竊照《通鑒綱目續編》內《發明》、《廣義》各條,有持論偏謬之處,欽奉諭旨,由內廷量為刪潤改補,發交直省督撫照本抽改,實力查辦,將抽改過若干年終匯奏一次。又奉上諭,以山西、直隸有翻刻之本,未經載有「御批」字樣,傳諭各省督撫留心訪查,如有翻刻板片書本,一體鏟削改正,其挖出違悖字樣,收存匯齊,送京銷毀。欽此。欽遵。在案。
今乾隆五十年年底,據布政使汪新詳稱:遵查《通鑒綱目續編》一書,自奉飭發改正樣本來黔,卽經飭屬愷切曉諭,收繳送局,抽改發還。無如黔省僻處邊隅,實鮮藏書之家,其書賈運黔售賣者亦少,督屬留心訪查,并無前項翻刻板片書本,無從抽改等情。詳報前來。臣覆查無異。
除嚴飭再行實力查辦,務期不動聲色,收改凈盡,不使稍有存留外,所有查辦《通鑒綱目續編》緣由,理合循例恭折具奏,伏乞皇上睿鑒。謹奏。
乾隆五十年十二月十四日奉朱批:覽。欽此。(軍機處錄副奏折)